关于董景海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2004-2-9济公委(2004)8号中共济南市公安局委员会关于董景海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公交分局:经研究决定:董景海任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政工科副科长,免去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第六派出所副所长职务;马军(1971.05)任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秘书科副科长(主持工作),免去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政工科副科长职务;桑新宝任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秘书科副科长;马军任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经保大队教导员,免去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秘书科科长职务;董立军任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免去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第一派出所所长职务;李怀亭任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第五派出所所长职务;贺勤任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刑警大队秘书科科长,免去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第三派出所副所长职务;雷鸣任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刑警大队一中队副中队长,免去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第一派出所副所长职务;朱岱平任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刑警大队二中队副中队长(主持工作);杜福兴任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第一派出所所长,免去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刑警大队二中队中队长职务;邵宝民任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第一派出所教导员,免去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刑警大队秘书科副科长职务;苏峰任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第一派出所副所长;迟建光任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第二派出所副所长;彭江澜任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第三派出所副所长;陈士民任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第四派出所教导员,免去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职务;党育任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第五派出所所长,免去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第二派出所副所长职务;王泳任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第六派出所副所长;卞进良任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主任科员,免去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秘书科副科长职务;弭孟岩任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主任科员,免去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经保大队副大队长职务;徐中华任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主任科员,免去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刑警大队一中队副中队长职务;刘跃刚任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主任科员,免去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第一派出所教导员职务。2004年2月5日主题词:任免通知济南市公安局指挥部2004年2月6日印发中共济南市公安局委员会文件济公委〔2005〕9号中共济南市公安局委员会关于在局直各部门中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局直机关各党委、总支、支部:中央决定,从2005年元月开始,用一年半左右时间,在全党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按照市委的部署,我局被安排在第一批进行,时间从2005年1月开始到6月底基本结束,历时半年。为切实开展好我局先进性教育活动,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统一部署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一、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是党的十六大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全党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完成党的执政使命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举措。党的先进性是党的生命所系、力量所在。公安机关作为党绝对领导下的一支具有武装性质的纪律部队,是国家重要的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目前,我市公安机关局直部门中有党员3443人,占民警总数的74.2%。各级公安机关的领导干部和各警种、各部门的中坚骨干力量,基本上都是共产党员。公安机关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对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更好地肩负起“三大政治和社会责任”,全面提高“四个能力”,实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更好地服务“实现新跨越,建设新泉城”,扎实推进“平安济南”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总体上看,我市公安机关党员队伍状况是好的,广大党员民警在维护稳定、服务发展的各项公安工作中,讲政治,顾大局,干事创业,求真务实,开拓进取,较好地发挥了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但对照先进性的要求,少数党员民警在理想信念、公仆意识、服务效能、能力素质、清正廉洁、自身建设等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差距,必须切实加以解决。全局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民警一定要从“党的先进性建设是关系马克思主义政党生存发展的根本性问题”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在全党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中央、省、市委的部署要求和胡锦涛同志《在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专题报告会上的讲话》精神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良好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的作风,积极投身教育活动中。努力通过教育活动,铸就忠诚警魂,使党员民警的党员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强化,“人民公安为人民”的思想树立得更加牢固,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有明显改进,执法素质和服务发展、服务群众的能力有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满意度有明显提升,推动全市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不断取得新的发展和进步。二、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总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全国“二十公”、全省“二十一公”会议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要求,抓住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这条主线,把握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这个主题,明确提高党的执政能力、铸就忠诚警魂这个着眼点,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这个方针,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民警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的观念,认真解决党员和党组织在思想、组织、作风以及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不断增强公安机关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全面加强我市公安机关“四个能力”建设,更好地履行“三大政治和社会责任”,为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组织保证。