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蒸汽主给水管道、烟风道支吊架技术协议需方:供方:年月日2一、总则1.本技术协议适用于热电厂主蒸汽主给水管道,烟风道支吊架的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2.需方在本技术规范书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标准,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方应提供一套满足本技术协议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相应服务,并应满足中国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的要求。3.本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若与供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严格的标准执行。4.在签订合同之后,需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供方应执行这些要求,具体项目由双方共同商定。在合同签订后,需方有权因规范、标准、规程发生变化而提出一些补充要求。5.本技术协议经双方共同确认和签字后作为合同的附件,与订货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本协议中国际压力单位(g)为表压,(a)为绝压。7.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二、项目概况1.本期工程建设抽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及相应的生产辅助、附属设施。2.环境条件厂址海拔:m年平均气温:℃极端最高气温:℃极端最低气温:℃年平均相对湿度:%极端最大相对湿度:%极端最小相对湿度:%年平均气压:kPa3.地质条件3地震基本烈度:7度三类场地为抗震不利区域。三、规范和标准1.设备的设计、制造应遵循的规范和标准1.1.设备应遵循国家标准、部标和厂标进行设计、制造。这些标准和规范至少应包括以下项目的最新正式版本:标准号名称GB/T17116.1《管道支吊架第一部分:技术规范》GB/T17116.2《管道支吊架第二部分:管道连接部件》GB/T17116.3《管道支吊架第三部分:中间连接件和建筑结构连接件》SH3010-2000石油化工设备和管道隔热技术规范JB/T8130.1恒力弹簧支吊架JB/T8130.2可变弹簧支吊架烟风煤粉管道支吊架设计手册GB/T1239冷卷圆柱螺旋弹簧GB700碳素结构钢GB/T3274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厚钢板和钢带GB713-86锅炉用碳素钢和低合金钢钢板GB/T4237不锈钢热轧钢板GB/T3280不锈钢冷轧钢板和钢带《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焊接篇)》《火力发电厂保温油漆设计规程》《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划(管道篇)》《金属拉力试验法》《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焊接篇)》GB10294绝热材料稳态热阻及有关特性的测定-防护热板法GB3098.1-2000《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栓、螺钉及螺柱》GB/T93-1987《标准型弹簧垫圈》GB/T1804一般公差线性尺寸的未注公差4GB/T985.1气焊、焊条电弧焊、气体保护焊和高能束焊的推荐坡口JB4708钢制压力容器焊接工艺评定GB/T18839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方法1.2.对执行标准的说明1.2.1.支吊架的加工配置所执行的标准不得低于上述规程和标准的有关要求。各种标准规范均以最新版为准,当相互有不一致时,以较严要求为准。1.2.2.当标准、规程和技术协议有矛盾时,供方应将问题提交需方,共同协商处理。1.2.3.从定货之日起至供方开始投料制造之间内,如果标准或规程有修改及变化,需方有权提出补充要求,供方应满足并遵守这些新的要求。2.