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人身保险实务••第一节人寿保险•一、概述•1.定义:•是以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以人的生存或死亡作为给付条件的一种人身保险。•二、特征•第一,长期性。•第二,定值保险•第三,储蓄性•二、死亡保险•1、概念•死亡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在规定时间内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寿保险。•2、死亡保险分类•(1)定期死亡保险•只要被保险人在特定的保险期间内死亡,保险人就给付保险金。•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祥和定期保险。•保险期间分为五年、十年、十五年、二十年四种,投保人可任选一种作为保险期间。在保险期间内身故,保险公司按照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2)终身死亡保险•无论被保险人在何时死亡,保险公司均给付保险金。•国寿鸿盛终身保险。•在保单生效的任何时间,只要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均按照保险金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第10周)•3、死亡保险的特点•第一,保险费低。•第二,保障他人的利益。•三、生存保险•1、概念•(1)是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满或达到约定年龄时仍然生存为给付条件的保险。•(2)被保险人在约定期间死亡,保险人不给付保险金,保费也不退还。•四、生死两全保险•1、定义•生死两全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死亡或者生存,到期满保险人均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的人寿保险。2、特点•第一,是死亡保险和生存保险的结合,保险责任最为全面。•第二,保险费率较高。•第三,具有储蓄性。•第四,市场份额大。•举例:•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千禧理财两全保险•主要保险责任:•(1)被保险人生存至每三周年的年生效对应日,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的5%给付生存保险金。•(2)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五、年金保险•1、定义•年金保险是指保险人在被保险人生存期间,按照合同约定的周期支付金额的生存保险。•2、特点•(1)保险金的给付采取了年金方式,而不是一次性给付。•(2)作用是提供老年生活保障••养老型年金保险•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推出的国寿鸿寿年金保险(分红型)•1.投保范围:年满十六周岁以上和六十岁以下的公民。•2.保险期间: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八十岁至。•3.年金领取日:分为五十五周岁和六十周岁两种,由投保人任意选择。•4.保险责任:•年金领取日开始到被保险人年满七十九周岁,若被保险人生存,保险公司每年按保险金额的5%给付养老年金。•若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的两倍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八十周岁,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的两倍给付期满保险金,合同终止。•王先生今年30岁,拟购买该保险,保险金额为20万元,打算分20年交清保费,从60岁开始领取养老金。•从费率表中查得王先生每年应交的保费为14200,连续交纳20年。•王先生从55岁开始每年可领取养老金1万元,到他80岁时还可一次性得到40万元。•严先生是一家小公司的老板,今年刚30岁,他计划60岁时退休,到时希望有100万元左右来保障退休后的生活。这样,他大概有三种途径来实现这一目标:第一,定期储蓄,到60岁时连本带息获得100万元;第二,存入银行一部分,另一部分投资证券市场,争取到期获得100万元;第三,投保一份期限30年,保险金额为100万元的两全保险。•讨论:请分析这三种投资方案的优劣性。•六、投资型寿险•分红保险、万能寿险、投资连结保险•(一)分红保险•1、概念•分红保险是指按合同约定,当保险人盈利时,被保险人享有红利分配权的一种保险,它是一种准投资型保险,投保人可以享受保险人的投资收益和经营效益。•在美国,大约80%的寿险保单具有分红件质;•在德国,分红保险占该国人寿保险市场的85%;•在中国香港,这一数字更是高达90%。•分红保险于2000年在国内面世,目前各保险公司推出了大量的分红型人寿保险。•举例:分红结合两全保险•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推出的国寿千禧理财两全保险(分红型)。•投保范围:出生满30日以上、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保险期间:终身•保障利益:•1.生存保障金:•被保险人生存至每3周年的保单对应日,保险公司给付生存保险金,•生存保险金=保险金额×5%。•2.身故保障金:•被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后任何时间内身故,保险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在缴费期间内身故,保险公司给付的身故保险金为:•保险金额×[1+0.05×(身故时保单年度数-1)];•如果被保险人在缴费期满后身故,给付的身故保险金为:•保险金额×(1+0.05×缴费年数)。•3.分红:•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公司每年根据上一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如果有红利分配,将该红利分配给投保人。•4.红利领取方式,投保人可任选一种:•第一,现金领取。•第二,累计生息,即红利保留在保险公司以复利的方式生息•从以上保障利益中的第一条和第二条可知,该产品为两全保险。•因此,该产品是分红连结两全保险的人寿产品。•(二)投资连结保险•1、概念•(1)投资连结保险是一种寿险与投资基金相结合的产品,是包含保险保障功能并至少在一个投资账户中拥有一定资产价值的人寿保险。•(2)投资与风险保障相结合,缴付地保费除少部分用于购买保险保障以外,其余部分用于投资以产生收益。•2、操作•(1)投资连结保险一般分为两个账户“普通账户”与“独立账户”,客户交纳的保费按照一定比例进入这两个账户中形成资金。•(2)普通账户内的资金按传统寿险方式运作,用来对客户进行保险保障;•(3)独立账户的资金进行投资,如果产生了投资收益按照一定比例分配给客户。