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达学院工程规章管理制度为保证康达学院项目运行的高效性、严密性和条理性,确保本项目能保质按期顺利完成,特制定本规章管理制度,望各参建单位严格执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1、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发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规范、条例,遵守建设单位的现场管理规定。2、施工现场必须按要求设置“五图一牌”,标牌的内容及形式必须符合相关规定要求。3、施工现场应有恰当的标语和安全警戒标志。标语标牌由施工单位拟定,交甲方现场代表审定批准后付诸实施,切勿乱写乱画以及随意张贴悬挂。4、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各施工单位制定相应的门岗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必须佩戴证明身份的证卡进出,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证卡由施工单位拟定内容及形式,交由甲方审定批准后实施。5、本工程施工场地,必须在甲方规定的区域内布置临设,并将总平面布置图交由甲方审定批准后,方能付诸实施。6、施工现场应确保进出道路通畅、平整、坚实,有回旋余地,施工现场应有可靠的排水措施,施工污水沉淀排入甲方指定的地方,排水系统处于正常的使用状态。7、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合理布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施工机具设备,减少二次倒运与搬迁,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8、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9、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内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方施工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当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防火”的原则。10、在施工现场内必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施工组织设计应有保卫措施方案,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遇有治安突发事件,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汇报,不得延误和隐瞒。需要招用外来务工人员的,必须立即按有关规定办理《用工证》、《外来人员就业证》和暂住证。严禁在建工程内安排人员住宿,做好宿舍的卫生及安全管理,做到窗明地净,生活用品叠放整齐,并做好宿舍安全用电及消防预防措施。11、各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及工人在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安全帽的颜色、单位名称应便于区分。12、每天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或责任工长应准时到施工现场,如有急事,应向甲方现场代表、监理请假批准,施工现场应随时有负责人,如施工负责人不在,必须指定有资质的临时负责人。13、在夜间施工时,施工单位必须有管理人员值班,管理人员值班名单应上报甲方、监理。14、在施工前,各施工工长应以书面形式向施工工人作好安全技术交底,并作好文字记录,随时接受监理、甲方现场代表的督查。15、施工单位必须加强对其现场施工人员的管理约束,合同履行期间严禁发生任何性质的打架斗殴事件。若施工方人员参与打架斗殴,每发生一次除赔偿由此给建设单位造成的直接间接经济损失外还需按规定进行经济处罚100-5000元。16、为了维护建设场地周边的花园、环境,施工单位必须教育工人爱护一草一木,严禁践踏、污染、破坏。17、施工后桩洞必须及时回填、夯实,当天不及回填夯实的应及时围栏围护,围栏必须牢固,并插旗警戒。否则,罚款50元/洞.天18、施工现场各大门入口应设置符合标准的洗车台、沉淀池并配备高压冲洗设施,且铺设宽不小于大门、长不小于15m,厚不小于15cm强度C30以上的砼地面。门口道路砼硬化应与市政道路相连接。工程质量管理制度1、施工单位必须按设计图纸,设计变更、规范规程,验收标准、以及地方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要求进行施工和验收,工程质量必须达到优良标准。2、各施工单位在开工前,施工现场必须配合合格、齐全的管理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进度保障体系,且必须有经监理审查批准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和各项专项施工方案;未有针对性的施工组织设计不能开工。3、在施工过程中,工地上的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必须向工人进行认真的技术交底,并存有相应的文字记录待查。4、桩基施工之前,施工单位必须向监理提供《放线记录》,经监理现场代表复核字认可后方可开挖。5、分部分项工程隐蔽验收必须严格执行“三检”制度,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于正式验收前2小时通知甲方和监理,并提供有关合格的资料,验收合格并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经施工单位进行“三检”后的验收项目,在甲方、监理检查过程中若发现三处以上不合格的有权不予验收,同样情况出现三次以上的有权要求更换管理人员。6、施工单位在验收合格后严禁对合格部分做任何改动,一经发现必须进行重新验收;重要隐蔽部位应通知质量监督和设计单位共同参加验收。7、甲方、监理对施工质量有疑问,而要求施工单位复测时,施工单位应于积极配合。对隐蔽工程提出质量疑问要求重新检验的,无论建设单位是否进行验收,施工单位都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改。检验合格的,建设单位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并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的,施工单位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8、关键工序施工完毕后,须经监理、甲方代表验收合格签字后(施工单位应在验收前向甲方及监理提交三检记录、施工交底记录等资料),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直至确认该部分工程合格为止。9、混凝土浇筑过程中除必须有值班工长外,还必须保证安全员及每个工种(如水、电、钢筋等)都有人值班。10、若施工单位多次不按合同约定施工,或违反正常施工程序、施工工艺进行野蛮施工,或施工质量、安全、环保等达不到有关要求,或施工用材料设备不合规定,甲方、监理有权勒令施工单位暂停施工,施工单位必须立即整改,一切责任由施工单位负责。