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例19平阳县***运输有限公司关于制定道路运输应急预案的通知***[2014]19号各科室:为建立积极有效的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处理指挥机制,对发生的道路运输事故以及车辆消防、办公场所及停车场发生火灾事故作出迅速反应,避免事故的蔓延和扩大,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乘客及公司员工生命损害和财产损失,结合我司安全生产管理体制,特制定本预案。一、编写依据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报告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本预案。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应于本公司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和消防安全事故。根据公司营运性质,侧重道路交通事故。三、应急预案体系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体系由公司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救援预案、现场处置方案三部分组成。综合应急预案是应对各类事故的综合性指南,包括事故处理的方针、政策、基本应急行动和应急措施等。主要阐述公司应急组织的结构及职责,明确各类事故的应急行动等。专项应急预案是针对企业可能发生的具体事故类别,制定的具体应急方案,是综合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具体包括《车辆交通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车辆自燃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办公场所消防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是在各专项预案的基础上,根据特定的场所及需应用的设备等制定和实施的现场应急措施。四、应急原则“加强预防、快速反应”的原则。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和应急相结合,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迅速果断处置各类事故,最大程度地减少危害和影响。“以人为本、损益合理”的原则。以保障乘客和员工的生命安全为首要任务,事故发生后,首先开展抢救人员行动。在多种处置措施中,应选择对公众利益损害较少的救援措施。五、危险源分析1、单位概况我司目前有大客车181台,其中班线客运64台,包车客运117台,员工约500人。车辆主要分布在广州市区、南沙区、番禺区、花都区,主要行驶线路范围为白云机场至广州市区各站点,以及广东省内的包车旅游线路业务,年行驶里程约2200万公里,存在着重大的交通风险。公司办公场地面积约3000平方米,停车场地占地面积约15000平方米,存在一定的消防火灾风险。2、危险源分析人、车、路构成运营生产的必须要素,由于驾驶员驾驶车辆行驶在道路上,道路上车马行人的动态位移变化需要驾驶员采取不同的应对措施,稍有不慎或处置不当便会发生行车事故,其工作性质和特点决定了道路运输的高危、高风险,其危险性由客观和主观因素构成。a、客观因素:1)营运线路上的危险路段(点),如傍山险路,滑坡路段,连续弯道,急转弯,涵洞隧道,漫水路,无人值守的铁路道口,村镇、交叉路口,汽车摆渡,含蜡质高的道路。2)特殊天气:大风、(台风)、雾、雨、雪、冰(夜班班车)3)不规范的市场管理造成个别车辆经营者争抢客流,胁迫驾驶员违法行车。b、主观因素:1)驾驶员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或服用镇静等违忌药物。2)驾驶员的违法行为。3)违规操作处置不当。4)客观影响造成情绪不稳定及思想负担。5)疲劳驾驶、超速行驶。6)思想麻痹,经验主义。7)私自更换驾驶员。8)私自拆改车辆设备,改变车辆安全工作性能,驾驶不合格车辆。办公场所消防安全危险性分析1)电线线路铺设不合理,引发电线发热、短路。2)办公人员吸烟随手丢烟头,未熄灭,引燃办公易燃物品。3)环境因素的影响:雷雨天气造成电线起火,夏季炎热天气引发易燃易爆物品起火。车辆自燃事故危险分析漏电、短路、漏油等容易造成车辆自燃起火。夏季时,如停车位处置不当,将车辆停放在太阳下曝晒,遇到电火花,也会引发自燃烧车事故。如驾驶员将一次性打火机放置在仪表台等位置,爆炸风险较高。六、组织机构职责1、应急组织体系企业设置紧急状态下的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应急救援工作。下设各应急小组。2、组织机构成立公司应急指挥部,指挥部设总指挥和副总指挥,以各科室管理人员为指挥部成员。指挥部下设四个小组,各小组组成如下:综合协调组:由指挥部领导小组成员组成。现场抢救组:由安全科人员及现场司乘人员组成。后勤保障组:由公司行政后勤人员以及公司调度人员组成。善后处理组:由事故处理部门以及负责对外公关部门成员组成。应急指挥部设在公司安全科,电话:861835473、职责应急指挥部职责:研究和制定公司应急预案,推动和组织全员进行应急预案的学习;在公司事故突发时,现场指挥事故的应急救援,调动公司应急保障队伍实施应急行动,配合地方公安交通部门处理事故,做好稳定社会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和安抚工作。总指挥职责:监督和指导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遇突发事故时,调动指挥部各成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应急救援,履行应急救援的职责和事故应急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各应急保障小组开展各项应急救援工作。副总指挥职责:按照指挥部工作要求组织各成员落实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遇突发事故时,上报公司应急总指挥,并带领各应急保障小组赶赴事故现场给予事故应急处理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稳定社会和伤亡人员的现场应急处理和事故善后安抚工作。指挥部成员职责:按照指挥部工作分工,各司其职,完成指挥部下达的各项工作。综合协调组职责负责收集事故现场、处置进展情况,及时报告领导小组,与当地消防和主管部门机构联络及处置、善后工作协调,负责现场指挥和传达反馈信息,负责协调公司所有资源的应用和调配。现场抢救组负责现场的伤员抢救、人员的疏散、现场保护、现场记录和摄像、协助主管部门做好现场的保护和处理。后勤保障组职责负责应急车辆、物资、消防设备设施、应急使用工具、财力的保障等物资设备的保障工作。善后处理组职责负责转移、安置受损失的群众,接待安置遇难者家属,落实死者丧葬费用和伤者医疗费用,妥善处理遇难者尸体,作好伤亡者家属的安抚调解和理赔等工作;负责联系医护人员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到医院进一步治疗;负责对外媒体的回应工作。附件附件1:指挥部各成员通讯表4、预防与预警4.1危险源监控措施4.1.1加强对车辆的管理控制,落实车辆回场必检,合格放行的制度,对车辆的随车消防设施设备定期检查,确保设备齐全有效,加强对车辆的维护保养监督工作,确保车辆性能安全有效,安全上路,平安返回。