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学1养老保障制度养老金制度的总体讲授框架•养老保险制度•非缴费公共养老金制度•补充养老保险——职业养老金制度•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养老金制度与退休制度2养老保险制度•养老保险制度的主要模式•养老保险的收与支•中国的养老保险——建立和改革养老保险的主要制度模式•普惠型养老保险•收入关联型养老保险•强制储蓄型养老(保险)•多层次养老保险模式4普惠型养老保险•普惠型养老保险是指国家为老年人听过均一水平的养老金,以保障其最低生活水平的养老保险计划•代表国家: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北欧国家•特点:实施范围广;与收入状况无关;资金来源主要依靠财政补贴;保障基本生活,体现生存权•普惠型养老金与非缴费养老金的界限比较模糊5收入关联型养老保险•收入关联型养老保险指通过社会保险机制为工薪劳动者建立的老年收入保障计划。•特点:实施三方负担的财务机制;与收入水平相挂钩;具有一定的收入再分配特性;•收入关联型养老保险是二战后大多数国家养老保障制度的核心构建6强制储蓄养老(保险)模式•强制储蓄养老保险模式指通过建立个人账户的方式积累养老基金,当劳动者达到养老金领取年龄时,将账户积累的缴费及其投资收一次性或按月领取的养老金模式。•其本质是一种强制储蓄模式•思考:强制储蓄型养老保险到底算不算养老保险?7多层次养老保险模式•多层次养老保险模式使国家根据不同的经济保障目标,综合运用各种养老保险形式而形成的老年经济保障制度三层次模式:8个人储蓄型养老金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国民年金制度多层次养老保险模式•五层次:9个人储蓄和商业保险补充养老保险收入关联型社会保险非缴费性养老金家庭保障养老保险的筹资模式和给付机制•两种筹资模式:PAYGFunded(现收现付基金积累)•两种给付机制:DefinedBenefitDefinedcontribution•两种主流养老金制度模式:PAYGDB;FDC•一种非主流模式:FDB•一种不存在的别扭模式PAYGDC•一种创造性模式:NDC(NotionalDefinedContribution)10•PAYGDB型对应于收入关联养老保险•FDC型对应于强制储蓄养老保险•以上筹资和给付模式并非仅限于公共养老金,同样适用于职业养老金等补充养老保险11PAYGDB型养老保险•PAYG现收现付:指通过以支定收,使社会保险收入与支出在年度内大体平衡的筹资模式•为避免过于频繁地调整缴费水平和待遇水平,需要预留一小部分基金,但总体上制度建立在长期精算平衡上。•制度运行机理:制度内生产性劳动人口负担老年人口的养老金费用•制度经济内涵:劳动者待机收入转移再分配•制度运行基础:长期相对稳定的人口结构(稳定的制度赡养率*)12*制度赡养率(dependencyratio)•制度受益人口(养老金领取人口)/制度缴费人口•在现收现付养老金制度中,制度赡养率与13•PAYG模式的优点:费率调整灵活;有助于实施养老金待遇的指数调节机制;具有较为显著的再分配效应•PAYG模式的缺点:在人口老龄化结构下难以维持现状;缴费率较高,容易推高企业成本14•DB待遇确定型:反应养老金待遇与个人收入之间的关联,直接表现形式为养老金待遇为工作收入的一定比例(替代率),强调养老金与劳动者(平均)收入状态的关联•PAYGDB型养老金三要素:缴费水平;待遇水平;领取年龄•思考:老龄化背景下,PAYGDB型养老保险可以怎样改革以应对其压力?15FDC型养老金制度•基金积累筹资模式:通过预提积累方式筹集保险基金,并以其获得投资收益,以便支付社会保险金给付的货币现值•缴费率的确定依然需要精算,但养老金收益主要来自缴费积累及其投资损益•制度运行机理:通过将养老金缴费记入个人账户进行实帐积累和投资取得未来养老金收入•制度经济内涵:强调劳动者个人不同生命周期的收入再分配•制度运行基础:发达的金融市场,稳定的投资环境16•基金积累模式的优点:不受人口年龄结构的直接干扰;强调个人责任,减少福利依赖;养老基金作为重要的机构投资者促进资本市场和实体经济发展•基金积累模式的缺点:养老金投资收益受市场影响较大,稳定性不足;实帐基金容易受到政策干预,造成挪用、贪腐;基本不具备再分配效应,容易扩大老年收入差距17中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沿革•劳动保险时期•文革时期的劳动保险实践•恢复重建时期•养老保险制度建设时期•养老保险制度定型及改革18劳动保险的初创和发展(1951-1968)•制度演化的偶然性和必然性•偶然性:劳动保险制度的创始具有充分的意识形态的价值和政治价值。