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保险为高新技术企业分散风险、保驾护航22007年7月20日,北京成为全国首批科技保险试点城市。为引导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参与科技保险,北京市科委设立“科技保险专项”,并配套科技保险专项资金。科技保险3科技保险,是指运用保险作为分散风险的手段,对科技企业或研发机构在研发、生产、销售、售后以及其他经营管理活动中,因各类现实面临的风险而导致科技企业或研发机构的财产损失、利润损失或科研经费损失等,以及其对股东、雇员或第三者的财产或人身造成现实伤害而应承担的各种民事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给予保险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保险保障方式,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创新创业发挥分散风险、支持保障的作用。科技保险4科技部、保监会联合指定四家保险公司:一、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三、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科技保险5一、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高新技术企业产品研发责任保险2、高新技术企业关键研发设备物质损失险/一切险3、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营业中断保险4、高新技术科技高管人员和关键研发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5、高新技术企业高管人员和关键研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团体保险科技保险险种6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1、短期出口信用保险2、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3、投资保险4、国内贸易信用保险5、担保业务6、商帐追收7、资信评估8、保险项下融资便利科技保险险种7三、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平安高新技术企业特殊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2、平安附加高新技术企业特殊人员意外伤害团体医疗保险3、平安高新技术企业特殊人员团体重大疾病保险科技保险险种8四、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高新技术企业财产保险(一切险)2、高新技术企业财产保险(综合险)3、高新技术企业关键研发设备保险4、高新技术企业营业中断保险(A款-研发中断保险)5、高新技术企业产品研发责任保险6、高新技术企业产品责任保险7、高新技术企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职业责任保险8、高新技术企业雇主责任保险9、高新技术企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10、高新技术企业产品质量保证保险11、高新技术企业小额贷款保证保险12、高新技术企业高管人员和关键研发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13、高新技术企业高管人员和关键研发人员团体健康保险科技保险险种9北京市科委对投保科技保险企业的配套政策:企业保费后补贴比例为保费支出的50%,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对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技术开发费,在实行100%税前扣除的基础上,允许再按当年实际发生额的50%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当年抵扣不足部分,可按税法规定在5年内结转抵扣。科技保险10科技保险保费补贴受理时间:第一批:2008年6月1日-2008年6月30日第二批:2008年10月1日-2008年10月31日企业需向区县科委或园区管委会提交申报资料,区县科委、园区管委会汇总后统一向市科委提出补贴申请。科技保险高效、便捷的高新技术企业投融资通道12一、“新三板”市场(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二、中小企业板上市三、创业板上市13(一)什么是“新三板”市场?好处是什么?“新三板”市场是指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进入代办系统进行股份转让试点。为非上市公司提供股权交易平台,从而形成一个高效、便捷的高新技术企业投融资平台。好处:便利融资、股份转让、转板上市、价值发现、公司发展、宣传效应一、“新三板”市场(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14(二)基本条件1、设立满三年的股份公司,有限公司阶段经营期限连续计算。2、注册在中关村科技园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获得园区确认的股份报价转让试点企业资格。3、主营业务突出,具有持续经营纪录。4、公司治理结构健全,运作规范,股权结构合理。5、目前,一般选择注册资本在千万元以上,最近两个会计年度每年税后利润在三百万元人民币左右的公司,以期其在两年左右可转板上市。一、新三板挂牌(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15(三)市科委支持“新三板”市场配套政策1、股份制改造成功并实现在“新三板”市场挂牌的高新技术企业对股份制改造成功的高新技术企业每家企业补贴20万元,在“新三板”市场实现挂牌给予后补贴,每家企业补贴50万元。2、为高新技术企业实现“新三板”挂牌提供保荐服务的券商(主办报价券商)每保荐一家企业按佣金的50%予以补贴,最高不超过25万元。3、为高新技术企业改制挂牌提供咨询和评估服务的科技中介机构辅导企业改制成功,且该企业实现在“新三板”市场挂牌的受托科技中介机构,每家机构按服务收入的30%予以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一、新三板挂牌(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16基本条件:1、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2、公司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3、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4、公司董事、管理层和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均未发生重大变化。5、公司最近三年内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6、公司系资产完整、治理完善、规范运作的成熟型中小企业。二、中小企业板上市17基本条件:1、公司设立三年以上,最好为股份公司,有限公司经改制后上市。2、公司系股权结构合理的高成长型创业企业,主营业务突出,具有核心竞争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政策。3、公司净资产需在二千万元以上,最好在三千万元以上。4、公司应当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财务状况需满足以下两套标准之一:(1)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2)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5、公司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6、公司应当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三、创业板上市18(一)企业改制资助:每家企业按实际发生费用最高支持20万元。(二)进入股份报价转让系统挂牌资助:每家企业按实际发生费用最高支持50万元。(三)境内上市资助:企业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申请并取得《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后,每家企业按实际发生费用最高支持200万元。(四)境外上市资助:企业与券商签定有关上市协议,且其有关上市申请已被境外证券交易所受理后,每家企业按实际发生费用最高支持200万元。四、企业改制上市资助金额标准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