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社会保险政策宣导HR2013年7月2一、什么是基本养老保险二、养老保险基金三、养老保险比例变化表四、养老保险缴交基数五、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六、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继承七、养老保险如何缴交八、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九、养老金领取手续办理十、养老保险金的计发十一、退休年龄规定十二、一次性支付待遇一、什么是失业保险二、失业保险基金三、失业保险缴交基数及比例四、享受失业保险金的几种情形五、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行为六、失业保险基金包括的项目七、失业保险基金的发放一、什么是工伤保险二、工伤保险的缴交基数及比例三、工伤认定的情形四、视同工伤的情形五、不得认定工伤的情形六、工伤认定程序七、工伤认定材料八、工伤待遇九、领取工伤待遇应提供材料一、什么是生育保险二、生育保险的缴交基数及比例三、生育保险的享受对象四、生育保险待遇五、生育保险待遇审批应提供的材料社会保险介绍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八、失业救济金的发放九、如何申领失业保险金十、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情形工伤保险生育保险3什么是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的,通过筹集各方面资金或通过财政预算,对劳动者在遭遇生、老、病、死、伤残等劳动风险,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或暂时失去工作从而失去工资收入或经营收入时,给予一定的物质帮助,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险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强制性社会统筹性回目录4社会保险缴交比例一览表种类纳入个人帐户比率企业缴交个人缴交养老保险8%18%无工伤保险0%0.5%无生育保险0%0.7%无失业保险1%2%无医疗保险2%8%3-3.5%11%28.2%总计回目录5社会统筹,医疗保障老有所养,老有所依促进失业职工再就业保障职工的基本利益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回目录6养老保险回目录7一、什么是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养老保险)是指根据国家的法律规定,建立养老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从而失去工资收入后,由社会给予物质帮助以保障其晚年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回目录8二、养老保险基金福建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是由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金组成。职工养老保险费用由国家、企业和职工个人三方合理负担。社会统筹基金组成企业为劳动者缴纳的养老保险费(18%)社会统筹基金增值部分财政补贴其他资金个人帐户金组成职工个人缴纳的全部养老保险费(8%)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的利息回目录9三、养老保险比例变化表自1996年起,企业按其全部职工月工资总额的20%缴交养老保险费,每两年降低一个百分点,直到18%;从2006年1月1日起,企业缴交的金额全部纳入统筹基金,不再划入个人帐户(之前企业缴交中3%划入个人帐户);职工个人按其月工资总额的5%缴交养老保险费,每两年提高一个百分点,直至8%,个人缴交的养老保险全额划入个人帐户。目前的缴纳比率20%5%19%6%18%7%18%8%1996’2000’2002’2004’年份公司/个人缴交年份公司/个人缴交1998’21%4%回目录10四、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员工养老保险缴交基数,不得低于每年省统计局公布的当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福州市2012年8月至今最低工资为1050元),鼓楼区地税发通知要求养老失业缴费基数最低不得低于1300元。达到省(除厦门市外)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按300%作为缴交基本养老保费的基数(福建省2012年度月平均工资为3603元,故缴交上线为10808元)。上下线每月缴费额详见下表:金额个人缴交(8%)公司缴交(18%)缴交下限1300元104元234元缴交上限10808元864.64元1945.44元以上为目前福州市规定的上下限数据,每年缴交基数调整以当地政府公布的数据为依据。回目录11举例说明-缴费基数单位:元回目录类型工资总额缴费基数个人缴交金额(8%)公司缴交金额(18%)个人账户金额(8%)例15001300104234104例210001300104234104例350005000400900400例41500010808864.641945.44864.6412五、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是指由社会劳动保险机构依照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社会保障号码(国家标准GB11643-89),为每个参加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建立一个终身不变的个人帐户,并核发社会保障卡。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对帐单每年定期发给职工所在企业或城镇个体劳动者。(现也可通过社会保障卡查询)职工和城镇个体劳动者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每年参考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个人帐户的一个结息年度。从2001年1月1日起,职工如在两个单位同时缴交养老保险,则其个人帐户只能记入一方,另一方缴费作废。回目录131、职工和城镇个体劳动者退休前死亡的,按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中的个人缴纳部分予以继承;2、退休人员死亡的,其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不满120个月的,按其退休时个人帐户储存额中个人缴纳部分的余额予以继承。六、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继承回目录14企业及职工应缴交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当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委托企业开户银行按月代为扣缴;其中应由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职工所在企业代收代缴;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依法不计征个人所得税。七、养老保险如何缴交回目录15八、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福州地区内转移转出公司办理减员后,转入公司即可办理增员。异地跨市转移(含省内外)-员工持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至转出地社保中心开具《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员工将《养老缴费凭证》交予转入公司;-由公司办理增员,并将《养老缴费凭证》交予转入地社保中心,并办理合并手续。跨省转移(具体实施细则待出台更新)其中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按下列方法计算转移资金:-个人账户储存额:1998年1月1日之前按个人缴费累计本息计算转移,1998年1月1日后按计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计算转移。