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13宣传教育工作规范-2-目录一、信息发布工作规范…………………………3二、信息发布工作流程…………………………6三、新闻报道工作规范…………………………7四、新闻报道工作流程…………………………10五、政策宣传工作规范…………………………11六、政策宣传工作流程…………………………13七、舆情处置工作规范…………………………14八、舆情处置工作流程…………………………16-3-信息发布工作规范1.总则通过官方微信、微博(以下简称“两微”)等新媒体平台,加大卫生计生重点工作宣传力度,提升新形势下宣传工作的质量和水平。2.目的大力提升卫生计生信息报送数量和质量,使“两微”信息符合当前工作发展需要,充分展示卫生计生的工作亮点和成效。3.标准3.1局宣教站制定“两微”信息报送办法下发到局属各单位和街道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3.2各单位根据局下发的“两微”信息报送办法,及时撰写采集信息,并按照要求向宣教站报送工作信息。3.2.1信息内容要特色鲜明,图文并茂。3.2.2信息内容主要涉及工作动态、工作经验、工作亮点和热点问题调研。3.3具体数量要求3.3.1办公室、政工科、医政科、卫生监督和食品检测科、疾病控制科、社区卫生管理中心、宣教站,每周报送不少于1条。3.3.2基层指导科、政策法规科、爱卫办、流管办、药具站、协会办,每月报送不少于2条。3.3.3监察室、基建办、财务中心,每月报送不少于1条。-4-3.3.4区人民医院、区第二人民医院、区第三人民医院,每周报送不少于2条。3.3.5区疾控中心、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执法局、区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每周报送不少于1条。3.3.6城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流亭街道卫生院、夏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惜福镇街道卫生院、棘洪滩街道卫生院、上马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河套卫生院、红岛卫生院,每月报送不少于2条。3.3.7城阳街道卫计管理所、流亭街道卫计管理所、夏庄街道卫计管理所、惜福镇街道卫计管理所、棘洪滩街道卫计管理所、上马街道卫计管理所、河套街道卫计管理所、红岛街道卫计管理所,每月报送不少于1条。3.3.8各街道计生办每周报送不少于1条。3.4宣教站根据卫生计生动态和工作需要选择对当前卫生计生工作有指导示范意义的信息,经审核修改后,推送到“两微”平台。4.范围4.1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特别是公立医院改革,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发展健康服务业,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方便群众就医等方面的举措和成效。4.2认真实施全面二孩政策,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加-5-强基层基础工作,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和家庭发展政策等方面的情况。4.3转变职能、改进作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等方面的做法,推动卫生计生机构改革,促进部门整合、工作融合等方面的进展情况等。4.4群众关切的健康生活类小知识等。5.流程(详见信息发布工作流程)-6-信息发布工作流程区卫计局确定年度“两微”信息工作报送办法各单位按照考核办法采集上报工作信息局宣教站组织进行编辑和媒体平台发布局宣教站筛选优秀信息向上级及其它微信平台推送局宣教站每月通报各单位信息上报、采用情况-7-新闻报道工作规范1.总则为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卫计委对卫计宣传报道工作的部署要求,督导全区卫计系统做好新闻宣传工作,正确引导方向,展示创新成果,推广工作经验,提升卫计系统良好社会形象,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本规范。2.目的全面反映我区卫计工作创新管理、改善民生、服务群众等动态风貌,推动全区卫计系统宣传报道工作规范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3.标准3.1各单位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制定年度新闻宣传计划,组织媒体发稿(重大的新闻必须经相关领导审核后才能发布),每个月底前上报局宣教站。3.1.1局宣教站每月统计好各单位上报的媒体发稿情况后,报局领导审核后,上报到上级业务部门。3.1.2局宣教站根据局领导安排,每季度对全区卫生计生系统新闻发稿情况进行通报。3.2局属单位标准:每月在市级主要媒体或重要网站发表正面报道不少于5篇(区医院)、3篇(区二医、区三医)、2篇(区疾控中心、区妇幼中心、区卫生计生监督局)、1篇(街道-8-社卫中心、卫生院、卫生计生管理所),每年在省级以上主要媒体或重要网站发表正面报道不少于10篇(区医院)、4篇(区二医、区三医)、2篇(区疾控中心、区妇幼中心、区卫生计生监督局)。