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岸金融预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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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岸金融预热目前,约有40个离岸金融中心分布在全球经济发达地区或相对较为发达的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世界货币存量的50%通过离岸金融市场周转,世界私人财富约有1/5投资于离岸金融市场,超过1/5的银行资产分布于离岸金融市场。离岸金融中心像一个巨大的磁场,吸引各方主体前来逐利,在过去40年里,离岸金融中心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全球资本的流动形态和方向。随着中国经济与全球经济的相互融合,国内离岸金融热潮初起。为此,《首席财务官》杂志特别专访了招商银行离岸业务部总经理林大水、深圳发展银行离岸业务中心主管林娜、浦东发展银行离岸业务部总经理郑辉、澳门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院长苏育洲、社会科学院金融市场研究室主任曹红辉以及多名外资银行的相关人士,力图对当前离岸金融的热点和利弊进行系统性梳理,并对广大CFO进行相关操作时有所裨益。离岸金融市场自20世纪50年代末形成迄今已历时近半个世纪。离岸金融归根到底是经济全球化的产物,经济全球化所引发的贸易国际化、金融国际化是催生离岸金融产生的直接动因,也是离岸金融创造价值的根基所在。溯本追源离岸金融起源于二战后的马歇尔计划,几十亿美元流入西欧,同时苏联及东欧的经互会国家吸取朝鲜战争期间美国冻结中国在美全部资产的教训,将其美元转存至欧洲国家的银行,这些美元便在西欧沉淀下来。战后恢复的需求一度造成“美元荒”,西欧各国银行将经营美元视为新的业务增长点。1957年的英镑危机又促使伦敦的金融机构纷纷转向经营美元业务,伦敦开始出现了在美国境外经营美元业务的货币市场,即欧洲美元货币市场。这便是最早的离岸金融活动。1971年后美国出现巨额贸易逆差,导致美元持续外流,此时美国政府允许银行跨国经营,大批美国银行在西欧、东亚、加勒比和中东地区,促成了新加坡、香港和巴哈马等20多个离岸金融中心的形成。加之发展中国家向离岸金融市场大量举债发展民族经济,多种因素综合作用下使欧洲货币市场跨出了欧洲的范围,离岸金融市场获得极大发展。当欧洲货币市场在西欧、东南亚和加勒比海地区迅速发展的时候,美国和日本政府一度对此持保留态度。然而当看到离岸金融对所在国经济带了巨大的利益时,再也按捺不住了,美国于1981年在纽约建起了国际银行业务设施,日本于1986年建立了东京离岸金融市场。这两个是典型的分离型离岸金融市场,离岸金融市场模式更加多元化。此后离岸金融市场开始不断成长,相关统计数据显示,1985年世界离岸金融市场资产为29840亿美元,1990年为68772亿美元,1998年则增长至108071亿美元。进入21世纪,则每年有超过15万个离岸公司成立。无论是最开始的市场自发行为还是上世纪80年代后的政府积极推动,银行、政府、企业、机构等各市场主体都对离岸金融表现出极大的热情,而这一切的动因都可以归结为两个字:利益。离岸金融中心最具吸引力的地方在于税收优惠、宽松的政策以及其他诸如保密之类的特殊规定。这对银行和企业而言意味着成本的降低。离岸金融业与传统银行业务相比具有很大的优势,在世界各地离岸金融中心的银行可免交存款准备金、税收又有不同程度的优惠,这使离岸银行业务的经营成本明显低于在岸业务。经济的全球化与离岸金融的关系十分密切,国际贸易伴随着经济国际化迅速发展,贸易逆差国往往对本国进口商和外国出口商融资进行诸多限制,因此国际贸易商就产生了能不受限制的获得低成本融资的需求。与此同时,有闲置资金的国际贸易商则期望能有一个存取自由、利率相对较高的金融场所,离岸金融市场则成为不错的选择。跨国公司在国际金融市场筹措资金通常也不外乎这几个基本要求,不过跨国公司时常还会有一些特殊的要求,比如保密和避税。加勒比海等地区的离岸金融中心正是因此而繁荣。1974~1980年间,美国公司包括通用汽车公司这样的大跨国公司的分支机构,用上述方式共举借了180亿美元的欧洲货币债务。而对当地政府而言,离岸金融业务则意味着财政收入。