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军分区机关营院改造土建劳务项目工程招标文件项目名称:榆林市军分区机关营院改造土建劳务项目工程招标人:日期:2012年9月17日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须知及评定标办法第二部分合同主要条款第三部分招标范围及质量验收标准第四部分投标文件基本格式第一部分投标须知及评定标办法第一章招标前附表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三章开标、评标及中标投标前附表工程名称榆林市军分区机关营院改造项目工程建设地点榆林市军分区院内建筑规模及范围详见工程概况总投资约500万元建筑面积11800m2承包方式承包方式一:劳务总承包,承包方式二:劳务轻包标段划分本工程由三个单体工程组成,划分为一个标段。工期要求本工程计划2012年9月26日开工,2013年元月31日竣工施工工期要求360日历天。工程概况办公楼,框架结构,地上5层,地下1层;公寓楼,地上2层;位于榆林市军分区院内,资金来源全部自筹,已落实到位。施工现场达到“三通一平”,具备开工条件。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施工图所涉及的安装工程,不包括土建工程、通风空调、基坑开挖,回填,装饰装修工程等。招标发标形式邀请招标质量标准合格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企业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经理资质贰级及以上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方式工程计价方式投标人自主报价计价投标有效期10日历日(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10万元人民币投标文件的份数正本壹份,副本壹份,电子标书壹份履约担保金额50万元人民币评标方法及标准详见评标办法发标时间:2012年9月18日地点:踏勘现场及图纸答疑时间:年月日上午地点: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9月28日上午8时地点:投标书密封并相互签字后报送同志验收开标时间:2007年2月8日上午8.30时地点:第二章招标须知(一)工程说明工程位于榆林市军分区院内,项目建筑面积11800平方米,办公楼框架结构5层,地下一层;公寓楼地上2层,具体详见北京腾远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施工蓝图。图纸设计已满足施工要求。本工程采用邀请招标,资金来源全部自筹,现已到位。上述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已办理了招标申请,并得到招标管理机构批准,现通过邀请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二)投标要求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贰级及以上。2、投标人合格条件:(1)资质等级符合以上要求;(2)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800万元以上;(3)单位资质年检合格,无不良业绩记录;(4)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下一年财务预测报告。3、投标人只有符合以上要求资格后,才能购买招标文件并参加本次投标。4、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1)营业执照;(2)企业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资质等级证书;(3)拟派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证书和投标介绍信;(4)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会议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5)安全生产许可证。5、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供以上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6、投标费用在资格预审合格后一并通知并缴纳招标文件费用500元、图纸押金5000元及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三)招标文件的说明1、招标文件的组成:(1)投标须知及合同主要条款(2)投标文件格式(3)施工图纸(4)评定标办法(5)投标函(6)所有按本须知前附表发出的补充资料及答疑纪要。(7)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事项、须知、条款和规范要求,规定格式的施工图纸,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将被拒绝,其风险由投标人自己承担;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与补充:(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若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7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修改的,将于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合格的投标人。(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四)、踏勘现场1、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自行踏勘并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为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论和结论均不负责。(五)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编制1、投标文件由投标标函、商务标;技术标两部分组成。投标标函:A、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B、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C、投标函D、投标函附录E、投标保证金交存凭证复印件F、对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的承诺G、投标函部分单独装订,与商务标封装在一起2、商务标主要内容:A、投标报价说明B、报价表统一格式备注:商务标部分须含编制综合说明3、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主要内容:(1)项目管理机构及项目经理部组成(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3)施工部署(4)施工方案(5)施工进度计划及工期保证措施(6)工程质量保证措施(7)施工技术措施(8)施工机械设备配备情况(9)安全施工措施(10)文明、环保施工措施。4、投标格式(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六)投标报价(见第五部分)(七)投标保证金1.对于未能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定施工合同后15日内予以退还(无息)3.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与招标人签定合同协议,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八)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正副本各一份。商务标同时投文字标书和电子标书。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须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同之处,以正本为准。3、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4、投标文件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5、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需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或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委托人签字或盖章。