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社会保险的历史第二部分社会保险业务政策的解析一、社会保险产生于劳资矛盾二、我国大陆地区—社会保险制度发展历史三、北京当前社保建历史一、社会保险产生于劳资矛盾(一)发展历史1.最早来源:工业社会中阶级矛盾的产物。代表国家--英国1572年征收济贫税1601年《济贫法》颁布实施,收济贫税、建立贫民习艺所收容贫民1782年《吉尔伯特法》规定贫民习艺所只能收容老、弱、病、孤儿等社会弱势群体1834新《济贫法》规范了救助经费、对象和管理,强调救助对象的标准2.德国发展历史1881年德皇颁布《黄金诏书》,提出工人因患病、事故、伤残和年老而出现经济困难时应得到保障,他们有权得到救济,工人保障应由工人自行管理。1883年制定了世界第一部《疾病保险法》、1884年通过了《工人赔偿法》、1889年实行了《伤残和养老保险法》。这三个法律成为现代世界上第一个比较完整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标志着世界是第一个最完整的社会保险体系出现,社会保险制度体系由此产生。制度功能:是为竞争中不幸失败或失去竞争能力的人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具有互助性质的安全制度,起到维护社会公平和社会安全的作用。3.美国发展历史经济危机、罗斯福新政1935的《社会保障法案》,提供老年保障(保险与救助)、失业保险、社会救济(孤儿、盲人、母亲与儿童等)制度功能:一种“社会安全网”,根据政府法规而建立的项目,给个人谋生能力中断或丧失以保险,为国民结婚、生育、抚养子女或死亡而需要某些特殊开支提供保障。4.英国发展历史(1)1942年《贝弗里奇报告》提出一个从摇篮到坟墓的社会福利制度;(2)具体包括:儿童补助、养老金、残疾补贴、丧葬补贴、丧失生活来源补助、妇女福利和失业救济7方面保障内容;(3)社会保障要普遍、保基本、统一原则、权利与义务对等4原则;(4)体系结构:社会保险、国民救助、自愿保险制度目的:是国民收入再分配的一种手段,它应该遵循普遍性原则,对全体国民实施“从摇篮到坟墓”的全面的安全保障。5.国际社会发展历史二战后至今,全球225个国家和地区中有172个建立了至少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发达国家项目齐全、覆盖面广、保障水平高,强制保险种类多,不民达国家则反之。国际社会保障协会(ISSA),1927年成立,协会宗旨是以社会保险计划的方式推动各国的社会进行,在全世界范围内促进和发展社会保障而进行合作,目前有正式会员270个、联系会员106个,每三年组织一次。国际劳工组织(ILO),1919年成立,它主要通过论坛机构、刊物、活动等形式来推动各国政府来发展本国的社会保障制度。目前已经制定通过的专门涉及社会保障问题的公约有31项,社会保障建议书有16项。世界银行:5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二)社会保障的构成1.国家保障模式(1)保障范围--政府主导,全体国民享受(2)权利责任--权利责任不相关,资源来源税收,个人不缴费,符合条件即可享受(3)保障各类--老年、医疗和弱势群体援助(4)优缺点--福利性强,国民幸福感强,优生优育;财政压力大,老龄化严重,长期导致制度效率低下,形成社会福利病。(5)代表国家--英国、北欧2.社会共济保障模式(1)保障范围--政府主导,缴费者享受;(2)权利责任--权利责任直接相对应,资源来源劳资双方缴费,待遇与缴费水平直接挂钩;(3)保障各类--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4)优缺点--提高制度效率的同时增进社会公平;不利于弱者,需要其他制度做补充;(5)代表国家--德国、法国、日本。3.储蓄保障模式(1)保障范围--政府主导,劳动者被强制建立个人储蓄账户;(2)权利责任--权利责任直接相对应,资源来源劳资双方缴费,待遇取决于个人账户资金的市场化投资运营结果;(3)保障各类--养老、医疗、教育、住房等;(4)优缺点--资金权属明确,激励性强,便携性,基金支付压力小;不利于弱者,没有再分配功能,基金投资风险大,贬值压力大,管理要求高;(5)代表国家--新加坡、智利、我国香港。4.特定人群定向的社会保障模式公职人员的福利保障制度--法官、政府公务员、警察、军人等,目前约有50%的公职人员被纳入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如美国、日本和瑞典等,约有50%则实行单独的福利保障制度,如法、德和韩等。农村人口的社会保障制度--晚于城镇,有三种方式:(1)随同工业化进程,把农村人口纳入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2)设立专项的养老计划;(3)建立社会救助性的养老制度,为低收入农村老人提供生活补贴。共性:社会的公共产品国家的公共政策异性:政府与市场作用不同公平与效率不同权利与责任不同二、我国大陆地区—社会保险制度发展历史国家—单位保障制的创建(1949—1956)国家—单位保障制的调整(1957—1968)国家—单位保障制责任中心的转移(1969—1985)国家—单位保障制向国家—社会保障制迈进(1986年以来)国家—单位保障制向国家—社会保障制迈进(1986年以来)第一阶段(1986—1990),重点是为国有企业改革配套和缓解乡村贫困问题,合同工的养老保险制度开始建立。第二阶段(1991—1997),社会保障成为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支柱,企业的养老保险制度开始建立。第三阶段(1998年以来)社会保障逐渐成为一项基本的社会制度,覆盖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的五险制度全部建立。1951年颁布《劳动保险条例》1978年制定104号文1991年-1994年设计社保改革大思路及劳动法颁布2000年策划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95生育97养老98医疗99失业03工伤中国社会保障历史上不该忘却的大事2011年社会保险法颁布实施养老金制度改革从分散走向统一1997年7月《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启航1998年11月《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失业保险确定1999年《失业保险条例》工伤保险2003年《工伤保险条例》(1996年,有试行条例)生育保险1995年1月《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1997年8月《国务院关于在各地建立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社会保障改革研讨热1978年制定104号文86、92、97、06、11年养老保险建设1999、2007失业2001医疗三、北京当前社保建历史2003工伤2005生育一、什么是社会保险?