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09年1月14日在常州市钟楼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区人民法院院长夏伟忠各位代表:现在,我向大会报告钟楼区人民法院工作,请予审议。2008年工作回顾2008年,我院在区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在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牢固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工作方针,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和司法改革等各项工作快步发展。全年新收各类案件5204件,审结5127件,分别同比增长12.2%和10.2%。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审判工作进一步发展一年来,我院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积极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全面履行审判职能,促进司法和谐,实现了审判工作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2(一)深入开展“严打”斗争,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受理各类刑事案件504件761人,审结501件758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496件748名被告人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34人、三年至十年113人、三年以下306人。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从重从快打击绑架、抢劫、强奸等恶性暴力犯罪以及盗窃、抢夺等侵犯人民群众财产权益案件,震慑犯罪分子,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积极参与治理商业贿赂犯罪活动,严惩贪污、受贿、职务侵占等犯罪,进一步推进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切实加强对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经济领域犯罪案件的审判,维护市场秩序。积极开展国家级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设立少年案件综合审判庭,专门审理各类涉少案件;认真做好未成年犯的回访工作,设立“青少年维权基金”,全面落实帮教措施,帮助失足青少年早日回归社会。(二)认真开展民商事审判工作,平等保护各类主体合法权益。紧扣全区经济发展的重大决策,突出审判的服务、保障功能,着力为构建高层次、更具活力的产业发展新格局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全年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3218件,审结3194件,解决诉讼标的6.13亿元。在工作中,重点抓好以下几类案件的审理。一是认真、稳妥审理好婚姻家庭、损害赔偿、相邻关系等民事案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二是积极、慎重审理好涉及莱蒙都会商品房买卖、三晶数据公司劳动争议、新世纪公司股权转让等极易引发矛盾激化的群体性纠纷,有效化解当事人的对立情绪。三是公正、高效地审3理各类借款、加工承揽等合同纠纷和涉金融、保险纠纷,制裁违约行为,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金融秩序,保障经济社会良好发展。全年审结涉金融、保险案件161件,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970万元。9月9日,我院举办“依法保障和服务金融、保险业健康发展工作座谈会”,邀请部分在常的金融、保险机构以及重点企业的负责人,就如何公正、高效审理和执行涉金融、保险类案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深入开展金融安全区建设进行了研讨。根据当前案件特点,我院在民一庭、民二庭组成多个专业化合议庭,专司审判商品房买卖、劳动争议、股权纠纷等类型性案件,确保了案件质量和审判效果。(三)稳步推进行政审判工作,监督和支持依法行政。积极慎重地开展行政审判工作,全年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58件,审结54件;非诉行政案件152件,审结152件。在工作中,一是依法正确履行监督与支持职能,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确实存在错误和缺陷的案件,依法判决撤销、变更或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无效;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案件,判决维持行政行为或驳回行政相对人的诉讼请求,既及时有效地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大力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二是探索建立行政诉讼和解机制,积极化解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之间的矛盾。三是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积极推行行政首长出庭的审判新机制,确保行政首长出庭率达到100%。另外,我院与区城管、建设等部门分别召开了行政执法联席会议、拆迁工作座谈会,共同探讨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和热点问题,4进一步统一执法尺度。二、规范行为,促进公正,执行工作进一步加强狠抓执行规范化建设,以规范促公正、以规范促公开。全年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208件,执结1155件,执结率达94.29%,执行标的到位率86.5%,执行工作继续保持了良性发展。(一)以制度为抓手,促进执行规范。强化执行分权机制,做到分工负责,互相制约,确保执行公正、规范。全面实施当事人随机抽签制度,进一步规范委托鉴定和拍卖工作,不断增强司法鉴定和评估、拍卖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性。全面实行财产保全提示制度,将财产保全作为案件能否成功解决、执行能否到位的关键环节,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实体权益。全年共采取各类财产保全措施601件次,保全标的额2.1亿元。(二)以效率为核心,加大执行力度。制定《加强拆迁案件审理执行工作的实施意见》,实行房屋拆迁案件审执情况每周例会分析和每月专报制度,不断加强房屋拆迁案件的审判和执行工作,保障重点项目的推进。全年办结正方、惠商等地块拆迁案件34件,总面积3950平方米。强力推行“和谐拆迁”工作理念,加大执行协调和说服教育力度,促进当事人双方自行和解,在办结的拆迁案件中,81.5%以上通过法官耐心细致的协调工作得以解决,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此,市中院专门组织各基层法院现场观摩我院司法拆迁工作。大力推行“开庭执行”、“执行集中听证”、“限制高消费令”、“执行公告进社区”等执行新举措,增强执行工作的公开性。