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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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GO第11章工伤保险杨妮我们前面所学的如果说养老保险面最广;医疗保险最复杂;生育保险最体贴;失业保险最窝心;那么工伤保险应该是最什么呢?最麻烦我们将要学习的。。。什么是工伤和工伤保险1工伤保险条例2我国工伤保险制度的发展3这些应不应该算工伤4关于工伤的定义企业职工在生产岗位上,从事与生产劳动有关的工作中,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急性中毒事故;或者职工即使不是在生产劳动岗位上,而是由于企业设施不安全或劳动条件、作业环境不良而引起的人身伤害事故,也属工伤,包括职业病职业病指用人单位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P268职业病名单什么是工伤保险呢工伤保险EmploymentInjuryInsurance:国家或社会为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性疾病的劳动者及家属提供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或在规定的某些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职业病以及因这两种情况造成死亡,在员工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员工或其遗属能够从国家、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工伤防预、工伤救治、工伤康复工伤保险的基本原则补偿不究过失原则,即无责任补偿原则工伤保险费由企业或雇主缴纳,个人不缴费保障与赔偿相结合,帮助劳动力恢复工伤补偿、工伤预防与工伤康复相结合一次性补偿与长期补偿相结合待遇根据伤残和职业病等级而分类确定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工伤保险条例》于2003年4月16日国务院第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2004年1月1日起施行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工伤保险条例——保险基金来源: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国家根据不同行业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差别费率,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在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应留一定比例储备金,用于统筹地区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储备金不足的,由统筹地区政府垫付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场所内,因履行工职受暴力等意外伤害;患职业病;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事故下落不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工伤保险条例——视同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申请职工发生事故或被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申请,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在1年内可直接向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保部门提出申请用人单位未提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工伤待遇由该用人单位负担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含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劳保部门自受理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认定的决定工伤保险条例——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十个伤残等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劳动能力鉴定相关知识;职业品德申请鉴定的单位或个人对鉴定结论不服,可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鉴定结论作出1年后,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职工住院治疗工伤,单位按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70%发补助;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交通食宿费用,单位按因公出差标准报销职工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待续。。。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0%、40%或30%待续。。。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待遇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分别是24个月、22个月、20个月和18个月的本人工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分别为本人工资的90%、85%、80%和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待遇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6个月和14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0%和60%,并缴纳各项社保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待遇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2个月、10个月、8个月和6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我国工伤保险制度的发展1951年2月颁布《工伤保险法》,对工伤认定、治疗、收入保障及因公致死审定等作了相应规定。有关工伤保险只限于工伤发生后的鉴定与伤残、亡的各级待遇标准,没有涉及事故预防1957年2月卫生部颁布《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将危害职工健康严重的14种职业病纳入工伤范围,享受因工伤残和死亡的相关待遇1987年卫生部、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布《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将职业病分为职业中毒、尘肺、物理因素职业病、职业传染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病、职业性肿瘤和其他9大类,共99种待续。。。我国工伤保险制度的发展1996年3月,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布了《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GB/T16180—1996)1996年8月颁布《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规定工伤保险与工伤预防结合,从工伤保险金提取一定比例用于预防。事故预防费用于检测;安全生产科研及宣传教育;奖惩手段在安全生产方面和职业病防治方面建立了更多的法律法规体系2003年4月,国务院第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工伤保险条例》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在安全生产方面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200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2002)铁路运输、民用航空等特定领域安全生产方面的条例在职业病防治方面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第一批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职业病目录》等一系列行政规章和标准(2001—2002年)湖南省全面落实工伤保险2008年全省外出务工人员达1200多万,其中80%的人员在外省务工,20%的在本省务工抽样调查显示,全省职工工伤率达到0.25%,每1万名职工中有25人遭遇工伤。农民工因工伤、职业病而增加的直接费用负担年均达16亿元左右。因工伤职业病致贫农民工家庭约占1.7‰我省明确规定2009年将全省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全部职工,包括农民工,全部参加工伤保险,用人单位不参加及拒不支付的,职工可拨打12333举报其他国家的工伤保险世界上最早实行工伤保险的国家是俾斯麦时期的德国,于1884年实行了《工人灾害赔偿法》,随后英、法、美、日等形成雇主责任保险,受害者直接向雇主要求补偿,雇主直接支付津贴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少数欧洲国家开始用社会保险来弥补雇主责任保险的不足,在国际劳工组织的倡导和推动下,一些国家逐步将职业病也列入工伤保险的范围内到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后,工伤保险已经在世界许多国家普及,其普及率比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险高得多在全球近200个国家和地区中,有172个国家建立了社会保障制度,其中建立了工伤保险法律法规的有164个小陈受老板指派陪客户喝酒,回家途中出现呕吐休克症状,送往医院后死亡。经鉴定,陈猝死,饮酒为诱因。请问,应不应该算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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