11、所有进场材料均需提供材质合格证明文件进行报审,要求送检的材料必须经甲方委托的试验室试验合格后方能应用于现场,各施工单位应提前做好材料的送检试验工作,并保持相应的质量记录待查,届时若因未及时送检而造成工期延误的,全部责任由施工单位承担。对违反上述规定或虽经甲方许可而中途偷梁换柱者,除责令其返工外,还将处经济处罚100-5000元。12、各施工单位应在收到甲方现场代表、监理整改通知后2小时内开始整改,在限期内整改完毕,如有特殊原因的,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现场代表、监理提出,经允许后方可延期。工程现场协调管理制度1、施工单位进场前,应向甲方、监理提供现场各级管理人员及班组负责人的详细名单及联系方式,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名单。施工单位更换管理人员必须事先通知甲方、监理,甲方、监理有权根据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实际能力和水平,决定其是否留退。2、各施工单位进场时必须保证各级施工人员通讯每日24小时畅通,工地有人值守。3、监理人员必须保证每日8小时以上现场工作时间,保证每天24小时通讯畅通。如遇工程施工特殊阶段或紧急施工问题,应保证及时到工地解决。4、各施工单位必须服从甲方现场代表的协调安排,服从监理公司的技术指导和监督。5、施工现场内各单位之间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所有协调安排事项,均应以书面形式传达,如有特殊情况需立即口头处理时也必须在12小时内完善正规手续。6、现场所有往来文件均以标准打印文本为准,并妥善保存。如非标准打印文本各单位有权拒绝签收,相应产生的影响和责任由发出方承担。所有发出的文件均应有签收回执。。7、工程现场内各种往来书面文件、通知,施工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由甲方、监理认可的管理人员签收。签收后如有异议必须在24小时内提出,否则视为认同,并应严格按照文件内规定时限内执行完成。8、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如有管理或技术问题需协调解决,须立即直接向甲方、监理提出,在经三方协商并得到甲方、监理书面答复后方可按书面决议执行,切忌擅自行事。9、施工单位制定的各项现场管理制度、条例均不得与甲方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有抵触或冲突,并应在进场前随施工组织设计报交甲方审核完善后方可执行。10、经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下发通知施工单位认可但不执行将给予罚款200-1000元/项、次。工程会议管理制度1、为了便于工作衔接,实行工程现场周例会制度(每周六下午2:30)、每日下午16:00碰头会制度以及不定期安排临时现场专题会,时间、地点由甲方届时通知,施工单位参加人员必须是项目经理或项目执行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或责任工长,所有人员不得无故迟到、缺席。无故缺席不请假者罚款100元/人。2、与会人员手机均调为振动或关机,会场中手机不能发出声响,不得在会议场中接听手机。3、甲方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实行目标责任制,即每周例会时提出下周计划(包括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同时检查本周计划完成情况。配合协调情况、约定事项的执行情况、材料供应情况、违规通报、各种材料、设备准备、重大问题的论证解决等。4、会议记录由与会各方各自进行记录整理,会议纪要由监理进行汇总整理。纪要必须报甲方审阅后方可发出。5、若会议中有重要决议问题可单独形成会议纪要,经各方负责人或代表签字认可后即作为合同附件,产生与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工期管理制度1、施工单位进度严格按照合同工期执行:1.1开工日期: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令为准,若合同另有规定,以合同规定为准。1.2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双方在确定竣工日期及各项竣工控制工期时,已充分考虑:A、可能出现的各种规模的下雨、大风、高低温天气、停水、停电、节假日因素。B、建设单位分包工程的合理工期。2、各施工单位必须在甲方总体工期控制节点前提下,于每月25日前报下月进度计划,每周工地例会前报上周工作完成情况及下周工作计划。所有报送的进度计划文件必须由项目经理及责任工长签字并加盖项目章。3、甲方另行安排的刚性进度指标必须按时完成。4、竣工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5、按照合同,以及双方对工期控制节点的约定,乙方无正当理由使工期延误将处于50000/天的罚款。6、竣工日期的控制2012年7月31日施工临时用水用电管理制度1、甲方在工地上统一设置配电房,并指定专职人员负责,任何人未经甲方项目负责人许可不得私自接电及开启动用。2、施工单位进入现场需根据自身用水用电量的大小自备水电表,并准确记录起始数字,报交甲方专职人员核定。3、临时水电表安装位置应经甲方指定,不得随意安装。4、水电线路的敷设应符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范。5、水电抄表应于每月25日完成并报交甲方现场代表核定,施工单位负责人给予签字认可。6、按照合同约定,施工单位按时向有关部门缴纳费用。否则造成一切经济损失自付。施工现场用电管理规定1、施工单位进入工地,首先向甲方提交施工用电申请表与机械设备明细表,经甲方工程管理人员核实后,确定供电方案;2、送电前,甲、乙双方共同核对施工用电电表读数,并做签字记录。以后每月双方同时现场抄表,核对电量,签字认可,做为分摊电费的依据;3、施工单位临时供电配电柜,要安装在固定的基础上,基础需高出自然地坪300mm以上,安装要牢固,门锁可靠,箱体要有防水措施,接地可靠;4、乙方配电柜主开关,必须采用漏电开关,配电柜到运行设备,必须采用三级保护,实行一闸一机制,严禁一闸多机运行,接线压接要牢固,16mm以上电源线必须用接线鼻,严禁采用挂线;5、进线电源零线,必须作重复接地,正常工作时不带电的设备金属外壳应可靠接地或接零(在同一个系统中,只能采用一种保护措施),接地电阻不大于4Ω;6、现场施工主电缆,采用地埋方式,埋深不得低于700mm,做铺沙、盖砖保护或者穿入电缆保护套管内,电缆走向路径及转角处必须加装指示标牌,字体为红色,高度为1m左右,每30m设一标牌;7、施工单位现场不允许有架空线,所有线路必须入地暗埋,必须架空的应采用橡套电缆,固定在瓷瓶上,严禁挂绑在脚手架上,采用地拖线临时施工时,只允许使用橡套电缆,所有架空线、临时线,不允许使用花线、铜塑线、铝塑线、黑皮线、电话线等做电源线,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50-200元;8、施工单位临时检修,警示标志牌应配全,检修时应先停电,验电无误,悬挂警示牌后,方可进行维修作业;必须带电作业时,必须有专业人员监护,保护措施齐全方可作业;9、各施工单位办公室、工人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做饭、烧水、取暖等,一经发现除没收电炉外,每次罚施工单位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