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文件汇编(二)养老保险2日期:2008-09-2613:02:44点击数:7723【字号大中小】1993年底前全省各地“视同缴费账户”建账标准和“视同缴费指数”一览表地区1993年职工平均工资(元/年)视同缴费指数每满1年记帐额全国33710.633887.7全省532711402.8广州平均63421.1911670.0市区64001.2011685.3花都市51230.9621349.0增城市54401.0211432.5番禺市69531.3051830.9从化县41140.7721083.3深圳平均81441.5292144.6市区83351.5652194.8宝安区57891.0871524.4龙岗区85341.6022247.2珠海平均73991.3891948.4市区76761.4412021.3斗门县57891.0871524.4汕头平均43710.8211151.0市区48400.9091274.5潮阳市29330.551772.3澄海县30350.570799.2南澳县31810.597837.6佛山平均69481.3041829.6市区73401.3781932.8南海市70121.3161846.5顺德市72391.3591906.2三水市59121.1101556.8高明县49750.9341310.1韶关平均44510.8361172.1市区50390.9461326.9仁化县40930.7681077.8南雄县36920.693972.2始兴县35070.658923.5翁源县36940.693972.7新丰县36750.690967.7曲江县39880.7491050.2乳源县41080.7711081.8乐昌县39820.7481048.6河源平均27250.512717.6市区32700.614861.1和平县24040.451633.0龙川县23640.444622.5紫金县26570.499699.7连平县28490.535750.2东源县29570.555778.7梅州平均33990.638895.1市区38850.7291023.0梅县36070.677949.8蕉岭县36610.687964.0大埔县30800.578811.1丰顺县29300.550771.6五华县33060.621870.6兴宁县31830.598838.2平远县32230.605848.7惠州平均51190.9611348.0市区58631.1011543.9惠东县48520.9111277.7博罗县41010.7701079.9惠阳县51880.9741366.2龙门县33900.636892.6汕尾平均31120.584819.5市区36690.689966.2海丰县31350.589825.5陆河县31880.598839.5陆丰县27420.515722.0东莞62281.1691640.0中山67281.2631771.7江门平均51310.9631351.1市区57301.0761508.9新会市56771.0661494.9台山市49630.9321306.9开平市40480.7601066.0鹤山市49720.9331309.3恩平县45940.8621209.7阳江平均36140.678951.7市区37480.704987.0阳东县31880.598839.5阳西县31640.594833.2阳春县37200.7701079.9龙门县33900.698979.6湛江平均39520.7421040.7市区48230.9051270.0廉江市30340.570798.9吴川市32210.605848.2徐闻市34520.648909.0海康县31040.583817.4遂溪县38660.7261018.0茂名平均37920.712998.5市区54771.0281442.3高州市33380.627879.0信昌县32530.611856.6电白县26400.496695.2化州县28640.538754.2肇庆平均40520.7611067.0市区50140.9411320.3高要市41000.7701079.6四会市30550.573804.5广宁县34070.640897.2德庆县35550.667936.1封开县33840.635891.1怀集县32290.606850.3云浮市48070.9021265.8罗定市39270.7371034.1郁南县35110.659924.5新兴县38600.7251016.4清远平均38620.7251017.0市区39600.7431042.8清新县37550.705988.8英德县42170.7921110.5佛冈县37190.698979.3连山县38220.7171006.4连南县33650.632886.1连县35970.675947.2阳山县36120.678951.1潮州平均32060.602844.2市区34010.638895.6饶平县28840.541759.4潮安县31120.584819.5揭阳平均29090.546766.0市区32520.610856.3普宁市35110.659924.5揭东县27430.515722.3惠来县23200.436610.9揭西县24080.452634.1省直70681.3271861.2省农垦32470.610855.0附注:1.现云浮市区、云安县采用本表原云浮市标准;2.资料来源:《1994国家统计年鉴》、《1994年广东省统计年鉴》、《1994年广东省农村统计年鉴》。梅州市人民政府转发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决定的通知(梅市府[2006]4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现将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决定的通知》(粤府[2006]9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确定个人缴费以参保人月应税工资、薪金收入为基数。从2007年1月起,参保人月应税工资、薪金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的,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鉴于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对缴费基数下限作如下确定:从2007年1月起,凡参保人月应税工资、薪金收入低于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下限,2007年社会保险年度(2007年7月—2008年6月)按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为缴费基数下限,以此类推每个社会保险年度提高10%,计划用5年时间过渡,最迟在2011年7月过渡到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下限。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下限按上述办法确定。二、相关参数的确定考虑到我市已实行基本养老保险市级统筹的实际,从2006年7月1日起,对全市基本养老保险相关参数确定如下:1、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仍按梅市府[2004]18号文的规定执行,即单位缴费20%,个人缴费8%。2、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帐户。3、在新办法基本养老金的计算中,1993年所在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取值,统一采用1993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83元,视同缴费指数统一为0.638,1993年底前视同帐户建帐标准全市统一为每满一年记帐额为895.1元。4、过渡期内(2006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按粤府[2006]96号文规定的原计发办法中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计算中的临界指数统一确定为“1”。三、有关要求:1、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尽快根据粤府[2006]96号文的规定,在2006年12月底前完成信息管理系统的调整、测试工作,确保2007年1月起实施新的养老金计发办法,并从2006年7月起按新的计发办法重新核定并补发适用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2、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按粤府[2006]96号文和本通知规定精神执行,确保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各项政策的顺利实施。梅州市人民政府二○○六年十二月十四日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近年来,各地区和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发[1995]6号)要求,制定了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建立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促进了养老保险新机制的形成,保障了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的生活,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是,由于这项改革仍处在试点阶段,目前还存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统一、企业负担重、统筹层次低、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必须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目标和原则,进一步加快改革步伐,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促进经济与社会健康发展。为此,国务院在总结近几年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作出如下决定:一、到本世纪末,要基本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适用城镇各类企业职工和个体劳动者,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要贯彻社会互济与自我保障相结合、公平与效率相结合、行政管理与基金管理分开等原则,保障水平要与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及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适应。二、各级人民政府要把社会保险事业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贯彻基本养老保险只能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的原则,把改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与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紧密结合起来,确保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失业人员失业救济金的发放,积极推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使离退休人员的生活随着经济与社会发展不断得不到改善,体现按劳分配原则和地区发展水平及企业经济效益的差异,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在国家政策指导大力发展企业补发养老保险,同时发挥商业保险的补充作用。三、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企业缴费)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包括划入个人帐户的部分),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少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因离退休人数较多、养老保险负担过重,确需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的,应报劳动部、财政部审批。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1997年不得低于本人缴费工资的4%,1998年起每两年提前1个百分点,最终达到本人缴费工资的8%。有条件的地区和工资增长较快的年份,个人缴费比例提高的速度应适当加快。四、按本人缴费工资11%的数额为职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帐户,其余部分从企业缴费中划入。随着个人缴费比例的提高,企业划入的部分要逐步降至3%。个人帐户储存额,每年参考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个人帐户储存额只用于职工养老,不得提前支取。职工调动时,个人帐户全部随同转移。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个人帐户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继承。五、本决定实施后参加工作的职工、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地(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个人帐户养老金月标准为本人帐户储存额除以120。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退休后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其个人帐户存额一次支付给本人。本决定实施前已经离退的人员,仍按国家原来的规定发给养老金,同时执行养老金调整办法。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规定进一步完善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认真抓好落实。本决定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个人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按照新老办法平衡衔接、待遇水平基本平衡等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