4.1.2加强对人员的管理控制,对驾驶员从业资质的审核,每班次、每车次配足司机;强化调度管理,对驾驶员早上出车状态进行监控;节日及月度定期或不定期上路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剔除驾驶员不良的驾驶习惯;按照国家规定要求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对事故多发驾驶员进行强化培训,提高驾驶安全防范意识。4.1.3加强公司监控中心的监控管理,通过GPS和视频监控对驾驶员驾驶途中做到实时监控,及时纠正驾驶员的不良习惯。4.1.4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加强员工的安全操作培训,对重点操作的制度制作宣传栏,并且装裱到工作车间,严格要求员工按照操作流程落实。4.2预警行动4.2.1预警任何员工发生及发现交通事故、火灾时,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警,指挥部办公室立即报领导小组,事故情势严重或者火灾火势较大时,马上向消防机构报警及主管部门上报。消防报警电话:119交通事故报警电话:122指挥部办公室电话:861835474.2.2信息报告与处置。按照公司值班制度(安全生产值班表),发生事故当事人或者发现人向当天值班人员上报事故发生情况,当天值班人员,根据事故发生等级,向指挥部上报,指挥部负责人根据事故发生等级(三级以下事故由安全科解决;二级事故报总指挥布署各相关责任小组展开救援,事故发生2小时内指挥部需上报行业主管部门;发生一级事故,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发展的情势,立即向主管部门上报),向主管部门上报的内容包括以下几点。报告内容:A.基本情况。事故及险情发生的单位或车辆牌号(设施名称)、所有人及经营人、时间、地点及事故现场情况;B.简要经过。事故及险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车辆毁坏情况;C.经济估计。事故及险情的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D.原因判断。事故及险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E.控制情况。事故及险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处置以及事故控制情况;F.相关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问题,如车型、车况、核定人数、实载人数、经营线路等;G.报告联系。事故报告单位、报告人、报告时间及联系方式。5、应急响应5.1响应分级按照重、特大故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单位控制事态的能力将事故主要分为四个级别。5.1.1一级、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5.1.2二级、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5.1.3三级、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5.1.4四级、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3人以下轻伤,或者财产损失在1万元以下的事故。5.2发生事故应急响应程序5.2.1发生一级事故应急响应程序及处置1)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或重伤11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后,事发单位主管领导接报后在第一时间立即报告公司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必要时可直报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及副总指挥)。2)公司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报事故后立即报指挥部副总指挥和总指挥,并通知主管安全的部门负责人,立即召集应急指挥部成员分析事故严重程度并立即启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响应救援预案(一级响应),协调指挥部各成员立即组织人员,车辆,资金等赶赴现场。与此同时,将事故的基本情况,事发地点、时间,伤、亡情况,影响范围等信息报上一级主管部门。3)赶赴现场后,指导现场应急工作小组工作,部署各专业工作小组开展事故施救,调查,善后处理等工作。协调当地主管单位及有关部门实施应急救援。4)准确、及时将现场各类信息,进展情况由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负责人汇报。5.2.2发生二级、三级以下应急响应1)发生二级事件时,启动二级响应,视情况成立事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及根据应急指挥系统成立相关工作组,各项救援工作参照一级响应执行,现场指挥原则上由指挥部负责人负责,负责人不在时按照责任层级由下一级担任。2)发生三级和三级以下事件时,启动三级响应,原则上由安全科负责,相关部门予以配合,需要上一级帮助处理的,再行逐级上报。3)视事态的发展,及时调整应急响应级别。5.3应急结束当事故现场得到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隐患消除后,由现场救援小组向总指挥汇报,在得到总指挥批准后,现场应急结束。或由总指挥经现场视察,确认事故情况后由其发出响应终止的指令。事故的响应终止指令由相应的救援小组组长或值守小组进行传达。5.3.1事故情况上报事项:事故情况的上报应包括以下所述的文字材料及根据事故类型应采集的图片或证据资料等:1)事故发生的单位概况;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3)事故的简要经过;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5)已经采取的措施;6)事故的原因分析;7)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8)事故的情况报告应做到如实反映,并且尽可能详尽。5.3.2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总结报告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总结由指挥部组织落实,原则上II级、III级事故的总结报告在事故发生后的48小时内完成;I级事故的总结报告原则上需在事故发生后的72小时内完成,如因事故情节复杂、存在疑点的,应报呈指挥部总指挥,在指挥部总指挥批示同意后适当延时。各级事故的总结报告经指挥部总指挥审阅批示后由指挥部统一留底存档。6、信息发布信息的对外发布由指挥部统一指挥。由指挥部成员按照新闻发布的有关规定,拟订发布的内容、范围和方式,经指挥部总指挥审定后组织发布。如事故外部影响较大的,应及时向新闻媒体通报事故信息。7、后期处置7.1配合主管部门做好事故后续处理工作,进行事故结案。具体现场处置措施见各专项预案。7.2对事故中伤员及死亡家属给予相应赔偿,做好善后处理。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