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附件:《评审内容和标准》表1:一、企业认证体系和财务状况序号评审项目评审标准评审计分1企业认证体系企业通过ISO9000系列标准质量体系认证2企业通过安全认证省级优秀8合格6市级优秀5合格32企业财务状况企业净利润净利润>02企业资产负债率资产负债率<70%290%>资产负债率≥70%13合计15表2:二、企业信誉和类似项目业绩序号评审项目评审标准评审计分1信誉工程获奖情况每项省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0.3每项省优质工程或省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1每项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或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或全国金杯示范工程或芙蓉奖工程等3每项鲁班奖5企业信用情况获工商部门“重合同、守信用”荣誉称号省级及以上2地市级1银行资信等级AAA2AA1.5A1不良行为记录企业“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每条-3“一般不良行为记录”每条-1拟任项目负责人“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每条-5“一般不良行为记录”每条-32类似项目业绩每项工程地点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类似项目4每项工程地点在本省行政区域外的类似项目33合计备注:1.类似项目业绩最多加分数量合计为2个;2.省外企业未按照要求提供不良行为记录相关资料的扣5分;3.招标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符合第二十条要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或积极参与抢险救灾较好履行社会责任等内容设置2—3分加分项目。16表3:三、项目负责人和生产资源序号评审项目评审标准评审计分1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项目1每项省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0.2每项省优质工程或省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0.5每项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或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或全国金杯示范工程或芙蓉奖工程等1每项鲁班奖1.52拟投入生产资源拟派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构成人员配备合理、专业齐全2人员配备情况一般、专业基本齐全1.5人员配备欠合理、专业不够齐全1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总体情况配置合理、满足工程施工需要2配置基本合理、基本满足工程施工需要1.5配置欠合理或者来源存在不确定性13合计四、有关说明(一)企业净利润和资产负债率的评审依据以投标人上一年度经会计事务所认定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审计报告提供的情况为准;从每年的1月1日至4月30日,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则可以再上一年度的上述资料为准,否则相应评审项目不予计分;从每年的5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投标人应当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否则相应评审项目不予计分;如投标人能够提供上一年度的上17述资料而没有提供,且造成评审计分有利于该投标人,应当按弄虚作假处理。(二)所称“类似项目”,房屋建筑工程指结构、规模、面积、层次、跨度、工程地点等相近;道路工程指道路等级、路面类型、工程地点等相近;桥梁工程指结构类型、桥跨、工程地点等相近;其它市政工程指专业、规模、工程地点等相近;工程地点统一按本省行政区域内与本省行政区域外分类。(三)加分和扣分具有有效期的,以提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准。有效期限按下列规定执行:1.企业管理认证体系计分以相关证书注明的有效期为准;2.企业及其拟任项目负责人所承担工程获奖加分,鲁班奖以提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2个年度为准,省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以上个半年为准,其他奖项以上年度情况为准,凡上年度(或上个半年)上述奖项尚未正式发文宣布的,以再上1个年度(或再上1个半年)情况为准,发布表彰文件的按文件发布时间计算,没有发布表彰文件的按证书注明时间计算;3.企业获工商部门“重合同、守信用”荣誉称号加分有效期为24个月,按授予称号的文件发布时间计算;企业银行资信等级加分以投标人的二级分行及以上有权银行为准,时间以注明的有效期为准;企业信用情况可根据信用体系建设的发展情况,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增加评审项目;4.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扣分有效期为6个月,拟任项目负责人不18良行为记录扣分有效期为24个月,按不良行为记录的相关规定计算;5.企业类似项目经历加分有效期为36个月,按工程竣工验收文件中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计算。(四)如果招标项目的工程类型与获奖工程的工程类型不一致,则该获奖工程不能加分(如房建获奖工程不能加到市政工程,市政获奖工程不能加到房建工程);招标项目的工程规模及面积没有达到相应奖项所要求的规模及面积时,该奖项不能加分;其中外省(市)的奖项以本省相应奖项的规模及面积要求为准,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全国金杯示范工程以芙蓉奖的规模及面积要求为准;外省(市)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建筑业协会评定的综合工程质量奖项按省优质工程奖加分,投标人如能提供每年该奖项工程数量控制在50项以内的有效证明文件,则该获奖工程按芙蓉奖加分;企业及拟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对同一工程的同类奖项获奖加分、或企业同时通过省、市安全认证计分,只能按最高奖项(级)加(计)分,不得重复加(计)分。鲁班奖、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全国金杯示范工程累计加分不超过3项。当芙蓉奖、省优质工程、省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省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等累计加分不超过7项时,按附表中评审标准加分;当芙蓉奖、省优质工程、省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省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等累计超过7项时,超过7项部分按表中评审标准五分之一加分。拟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获奖工程加分的工程项目合计不得超过2项。19(五)需要对投标人有关证书、文件等证明材料进行澄清或核实的,招标人一般应当在资格审查文件中载明核实的内容,投标人应当尽量提供原件核实;如确有困难无法提供原件的,所提供的复印件应经原发证部门盖章确认。(六)不良行为记录包括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市场行为等方面的情况。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湖南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是确认本省行政区域内不良行为记录的依据,其有效期限统一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湖南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文件的时间计算;本省行政区域外的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包括其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机构)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以及通过网上公布或文件录入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提示系统、发布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记录等形式,均为确认本省行政区域外不良行为记录的依据,当相关部门或机构没有同时确定其程度为一般或是严重时应当按照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扣分;本省行政区域外的同一不良行为记录的有效期限应当按照以下顺序计算: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的时间——文件发布的时间——网上公布的时间;有权部门公布的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为确定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的依据。省外企业应当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如实反映和提供企业及其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期限内的不良行为记录,并附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原件以及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文件或网上下载资料的复印件。当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不良记录相关资料20时,不良行为记录项目扣5分;当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文件与经查实的事实有出入时,以经查实的事实为依据,如证明文件相对经查实的事实对投标人有利时,应当按照弄虚作假处理并认定其为不合格投标人。(七)招标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符合第二十条要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或积极参与抢险救灾较好履行社会责任等内容设置2—3分加分项目。对符合第二十条要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评审计分,除类似项目业绩可以按照牵头人的计算外,企业认证体系和财务状况及信誉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的约定的各成员分工所占合同工作量的比例,进行加权折算。(八)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标准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等关键岗位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