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0年工作总结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根据赋予国资委的职能,国资委于2004年2月整合组建,3月初正式挂牌运作。面对新工作,新形势,国资委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四四二”目标任务、2009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主要任务和全市国企改革“六确保、五推进、四到位”工作要点,继续深化国企改革,强力推进国有资产监管,以切实提高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为重点,全面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2009年国有企业改革、国资监管和企业党建工作取得了新成果,圆满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按《2009年全市国有企业改革工作要点》,今年全市国企改革工作涉及12项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如下:(一)确保完成的六项重点工作1、列入改制规划的49户企业改制工作,12月底前要全部完成以“两个置换”为主要方式的产权制度改革。至12月底已完成45户,已完成省下达我市的任务,占市年度任务量的91.8%。其中,市属企业完成32户,占市属企业总数的91.4%;县区属企业完成13户,占县区属企业100%。尚未完成改制的其余4户企业全部进入改制程序,年内能够全部完成。2、对省划转我市的7家国有及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在摸清底数、完成资产划转手续的基础上,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则,12月底前谋划完成改革思路,年底前使改革方案得到批准并组织实施。至12月底,省划转我市7户企业的接收及改制工作,经过前期准备、组织企业帐务清理、资产清查、委托中介机构专项审计、结果审核与确认等环节,已完成清产核资工作。各企业的改制方案已经确定。3、对腈纶厂的债转股工作,国家财政部、银监会、华融资产公司已同意腈纶厂债转股项目的缩水方案,国务院国资委已行文呈报国务院,待国务院批准后,三个月内(以国务院批准日期为准)完成新公司的组建工作(如国务院在9月底前批准,此项目年内完成,如9月底后批准,完成日期顺延)。至12月底,国务院国资委已下发批文。目前,我委正在着手成立新公司的前期准备工作。此项任务应视同完成。4、玻璃集团公司所属控股、参股公司要尽快通过股权转让方式,打破企业内部二级法人混合持股的格局,××股份公司国有股份要根据国家政策,适时予以减持。化工集团公司要对具备“两个置换”条件的下属公司,抓紧组织实施“两个置换”。上述两个公司的改革工作要有实质性进展。至12月底,××集团整体改制框架思路经充分酝酿后,已于5月31日上报市政府,正按市政府要求进行修改完善,待上报批准后分步实施。化工集团改制正在积极推进中,其下属华瀛磷酸公司已进入改制程序。今年达到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的目标能够实现。5、××集团公司和耀华玻璃集团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实际情况,要抓紧制定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具备条件的今年要全部完成,难度大的最迟于明年10月底前全部完成。各县区也要抓紧制定所属大中型企业的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方案,并抓紧组织实施。同时,要积极配合中央及省属企业做好分离企业办社会工作。到12月底,去年分离企业办社会工作涉及的三家企业所属6所自办学校的人员移交工作、资金拨付工作及资产移交工作基本完成。××集团医院和××集团医院拟采取产业化经营的方式与企业分离。另外,按照省政府要求,今年接收铁路系统在秦自办普通中小学5所、医院2所,涉及职工1046人、资产3626.66万元。目前已基本完成人员划转、资产清查、经费核定、签订协议等工作,是全省第一个完成签署协议的设区市。对港务集团、××集团两家公司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确定了工作重点,争取在2005年10月前全部完成。据初步统计,共需分离辅业单位46个,涉及资产9.96亿元、职工12706人。此项任务应视同完成。6、对列入国家计划内实施政策性破产的玻璃纤维总厂、船用机械厂、3540工厂等12户企业抓紧立案,12月底前有7户企业要依法终结。至12月底,实施政策性破产的12户企业中,有7户企业依法终结,另5户企业已进入破产程序。此项任务已完成。(二)积极推进的五项重点工作1、县区属139户企业“二次改制”工作。要逐户制定改制方案,明确完成时限,制定具体措施,并加以实施。要创造条件,力争年内完成,难度大的最迟于明年10底前全部完成。到12月底,共完成改制企业127户,占全年总任务的84.2%,2、“事转企”单位及供销社系统企业改制工作。对市直机关印刷厂、市煤炭工业招待所53户“事改企”单位加大改制工作的推进力本文章共2页,当前在第2页上一页[1][2]度。对粮油果品公司、日杂公司等28户供销社系统企业积极推动“两个置换”方式的改制工作。至12月底,我市制发了秦政办20092号和秦字200942号文件,明确了“事改企”单位改制的相关政策。市政府又以秦政2009162号文件明确第二批35户“事改企”单位。这样我市已有53户“事改企”单位需要进行改制。7月份开展了对“事改企”单位基本-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现正在整理汇总。同时要求各主管部门抓紧制定并组织实施改制方案。“事转企”单位中的中国旅行社已完成改制工作,供销社系统的28户改制企业中,已完成6户,其中市供销社列入12户企业,已完成4户,完成其任务量的33.3%;青龙县列入16户企业,已完成2户,完成其任务量的12.5%。3、对按“先安置职工,后处置资产”的方式已完成改制的工业经销公司、市集装箱公司等70户企业要抓紧实施依法破产。在处理好相关问题的基础上,年内要全部立案并尽可能多的完成破产案件的终结。至12月底,实施依法破产的全市68户企业(原为70户,水产开发公司、水产养殖公司2户企业改变改制形式,不再实施破产,减少2户)中,已终结完成12户,已进入程序、正在实施的47户,已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准备进入程序的6户,其余4户已转到工商局申请注销。4、对已完成改制的市属冶金机械有限公司等77户企业,强化监管,巩固改制成果,督查企业改制后各项政策的落实到位,确保职工权益不受侵害。从监管情况看,到目前,职工安置费发放到位理想,抵扣安置费的资产安全正常,没有出现拖欠职工生活费和工资情况。5、对已完成改制的奥格集团等74户企业,依据《公司法》,促使其建立完善以“新三会”为重点的法人治理结构。目前,除市建设局所属市三建、省三建2户企业外,其余72户企业完成了“新三会”的组建工作。二、主要工作举措(一)强化责任,规范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1、精心组织,强化责任。一是在对2009年全市国企改革各项工作摸底调查的基础上,按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对2009年的国企改革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确定了全市国企改革“六确保、五推进、四到位”工作要点,明确了全年国企改革的重点工作任务。