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法有关解读及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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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社会保险法有关解读及应对I、《社会保险法》概述II、几项基本社会保险制度的新规定及企业应对III、社会保险费的缴纳及其未缴纳的法律后果IV、社会保险基金介绍V、社会保险经办机构VI、如何对社会保险进行监督VII、违反《社会保险法》的法律后果2/74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3/74进城务工农民需要参加社会保险吗?第95条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依照本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外国人在中国就业,需要参加社会保险吗?第97条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参照本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4/74I、《社会保险法》概述II、几项基本社会保险制度的新规定及企业应对III、社会保险费的缴纳及其未缴纳的法律后果IV、社会保险基金介绍V、社会保险经办机构VI、如何对社会保险进行监督VII、违反《社会保险法》的法律后果5/74基本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6/74法条链接:第10条第1款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养老保险费由谁缴纳?7/74郭女士三十多岁,但因为没什么技术,所以一直没有固定工作,主要是给一些人家做钟点工。郭女士之前一直没有缴纳过任何社会保险,但考虑到自己今后养老的问题,为了自己晚年生活有保障,郭女士想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但不清楚自己是否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案例一8/74法条链接:第10条第2款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参加养老保险?9/74法条链接:第10条第2款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适用《社会保险法》吗?10/74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的工作年限,能够视同缴费年限吗?法条链接:第13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11/74个人账户基本养老保险能够提前领取和继承吗?法条链接:第14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12/74什么情况下可以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满15年13/74商女士早年因为没有正式工作,所以一直没有缴纳养老保险,直到最近10年才开始缴纳养老保险,但商女士现在已经50岁了,看到和自己同龄的同时办理了退休手续领取了养老保险金,商女士不禁为自己晚年的生活担忧。于是商女士去社会中心咨询,自己达到退休年龄了,但不够领取退休金的条件,能有办法补救吗?案例二14/74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的条件怎么办?缴费至满十五年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转入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15/74法条链接:第19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个人养老保险能够跨地区转移吗?16/74医疗保险费用由谁缴纳?第23条第1款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17/74及时提交发票申请返还暂扣款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第23条第2款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18/74及时提交发票申请返还暂扣款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能够享受政府补贴吗?第25条第3款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19/74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就可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吗?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必须具备两个条件:(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2)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的年限20/74及时提交发票申请返还暂扣款医疗保险费用异地结算有何新规定?第29条第2款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21/74及时提交发票申请返还暂扣款哪些医疗费用不能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比如一些治疗传染病的费用(四)在境外就医的。22/74及时提交发票申请返还暂扣款郭女士参加了单位的基本医疗保险,在一次午后休息时,郭女士因为与一位同事意见不和产生口角,被该同事打伤。郭女士住进了医院,郭女士本来就家境贫寒,而打她的那位同事也家境贫寒,没有钱支付医疗费。而由于不属于工伤,单位也不同意垫付费用。郭女士非常着急,没有钱支付将耽误治疗。案例三23/74及时提交发票申请返还暂扣款基本医疗保险应当由第三人支付的,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找不到第三人的,能要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吗?第29条第2款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24/74及时提交发票申请返还暂扣款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能够跨地区转移吗?第32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25/74法条链接:第33条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的缴纳26/74及时提交发票申请返还暂扣款郭某在一家建筑公司担任施工负责人,因为公司施工对周围居民产生扰乱,同时该工程一旦建成,将影响周围居民的采光。于是周围居民自发聚集起来,要求停止施工。郭某一气之下与带头的几人打起来了,郭某将其中一人眼睛打瞎,同时在混乱中,郭某也被打伤。后郭某因为故意伤害他人被判处有其徒刑2年。郭某自己看病也花了不少费用,郭某的家人向单位要求报销。但单位认为,郭某在工作过程中因为犯罪行为而受伤,因此不算工伤,不能报销郭某的费用。问:郭某在工作过程中因有犯罪行为而受伤,能被认定为工伤吗?案例四27/74哪些情况下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能被认定为工伤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8/74及时提交发票申请返还暂扣款因工伤发生的哪些费用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29/74及时提交发票申请返还暂扣款因工伤发生的哪些费用,需要由用人单位支付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0/74及时提交发票申请返还暂扣款韩女士的老公宋某在一个建筑工地做建筑工人,在工作过程中突然从高脚架上摔下来,摔断了三条肋骨。但是单位并没有缴纳工伤保险,由于单位一直在赔钱,所以也没有钱为宋某治病。宋某及韩女士都发愁的要死。问:宋某该怎么办?案例五31/74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不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要求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追偿职工所在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发生工伤后劳动者怎么办32/74及时提交发票申请返还暂扣款夏某在工作的过程中,因为工作问题与孙某发生了口角,孙某将夏某打伤并且逃跑。现夏某住院治疗需要支付大量医疗费,但由于孙某已经逃跑。问:夏某该怎么办?案例六33/74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向第三人追偿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工伤,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怎么办?34/74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拒绝治疗的。什么情况下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问题: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工伤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35/74小赵参加工作半年后,公司由于战略调整而裁员,小赵被裁掉。于是小赵去当地社会保险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当小赵递交有关资料后,社保工作人员审查后,认为小赵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问:什么情况下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案例七36/74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对遗属有什么补助?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需要交纳费用吗?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37/74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间是多少?(1)累计缴费1年到5年的,领取失业金最长12个月(2)累计缴费5年到10年的,最长为18个月(3)累计缴费10年的,最长为24个(4)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38/74(1)用人单位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2)用人单位通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3)失业人员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4)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如何领取失业保险金?39/74重新就业的;应征服兵役的;移居境外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什么情况下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40/74失业保险关系能够跨地区转移吗?法条链接:第52条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41/74职工需要缴纳生育保险费吗?第53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42/74胡某在某单位担任技术经理,胡某的老婆因为身体不好,这两年一直没有找工作。前几天,老婆告诉胡某,自己怀孕了。胡某想到自己今后既要还月供,还要供养老婆、孩子,老婆生孩子也不能报销费用,心里感觉压力很大。问:胡某单位能不能报销自己老婆的生育费用?丈夫所在的单位交纳了生育保险;妻子没有工作。案例八43/74职工什么情况下可以享受生育津贴?第56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44/74I、《社会保险法》概述II、几项基本社会保险制度的新规定及企业应对III、社会保险费的缴纳及其未缴纳的法律后果IV、社会保险基金介绍V、社会保险经办机构VI、如何对社会保险进行监督VII、违反《社会保险法》的法律后果45/74用人单位应当在什么时间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用人单位应当在什么时间内办理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46/74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法律后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以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法律后果?按照上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