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费政策简介省地税局社保处王雪学习研究主要内容一、社会保障简介二、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沿革三、社会保险费征收有关政策四、社会保险费征缴规定五、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基本政策规定六、工会经费基本政策一、社会保障简介社会保障有着更为宽泛的含义和涵盖。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核心内容。社会保障包括:1、社会保险2、社会福利3社会救济4、安置优抚5、社会互助1、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对劳动者在因年老、失业、工伤、生育而减少劳动收入时给予经济补偿,使他们能够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险主要包括“五险”。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2、社会救济社会救济是指国家和社会对因各种原因无法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公民给予无偿救助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社会救济是基础的、最低层次的社会保障,其目的保障公民享有最低的生活水平,给付标准低于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的经费来源主要是政府财政支出和社会捐赠。3、社会福利广义:指政府为全体社会成员创建有助于提高生活质量的物质和文化环境,提供各种社会性津贴、公共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以不断增进国民整体福利水平。狭义:指政府和社会向老人、儿童、残疾人等社会中特别需要关怀的人群,提供必要的社会援助,以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准和自立能力。4、社会优抚社会优抚是指政府和社会对军人等从事特殊工作者及其家属予以优待、抚恤和妥善安置。社会优抚是一种特殊的社会保障,其目的在于安定军心,维护国家安全,促进社会稳定。5、社会互助社会互助是指在政府鼓励的支持下,社会团体和社会成员自愿组织和参与的扶弱济困活动。社会互助具有自愿和营利的特征,其资金主要来源于社会捐赠和成员自愿交费,政府往往从税收等方面给予支持。二、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沿革(一)全国情况简介(二)我省具体情况(一)全国情况简介1、50年代,初步建立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2、进入80年代,社会保障制度进入一个新阶段。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规定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基本养老保险费。3、1999年,国务院颁布《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明确“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机构由省级人民政府规定,可以由税务机关征收”。(二)我省具体情况1997年,地税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率先在盘锦、营口、沈阳三市展开。2000年,省人民政府第116号令《社会保险费征缴规定》规定:“地税机关负责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地税机关征收、财政部门管理、社保经办机构发放的社保资金筹集管理工作体制初步建立起来。2001年,省政府下发通知,进一步明确地税机关为全省社会保险费唯一征收主体。2001年--2006年全省地税机关社会保险费收入对比图305.7256.2213180.6153.9118.40501001502002503003502001年2002年2003年2004年2005年2006年亿元2001与2006年全省地税机关社会保险费收入对比图118.493.4305.7211.114.952.631.56.60.311.6050100150200250300350社会保险费合计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亿元2001年2006年三、社会保险费征收有关政策第一部分基本政策第二部分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第一部分基本政策社会保险费包括:(一)基本养老保险费(二)失业保险费(三)基本医疗保险费(四)工伤保险费(五)生育保险费(一)基本养老保险概念:基本养老保险是由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保证劳动者在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基本生活保障的制度。1、基本养老保险费纳费人具体包括: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和自由职业者、农民合同工。2、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企业单位:坚持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原则,保险费由单位和职工共同负担。其中,企业社会统筹部分缴费比例为企业工资总额的20%左右,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为8%。自由职业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业主及解除劳动关系后续缴费人员缴费率为20%。事业单位:对费率的规定因地区不同而各不相同,具体由社保经办机构核定。3、费率和计费依据企业缴费费率为20%左右,计费依据为上月工资总额。企业职工个人费率为8%,计费依据为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由社保经办机构核定。事业单位费率不同,职工计费依据为本人上月应发基本工资,单位以全部职工个人缴费之和为计费依据。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和解除劳动关系后接续缴费人员的费率为20%,8%计入个人账户。计费依据为本人月工资收入。个体工商户的雇工,费率为8%。计费依据由社保经办机构负责核定。4、基本养老金的使用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具体的政策是由劳动部门制定和解释。(二)失业保险概念: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1、失业保险费纳费人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2、失业保险缴费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用人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3、费率和计费依据单位缴费部分费率为2%,个人缴费部分的费率为1%;计费依据为上月工资总额。4、失业保险基金的发放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费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及其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三)基本医疗保险概念:基本医疗保险是由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的制度。1、基本医疗保险费纳费人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2、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原则,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用人单位缴费一般为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个人缴费为本人工资的2%。个人缴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费的30%左右划入个人账户,其余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3、费率和计费依据单位缴费的费率在6%左右,职工个人的费率为2%。企业缴费部分的计费依据为上月工资总额,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和职工个人缴费的计费依据由社保经办机构负责核定。4、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个人账户主要用于小病或门诊费用,统筹基金主要用于大病或住院费用。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左右,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四)工伤保险概念:工伤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企业职工在遭受工伤事故和职业病伤害时,获得医疗保障和经济补偿,享受职业康复权利,分散工伤风险,促进工伤预防的制度。1、工伤保险费纳费人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2、工伤保险缴费工伤保险费由企业缴纳,实行行业差别费率,征收标准为企业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乘以行业差别费率,目前平均工伤保险费率一般不超过1%。3、费率和计费依据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立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立若干费率档次。一般在1%左右,定期由社保经办机构调整。计费依据为企业上月工资总额。4、工伤保险金的使用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职工因工致残的,按照《辽宁省城镇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规定》(辽宁省人民政府令[1994]第45号)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五)生育保险概念: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维护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企业女职工在生育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制度。1、生育保险费纳费人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2、生育保险缴费企业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费按照不超过工资总额的1%缴纳。3、费率和计费依据费率为1%,计费依据为企业上月工资总额。4、生育保险基金使用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或者流产的,可领取下列生育保险费用:按照上一年度市社会月平均工资计发的产假生育津贴(产假工资);从怀孕到生育期间所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及因生育直接引发感染其他疾病的医疗费;按照上一年度市社会月平均工资计发的男方护理假工资。第二部分需强调的两个政策问题(一)有关计费依据的规定(二)工资总额的有关规定(一)有关计费依据的规定企业事业单位1、企业保险费计费依据2000年7月—2001年6月企业以上月实际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以本人月工资收入为计费依据,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2001年7月—2004年3月企业以上月列入成本和费用的全部工资总额为计费依据;职工、自由职业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从业人员,以本人月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1、企业保险费计费依据2004年4月至今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社会统筹部分、基本医疗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企业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以上月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人8%部分和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以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核定。2、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计费依据职工以本人上月应发基本工资为缴费基数,单位以全部职工个人缴费之和作为缴费基数。由经办机构核定,照核定单征费。(二)工资总额的有关规定1、工资总额的组成2、工资总额不包括的项目1、工资总额的组成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6部分。1、工资总额之一计时工资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具体包括:●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运动员体育津贴1、工资总额之二计件工资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位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按工作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1、工资总额之三奖金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包括:●生产奖●节约奖●劳动竞赛奖●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其他奖金1、工资总额之四津贴和补贴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津贴包括: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年功性津贴及其他津贴。物价补贴包括:为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如价格补贴、副食补贴、粮价补贴、房贴、水电贴等1、工资总额之五加班加点工资指按规定支付的加班工资和加点工资。1、工资总额之六特殊工资包括:●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附加工资、保留工资。2、工资总额不包括的项目(1)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颁发的奖金。(2)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3)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4)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5)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6)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2、工资总额不包括的项目(7)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