6、电子标书(U)盘,投标人须做好标记,另装信封密封,并加盖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印签。与投标文件一同投交,电子标书应与有行文字标书内容一致,若不一致将可能导致废标。7、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证明,以上证明查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上需盖有投标单位公章及法人章,若非法定代表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另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九)投标文件的装订和提交1、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1)投标文件应按商务标部分、技术标部分分别装订。(2)投标文件的包装,采用统一标袋。(3)标袋上应写明投标人的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章或授权代理人印章。2、投标文件的提交(1)投标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2)投标时间截止后,若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3)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投标文件,将被拒收。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替换(1)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2)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4、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㈠.投标人未携带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件之一的;㈡.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密封的;㈢.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的;㈣.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函或者投标保证金的;㈤.逾期送达投标文件的;㈥.文字标书与电子标书两类标书内容不一致的;㈦.投标人投交的电子标书因投标人的原因造成无法读取的;㈧.投标项目经理与标函内所装的项目经理证件不符的;㈨.所有投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㈩.有违反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行为的。(十)其他1、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次投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不管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招标单位不给予未中标单位任何补偿费用。2、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招标人。第三章开标、评标和中标1、开标、评标及中标(1)招标人在收到收到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后,会议确定中标人,确定中标人之后,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中标人签收后3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并交纳5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完成合同后10日内退还中标人(无息)。(2)、中标人因自身原因不按规定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其中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中标后,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招标项目的施工,不得将项目转包给他人。(4)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二部分第二部分合同主要条款一、施工工期:由各投标人根据工程规模,实地踏勘后,结合自身施工能力、技术、管理等方面的因素,自主报出最短工期。实施中按合同工期执行。二、承包方式:本工程的承包方式采用以下之一:1、包工包料形式:投标人按照施工图纸、招标人要求,自行核算工程费用,并列出明细清单提交招标人。招标人为中标人提供免费住宿用房。材料由中标人自行采购,价款已包含在投标人报价内。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须提供检验报告及合格证,由甲方代表和监理确认后方可使用。2、包工不包料形式:投标人按照施工图纸、招标人要求,自行核算工程费用,并列出明细清单提交招标人。招标人为中标人提供免费住宿、餐饮用房,所产生的水、电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派往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在指定的区域住宿。招标人为中标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有:塔吊,提升机,木工刨床,临时用电的配电箱、电缆等现场所用大型设备及主要材料。其他辅材及小型工具(如铁丝、手提电锯、钉子,绑扎钢筋所用的铁丝等)包含在中标人合同价内。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须提供检验报告及合格证,由甲方代表和监理确认后方可使用。以上两种方式为甲方招标形式,投标人报价时须同时提报,具体形式由甲方确定。三、结算办法:采用包工包料形式:1、按照合同单价*所完成的工程量计算。2、设计变更及各类签证的结算处理:凡投标人清单报价中已有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已有价格计算变更工程价款;原报价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单价,经发包人综合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采用包工不包料形式:1、按照合同单价*所完成的工程量计算。四、付款办法:1、工程不支付预付款,投标人须垫资至±0.000,基础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所完成工程量的80%,以后按形象进度付工程款80%,所有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总工程款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2、质保期限按照国务院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各项质保期满后20天内,无质量问题,按相应比例支付5%的尾款(无息)。3、如采用包工不包料合同,招标人按月支付生活费用,生活费在支付进度工程款中扣除。4、现场临时用工如不在合同范围内的,招标人按照工日为中标人支付工资,以签证形式体现,作为最终结算依据。5、结算方式: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工程完工后一次结算。五、设备影响的处理招标人提供的设备,由投标人使用和保养、维护,若损坏造成窝工,责任由投标人承担,工期不顺延。六、合同其他事项:1、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发包人在投标时认定的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2、承包人必须自行施工,不得转包,确需分包时,须征得发包人同意。3、在施工过程中,若工程质量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承诺,或对上述1、2有违反,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所受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