•必然性:优先发展重工业道路是劳动保险制度建立和发展的内在动力19劳动保险的思想和制度渊源•建党之初,中国共产党举办的五次全国劳动大会,形成的《劳动立法原则》《劳动法案大纲》《中国全国工人斗争决议案》等纲领性文件,均涉及要求政府实行劳动保险制度的提案•1948年《东北行营战时暂行劳动保险条例》颁行,《条例》构成了建国后劳动保险制度的雏形,确立了职工免缴费的原则。201951年《劳动保险条例》颁布•时间:1951年2月26日•覆盖范围:雇佣人数与职员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国营、公司合营、私营及合作社经营的工厂、矿场及其附属单位与业务管理机关;铁路、航运、邮电的各企业单位及附属单位•保障内容:职工因工伤残待遇、死亡待遇、养老待遇、生育待遇、疾病或非因公伤残待遇、职工直系亲属待遇、优异劳动保险、集体劳动保险21•退休规定和养老待遇:“男工人与男职员年满六十岁,一般工龄已满二十五年,本企业工龄已满十年者,可退职养老。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其本企业工龄的长短,付给养老补助费,其数额为本人工资百分之三十五至百分之六十,至死亡时止。如因该企业工作的需要,商得本人同意,留其继续工作时,除应得工资外,每月付给在职养老补助费,其数额为本人工资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二十”“女工人与女职员年满五十岁,一般工龄满二十年,本企业工龄已满十年者,得享受与男职工同例的养老补助费待遇”22劳动保险的财务机制•筹资23工资总额3%30%70%劳动保险总基金劳动保险基金中华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劳动保险调剂金省市产业工会残疾待遇•残障待遇:残废待遇分为因工残废和非因工残废两类。因工方面,因残废而丧失工作能力者,若饮食起居需人扶助,其因工残废抚恤费数额为本人工资百分之七十五,付至死亡时止。若饮食起居不需人扶助者,其因工残废抚恤费数额为本人工资百分之六十,付至恢复劳动力或死亡时止。尚存一定程度劳动能力者,付给残疾补助,直到退职养老或死亡为止。残疾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核残疾者的身体状况。非因工方面,残疾者享受疾病一老待遇至死亡为止。24•1953年劳动保险条例经过一次修订,将实施范围扩大到工厂、矿场及交通事业的基本建设单位、国营建筑公司等。同时将领取养老金的“本企业工龄”由10年降到了5年,待遇提高为50-70%。•劳动保险制度覆盖各种所有制企业,1956年三大改造完成后,实现了制度上的全覆盖。25劳动保险制度的历史意义•是工人阶级长期不懈争取个人权益的斗争结果•土地改革让农民分到了赖于生存的土地;劳动保险则解除了工人的后顾之忧26全国劳动大会要求实行劳动保险届次时间决议案要求二1925《经济斗争决议案》应实行社会保险制度,使工人在疾病失业年老时能得到救济三1926《劳动法案大纲决议案》国家应设立劳动保险,保险费由雇主或国库支出四1927《经济斗争决议案》为保障工人的生活条件,应实行社会劳动保险五1929《中华全国工人斗争纲领》举办工人社会保险,所有费用应有资方和政府分担27劳动保险制度的社会反响•武昌纺纱厂女工闻菊英,看到《劳动保险条例》规定年老可以退休,按月发给退休费,还管医疗,便主动把积存的养老钱交给了政府•沈阳橡胶七厂女工韩雅琴,在旧社会因生育而被开除,看过《劳动保险条例》很感慨“现在生孩子有产假,工资照发,还有生育补助费,真是做梦也没有想到的事”•社会主义好,生老病死有“劳保”281953-1968年间的退休政策•1958年《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国营、公私合营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以下简称企业、机关)的工人、职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同年,国务院还颁布了《关于工人、职员退职处理的暂行规定》29劳动保险时期特殊的时代精神•三反、五反时期,工人若追逐退休收益,被认为是功利主义的可耻表现,是不劳而获。