二是先后制定了《××*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接收划转我市管理的省属企业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接收锦州、天津、大同铁路分局在秦学校、医院工作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有较强操作性的工作方案,确保了接收7户企业和接收铁路系统在我市境内中小学、医院及大型国企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是将改制各项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到人,纵横形成网络,使改制各项工作任务都建立起了完整的责任体系。各县区和企业主管部门都挂图作战,主要领导亲自抓督导落实,有力地推动了改制工作的扎实进行。2、完善政策,规范操作。根据党的方针政策,针对企业改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实事求是,对我市的国企改革政策不断改进完善。一是在认真学习和领会国务院、省有关新政策精神的基础上,今年6月对我市的《关于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若干规定》(秦发20038号)进行了补充完善,不仅适应了新形势下改制工作的需要,而且更使企业改制工作的各个环节都严格依照国家、省有关法规范进行。二是企业改制过程中,认真坚持了由市国资委牵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等涉改部门共同参加的初审会,由市领导主持、市各涉改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联审会和国有资产出让必须由产权交易中心公开竞标等制度,严把资产评估、交易、定价关,拟出台的《公开选聘资产评估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公开选聘资产评估机构工作程序及评分标准评委确定办法》,将以使交易过程更加透明、定价更加合理,从而保证资产处置的公开、公正、公平。三是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避免改制评估过程中发生问题,在改制程序上又明确规定,在评估资产后由市审计局先行审核,否则不能提交市产权交易联审会审议。目前,市审计局已派出人员进驻14家企业进行严格审计。3、稳步推进,注重成果。在推进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我们既抓改革进度,更注重改革成果。今年以来,全市国企改革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积极推进,稳步实施,圆满完成了全年国有企业改制的各项工作任务。同时,我委为确保改制政策落实到位。4月份,重点针对改制后企业各项手续办理情况、改制企业职工安置方案落实情况、已办理抵押的用于抵扣职工各项安置费用的资产的安全情况、改制后企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的落实情况等情况,进行了专门的调查。9月份,本着对国有资产负责、对企业负责、对职工负责的原则,又对2003年底完成改制的699户企业开展了全方位的大检查,以确保我市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的实效。(二)狠抓组织机构建设,依法履行监管职责1、加强国资委的组织机构建设。一是在市委、市政府宣布机构改革方案后,为确保工作的稳定和连续,国资委机关立刻着手“三定”工作,在较短时间内,各职能科室的负责人及主要工作人员都已到位,国企改制等重点工作继续稳步推进,国资监管工作有序展开。二是针对机构改革,加强国资委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作风建设,促使大家转变观念,深刻理解成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重要意义,正确认识和把握市委、市政府赋予国资委的职能,找准工作的切入点。改革期间,做到了工作不断、思想不乱、队伍不散。三是适应改革的需要,加强业务学习。聘请有关人士为我委全体干部职工讲解《公司法》,并向各科室下发了《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使大家首先从法律的角度认清出资人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四是为促使新组建的国资委各项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实现内打基础、外树形象,我委先后制定和下发了《市国资委主任、书记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试行)》、《首问责任人制度》等20余项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工作人员的行为,促进了机关工作的高效运转。2、依法履行国资委的监管职责。一是抓紧制定国资监管的基础管理办法。起草了《××*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实施办法》、《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办法》、《市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关于向所监管国有重点企业派出监事会的试行办法》、《关于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试行办法》、《关于对监管企业选派股权代表、董事、监事的原则意见》等有关办法(讨论稿)、基础性文件20余个,并按人事管理、资产管理、资产监督、纪检监察等分类汇总编辑成册,初步为我市国资监管工作在制度建设上奠定了基础。二是初步确定了国资委的监管范围。按照“三定”方案,接管了市商投公司,确定了港务集团公司、玻璃集团公司等首批15家由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三是对秦皇岛港务集团、耀华玻璃集团、化工集团、渤海物流、远洋运输公司等15家监管企业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研摸底,掌握了所监管企业领导班子现状和领导人员的情况以及企业的基本组织结构、资产、生产经营等方面的基本情况。5、全力抓好企业稳定工作。今年以来,我们进一步加大了企业稳定工作力度,建立了信访工作机构,建立健全了工作责任制,确保了企业稳定问题工作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一是加强与“××功”反动邪教组织的斗争。通过采取各种形式的帮助教育,有7名××功人员实现了转化,完成了市委下达的年度转化进度要求。二是加强信访工作。制定下发了《关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和破产过程中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意见》、《关于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治安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积极开展信访排查工作,确定了13个重点企业和15个重点问题,对重复访、越级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