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定市2014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一、考核对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单位):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国土局、市水利局、市质监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工信局、市安监局、市体育局、市工商局、市农业局、市粮食局、市商务局、市气象局、市民政局、市供销社、市国资委、市旅游局、市文广新局、市行政执法局、市公用事业局、市市场管理办、保定供电分公司、保定邮政分公司。二、考核原则(一)以落实政府、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含职业病防治,下同)主体责任为核心,以综合工作、重点工作和日常工作任务目标开展落实情况为重点。(二)坚持控制目标、管理目标与重点工作,定性与定量考核,过程管理与结果考核,日常检查与年度考核,监管与执法,考核企业与考核政府及部门相结合。(三)控制目标考核以指标统计和事故调查处理资料为依据,既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作为对各县(市、区、开发区)的考核依据,同时也作为对市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的考核依据。(四)考核计分基准1000分,实行累计积分和奖励加分。(五)客观、公正、全面考核。—2—三、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分为否决扣分项和计分项两大部分。(一)否决扣分项。1、“一票否决”项。对发生较大以上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火灾事故的,发生死亡1人以上职业病危害事故或未造成死亡的一次性10人以上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县(市、区、开发区);直属(直管)企事业单位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主管行业领域内发生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市有关部门(单位),实行安全生产工作“一票否决”,受到“一票否决”的单位即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不合格单位。2、先进否决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度考核不能评为先进等次。(1)政府或部门参与或施行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的;(2)因工作不力等原因,安全生产工作在社会上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非法违法严重;引发群体事件;被省级以上媒体曝光批评;被省级以上领导批示批评等)。(3)在考核中提供不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3、扣分项。本年度辖区或主管行业领域内(直属、直管企事业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按以下规定进行扣分:(1)工矿商贸企业发生的一般性生产安全亡人事故,死亡1—3—人扣30分,每再多死亡1人加扣50分。(2)发生未造成人员死亡的职业病危害事故,1至5人的每有1人扣6分,6至9人的每再增加1人加扣10分。(3)发生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经营性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或发生未造成人员伤亡的工矿商贸企业重大及以上事故每起扣100分。(4)除市直有关部门直接监管的省属以上企业(在建项目)外,其他省属及以上企事业单位(在建项目)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对企事业单位所在地扣分按上述分值的50%执行。(5)企事业单位出现瞒报事故行为经核实为生产安全事故的,未按规定时限完成调查处理的每起扣100分。(6)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特种设备万台死亡率超过市规定指标的每项扣50分。(二)计分项。计分项分为综合工作、重点工作、日常工作三部分,其中重点工作按行业和专业分项,每项工作分别由相关职责部门负责打分。1、综合工作。主要考核责任落实和职责履行情况、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和组织开展落实情况、工作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基层基础工作情况等。12月中旬,市安委办组织考核组赴被考核单位,对各县(市、区、开发区)从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三个层面进行检查,依据《各县(市、区、开发区)综合工作—4—考核表》进行打分;对市有关部门(单位),依据《市有关部门(单位)考核表》中内容进行打分。2、重点工作。各县(市、区、开发区)主要考核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建材、民用爆炸物品、道路和水上交通、消防、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工商贸(机械制造、轻工、纺织、商贸)、教育、卫生、职业健康监管、城市燃气、气象防雷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以及承诺制、标准化、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行政执法、宣传教育培训、应急管理、事故调查处理、粉尘防爆、受限空间等专项工作,以上26项内容每项占20分,分别由主管该行业领域和相关业务工作的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质监局、市气象局、市公用事业局按照各自管理职能和阶段、年度工作安排部署情况,设置考评内容和评分标准,结合平时督导检查和执法以及业务工作等,对各县(市、区、开发区)重点工作开展落实情况进行打分。对市有关部门(单位),由市安委办组织考核小组,依据《市有关部门(单位)考核表》中重点工作内容,年底一并进行考评。3、日常工作。主要考核事故报告、事故统计、行政执法统计、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及报送、参加市有关会议、反馈信息、报送材料等日常工作情况和本年度综合督导打分情况,由市安委办依据《日常工作考核表》,按照各被考核单位平时工作情况直接进行打分。—5—四、考核加分项对以下情况实施考核加分:(1)在迎接国务院安委会督导检查中表现突出的加20分。(2)在迎接省政府年终考核中表现突出的加20分。(3)安全生产工作受到国务院安委会或安委办、国务院有关部委、省政府通报表彰或总结推广经验的加20分。(4)在《中国安全生产报》和《中国安全生产杂志》上刊登稿件每篇加5分,在《河北安全生产杂志》上刊登稿件每篇加3分,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五、考核等次划分考核结果分三个档次:年度考核总得分在900分以上且没有“一票否决”项和“先进否决项”的为完成责任目标先进单位,600分以上、900分以下且没有“一票否决”项的为完成责任目标单位,600分以下和存在“一票否决”项的为未完成责任目标单位。各被考核单位的考核等次由市安委办根据考核得分情况、事故情况、事故瞒报情况以及所掌握的其它工作情况等,综合考虑后集体研究拟定初步结果,报市政府同意后确定。六、补充说明(一)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划分标准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职业病危害事故等级划分标准参照《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卫生部令第25—6—号)规定执行。(二)如果考核表中所列某考核项(或考核内容)不涉及某被考核单位,考核组对该项(内容)不计分,总评时由市安委办对分值进行相关换算处理,确保公平。(三)本办法中所涉及的分值,以上包含本数,以下不包含本数。(四)本办法由市安委办负责解释。附件:1、各县(市、区、开发区)综合工作考核表2、各县(市、区、开发区)重点工作考核表3、市有关部门(单位)考核表4、日常工作考核表—7—附件1各县(市、区、开发区)综合工作考核表(380分)对象考核项检查内容评分标准考核方式政府层面100分政府及其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及其他副职领导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职责履行情况政府层面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情况。