如产品质量与标准不符时,需方有权拒绝验收,供方应负责修理、更换或赔偿,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3.所有对于本技术规范的偏差必须文件记录,并请供方处理。4.供方应对其采用的焊材和焊接工艺所制造的成品质量负责。5.弹簧吊架及连接件的设计寿命不小于30年四、技术要求与说明1.弹簧支吊架部分1.1.概述1.1.1.设计弹簧支吊架,应参考必要且充分的设计数据,在供方的产品样本中选取已有规格,或者在特殊情况下,指定详细尺寸。1.1.2.该设计数据应包含:设定荷载(操作工况)水压试验荷载工作行程和方向(操作工况)装配型式装配尺寸防腐措施51.1.3.被用来确定弹簧型号的弹簧总行程,通过弹簧最大行程增加20%或至少25mm余量来得到。1.2.材料:弹簧支吊架所用材料应依据GB/T17116标准。弹簧开始制造前,供方应提交材料清单供确认。供方应核实弹簧所用材料能够适应工程地点环境温度。1.3.制造:制造标准应依据GB/T17116、JB/T8130.1-1999、JB/T8130.2-19991.3.1.弹簧技术要求1.3.1.1.弹簧吊架及连接件的设计寿命不小于30年,弹簧刚度偏差不大于±5%。1.3.1.2.可变支吊架的载荷变化率不超过25%。1.3.1.3.在弹簧吊架运行过程中,在满足垂直位移的情况下,吊杆摆角小于±4度。1.3.1.4.弹簧选用的材质为60Si2MnA,表面涂氯丁橡胶。1.3.1.5.弹簧热处理硬度为HRC44~48。1.3.1.6.弹簧进行永久变形检查,强压后残余变形不得大于自由高度的0.5%。1.3.1.7.弹簧的内外径极限差为±0.01D,最小值为1.5mm。1.3.1.8.弹簧自由高度的极限偏差值不大于±0.02H。1.3.1.9.总圈数的极限偏差小于±0.25圈。1.3.1.10.弹簧压缩全程变形量的80%时,其节矩圈不得接触。1.3.1.11.弹簧表面光滑,无肉眼可见的有害缺陷。1.3.1.12.所有座簧应在底座上垂直安装内导管。弹簧圈及承重柱应与底板垂直,与弹簧壳平行。其偏差沿高度不得大于1mm/100mm,总偏差量不得大于3mm。1.3.1.13.各种弹簧支吊架壳体上设有清晰的位移和载荷刻度指示。1.3.1.14.产品铭牌使用不锈钢铭牌,下列信息清晰地冲压到铭牌上:荷载刻度(kN):行程刻度(mm):设定荷载(kN):工作行程和方向(±mm):弹簧刚度(N/mm):6供方牌号:文件号:支吊点号:2.隔热管托部分2.1.材料要求:2.1.1.所用材料应进行抽查检验,其化学成份、机械性能和尺寸偏差须符合所列标准规范的要求。2.1.2.管托应满足设计院设计所要求的载荷及位移要求,导向管托不翻转。2.1.3.滑动及导向管托为隔热节能管托,采用中心隔热法,综合导热系数≤0.15W/M.K,隔热材料抗压强度≥5MPa。本协议中固定管托为非隔热管托,按西北电力设计院标准图制作。2.1.4.制造商需具有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资质,需有隔热管托测试平台。2.1.5.滑动管托摩擦系数≤0.1,四氟板为黑色改性四氟,厚度为6mm,与基板为镶嵌结构其强度满足规格书中载荷要求,耐温≥150摄氏度,不锈钢镜面板为2mm厚304镜面抛光板材料。2.1.6.隔热管托金属保护层采用0.6mm的铝合金板。2.1.7.管托图中注明相应的焊接热处理要求,下摩擦副Q235A/F4,上摩擦副OCr18Ni9(镜面),与主管焊接部分同主管或相当,其他Q235A,管托型号明显标识在产品上不得脱落,碳钢部分应刷防锈底漆及面漆防腐。2.1.8.除摩擦副外,管托的导向接触面在钢板下料后应打磨到花3的光洁精度,所有的孔应用电钻钻孔,不得用气割烧孔。2.1.9.碳钢材料进行喷丸油漆防腐处理。2.1.10.焊缝按GB50236-1998的规定执行。所有焊缝连续,无焊接缺陷,焊角高度为较薄钢板厚度,焊后清除毛刺,飞溅。2.1.11.为确保管线安全运行,要求制造商必须提供性能测试报告及安装制造图纸给设计院确认,此图纸经设计院确认后提交业主及施工单位。2.2.制造及质量检验要求2.2.1.原材料检验验收标准:7钢板:GB3274、GB1591焊材:GB/T5117、GB/T51182.2.2.原材料检验内容2.2.2.1.原材料是否提供质保书,质保书内容是否齐全,确认化学成分、机械性能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核对材料标记是否与质保书一致,如不符,可以拒收。2.2.2.2.材料尺寸检验,测量钢板厚度是否符合标准要求。2.2.2.3.外观检查。钢板表面不得有气泡、结疤、拉裂、裂纹、折叠、夹杂和压如的氧化铁皮。钢板不得有分层。表面凹凸度不得超过钢板厚度公差的一半,对低合金钢板应保证不超过允许的最小厚度。五、供货范围1.一般要求1.1.本技术要求规定了合同的供货范围。