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方言词语中的历史文化信息和地域文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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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方言词语中的历史文化信息和地域文化信息一、广东方言词语中的历史文化信息穗“穗”是广州的别称,传说周夷王时,有五个仙人驾着五只口衔谷穗的山羊来到楚亭(当时的广州),并将谷物赠给州人,祝州人永无饥荒。为了纪念仙人的馈赠,楚亭故名“穗”。从地理位置上看,广州位于广东三江(东江、西江、北江)出海口地带,今广州南郊七星岗的古海蚀崖遗址证明,大约在7千到1万年以前,广州以南的大片土地都是浅海,海岸就在今七星岗一线。这更使我们相信远古时代的广州人应是一个以渔牧为主的民系,后来随着珠江三角洲冲积平原的扩大,为谷耕经济提供了条件。如果仙人馈穗的传说反映了一定历史的事实,那么“穗”城的得名应该是远古的广州人从渔牧生活向农耕生活转变的见证。拍髀唱歌粤方言区至今有一首传唱民歌叫做“拍大髀唱山歌……”,意思是用拍大腿打节奏的方法来唱山歌。这一民俗应相当久远,秦代李斯的《谏逐客书》中记载:“夫击瓮叩缶,弹筝搏髀而歌乎呜呜快耳目者,真秦之声也。”意思是说,敲击瓦器、弹筝、拍大腿唱歌乃是真正的秦国音乐。历史文献也证实先秦时期确有北人大规模南下的史实,《史记•始皇本纪》记载:“始皇三十三年发诸尝逋亡人、赘婿、贾人略取陆梁地,为桂林、象郡、南海,以适遣戍。”至今,“缶”(广东俗写作“煲”,一种陡壁的瓦锅,最早为陶制品)仍为岭南地带的常用炊具。拍髀节歌是否是广东独有的风俗不得而知,但历史上北人南下,将当时北方的风俗带到南粤是完全可能的。执笠“执笠”一词粤语今指商铺收摊,引申为倒闭。“笠”在粤语中指疏眼的竹篓,普遍用以盛装物品,此与广东盛产竹器的地域特点不无关系;“执”是收拾的意思。今天对城市中有固定铺面的新型商店来说,“执笠”一词已不好解释,可是追溯历史就不难理解了:广东地区传统的民间贸易多为集散型的散摊集市,本地人谓之“虚”,所谓“趁虚”即是赶集。传统的虚市上,商者多以竹篓盛物展销,日终“虚”散,商者自然要收拾盛货的竹篓准备回家,可见“执笠”一词反映了历史上广东鲜明的地域商贸特征。咸水话“咸水话”原指疍家人所说的带有疍家口音的广州话,后来用以泛指夹杂外地口音、不纯正的广州话。很明显,“咸水”指的就是海水,“咸水话”应该就是指海边渔民所操的语言。这里道出了两个信息:1.历史上的疍家人所说的话与广州话确有明显的区别,这可以从近年有关学者对澳门等地疍家话的调查整理资料中得到证实;2.广东历来就是一个双语(双方言)运用较为普遍的地区,该地区的外地人在本地使用自己的母语,进入广州一般都能使用广州话,即使语音不纯正,也要趋近于权威方言。“咸水话”不但道出了疍家文化与本土文化融合的历史,也说明作为广东地区权威方言的广州话,其通行权威已非一日。酾酒“酾酒”(又作“筛酒”)一词原为滤酒,《说文》酉部:“酾,下酒也”;《汉语大字典》酉部:“酾,滤酒”。古代的农家酒因酿造技术的限制,成酒往往混杂着很多渣滓,故又称“浮蚁”。斟酒时先要将酒面上的浮渣滤去,然后再斟,这一过程为“酾”。今天因为酿酒技术的提高,即使像客家人自酿的娘酒,斟饮时也不再需要过滤,可“酾酒”一词今天仍在客家话等很多方言中继续沿用,“酾酒”一词无疑沉淀了一层中国地域酒文化的历史内涵。今天我们从广东方言入手发掘广东的地域文化内涵,可以为广东的民俗历史与文化研究提供宝贵的资料。地名蕃坊、雅瑶“蕃坊”是广州越秀区的地名,“蕃”亦作“番”。“番”过去是对外国、外族的通称,广东沿海自唐代就有了外向性的市舶贸易,据此我们可以推测广州蕃坊一带过去应该是外国人聚居或做生意的地方。据广东省《地名词典》记载:蕃坊“因唐、宋为外国商人居留地得名,阿拉伯和波斯商人多聚居于此。”该处今仍存怀圣寺和光塔等伊斯兰教建筑可以证明这一史实。