政府内部建立“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政府各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年底考核时由市考核组直接对政府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政府层面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情况。1、将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目标和重点项目纳入全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纲要以及年度工作计划。2、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召开政府常务会或其它会议、其它领导结合分管工作召开相关会议,每季度一次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3、每半年召开一次安委会全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事故防范会,每月召开一次安委会联络员会。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设立和投入情况。单加大资金投入,单独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足额保障到位,全部用于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述职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1、下一级政府每半年向上一级政府报告一次安全生产工作情况。2、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每年向上一级政府提交安全生产履职报告。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情况。1、与下级政府及本级有关部门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2、组织对下级政府及本级有关部门开展年度安全生产考核。领导同志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县级政府主要领导及其他副职领导每季度至少督导检查或调研一次安全生产(含职业卫生)工作。—8—“九打九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1、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及时召开专题动员部署会议进行动员部署。3、专项行动期间每月至少进行一次调度。部门乡镇层面150分部门、乡镇主要领导、其他副职领导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职责履行情况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及组织开展落实情况。1、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委(党组)会或办公会听取各副职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汇报,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2、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和工作落实计划,并认真组织落实。3、按照“三定一表”的要求制定督导检查方案或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4、按照“一会一卡”的要求及时召开会议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精神,发放提示卡或明白纸。年底考核时由市考核组抽查县级有关部门和乡镇。单位领导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主要领导和其他副职领导每月至少督导检查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企事业单位层面130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情况100分安全生产“三项制度”建立及年度修订情况。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三项制度”制度。2、及时在主管部门或乡镇(街道办)备案。年底考核时由市考核组抽查相关行业领域内的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例会制度落实情况。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和安全主管人员每月和重点、特殊时期(如:年初、重大节假日、署汛期、冬季、“九打九治”、十八届四中全会、北京APEC峰会等)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阶段工作计划等制定落实情况。制定详细、具体、可操作性强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抓好组织落实。—9—教育培训工作开展情况。1、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2、制定全员培训计划并严格按计划组织实施。3、按照要求开展全员警示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承诺落实情况。1、将对政府的承诺书在厂区明显位置长期放大张贴。2、每半年对兑现承诺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查自评,并将自查自评报告交主管部门或乡镇备案。3、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每半年向全体职工进行一次兑现承诺述职。隐患排查制度建立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隐患整改情况。1、制定各层面和危险源点、危险作业及涉及到的消防、燃气、特种设备、气象设备、粉尘防爆、有限空间等《隐患自查自纠表》。2、按规定频次组织开展隐患自查自纠活动,记录详细具体。3、对排查出的隐患按期整改到位并及时销号。4、逐月单独建立隐患问题台账,相关资料建档保存。核查部门、乡镇工作30分核查主管部门或乡镇有关工作落实情况。1、核查主管部门或乡镇到企事业单位督导检查时所留《检查表》。2、核查主管部门或乡镇安全提示指导卡或明白书发放情况。—10—附件2各县(市、区、开发区)重点工作考核表(520分)类别考核项检查内容评分标准考核方式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340分煤矿20分按照阶段和年度工作安排部署完成工作任务。1、制定方案,召开会议,及时进行安排部署。2、强化措施,扎实推进,适时进行调度。3、按规定时限、数量和要求完成目标任务。由市煤管局根据煤矿阶段及年度工作安排部署对各地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跟踪考评。非煤矿山20分按照阶段和年度工作安排部署完成工作任务。由市安监局监管一处根据非煤矿山阶段及年度工作安排部署对各地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跟踪考评。尾矿库20分按照阶段和年度工作安排部署完成工作任务。由市安监局监管一处根据尾矿库阶段及年度工作安排部署对各地尾矿库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跟踪考评。危险化学品20分按照阶段和年度工作安排部署完成工作任务。由市安监局监管三处根据危险化学品阶段及年度工作安排部署对各地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跟踪考评。烟花爆竹20分按照阶段和年度工作安排部署完成工作任务。由市安监局监管三处根据烟花爆竹阶段及年度工作安排部署对各地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跟踪考评。—11—冶金建材20分按照阶段和年度工作安排部署完成工作任务。1、制定方案,召开会议,及时进行安排部署。2、强化措施,扎实推进,适时进行调度。3、按规定时限、数量和要求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