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县庆刚煤矿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2012年度)编制日期:二0一二年三月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第一部分井田概况一、地理位置及交通状况庆刚煤矿位于威宁县县城东南部,矿山距威宁县城约25Km,距炉山镇1.5Km,矿区南侧50m左右有县级公路呈东西向经过,属威宁县炉山镇管辖。地理位置:东经104°25‵58″~104°26‵31″,北纬26°49‵31″~26°49‵50″,面积0.3745km2。交通方便。二、地形地貌及气候矿区地处中低山-丘陵地带,矿山地形总体为北高南低,北部最高标高为2033.20m、南部最低标高为1900.00m,相对高差130.2m,地形起伏较大,地表水不发育,仅为大气降雨汇集的地表径流,南部地段相对较平缓,为高原型侵蚀山区地貌。矿区总体上属构造侵蚀、溶蚀中低山-丘陵地貌类型,含煤地层等经多次风化剥蚀形成低凹的沟谷或缓坡地形。矿山所在区域属北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内气候属冬春干燥,夏季湿润型,总的特征是温和湿润,降雨充沛,四季分明,冬暖夏凉。年平均气温14.8℃,日极端最高气温35.5℃,日极端最低气温-4.6℃,最热7月,平均温度22.6℃;最冷1月,平均温度2.7℃。年平均降水量1197mm,日最大降水量为137.50mm,最大连续降水量144.0mm。雨季多集中在5~9月,年均发生暴雨2~3次,多在6~8月,12月到次年4月为枯水期。相对湿度为75~86%。三、水源、电源矿井生活用水取自距工业场地南侧0.2km左右的山泉水,该泉水水质未受污染,清澈洁净,可直接饮用,经调查,泉水流量一般在2-5L/S以上,枯水季节,采取适当的蓄流措施,水量可满足生产和生活需要。生产用水不足部份可使用处理过的井下水复用。故矿井建设的水源能够保证。本矿供电电源有二塘10kv变电站,导线型号LGJ-50,距矿山约6km,为矿井主供电电源;威宁县炉山镇10kv变电站,导线型号LGJ-50,距矿山约3km。故本矿双回路电源供电引自以上不同电网,矿井用电有保障。四、构造矿区位于炉山向斜南西翼;地层以5°~25°倾向单斜产出,倾角平均8°;矿区中偏南部有一走向为北西—南东的正断层通过,倾向北东,倾角约60°,走向长度大于2km,断距10m~15m,对煤层开采有较大影响。矿区地质构造为中等类型。五、水文地质条件矿区属侵蚀~剥蚀地貌,地势地形起伏变化较大。矿区有一条小河(炉山小河)自西向东流经本区,为本矿侵蚀基准面,距现场调查,流经本区的河面最高标高为+1890m,略高于本矿最低开采标高(+1850)40m,本矿大部分处于最低侵蚀基准面以上。本区含煤地层为宣威组煤系地层,其上覆和下覆地层含水性较弱,均为弱含水层。本矿水文地质条件简单。六、断层导水性根据庆刚煤矿井田(最终)地质报告资料、地面水文地质调查资料和钻孔简易水文观测,断层附近未见有较大泉点,钻孔穿见断层时简易水文无异常,说明断层不含水、不导水。七、煤层井田内全区可采煤层有M2、M9、M11等3层,煤层总厚度(真厚度)5.22米。煤层对比较可靠,煤层的稳定程度属较稳定型。煤的种类为肥煤。八、煤层顶底板据原勘探报告中小煤窑调查资料,主要可采煤层顶板稳定性较好,易垮落,开采时需加强支护或局部支护。煤层直接底板一般都有0.1~0.2米的泥岩(根土岩),遇水易膨胀或泥化。九、资源/储量本井田有可采煤层3层。共获资源/储量164万吨。其中:122b基础储量40万吨,333类型的40万吨,334?类型7万吨,能利用资源/储量87万吨。可采储量79万吨。十、矿井瓦斯根据毕节地区煤矿勘测设计院2010年9月对庆刚煤矿的瓦斯等级鉴定结果,矿井瓦斯绝对瓦斯涌出量为0.74m3/min,相对瓦斯涌出量为9.26m3/t。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11)一百三十三条中对矿井瓦斯等级划分的规定,矿井2010年度瓦斯等级鉴定结果为低瓦斯矿井。十一、煤的自燃倾向性和煤尘爆炸危险性根据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实验室2011年7月对威宁县庆刚煤矿所有的煤层自燃倾向性和煤尘爆炸危险性鉴定结果,煤层自燃倾向分类为Ⅲ级,为不宜自燃煤层;爆炸性结论为煤尘有爆炸性。