积极组织开展涉5农民工工资、拖欠社保费等案件的专项执行活动,做到“被执行人穷尽、被执行财产穷尽、执行措施穷尽”,最大限度的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年开展不同规模的集中执行活动50余次,对18名“老赖”实施了司法拘留,有效攻克了一批老案、难案。(三)以执行网络为载体,形成执行合力。在区委、区政法委的关心支持下,在区各有关单位的协助下,在全区范围内建立了纵横交错、整体联动的执行网络。充分利用协助执行员掌握情况全面、了解信息及时的特点,及时开展执行行动。进一步发挥执行威慑机制的作用,加强与公安、工商、土管、金融机构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对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实行强制审计、限制出境等措施,提升执行效果。三、创新载体,健全机制,司法为民工作进一步深化以“减轻群众负担、保障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作为实践司法为民的主线,不断创新举措,以改革促发展、以实效求满意,把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和促进社会和谐的工作有效落到实处。(一)创新矛盾化解模式,不断探索和谐新路。我院与区司法局联合设立的人民调解工作室,经过不断完善,作用日益彰显,被人民群众誉为法院里的“民调窗口”。《人民法院报》、《法制日报》头版头条作了专题介绍,最高院王胜俊院长专门作出批示,要求在全国推广。省高院、省司法厅、市中院明确要求在各个系统内推广诉调对接工作的“钟楼模式”,全国九十余家法院先后来到我院考察、学习和调研。为进一步深化诉调对接工作,我院制定了《关于进一6步加强涉诉纠纷调处工作的若干意见》,不断充实力量、扩大规模、拓宽范围、加强指导,将涉诉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进一步推向深入。目前已在各街道分别设立了“涉诉矛盾纠纷调解室”,在每个街道选择1个社区或村委设立了“涉诉矛盾纠纷调解点”,以“调处中心(民调室)为龙头的三级调解网络已基本形成。一年来,通过“三级调解网络”调处的各类纠纷达1300余件,其中人民调解工作室受理各类纠纷331件,调解310件,调解成功率达93.4%,诉前纠纷调处面和影响力进一步扩大。9月中旬,省高院指定我院在全省法院审判经验总结交流大会上专题介绍“民调窗口”工作经验,并确定为一等奖。11月底,最高院在上海浦东召开“人民法院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座谈会,我院又代表江苏基层法院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得到了与会领导和专家们的好评。(二)完善为民利民机制,大力加强诉讼服务。积极探索建立庭前、庭中、庭后三结合的全程调解机制,认真开展委托调解、协助调解、邀请调解工作,努力定纷止争,促进社会和谐。全年以调解方式结案和调解后当事人自愿撤诉的民商事案件1741件,占结案总数的54.52%。在狠抓“婚姻课堂”、劳动争议纠纷调解室工作的同时,与钟楼区交巡警大队合作成立交通事故巡回审判法庭,就近调处各类纠纷。狠抓诉讼指导服务工作,实施立案文明窗口标准化服务工程,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拓宽诉讼绿色通道,对老、弱、病、残当事人实行上门立案、邮寄立案、口述立案等举措。为数十名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用9.87万元,确保弱势群体7能够依法维权。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21名生活特别困难的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1.46万元,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狠抓信访工作源头治理,将涉诉信访案件管理纳入法官业绩考评和年度审判管理考核范围,制订了《进一步落实信访工作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责任制;对法官开展诉前风险告知、法律释明、判后答疑以及院长、庭长分级稳控等工作均作了明确规定,力求做到案结事了。北京奥运期间,我院严格贯彻落实上级信访工作会议精神,加强与其它部门的配合协作,进一步加强稳控息访工作,一年来未增加一名新的进京上访户,并被省法院授予“全省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光荣称号。(三)创新审判管理机制,切实做到优质高效。以规范强管理,以规范促成效,制定了《庭、局长审判管理工作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努力构建优质高效的办案机制。充分发挥审判管理各层面主体的作用,每季召开中层干部分析点评会,利用院长“督办、表彰、提示”及“每季工作提示制”等行之有效的管理举措,强化督促力度。狠抓审限跟踪,实行办案质效月通报制度,不断促进司法水平的提高。我院审判质效指标综合得分已连续三年名列全市各基层法院第一。8月份,省法院对全省法院审判质效指标进行抽查,在通报中对我院作出了“严格四项案件管理,规范案件信息填报,各项数据指标普遍真实、准确”的较高评价,并被省法院授予2004-2008年度“全省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坚持“五查”制度,认真开展案件承办人自查、法官互查、质评组评查、院庭8领导督查、考核小组核查的“五查”制度,严格各类案件报结制度,达到报结、质评、归档一体化建设的目的,有效保障了案件质量。认真落实陪审制度,着力做好人民陪审员的管理、使用和培训工作,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行职权,确保其有职有权、既审又判。一年来,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理各类案件1038件,参陪率达100%。(四)延伸司法职能,积极参与综治工作。依托在各街道建立的巡回审判站,聘请了35名特邀人民陪审员,建立了以巡回审判为核心的“五个结合”的和谐审判(执行)综合工程新模式。通过选择百姓“身边的人、身边的事、到他们身边去开庭”的方式,精心选择典型案件开展巡回审判85件(次),近千名群众旁听了庭审。认真开展社区矫治工作,与区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办公室、北港街道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签订《关于落实对外来未成年被告人帮教的联合协议》,成立“常州市钟楼区未成年新市民爱心家园”,帮助轻刑犯改正错误,重新做人。全年组织各类法律咨询服务活动近90次,到学校、企业举办法制讲座21次,为3千余名群众提供了法律培训、法律咨询和疑难法律问题解答等服务。积极开展司法宣传工作,以案讲法,增强公民法制意识,全年在各级新闻媒体上刊发法制宣传报道、典型案例报道419篇。四、提高素质,着眼发展,队伍建设工作进一步推进始终把队伍建设放在工作中的突出位置,坚持从提高司法能力、规范司法行为入手,外树形象,内强素质,多措并举,常抓不懈,着力提高干警队伍的整体素质。9(一)搭建平台,切实增强教育效果。坚持高起点定位、高标准组织、高质量要求,先后组织全院干警开展了春训、秋训等集中整训、学习十七大精神、“大学习、大讨论”和机关作风建设等多项主题教育活动,努力做到“五个结合”:一是与开展规范司法礼仪活动相结合,从规范言行、服饰做起,着力塑造司法形象;以创建“廉洁司法示范庭”为载体,以规范法官与律师、当事人之间关系为重点,认真查摆问题,狠抓落实整改,不断推进司法规范化的建设;二是与狠抓作风建设相结合。贯彻落实区委、市中院关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扎实改进审判作风、工作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