二、五保业务政策讲解(一)内涵社会保险是以国家为主体,通过立法手段,设立保险基金,当劳动者在年老、患病、生育、伤残、死亡等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失业中断劳动而失去收入来源时,由社会给予物质帮助和补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1.国家主办,以国家立法为保证和依据2.以建立保险基金为物质基础3.保障对象一般是劳动者4.目的在于劳动者遭遇风险时可以从社会得到基本生活的物质帮助和补偿(二)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二者之共同点:都具有共济性特点。运用大数法则,分散风险。其共同原理包括:1.危险的存在2.危险的可认识性3.危险发生前必须建立基金4.危险的补偿项目社会保险人寿保险目的和性质强制,社会福利盈利,经济性质对象和作用社会劳动者,基本生活人的身体,经济补偿权利义务对等关系社会劳动,缴费以投保额决定保障水平基本生活以缴费标准和年限而定立法范畴社会立法经济立法管理体制行政管理体制财政金融管理体制社会保险与人寿保险比较(区别)社会保险较之商业保险有许多难以替代的特殊社会管理职能,而商业保险可作为社会保险的补充。(一)申报环节(二)征缴环节(三)个人账户管理环节(四)支付环节2010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由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35号主席令予以颁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谁—参保范围什么时间—参保时限参什么保—应参加险种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医疗(1)养老保险的种类:基本养老保险: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特殊群体的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乡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和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乡镇企业的城镇职工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城镇职工;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招用的劳动合同制职工;凡不能提供由本国相关部门出具的《参保证明》的在华就业外国人员。国家规定北京规定某企业员工规定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企业可以给报销,请问个人缴纳养老保险划算还是企业缴纳划算?企业为本单位职工参保是强制的,为不存在劳动关系的职工代理保险是违法的,同时无论对企业还是个人都存在工伤、医疗和生育方面的风险;个人参保只适用于灵活就业或自由职业者;李小华大学毕业后到一家医院应聘,院方告诉她若来单位后每月基本工资为4000元,外加绩效工资、奖金和加班费等,单位给她上失业、工伤、生育和医疗四险。李小华听后觉得奇怪:常记得父母讲工作后要上三险,分别是养老、失业和医疗,怎么这个单位是四险?最重要的是怎么没有养老保险?她觉得这个医院管理不正规,因此不想去,想找一个能够上五险的正规医院工作,你认为李小华的判断正确吗?不正确!职工参加五险还是四险是由单位性质和员工用工性质决定的。若是事业单位编制的固定工目前只参加失业、工伤、生育和医疗四险,若是事业单位的劳动合同工则参加五险。医院这种性质的事业单位目前的养老制度还没有改革,实行的是不缴费的退休养老制度,随着国家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推进,不久将来医院的所有职工均将参加五险。该医院管理非常正规。王聪是外地农村户口,今年他来北京一企业打工,在老家他参加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来北京后单位又让给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每月缴费远远高于农村,因此他觉得自己不可能将来也不可能留在北京,因此他想与企业领导商量一下,能否放弃在参保?不能!他可能放弃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这是因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强制企业及其员工参加的保险,没有选择,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或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是自愿参加的。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队、民办非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乡镇企业的城镇职工党政机关招收的劳动合同制职工;凡不能提供由本国相关部门出具的《参保证明》的在华就业外国人员。国家规定北京规定薛莹是北京本地的农民,长期以来一直在农村种地,有次她听说自己在市内的表姐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参加了失业保险,因此她想知道自己能否参加失业保险?不能!失业保险只针对城镇企业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不包括纯粹的农民。国家规定北京规定某物业公司招用了一大批年龄已经超过60周岁的农民工,只想为其参加工伤保险,他们能够参加吗?工伤认定、享受工伤待遇的前提条件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对于年龄超过60周岁的男性和年龄超过50周岁的女性,若没有特别申批已经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因此不再具备劳动者的主体资格,与用人单位只能形成劳务关系。薛莹一家都是农村的,她家买了一辆大卡车,丈夫长期村里人拉活儿,她觉得自己丈夫的工作很危险,因此想让丈夫参加工伤保险,她丈夫能参加工伤保险吗?不能!工伤保险只针对城镇企业职工,目前还不包括纯粹的农民。国家规定北京规定北京市某企业于女士自2013年1月进该企业工作,该企业为其参保,于女士工作不久就怀孕,但该企业为其缴了5个月后就中断了,因于女士在怀孕期间妊娠反应厉害就经常休病假,没有注意到单位中断缴费的行为。后到医院检查才发现自己的费用已经欠缴了3个月了。于女士的生育保险待遇因欠缴而不能享受了。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保,由个人缴费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和其职工和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