投资连结保险的保费分配情况以下是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推出的平安世纪理财投资连结保险保费分配情况间表。(单位:元)投保人投保一份保险时,保费分配方式如下:投保人投保多份保险时,保险人对超过一份以上的其余各份,每份保费按下列方式进行分配:保费分配保费分配保单年度每期应交保费投资账户保险金额保单年度每期应交保费投资账户保险金额首年126001260首年120001200次年12602401020次年1200240960以后各年12601056204以后各年12001056144•2、投资连结保险的特点:•第一,具有保险与投资的双重功能。•第二,投资风险完全由客户自担。•该险种规定当投资发生亏损时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投资风险完全由客户承担。•第三,产品的透明度更高。•投保人在任何时候都可以通过公开渠道查询保单的保险成本、费用支出、独立账户的资产价值等情况。•(三)分红保险与投资连结保险的不同•1.投保人承担的风险不同:•这是两者最大的区别。•投连险不保本,分红险保本•分红保险的投保人保证享有预定利率带来的固定回报,而分红的多少取决于保险公司的经营情况;投资连结保险投保人完全承担投资风险。•2.保单收益来源不同:•分红保单的收益主要来源于利息和保险公司的盈利,三个方面:一是费差益,二是死差益,三是利差益。•投资连结保险的收益主要来源于投资帐户的收益。•3.收益的分配不同:•分红保险的红利,取决于保险公司上一会计年度该险种的实际经营成果,一般保险公司将当年度可分配盈余的70%分配给客户,保险公司自己留30%•投资连结保险投资帐户的分配取决于投资回报,保险公司除每月按一定比例提取投资运作资金的一部分作为管理费外,剩余的投资利润全部分配给客户。•4.公司收取的费用不同:•分红保险不收取费用,•投资连结保险的每月按一定比例收取投资帐户管理费、保单管理费等费用。•5.身故给付不同:•如果出险,分红保险的客户除了得到投保保额的保障外,还要加上未领取的红利。•投资连结保险的客户出险后,保险公司将客户的投资帐户价值和保险金额价值中比较高的一个支付给客户。•6.透明度不同:•分红保险的资金是单独运作的,如何运作不向客户说明,透明度较低。•投资连结保险的保费分为投资和保障两部分,保险公司每月要至少向客户公布一次投资单位价格,客户每年也会收到年度报告,详细说明保单的各个项目、分立帐户的投资收益、现金价值以及帐户的财务状况、投资组合等情况,透明度较高。•第二节健康保险•一、健康保险的定义•健康保险是以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保证被保险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伤害时的费用支出或损失获得补偿的一种保险。•二、健康保险承保的疾病必须具备的特点:•第一,必须是由内部原因造成的疾病第二,必须是非先天疾病。•第三,必须是偶然性原因所致。•以下哪些是健康保险承保的疾病,为什么?•1.陈先生于2001年投保了某保险公司的重大疾病险,保险期限为30年。投保后两年,陈某被查出患上了直肠癌。•保险公司是否给付健康保险金。•2.刘女士乘坐飞机去外地,在飞行途中飞机遇气流剧烈颠簸,刘女士受到惊吓导致血压升高,突发脑溢血造成中风。刘女士曾投保了健康保险,保险公司是否给付健康保险金。•3.张太太年近六旬,感觉自己脸上皱纹增多,遂到某医院进行了美容手术减少皱纹,导致脸部肌肉和皮肤受到损害。张太太投保了健康保险,保险公司对该手术是否给付健康保险金。•二、健康保险与人寿保险的不同•1.保险的责任不同。•健康保险是以人的身体为保险对象,对因为健康所致的财产损失进行补偿;•人寿保险以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以被保人生存、死亡为给付条件。•2.给付的基础不同。•人寿保险的保险金采取定额给付方式。•健康保险给付的金额往往是按照实际费用损失而定。•3.保险期限不同。•人寿保险是长期险种,保险期限长甚至终身。•健康保险的保险期限一般在一年以内,重大疾病险属于长期性险种。•4.代位求偿权不同。•代位求偿原则不适用于人身保险(但有争议,部分专家认为在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中应该也适用)•三、观察期条款•在观察期内,对被保险人的医疗费,保险人不负责。•四、健康保险的主要险种——医疗(费用)保险•(一)定义•保险人为被保险人提供医疗费用保障的保险。•十大杀手•排名导致死亡的疾病占总死亡比例•1恶性肿瘤22.58%•2脑血管疾病22.33%•3心脏疾病17.28%•4呼吸系统疾病14.08%•5损伤和中毒6.28%•6消化系统疾病3.02%•7内分泌、营养代谢及免疫疾病2.78%•8泌尿、生殖系统疾病1.51%•9精神疾病1.13%•10神经疾病0.95%•(二)医疗保险类型•1.住院医疗保险•承保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住院的医疗费,但一次或多次医疗费不超过保险金额。•(2)承保的住院医疗费用:•床位费、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手术费、检查费、验血费等。其中的医药费必须是当地公费医疗或社会保险制度规定的用药范围的药品费用,治疗费、护理费、手术费、检查费、验血费等也要在当地政府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范围内。表6-3个人住院费用保险年交保费及给付限额表单位:元被保险人年龄一档二档三档四档0-212411701261432123-47861077165620345-936750377495110-1916021933741420-2922931448259230-3929540462176340-4936049475993350-54418573881108255-5953373111241380费率表60-64903123719022337床位费305080100药费60100200300治疗费500100020003000护理费100250350500检查费50080015002500特殊检查费1500200025003000给付限额救护车费30305050•2、重大疾病保险•重大疾病包括心肌梗塞、恶性肿瘤、慢性肾衰竭、重要器官移植、四肢瘫痪、脑溢血后遗症、暴发性肝炎、严重烧伤等。重大疾病种类及其内容在保险合同中都有详细释义。•重大疾病保险按保险期间可分为终身型和定期型,短至一年,长至终身,保险金的给付方式有保险金一次性给付、按比例给付、提前给付等。•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国寿康恒重大疾病保险保险责任:•-被保险人若在订立合同一年内发生合同载明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按所交保费给付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满一年后发生重大疾病,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在订立合同一年内因疾病身故,保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