第二部分应急与救援系统组成一、煤矿成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其组织成员如下:总指挥:刘建军副总指挥:蔡其亭各单位参加事故抢险人员名单:成员:刘志、叶和平、管靖、刘建平、曹广云、蔡定光、李广学、孔祥文、孔凡训、孔定全、李怀德、管洪吉、李广奎、朱绍贵、孔祥康、李仕贤、管彦昌、陈伟龙、李卫林、尚永虎。二、应急救援组成人员的职责(一)矿井发生重大事故后,矿长、总工程师必须赶到指挥中心(指挥中心设在调度室),组织抢救,矿长是负责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矿长未到前,由值班矿长指挥。如果值班矿长对抢救事故的全面指挥工作不能有效指挥,可授以全部权力和责任。(二)处理事故过程中,各有关人员的职责1、矿长:是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庆刚煤矿总工程师、县安监局矿山救护队队长的协助下,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2、总工程师:是矿长处理灾害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矿长领导下组织制订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3、各有关副矿长:根据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负责组织为处理事故所必须的任务待命,及时调集救灾所必须的设备材料,并由指定的副总指挥严格控制入井人员,签发抢救事故用的入井特别许可证。4、矿山救护队队长:对矿山救护队的行动具体负责,全面指挥、领导矿山救护队所规定的任务,完成对灾区遇难人员的援救和事故处理。如果与外来支助的矿山救护队联合作战时应成立矿山救护队联合作战部,由事故所在地的矿务局的救护队队长担任指挥,按照《规程》规定对抢险救灾工作的安全和入井人员的控制实行有效的监督。5、驻矿安监员:根据批准的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按照《规程》规定对抢险救灾工作的安全和入井人员的控制实行有效的监督。6、通风技术员:按照矿长命令负责改变矿井通风系统,注视主要通风机的工作状况和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它措施;7、各队队长:按照矿长命令负责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协助矿长进行抢救和灾害处理。8、有关的生产班长,负责对留在本区域工作面内的人数,并采取措施将他们有组织地带领撤到安全地点直至地面,将在现场所见到的事故性质、范围和发生原因等情况,如实详细地报告给矿井调度室,并随时接受矿长命令,完成有关抢救和灾害处理任务。9、矿井调度室: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情况,并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矿山救护队、矿长、矿总工程师、以及矿其他领导和有关单位;及时向下传达矿长的命令值班电话员召集有关人员到调度室待命随时调度井下抢险救灾的工作,统计掌握出入井人数和留在井下各地区的人数。10、考勤和矿灯、自救器发放室负责人:应根据入井人员挂牌和领取矿灯、自救器牌号码,查清在井下的人数及其姓名,并迅速报告调度室;对没持有经指定的副总指挥签发的入井特别许可证的所有人员。不得发给矿灯、自救器,并在井口必须严格检查,制止入井。11、材料供应负责人:及时准备好必需的抢救器材、并根据矿长的命令迅速运送到指定的地点。12、机电副矿长:根据矿长命令,主要通风机的工作状况,并保证其正常运转;掌握矿井内的送电工作,及时抢救或安装机电设备;完成其它有关任务。13、机运科长:负责将遇难人员及时运送井上,保证救灾人员和器材及时运到保证救灾需要。14、地测负责人:负责准备好必要的图纸和资料,并根据矿长命令完成测量打钻工作。15、定点医疗单位:负责对受伤人员的急救治疗,组织护理和药物供应。16、办公室主任:保证对遇难人员的妥善安置和救灾人员的食宿以及其它生活事宜。17、保安队负责人:负责事故抢救和处理过程中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护矿区的正常秩序,不准闲杂人员入矿,并在井口附近设专人警戒,严禁闲杂人员逗留、围观。18、值班电话接线员:接到矿调度室的事故通知后,立即切断与事故没有直接关系的一切电话,开放事故信号,并按照《计划》中所规定的《发生事故后必须立即召集单位和人员名单》及时按顺序通知所列各单位人员到调度室报到待命;协助矿调度室值班调度员及时传达矿长的命令。