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建设工程结构质量评优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我市建设工程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水平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工程结构质量评优设两个奖项:1、广州市建设项目结构优良工程,是从申报工程中评选出的结构安全可靠,施工技术资料齐全有效,表现及内在质量优良的工程;2、广州市建设项目结构优良样板工程,是从评出的广州市建设项目结构优良工程中,优中选优评出的结构质量突出的工程。第三条工程结构质量评优是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结构阶段的评选,仅对列入创优目标滚动计划的项目进行评选,属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评选的一部分。只有评为广州市建设项目结构优良工程才能参加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的评选;只有评为广州市建设项目结构优良样板工程,才能参加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五羊杯奖的评选。第四条工程结构质量评优,是以国家和省市现行的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为依据,结合我市建设工程结构质量的时间情况进行评选,坚持严格、规范、科学、真实。第五条工程结构质量评优实行动态检查评选,优进劣汰,上阶段检查达不到规定要求和标准的项目,不再进入下阶段的评选。第二章评审组织第六条我市工程结构质量评优工作由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委托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具体组织,受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评选领导小组领导,广州市工程质量评优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评优办公室)负责组织日常评选工作。第七条市及各区(县级市)均成立工程结构质量初评小组,组长由各质量监督站负责人担任,组员5~7人,以相关质量监督站人员为主,并吸收有关专家参加。该小组负责检评广州市建设项目结构优良工程,推荐质量突出的工程参加广州市建设项目结构优良样板工程的评选。第八条市评优办公室每年从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评选专家库中抽出有关专家组成工程结构质量样板检评专家组,负责广州市建设项目结构优良样板工程的检评,并对各初评小组初评为广州市建设项目结构优良工程的项目进行审定。第三章评选范围及申报第九条申报参加工程结构质量评优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省、市基本建设程序及质量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第十条参加工程结为质量评优的项目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申报.专业承包单位可以参与。申报的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均应在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第十一条申报工程规模必须符合申报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评选的要求(详见穗建筑[2001]29号文件)。第十二条不具备以上规模,但结构新颖、技术含量高、工艺复杂的工程,经市评优办公室认可后可以参评。第十三条申报工程必须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没有发生四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第十四条申报工程应当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后十五日内向市评比办公室(设在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内)送交下列资料,办理申报。1、填写好《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申报表》一式三份;2、提交申报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核对);3、提交申报单应及专业承包单位在广州市注册证书复印件一份:4、提交监理单位在广州市注册证书复印件一份;以上资料应按顺序装订成册。第四章工程评审第十五条市评优办公室负责制订工程结构质量评优实施细则,并组织评审工作。第十六条市评比办公室接到申报后、七个工作日内通知该工程所属的工程结构质量初评小组,由该小组开始负责对申报项目的基础及主体结构的质量进行全过程检评。第十七条工程结构质量评优的检评应在监理(建设)单位验评的基础上进行。工程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评必须达到优良等级。第十八条工程结构质量初评小组对申报工程的基础和主体结构施工阶段各安排不少于两次的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实测、实量,现场查阅施工技术资料,并将评为广州市建设项目优良工程及时报市评优办公室审核。在主体结构工作量约完成70%时,把初评为广州市建设项目结构优良工程中质量突出的项目,推荐参加广州市建设项目结构优良样板工程的评选。第十九条工程结构质量样板检评专家组负责对各初评小组推荐申报结构优良样板工程的项目进行检评,每项工程抽查不少于一次,抽查达不到规定要求的项目,不能评为广州市建设项目结构优良样板工程。第二十条市评优办公室每年分期对评为广州市建设项目结构优良工程的项目进行审定备案,并对广州市建设项目结构优良样板工程的候选项目组织讨论研究,报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评选领导小组审定。第二十一条广州市建设项目结构优良样板工程,由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公布。第二十二条被评为广州市建设项目结构优良工程和广州市建设项目结构优良样板工程,且已办理质量验收、通过竣工备案的项目,经过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质监机构等同意、推荐,可填写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评选推荐表,参与广卅市优良样板工程和五羊杯奖工程的评选。第五章表彰奖励第二十三条对获得广州市建设项目结构优良样板工程奖的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及项目经理予以表彰,并发给获奖证书。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2002年1月1日起执行。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负责解释。关于表彰2006年度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五羊杯”奖工程和结构优良样板工程的通报浏览人数:6402007-07-02广州市建委关于表彰2006年度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五羊杯”奖工程和结构优良样板工程的通报(第一批)(穗建筑[2006]612号)各有关单位:根据《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和“五羊杯”奖工程评选办法》(试行)(穗建筑[2001]29号)及《广州市建设工程结构质量评优办法(暂行)》(穗建筑[2002]5号),我委委托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具体组织2006年度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的评选。通过专家组严格审查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和工程现场实物检评,并经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评选领导小组研究审定,从申报参评的227项工程中,评出由广东浩和建筑有限公司承建的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14、15号楼等168项工程为2006年度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现将其中已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63项工程先行作第一批公布(见附件1);根据“五羊杯”奖评选办法和条件,从168项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中,评出由广东三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广东教育学院教学、办公大楼等16项工程为2006年度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五羊杯”奖工程,现将已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7项工程作第一批公布(见附件2)。