2“雅瑶”今为广州白云区的一个辖镇,地名字面颇不好理解,可本地老人都知道“雅瑶”原名为“瓦窑”,广州话“雅瑶”“瓦窑”同音,“瓦窑”地名较俗,故改做“雅瑶”。相传历史上有苏、谭两姓迁居于此,以土窑烧瓦为业,故名该村为“瓦窑”。二、广东方言词语中的地域文化信息“拜山”与“酾地”广东多山,山地精爽干燥,不易水浸,故于死去的人一般都为之择山而葬,所以粤方言(白话)称扫墓为“拜山”。广东梅县等客家聚居地主要分布在山区,可客家话却称扫墓为“酾地”,“酾”原义是斟酒,引申义为以酒祭奠。其实客家词语中“泥地”(干地)、“田”(水田)、“岭岗”(山)分得很清楚,不会将这几个概念混淆,过世的客家人一般也是择山而葬,但为什么客家话不称扫墓为“酾岭”,而叫“酾地”呢?这与客家人的历史与传统有关。客家先人最初生活在华北平原一带,华北平川一望无际,并不多见山。中州河南等地至今仍以旱地耕作为主,先人死后,一般都葬于自家的地头,倘若我们今天坐火车经过华北平原,至今还可以看到沿途的地头葬。客家人一向崇奉“慎终追远”,扫墓是客家人一项倍受重视的祭祀礼俗,这一礼俗在客家人的历史上一旦以“酾地”一词约定俗成后,“酾地”从此就成了这一礼俗的代表符号,不管这一习俗活动后来在形式上有什么变化,只要这一活动以传统的方式延续下来,符号“酾地”也会被沿用。联系客家的历史与民俗传统,“酾地”一词也就不难理解了。做金客家话的“做金”又称“二次葬”,指的是死者入土三年后,要取出骸骨装入称之为“金罂”陶罐中,再择日安葬。民俗学的研究告诉我们,二次葬的原因有二:“一是游动经济,迁居甚多,每当迁徙之时,进行二次葬或多次葬;另一种是出于某种信仰。”(陶立璠1987)以信仰规范的二次葬习俗一般只见于少数民族,如贵州安顺地区的苗族二次葬。当然,二次葬的风俗不止于客家,原因也不尽相同。就客家民系而言,大家都知道,历史上的客家人曾经历了东晋、唐末、宋元三个时期的大规模迁徙,广东客家直至明清时期迁徙仍然频繁。作为一个历经迁徙的民系,客家人之所以如此团结,与其所处的环境与具有向心力的文化传统是分不开的,在客家聚居的围龙屋中,宗祠的地位与象征力量是不可取代的,这就是所谓“慎终追远”的传统。历史上的客家人迁徙到一处,先人去世自然也要就地安葬;若干年后,客观形势逼迫他们继续迁徙,祖坟也必然随之迁移。一次次的迁徙连带着一次次的迁坟,自然就形成了客家人“二次葬”的丧葬传统。作为一种习俗或传统,一旦形成,在一个民族或民系的内部就会有相当强的规范作用与传承影响力,即使是后代定居的客家人,仍会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延续这种习俗。随着近年丧葬习俗的改革,广东的绝大部分地区今已基本实行火葬,但“二次葬”的历史文化信息却可靠地沉淀在客家方言中。自梳女广东习俗,女子出嫁前要有一个仪式,那就是请女性亲友帮出嫁者在头上梳起一个髻,插以头簪以示成人,在传统的中国成人礼仪中又叫“笄”礼。《公羊传•僖公九年》:“十有五年而笄,二十而嫁”。南海、番禺、顺德等地旧时有很多年轻女子不愿出嫁,愿终身侍奉父母或独立生活,于是由自己梳髻,表示成人,故粤语谓之“自梳女”,它反映了珠江三角洲一代的地方风俗。这一风俗当今虽几近消亡,但通过相应的方言词语,我们还能窥见这一特殊的地方风俗与历史文化信息。临嫁扎脚“临嫁扎脚”是潮州熟语,“扎脚”就是裹脚,意思相当于普通话的“临渴掘井”,熟语说明潮汕地区历史上确有妇女裹脚的传统。今天在广东已很少看到裹脚的女人,清末与民国初年最后一批裹脚的中国妇女今天还健在的,全国恐怕也不多见,但是反映“裹脚”这一落后的封建习俗的词语却仍保存在民间熟语中。很奇怪,同处广东的客家方言却没有“裹脚”一类的词语,这证明近代历史上的客家妇女并没有裹脚的习俗。徐珂《清稗类钞》记载:客家妇女“向不缠足,身体硕健,而运动自如,且无施粉及插花朵者。日出而作,日入而息。”这证明客家是一个富有开拓精神的民系,客家妇女很早就充当了客家地区生产劳动的重要生力军,妇女裹脚与客家人的社会实践方式3是不相适应的,也说明了客家人开放的文化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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