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商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学生评优评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适应深化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需要,弘扬先进,树立典型,切实加强学风建设和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结合我院办学特色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制度,以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刻苦学习,奋发创新,开拓进取,引导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新人。第二条对学生的表彰和奖励采取授予荣誉称号、公示表扬、颁发奖金等多种形式,给予相应的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第三条凡学生在思想素质、专业素质、人文素质、创新能力等方面表现突出,则依据本办法予以奖励。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重庆工商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在册学籍学生,评选当年度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第二章奖励种类第五条学院设立如下荣誉称号和奖励种类:1.学习标兵2.文体标兵3.精神文明标兵4.职业技能标兵5.科技创新标兵6.班级工作创新奖第三章条件第六条个人奖申请者应具有的基本条件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积极主动参加学校学院组织各项政治活动,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心国内时事政治,主动向党组织靠拢,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二、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未受过任何处分。第七条奖项具体评选条件(满足条件越多者优先考虑):一、学习标兵1.本科生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专科生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通过计算机二级考试;2.参评年度获得学院综合测评一等奖学金一次以上(含一次),且平均学分绩点不少于3.5分;3.参评年度在校级以上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论文一篇以上(含院刊);4.取得至少一项专业技能证书。二、文体活动标兵1.有专业的技术特长并获得相关认证书;2.在国家级、省(市)级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奖励;3.在校级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二等奖以上奖励。4.积极参与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学院文体文化建设做出突出贡献者优先考虑。5.学业成绩在班级综合排名在前30%。三、精神文明标兵1.积极参加校内外义务献血、社区援助、社会实践、希望工程、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并提供相关的活动证明。2.在校园文明建设、班风建设、道德诚信建设、助学助残、尊老爱幼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并获得学校或学院相关部门或领导表彰。3.在预防和抗击疫情、抗洪抢险、地震和其它救援抢险等非常时期,在维护社会秩序、见义勇为等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被相关媒体报道。四、职业技能标兵1.获得专业技能证书一项以上(含一项);2.在国家级职业技能比赛活动中获得奖励;3.在省(市)级职业技能比赛活动中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4.在校级职业技能比赛活动中获得二等奖以上奖励;5.在学院职业技能比赛活动中获得一等奖以上奖励;6.在校级或院级公开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两篇以上(均为第一作者,不含增刊);7.在国家级、省(市)级公开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一篇以上(第一作者,不含增刊);五、科技创新标兵1.在全国、省(市)级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奖励;2.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第一作者,不含增刊);3.获得相关发明创造奖励或专利证书;第八条申请“班级工作创新奖”的基本条件:1.参评年度的班级工作具有创新性,且在学校及学院内有一定的影响力,被学校或学院认可肯定。2.开展的创新工作获得相关的证书或被媒体报道。第四章评选对象及比例第九条各项奖励的评选对象和比例如下:1.学习标兵(10人):评选对象为具有重庆工商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学籍且评选当年度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专科学生。2.文体活动标兵(3-5人):评选对象为具有重庆工商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学籍且评选当年度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专科学生。3.精神文明标兵(3-5人)评选对象为具有重庆工商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学籍且评选当年度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专科学生。4.职业技能标兵(5人)评选对象为具有重庆工商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学籍且评选当年度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每系一人。5.科技创新标兵(3-5人)评选对象为具有重庆工商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学籍且评选当年度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专科学生。6.班级工作创新奖(名额不限)评选对象为评选当年度在班级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班集体。。第五章评选程序第十条成立重庆工商大学应用技术学院评优评选小组(小组成员由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系及科室负责人),下设办公室,在学院团总支。第十一条评选时间:评选工作于每年11月份进行,12月表彰,一年一次。第十二条材料上报、审核、公示程序如下:1.参选者可先自行申报并填写申请表,以班级为单位将申请表与获奖证书复印件一起上交学院团总支(人数不限)。(“班级工作创新奖”的参选班级需自行上报参选材料并填写申请表)2.由考评小组对参选者上报的书面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学院党总支进行复审。3.由学院党总支对初审材料进行最终审核,并确定获奖名单。4.当选个人或集体需填报正式申请表,并附带一张生活照和一张两寸的免冠照。5.在学院张贴栏及网上公布最终名单及当选者个人信息。第六章奖励办法第十三条凡评选上个人奖项的学生和集体奖的班级,由学院统一颁发荣誉证书,优秀个人颁发奖金200元,优秀集体颁发奖金300元。第七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施行。第十五条本办法解释权归重庆工商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党总支。应用技术学院2010年5月10日附表一重庆工商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学习标兵”登记表至学年填表日期:年月日姓名性别学院年级班级班级人数所在寝室政治面貌任何职务辅导员(班主任)综合素质成绩及名次德育素质成绩及名次个人平均学分绩点及名次各科成绩有无补考有无处分情况国家计算机考试国家外语考试获奖学金情况获各种荣誉称号(论文发表,职业证书获得情况说明)辅导员意见负责人(签章):年月日学院学团办意见负责人(签章):年月日学院意见负责人(签章):年月日备注1、本表一式一份,由组织填写、不由个人填写,所有栏目必须填写,如没有则填“无”。2、个人平均学分绩点及名次、德育素质成绩及名次均以年度综合成绩计算。3、本表打印填写,未加盖公章视作废表。4、本表须装入学生本人档案。重庆工商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制表附表二(用于职业技能标兵、文体标兵、科技创新标兵、精神文明标兵)重庆工商大学应用技术学院“”申报表至学年填表日期:年月日姓名性别族别年级班级政治面貌辅导员(班主任)获奖情况或主要先进事迹主要奖项:其中:院级奖励项;校级奖励项;省级以上奖励集体奖项;个人奖项申请人签名:年月日辅导员意见负责人(签章):年月日学院学团办意见负责人(签章):年月日学院意见负责人(签章):年月日备注5、本表一式一份,由个人填写,所有栏目必须填写,如没有则填“无”。6、本表打印填写,未加盖公章视作废表。重庆工商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制表附表三重庆工商大学应用技术学院“班级工作创新奖”申报表至学年填表日期:年月日年级班级总人数补考人数补考率日常课程出勤率班级平均学分绩点创新工作申报主题辅导员(班主任)获奖情况主要奖项:其中,院级奖励项;校级奖励项;省级以上奖励项集体奖项;个人奖项申请日期:年月日辅导员意见负责人(签章):年月日学院团总支意见负责人(签章):年月日学院意见负责人(签章):年月日备注1、本表一式一份,由个人填写,所有栏目必须填写,如没有则填“无”。2、本表打印填写,未加盖公章视作废表。重庆工商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