同时,经过组织专家组检评,从各质监机构工程结构质量初评小组推荐的37项参加评选结构优良样板工程中,评出由广东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广州大学城建设项目房建二期一标(华南理工大学)图书馆等21项工程为2006年度广州市建设项目结构优良样板工程(见附件3),现一并予以通报表彰。希望广大施工企业积极向这些创优质、创精品,业绩突出的单位学习,加强质量管理,坚持“质量兴企”,积极踊跃地投身“创优质、保安全、争鲁班”活动,创建更多的样板工程、精品工程,不断提高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附件:1、2006年度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名单(第一批)2、2006年度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五羊杯奖工程名单(第一批)3、2006年度广州市建设项目结构优良样板工程名单广州市建设委员会2006-10-24穗建筑[2002]5号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申报表编号:工程名称工程地点项目经理级别证号申报单位(盖章)申报单位负责人(签名)专业承包单位(盖章)承包范围(盖章)承包范围申报单位联系人:办公电话:手机:BP:填报日期:年月日工程名称:申报单位地址:电话:邮政编码:项目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电话: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电话: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电话:工程地点建筑面积(m2)造价(万元)结构幢数层数(地上/地下)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工程进度计划基础(±00以下)开工时间:年月日预计完工时间:年月日主体结构(±00以上)预计开工时间:年月日预计封顶时间:年月日工程质量目标结构优良样板()市样板()省样板()鲁班奖()初评意见工程结构质量评优初评小组(质监站代章)年月日建设单位意见年月日监理单位意见年月日注:本表中工程质量目标的四个选项用√表示。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工程结构质量评优办法(暂行)》的通知穗建筑[2002]5号各有关单位:为促进我市建设工程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水平的提高,现将《广州市建设工程结构质量评优办法(暂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从2002年1月起,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含工程结构质量评优)评选的申报时间,调整在工程的开工阶段,并全年接受申报。附件:1、广州市建设工程结构质量评优办法(暂行)2、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申报表3、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评选推荐表(略)广州市建设委员会二00二年一月十四日广州市建设工程结构质量评优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我市建设工程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水平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工程结构质量评优设两个奖项:1、广州市建设项目结构优良工程,是从申报工程中评选出的结构安全可靠,施工技术资料齐全有效,表现及内在质量优良的工程;2、广州市建设项目结构优良样板工程,是从评出的广州市建设项目结构优良工程中,优中选优评出的结构质量突出的工程。第三条工程结构质量评优是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结构阶段的评选,仅对列入创优目标滚动计划的项目进行评选,属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评选的一部分。只有评为广州市建设项目结构优良工程才能参加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的评选;只有评为广州市建设项目结构优良样板工程,才能参加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五羊杯奖的评选。第四条工程结构质量评优,是以国家和省市现行的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为依据,结合我市建设工程结构质量的时间情况进行评选,坚持严格、规范、科学、真实。第五条工程结构质量评优实行动态检查评选,优进劣汰,上阶段检查达不到规定要求和标准的项目,不再进入下阶段的评选。第二章评审组织第六条我市工程结构质量评优工作由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委托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具体组织,受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评选领导小组领导,广州市工程质量评优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评优办公室)负责组织日常评选工作。第七条市及各区(县级市)均成立工程结构质量初评小组,组长由各质量监督站负责人担任,组员5~7人,以相关质量监督站人员为主,并吸收有关专家参加。该小组负责检评广州市建设项目结构优良工程,推荐质量突出的工程参加广州市建设项目结构优良样板工程的评选。第八条市评优办公室每年从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评选专家库中抽出有关专家组成工程结构质量样板检评专家组,负责广州市建设项目结构优良样板工程的检评,并对各初评小组初评为广州市建设项目结构优良工程的项目进行审定。第三章评选范围及申报第九条申报参加工程结构质量评优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省、市基本建设程序及质量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第十条参加工程结为质量评优的项目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申报.专业承包单位可以参与。申报的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均应在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第十一条申报工程规模必须符合申报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评选的要求(详见穗建筑[2001]29号文件)。第十二条不具备以上规模,但结构新颖、技术含量高、工艺复杂的工程,经市评优办公室认可后可以参评。第十三条申报工程必须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没有发生四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第十四条申报工程应当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后十五日内向市评比办公室(设在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内)送交下列资料,办理申报。1、填写好《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申报表》一式三份;2、提交申报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核对);3、提交申报单应及专业承包单位在广州市注册证书复印件一份:4、提交监理单位在广州市注册证书复印件一份;以上资料应按顺序装订成册。第四章工程评审第十五条市评优办公室负责制订工程结构质量评优实施细则,并组织评审工作。第十六条市评比办公室接到申报后、七个工作日内通知该工程所属的工程结构质量初评小组,由该小组开始负责对申报项目的基础及主体结构的质量进行全过程检评。第十七条工程结构质量评优的检评应在监理(建设)单位验评的基础上进行。工程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评必须达到优良等级。第十八条工程结构质量初评小组对申报工程的基础和主体结构施工阶段各安排不少于两次的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实测、实量,现场查阅施工技术资料,并将评为广州市建设项目优良工程及时报市评优办公室审核。在主体结构工作量约完成70%时,把初评为广州市建设项目结构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