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富通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社会保险管理规定编号:FT-JT/MS-HR-006版次:0/A页次:1/41.0目的为规范集团社会保险管理,根据国家和深圳市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2.0适用范围:全体员工。3.0职责3.1集团人力资源部门负责集团本部员工以及外派人员的社保缴交、变更、调动、停缴和退保工作;负责集团本部全体员工、深圳地区下属公司5000元及以上工伤理赔办理;3.2下属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本公司和集团指派人员的社保缴交、变更、调动、停缴和退保工作。深圳地区下属公司人力行政部门负责本公司员工5000元以下工伤理赔办理;异地公司负责本公司员工工伤理赔办理并将结果报集团人力行政中心备案。4.0相关规定:4.1集团为员工购买的社会保险险种如下:4.1.1深圳户籍员工:养老、地方补充养老、综合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4.1.2非深圳户籍员工:养老、住院医疗、工伤等。4.2缴费基数集团按深圳市的相关规定确定员工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其中深圳户籍员工缴费基数不低于上年度深圳市社会平均工资的60%;非深圳户籍员工缴费基数不低于深圳市最低工资。4.3保险办理程序深圳市富通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社会保险管理规定编号:FT-JT/MS-HR-006版次:0/A页次:2/44.3.1在15日之前入职的员工,当月开始购买社保;在15日(含)之后入职的,从次月开始购买社保。4.3.2人力行政部门在收到员工提交的《深圳市劳动保障卡数码照相回执》后1个月内为员工办理深圳市劳动保障卡。4.3.3需要在非工作公司购买社保的,需提交书面申请至集团人力行政中心,经人力行政中心总经理审批后,由相关人力行政部门执行。4.3.4当员工户籍、职位发生变化时,人力行政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调整该员工的缴费基数和缴费项目。4.3.5员工在15日(含)之前离职的,当月停缴其社保;在15日之后离职的,次月停缴其社保。离职后需退保或转保的,本人至所属公司人力行政部门办理。4.3.6员工达到退休年龄的,所属公司人力行政部门通知其本人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深圳市有关规定次月起停缴其社保。4.4工伤理赔4.4.1员工本人应当自发生工伤事故24小时内向其直接上级申报,直接上级于员工发生工伤事故48小时内向所属公司人力行政部门申报,各公司于员工发生工伤事故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报社保局备案,未在规定时间内汇报的,造成的后果由相应责任人承担。4.4.2人力行政部门和当事人需在规定时间内按社保机构要求报送相关材料并申请认定工伤,因材料准备不齐或时间超期导致无法认定工伤深圳市富通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社会保险管理规定编号:FT-JT/MS-HR-006版次:0/A页次:3/4的,造成的后果由相关责任人承担。4.5医疗保险4.5.1按深圳市社保相关规定,深圳户籍员工可报销门诊和住院费用,非深圳户籍员工只能报销住院费用;员工须至社保定点医院或诊所就医,并先行出示社保卡,方可享受费用报销。4.5.2长期派驻市外工作的深户员工患病就诊的或员工在市外出差、探亲、休假、学习期间患急病在市外医疗机构就诊入院的,须在发生之日报所属公司,由人力行政部门向社保机构报备并在发生之日(住院费用自出院之日)起六个月内持有关资料办理(逾期社保机构不予办理):4.5.2.1市外门诊个人帐户报销:(1)门诊病历本、费用清单、相关检查单及化验单(2)有效发票(3)本人医疗卡、身份证、代办人身份证(4)本人深圳市银行存折或储蓄卡(限建行、工行、农行、中行)4.5.2.2市外住院费用报销:(1)门诊病历(2)加盖医院公章的住院病历(包括住院记录、医嘱单、出院记录、相关检查报告)(3)有效发票(4)费用明细清单深圳市富通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社会保险管理规定编号:FT-JT/MS-HR-006版次:0/A页次:4/4(5)疾病诊断证明书(6)单位证明(在职员工)(7)本人医疗卡、身份证、代办人身份证(8)本人深圳市银行存折或储蓄卡(限建行、工行、农行、中行)4.5.3深圳户籍员工医疗费用个人帐户超支报销时间为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发票的时间期限为上一年的7月1日至当年的6月30日(提前或逾期不予办理),准备资料如下:(1)门诊病历本、费用清单、相关检查单及化验单(2)有效发票(3)本人医疗卡、身份证、代办人身份证(4)本人深圳市银行存折或储蓄卡(限建行、工行、农行、中行)5.0本规定解释权归集团人力行政部门,如原有规定与本规定有冲突,以本规定为准。本规定条款如与国家或深圳市相关法律法规有冲突的,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6.0本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原《工伤管理规定》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