-统筹基金(单位缴费):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2009年12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从2010年1月1日执行回目录16九、养老金领取手续办理条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1、申请退休的参保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张并签字、一寸近照一张(彩、黑均可);2、参保人员的档案(有“确认表”(即“福建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登记表”)须提供“确认表”);3、参保人员“职工养老保险手册”4、填写《福建省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5、经公示后的职工退休公示回执单。6、《从事管理岗位的女性参保人员应提供退休时前五年岗位报备材料;7、延期退休的应附延期退休批准材料。8、户口簿原件;9、有办理过补缴的要提供“补缴表”原件。回目录17十、养老保险金的计发2006年8月17日,福建省人民政府颂布了关于福建省企业职工养老金计发办法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2006]24号》,公布了关于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的新办法。回目录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前提: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参保人员,2006年1月1日起达到规定的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的组成: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1996年1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且达到缴费年限的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给付除与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挂钩外,还考虑过渡性养老金及调节金。18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本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职工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基础养老金回目录基础养老金发放标准: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参保人员退休时本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不含厦门,下同)与职工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缴费每满一年发给1%。备注:至退休时,缴费年限累计月数的尾数为6个月(含)以下的按0.5计算,7个月以上按1年计算。职工平均缴费指数是指参保人员本人当年月平均缴费工资与上年度当地(统筹地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比值19个人帐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帐户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个人帐户养老金以上退休年龄均为周岁年龄回目录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职工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按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确定。退休年龄计发月数退休年龄计发月数402335019541230511904222652185432235318044220541754521655170462125616447208571584820458152491995914560139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20回目录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1995年底前参加工作且1995年底前有缴费年限的参保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按月发给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本省上一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1995年底前缴费年限×1.3%。21调节金:1995年底前参加工作且1995年底前有缴费年限的参保人员,调节金按《福建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改革的实施意见》规定计发的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三项待遇之和(以下简称养老金基数)分档设立,即从养老金基数不满250元起,待遇每提高一档(50元),调节金相应减发10%(5元),直至满600元及其以上不增发调节金。增发调节金后的养老金达到本档最高额及其以上的,按本档最高额发给。其具体对应标准为:调节金养老金基数不满250元满250元至不满300元满300元至不满350元满350元至不满400元调节金60元55元50元45元最高额305元350元395元440元养老金基数满400元至不满450元满450元至不满500元满500元至不满550元满550元至不满600元调节金40元35元30元25元最高额485元530元575元600元上述调节金计发规定执行至2010年底止,2011年1月1日起,不再按照上述办法计发调节金。回目录22十一、退休年龄规定国家规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为: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工人年满50周岁女性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以下称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回目录23一次性支付待遇对象:出国定居的参保职工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一次性支付;参保人员死亡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待遇一次性支付;退休职工死亡一次性支付;到达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满15年。十二、一次性支付待遇参保人员领取一次待遇后,与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终止基本养老关系。回目录24退保一次性支付待遇为个人帐户储存额;在职死亡一次性支付待遇为个人帐户个人缴费部分本息;到达退休年龄时缴费不满15年一次性支付待遇为个人账户储存额和建立个人账户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2个月本省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支付待遇支付标准回目录25失业保险回目录26一、什么是失业保险失业保险是指劳动者由于非本人原因暂时失去工作,致使工资收入中断而失去维持生计来源,并在重新寻找新的就业机会时,从国家或社会获得物质帮助以保障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回目录27失业保险基金是指为了保障劳动者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和进行必要的转业训练、生产自救,由社会通过一定渠道筹资建立起来的专项费用。由国家、企业、职工三方合理负担,实行社会统筹。失业保险基金的主要来源:单位和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财政补贴依法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二、失业保险基金回目录28缴交基数:与养老保险缴交基数捆绑(详见第10页PPT所提)缴交比例:企业缴交比例:2%;(2012年10月1日至2013年9月30日费率下调为1%)个人缴交比例:1%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