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要坚持和遵循以下指导原则:1、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务求实效。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紧密联系公安工作和党员民警队伍思想实际,以公安事业的发展成果和人民群众的满意程度检验活动成效,防止形式主义和表面文章。2、坚持正面教育为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培养、树立和宣传先进典型,启发和引导党员民警虚心听取意见,主动查找、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相互帮助,共同提高。3、坚持发扬党内民主,走群众路线。尊重和落实党员民主权利,坚持开门搞教育,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基层和群众的评议、监督。4、坚持领导带头,发挥表率作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履行“双重职责”,既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教育活动,又履行好组织和领导责任,切实抓好本单位的教育活动。5、坚持区别情况,分类指导。根据不同岗位、不同警种党员民警特点,确定重点学习的内容和重点解决的问题,提出不同要求。对离退休老党员要在坚持先进性教育活动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可采取切合实际的方式方法,开展有效的学习教育活动。三、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和达到的目标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根本目的在于解决问题。结合我局实际,重点解决好以下六个方面的问题:(一)理想信念淡薄,思想不够解放的问题。少数党员民警理想信念动摇,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心不足、认识模糊,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较差,党员意识、执政意识不强,理论学习缺乏热情,大局观念缺乏,眼界、思路和胸襟不宽,本位主义思想较重。(二)公仆意识不强,对群众缺乏感情的问题。少数党员民警对群众疾苦不够关心,冷硬横推“四难”现象仍然存在,执法不公、与民争利、伤害群众感情、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时有发生,对社会发展迫切需要解决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问题缺乏研究,措施不力。(三)服务效能不高,创新能力和事业心、责任感不强的问题。少数党员民警尤其是领导干部对改革发展关键时期维护稳定的形势和责任认识不清,精神状态与保卫和服务经济建设的大局、与人民群众求富求安的强烈愿望不适应,自我要求不高,争创一流的劲头不足,敬业精神较差,工作得过且过,缺乏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极少数人名利思想严重,热衷于拉关系,甚至跑官要官。(四)自律意识不强,表率作用差的问题。少数党员民警自身要求不严,交友不慎,出入不该涉足的场所;贪图安逸,追求享受,热衷于吃喝应酬;不能严格遵守廉洁从警的各项规定,有违反“五条禁令”和“五个不许”的苗头;个别的甚至收受贿赂,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五)公安业务水平不高,履行职责能力不强的问题。有的自身素质与担负的职责、任务不相适应,不善于学习新的知识,思想方法和工作方式陈旧落后;执法思想不端正,钻研本职业务不够,专业水平不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不强;深入群众不够,怕做、不会做群众工作,解决复杂问题的本领不大。(六)党组织凝聚力不够强,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得不够好的问题。少数单位对党建工作认识不到位,以行政工作代替党建工作的现象比较普遍;有的组织活动不正常,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不够好;有的对党员教育管理不严,对党员民警的思想动态了解不深。通过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要达到以下目标:1、铸就忠诚警魂。广大党员民警的政治意识、政权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全面增强,始终做到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保持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这一永远不变的警魂。2、提高党员素质。广大党员政治业务素质明显提高,实践“三个代表”、履行“三大政治和社会责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增强,对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标准进一步明确,干事创业、服务发展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增强。3、加强基层组织。各级公安机关基层党组织在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上取得新进展,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建设更加巩固和加强。4、服务人民群众。党员“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宗旨观念进一步增强,作风进一步改进,服务群众、打击犯罪的本领进一步提高,一些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党群关系、干警关系进一步密切,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5、促进公安工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公安机关得到贯彻,“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精神进一步弘扬,“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体系进一步健全,“四个能力”明显提高,各项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四、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总体安排和方法步骤我局先进性教育活动,从2005年1月下旬开始,到6月底基本结束。局直各单位在职党员、离岗党员、离退休党员全部参加。为深入开展好这次教育活动,先期开展党组织和党员队伍情况调查,摸清思想状况,制定实施方案;培训好工作骨干和督导人员;筹备好动员大会。具体到一个单位,集中学习教育的时间一般不得少于3个月,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学习动员(30天左右)。重点抓好三个环节。一是搞好思想动员。各单位要在春节前召开动员会议,进行广泛深入的思想发动,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动员讲话,对本单位教育活动作出具体安排。2月中旬,以党员领导干部上党课为切入点,引导党员迅速进入学习状态。二是认真组织理论学习。1、突出重点: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读本》为学习基本教材,重点学习党章,胡锦涛同志《在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专题报告会上的讲话》、《江泽民论加强和改进执政党建设(专题摘编)》,重温《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胡锦涛同志关于公安队伍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全国“二十公”、全省“二十一公”会议的有关文件精神,按必须把握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关键、核心和本质,必须坚定不移地把发展作为党的第一要务,必须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必须增强每个党员的宗旨观念、党性观念和执政意识四个专题,切实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上下功夫。2、学习形式:坚持分类施教、因人施学,创新学习方法,增强学习效果。要综合运用领导上党课讲、专家专题辅导、先进典型示范带、党员集中精力读、开展讨论大家议、组织考核检查促等学习方式,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读原文与听辅导、看录像相结合,坐下来与走出去参观考察相结合等灵活多样、形象直观、喜闻乐见的方法,避免把教育活动变为单纯的“文件教育”、“党报教育”,提高学习质量。3、具体要求:集中学习一般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时间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