供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支吊架性能符合有关标准、规定的要求。1.2.原材料来源:1.2.1.钢板:等大型钢厂。1.2.2.紧固件:等公司。1.2.3.焊条:等公司1.2.4.PTFE:有限公司1.2.5.隔热衬里材料:有限公司1.3.供货清单详见支吊架一览表:1.3.1.主蒸汽管道支吊架(工作压力MPa,工作温度℃)支吊架编号图号名称数量重量材质管径荷重热位移(mm)Kg管部根部连接件工作(N)结构(N·m)△x△y△z六、技术资料4.1.供方应向需方提供的资料(但不仅限于此):产品安装、维护及使用说明书供货及装箱清单。出厂质量保证书、合格证。设计、制造时所遵循的规范、标准和规定清单详细的产品质量文件,包括材质、材质检验、焊接、热处理,加工质量,外形尺寸和性能检验等的证明。最终交付资料:纸版资料十二套,CAD电子版一套。七、交货进度合同设备的交货满足工程安装进度和顺序的要求。到达需方工地现场交货地点的时间为:2011年6月25日交40%,2011年7月15日全部交完。八、设备监造及性能验收试验1.概述1.1.本技术要求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供方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检验、监造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供方的设备符合技术要求规定。1.2.支吊架应按照需方会签的图纸生产,供方供货应与会签的图纸资料一致,否则应承担经济责任。2.工厂检验2.1.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供方应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供方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2.2.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至出厂试验。2.3.检验的结果应满足技术要求中的规定,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供方要采取措施处理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需方提交不一致性报告。供方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应将情况及时通知需方。3.可变弹簧必须完成以下验收试验:103.1.施加工作荷载,检查相应的弹簧荷载指示器的位置;3.2.施加安装荷载,检查相应的弹簧荷载指示器和定位销的位置;3.3.检查工作荷载和安装荷载之间的行程值3.4.测量弹簧刚度3.5.用供方定义的试验荷载(即弹簧所能承受的最大荷载)进行静态荷载试验。3.6.检验3.6.1.可变弹簧的检验3.6.1.1.弹簧需逐个按本标准和图样进行几何尺寸检查和负荷特性试验。3.6.1.2.可变弹簧支吊架须作整定试验,试验时应以工作载荷为基准,使指示板的下沿线对准铭牌上的工作载荷所对应的位移刻线,此时测得的载荷值为实测安装载荷值,其与标准安装载荷值的相对偏差λ应不大于10%,即:λ=|Wb-Wa|/Wb×100%≤10%式中:Wb——计算安装载荷值,N;Wa——实测安装载荷值,N。3.6.1.3.超载试验在锁定状态,对支吊架缓慢加载,其载荷值为2倍支吊架最大工作载荷值,保持5min,观察支吊架各部分,不得有异常情况。3.6.1.4.支吊架连接尺寸应符合标准规定。3.6.1.5.支吊架应外观平整。3.6.1.6.如果出现不合格的弹簧,须从另一批次中抽取原来两倍数量的弹簧再次检验。3.6.2.材料检验:材料的化学成分和机械性能、热处理金相图表应按照相应标准、规范及规定的要求。3.7.验收试验3.7.1.可变弹簧必须完成以下验收试验:①施加工作荷载,检查相应的弹簧荷载指示器的位置;②施加安装荷载,检查相应的弹簧荷载指示器和定位销的位置;③检查工作荷载和安装荷载之间的行程值;④测量弹簧刚度;11⑤试验荷载(即弹簧所能承受的最大荷载)进行静态荷载试验。3.7.1.1.出现以下情况的弹簧为不合格:未遵照上述第①,②,③和⑤项的标准执行;在上述第④项中,任何超出供方样本所示弹簧刚度5%的刚度偏差3.7.1.2.如果出现不合格弹簧,须从另一批次中抽取原来两倍数量的弹簧再次检验。3.7.2.恒力弹簧必须完成以下验收试验:①查总行程值;②测量最大荷载值;③检查工作行程值;④测量最小荷载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