(三)通讯联络方式序号单位负责人姓名电话号码电话通知时间手机办公室1矿长刘建军150865213682总工程师蔡其亭158853025583安全副矿长刘志189858919934生产副矿长叶和平187687150585机电副矿长管靖133785877276副总工程师刘建平182857832897调度室主任李广学158852087618工会主席李仕贤138857716389煤监站周光辉13595771776第三部分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及应急与求援预案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分类,具体危险有害因素的危险度等级的划分。一、矿井瓦斯危险源,危险等级Ⅲ(一)检测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按时鉴定瓦斯等级。(二)评估在开采煤层中,既有开采层的瓦斯涌出,又有围岩的瓦斯涌出。瓦斯大量涌入采空区,将导致工作面回风瓦斯超限,上隅角积聚瓦斯超限,可能导致瓦斯事故。这些都应在生产过程中加以考虑,提出解决方案。综合情况看,我矿的瓦斯危害将是生产过程中较大的自然灾害因素,应作为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1、瓦斯窒息事故由于存在矿井瓦斯的涌出,如果通风管理不善,出现盲巷而不及时封闭,或由于停风导致瓦斯积聚而不采取相应的撤出人员,并防止人员入内的措施,可能导致瓦斯窒息发生而造成人员伤亡,这种可能性在该矿瓦斯涌出量大时是完全存在的。为防止瓦斯窒息事故的发生,矿井在生产过程中,要采取合理的通风系统,保证供给井下各用风地点足够的风量和风流的稳定可靠;在生产过程中尽可能杜绝盲巷和低风速巷道;在生产管理中,要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严防人员进入盲巷、不通风巷和因故临时停风的巷道。2、瓦斯燃烧如果瓦斯涌出量大,矿井通风不能有效解决瓦斯问题,在局部地点形成较高浓度的瓦斯积聚,遇火源时可能引起瓦斯燃烧,并可级别危险程度可能导致的后果I安全的不会造成人员伤亡及系统损坏II临界的处于事故的边缘状态,暂时还不至于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系统损坏或产生条件降低系统性能,但应予以排除或采取控制措施III危险的会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系统损坏,要立即防范对策措施IV灾难性的会造成重大伤亡及系统严重破坏的灾难性事故,必须予以果断排除并进行重点防范能引起火灾、瓦斯煤尘爆炸等连锁反映,形成重大灾难事故。因此,必须采取确实有效的措施,如加强通风,喷雾降尘,在放炮时严格实行“一炮三检”制度及“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并控制其它火源出现。3、瓦斯爆炸甚至瓦斯煤尘爆炸瓦斯爆炸的发生条件是瓦斯浓度达到爆炸界限(5%~16%),出现引爆火源和足够的氧(氧浓度在12%以上)。井下可能引爆瓦斯的火源较多,明火、爆破火焰、电气火花、煤炭自燃、静电火花、赤热的金属表面等都可能成为引爆火源。在煤炭的生产过程中不可能完全杜绝这些火源的存在。因此在瓦斯超限达到爆炸界限,就有可能遇到火源而发生瓦斯爆炸,甚至瓦斯煤尘爆炸。故此,“一通三防”管理不到位;局部通风系统不稳定、不可靠;矿井通风设施不齐全、不完善、防尘系统不完善,未测定粉尘浓度;排放瓦斯不编制措施违章排放,瓦斯监控管理、调试、检修不到位,监测数据失实;不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机电管理不到位,没有停、送电报告;电气设备失爆等都是引起瓦斯爆炸的直接因素,我矿管理人员应高度重视。如供电不好,无双回路供电,任一供电回路不能提供矿井全负荷所需的电量,就有可能造成井下停风,造成瓦斯积聚后果不可设想。4、井下通风设施质量差,主要联络风门不连锁,容易造成通风系统紊乱,风流短路,造成井下瓦斯超限,后果将是非常严重的。5、风机房、抽风机不进行正常维护,供电管理不改善,易造成无计划井下停风,一旦瓦斯积聚,极易酿成重大事故。6、局部通风机必须加强管理,否则会造成上例所述瓦斯爆炸事故的严重后果。7、巷道贯通前未进行通风系统调整的准备工作,贯通后将造成通风系统紊乱,使瓦斯积聚,因违章作业而造成瓦斯事故。(三)、防止瓦斯事故的预案1、采取有效的瓦斯综合治理措施;2、采取综合防尘措施、防止煤尘堆积;3、重点处理好各掘进工作面的瓦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