大量跨国银行和企业的到来不但为国家带来了丰厚的收入,还解决了当地居民的就业。在很多薄记型离岸金融市场中,财政收入的一大部分都来源于离岸金融业务,因此政府竭尽所能通过政策维持其优势。比如,开曼群岛是世界第五大离岸金融中心,有“避税天堂”之称,其政府能随时修订法律,以保持其在金融、保险、商业等方面的领导地位。跨国公司利用避税地避税,无疑会损害高税国的税收利益,所以高税国对本国公司向境外转移资金十分关注。而开曼群岛在1966年就颁布了《银行和信托公司管理法》,规定了为客户保密的原则。1976年又制定了《保密关系法》,由于有严格的保密法,外国政府很难从开曼的银行取得客户存款账户信息。亟待重振“离岸金融市场是当今国际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离岸银行业务则是离岸金融市场中最主要的业务。”林大水一语道出了离岸金融和离岸银行业务的区别。在林大水看来,离岸金融是一个更宽泛的概念,包括离岸保险业务、离岸银行业务、离岸证券业务等,不过目前在中国离岸金融只有离岸银行业务。林大水坚信,离岸金融跟中国的经济发展紧密结合在一起,一定是中国的经济开始向外向型转变的时候,也就是说在企业开始“走出去”的时候,才是离岸银行业务的最佳发展时机。国内离岸银行业务从1989年开办以来,期间虽然经历了一番波折,然而自2002年人民银行恢复银行的离岸金融业务后,无论是银行还是监管机构都对其倾注了大量心血,伴随着大量企业走出国门,离岸银行业务开始迅速发展。目前国内获得离岸银行业务经营牌照的中资银行有招商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浦东发展银行和交通银行。这四家中资离岸银行近几年离岸业务都发展得非常迅速,目前这四家银行开办离岸账户客户共有6万多家。随着越来越多的企业走出去,这一数量还在稳步增加。伴随着客户的增加,离岸业务的发展规模也在不断扩大,招商银行是四家银行中离岸业务规模最大的一家,截至2010年9月,招商银行离岸总资产已超过42亿美元。离岸金融业务已经成为离岸银行的重要业务增长点。此外,荷兰银行、汇丰银行、渣打银行等外资银行以及厦门国际等合资银行也在中国大陆开展离岸金融业务。在国内离岸业务方面,林大水表示,对银行具体经营的业务品种而言,离岸银行业务和在岸银行业务没有本质区别,两者最大的区别就是在于离岸业务的服务对象是非居民,而在岸是居民。郑辉对此表示赞同,开户、存款、汇款、贸易融资、开证等一般在岸业务同样也是离岸业务的产品。在采访过程中,四家银行都纷纷表示对中国的离岸金融市场充满信心,近几年也积极在国内各省市开疆辟土。如招商银行不断在各省推介其离岸银行业务,浦发银行积极参与东疆保税区项目建设。这不可避免的使四家银行之间、与外资银行之间以及新的NRA账户之间存在竞争。不过在林娜看来,正是这种竞争才更突显了不同银行在该业务上的特色和优势。林娜介绍,深发展目前具有国内最大的客户基础,占所有同业离岸客户的50%左右,其离岸业务最大的特色在于一直致力于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招商银行作为内地首家开办离岸业务的银行,21年的经验和最大的市场份额是其最大的优势。根据四家中资离岸金融同业共享数据显示,招商银行20%的客户占比拥有超过4成的市场份额,大客户战略特征明显。近几年,上海、天津、大连、重庆、海南等省市纷纷表示要筹建离岸金融中心,并开始了一些实质性的实践,这从另一个方面也表明国内离岸金融的迅速发展。不过,无论是业界还是学术界对这件事看法不一,对是否应该选择避税港模式、是否具备建立的条件、存在风险以及如何监管等问题上存在分歧。苏育洲认为,发展离岸金融中心具有积极的意义,一是有利于较快形成金融中心,二是可以有效利用外资,三是有助于促进银行业发展。然而,上海交通大学金融系主任潘英丽教授并不看好,她认为,金融改革与开放是指允许外资金融机构进行人民币账户业务以及推进人民币国际化,而非大力引进境外资本。在林娜看来,随着中国经济融入国际经济进程的加快以及中国金融环境的不断改善,建立金融中心是题中之意,离岸金融中心的建设不只对离岸业务,对整个国际金融的发展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郑辉则强调,离岸金融中心的定位要符合各地需求,如果各地建设离岸金融中心能够实现共赢是最好的结果。不过有专家指出,目前金融资源是否足够支撑如此多金融中心的建设是个需要考虑的问题。离岸金融中心建设毫无疑问需要一定条件。