有资格领取养老金的劳动者,需要经过一系列关于工龄、出身、政治成分方面的审查,并且需对申请养老金的行为表现出“负罪感”,方可领取养老金•大跃进时期,对物质激励的蔑视达到了一个高峰,此时崇尚精神力量的做法影响着劳动者的工作-退休心理•特殊的政治经济背景下,劳动保险制度作为社会阶层分化工具30文革时期的制度停摆(1968-1978)•劳动保险制度提供的福利保障被认为是走修正主义道路,社会保障是资产阶级麻痹工人的糖衣炮弹;社会主义革命从最初的保障工人权益,变形为号召工人放弃自身的物质权益•1966年,全国总工会及地方工会开始停止工作,1969年,《关于国营企业财务工作中几项制度的改革意见(草案)》颁布,规定“国营企业一律停止提取劳动保险金,原在劳动保险金开支的劳保费用,改在营业外列支”。与此同时,之前由全国总工会管理的全国劳保基金也由财政部冻结31•劳动保险的筹资机制被改变,但劳动保险制度本身并未废除•退休金与工资的差距扩大、退休管理机构的缺位,只要工人不愿退休,很难进行约束——大量的应退未退现象产生32恢复和过渡时期(1978-1983)•历史的节点——1978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背景:新中国成长起来的第一代劳动者开始达到退休年龄,而文革时期应退未退现象非常严重•目的:重新规范劳动保险制度和退休制度,解决长期存在的应退未退问题33•1978年的退休政策与之前的政策并无本质区别,但其影响覆盖了之后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这一政策尽管出台于特定历史时期,但至今依然有效。•1978年政策提高了养老金待遇,工资替代率从之前的50-70%提高为60-90%。具体而言,连续工龄满十年,发给工资的60%;连续工龄10-15年,发给工资的70%;连续工龄满20年,发给工资的75%;解放战争参加革命,发给工资的80%;抗战时期参加革命,发给工资的90%34经济体制改革时期(1984)•时代主线: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现国企改革•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围绕国企改革,以实现国企减负增效为目标3536从劳保到养老保险的改革路径•第一阶段:改革养老保险筹资模式和财务模式(1986-1991)•第二阶段:引入个人账户,并扩大制度制度覆盖面(1992-1997)•第三阶段:养老保险制度的调整发展期(1998至今)37第一阶段•1984-1986年在广东、辽宁、四川等部分省市地区的试点进行退休费用统筹•1991年《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正式确立了我国养老保险改革的制度模式•确立包括三方负担原则、现收现付原则和逐步提高统筹层次原则。同时将固定工也纳入到参保群体,固定工也需要对养老保险体系缴费38第二阶段•1995年《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决定在养老保险制度中引入个人账户。引入个人账户实际暗含了个人缴费不断提高的要求——个人缴费从3%提升到8%•提高统筹层次遭到地方阻力、以及这一时期出现的行业统筹(1993-1998)的干扰•1997年颁发的《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确立了在各类所有制经济中建立养老保险制度的原则,历经多年时点实践后,首次对新养老保障下制度的各方面内容作了原则性的全国统一39•《决定》在1978年后,首次明确规定了养老保险制度的缴费和受益规则。规定缴费年限满15年、达到退休年龄,即可领取替代率为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0%的基本养老金+个人账户余额/120的养老金40第三阶段•2001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因职业变化、就业地点变化而产生的养老保险转移接续问题做了原则性的规定。•2005年国务院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