除了金融资源问题以外,林娜认为还需要一定的现实条件,比如经济发展水平、国家的政策、外汇制度等等。而苏育洲则认为,人才也是必不可少的因素。不过在郑辉看来,离岸金融中心要真正实现最重要的在于政策的吸引力,税收政策是重要方面,林大水对此表示赞同,不过他强调,税收优惠只是吸引资金进入的手段,而非目的。国内目前在税收的优惠主要是通过保税区实现,建在保税区的企业是可以享受税收优惠的,而且不同的保税区优惠程度也不一样。保税区的建立是经过国家税务局批准的。除已建成的苏州工业园保税港区、洋山深水港保税区和外高桥保税区等保税区以外,东疆保税区、重庆内陆保税区等也正在筹建中。事实上,在离岸金融中心建设中,政策是最大的瓶颈。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认为,由于发展中国家缺乏经济的有力支撑,政策推动在发展中国家离岸金融市场形成中发挥着非常重要作用,表现在离岸金融的准入制度,经营管理制度和税收制度等方面。从国际上来说,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离岸金融市场的形成和发展便开始转向政策推动。在金融管制日趋自由化的引导下,许多国家和地区,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利用国际资本流动的逐利性,以优惠的政策和宽松的政策促进离岸金融市场的形成,这一点在亚洲,尤其是东亚地区表现明显。而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任何中国境内的法人和自然人不能在中国境内开设离岸金融账户,而网络结算、大公司贸易的清算结算都不能在中国展开。重庆市市长黄奇帆表示,这是重庆建立离岸结算中心的最大障碍。因此,中国建立离岸金融中心有赖于政策上的松动。林大水认为,建设离岸金融中心需要这三个方面有很大的突破,一是相对独立、完善的司法体系,二是相对优惠的财政税收制度,三是相对完好的投资环境。林大水同时指出,“目前在中国要想实现前两个条件比较难。”带动商业银行国际化目前,中国企业的海外投资力度日益加大。据商务部公布的数据显示,2008年当年,中国境内投资者共对全球112个国家和地区的1500多家境外企业进行了直接投资,当年累计实现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406.5亿美元,较2007年同期增长了63.6%。然而同期国内商业银行的国际化水平却大为滞后,以至于走出去的企业很难依靠母国商业银行的国际网络获得金融支持。林大水介绍,我国商业银行国际化水平远远滞后于企业的国际化水平,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海外机构网点数量少,且分布极不均匀。这些网点多在香港、新加坡、日本、伦敦等地,而对北美、欧洲等金融中心、以及非洲与拉丁美洲等新兴市场覆盖较少,且新增海外网点的速度相对较慢。对外投资方向和海外分支机构分布严重不匹配。二是海外业务占比较低,且发展不均衡,中国银行的发展远好于其他银行。以利润占比为例,2008年中国银行的境外机构业务占比为25%,工商银行为4%,建设银行为1%,交通银行为6%。三是管理国际化水平,包括风险防范机制、产品和服务、经营管理水平、国际化人才等方面都有待进一步提高。而走出去的中国企业,日益迫切要求母国银行能够提供及时、便捷的包括境外融资、集团财务管理、贸易结算、降低财务成本、规避投资风险、投资中转以及参与境内外招投标等在内的比较全面的境外金融服务。林大水认为,离岸业务实质上是一个全方位的海外银行业务,基本可以满足在海外注册企业的所有金融服务需求,帮助企业搭建境外业务运作的平台、降低企业的经营管理成本。另一方面,离岸银行业务非常契合我国“走出去”的发展战略,服务对象主题就是中资背景在海外注册的公司。此外,《服务贸易总协定》为离岸业务跨境服务提供了法律保障,网上银行等金融技术的发展为离岸业务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尤为值得一提的是,商业银行的离岸银行业务只要一经批准,所有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的自然人、法人、政府机构、国际组织都是其服务对象,不受经营地的限制。因此在当前我国商业银行海外机构网络相对有限的情况下,离岸银行业务无疑成为“走出去”企业的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