3.3各街道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办公室标准:反映本辖区卫生计生工作创新管理、改善民生、服务群众等正面报道,需每年在国家级主要媒体或重要网站上刊登至少1篇;需每年在省级主要媒体或重要网站上刊登至少10篇;需每年在市级主要媒体或重要网站上刊登至少15篇。3.4结果使用3.4.1对局属单位新闻报道工作的考核纳入局2016年对局属单位的年度目标考核。3.4.2对街道新闻报道工作的考核纳入2016年度计划生育目标考核。3.5时限要求每月27日前,将本单位当月新闻发稿情况上报到局宣教站。4.范围国家级主要媒体或重要网站包括新华每日电讯、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人民日报、人民日报内参、经济日报、光明日报、健康报、中国人口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人民网、新华网、新浪网、光明网等。-9-省级主要媒体或重要网站包括:大众日报、齐鲁晚报、人口健康报、农村大众报、省电台、省电视台、齐鲁电视台、大众网、齐鲁网等。市级主要媒体或重要网站包括:青岛日报、青岛晚报、青岛早报、半岛都市报、青岛电视台新闻频道、生活在线、青岛广播电台新闻频道、青岛新闻网、半岛网等。5.流程(详见新闻报道工作流程)-10-新闻报道工作流程↑↓单位制定新闻宣传计划组织媒体发稿统计上报到局宣教站区卫计局每季度通报发稿情况重大新闻须经局领导审核后发布-11-政策宣传工作规范1.总则为深入宣传国家、省、市卫生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的政策、措施、意见,大力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全面弘扬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制定本规范。2.目的正确把握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3.标准3.1各单位制定政策宣传活动方案,上报局宣教站进行审批。3.2宣传活动方案确定后,各单位进行筹备,如情况需要,宣教站也可参与指导筹备工作。3.3各单位可以自主实施政策宣传活动,如有必要,也可邀请局宣教站共同参与实施。3.4活动结束后,由实施单位进行评估总结,上报局宣教站。3.5宣传形式和内容3.5.1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对国家、省、市卫生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的政策、措施、意见等,进行专项政策发布。3.5.2在国家法定卫生计生节日,通过公众集会、知识讲座、健康咨询、文艺会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政策宣传活动,大力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全面弘扬家庭美德和社会公-12-德。3.5.3通过深入社区、家庭发放卫生计生宣传品、现场义诊咨询的形式,传播健康知识,倡导婚育新风。4.定义政策宣传:利用集会、讲座、咨询、网络等传播形式,宣传国家、省、市区卫生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的政策、措施、意见,提升群众对卫生计生工作的知晓率和关注度。5.流程(详见政策宣传工作流程)-13-政策宣传工作流程指导协助上报单位制定活动宣传方案上报局宣教站筹备活动活动实施活动评估总结-14-舆情处置工作规范1.总则为提高全区卫生计生系统网络舆情应急处置水平,明确网络舆情预防、预警、应对的组织机构和程序,及时、准确发布有关信息,澄清事实,引导舆论,最大程度避免、减小和消除因网络媒体报道可能对我区卫生计生事业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维护卫生计生系统对外形象,特制定本规范。2.目的提高全区卫生计生系统网络舆情应急处置水平,最大程度避免、缩小和消除因网络媒体报道可能对我区卫生计生事业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维护卫生计生系统对外形象。3.标准3.1对发现的舆情,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平息”的原则,各单位舆情评论员要第一时间电话告知局宣教站,局宣教站要按照“快速反应、确认事实、正面回应、妥善处理”的总要求,立即启动响应机制,查实舆情、了解舆情出处,进行研判。3.2对能产生负面影响的舆情,局宣教站要立即填报《卫生计生工作舆情处置单》(附后)呈报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批阅,同时转发局监察室、责任处置科室或单位调查取证、限时办理。-15-3.3各责任科室、单位,接到舆情处置单后,要及时完成调查取证和舆情回复通稿撰写工作,第一时间掌握事实和工作进展,经业务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报局宣教站。当事实的调查时间较长、短时间拿不出完全的调查结论时,要考虑梯度发布信息,以普通群众的身份、从普通网民的角度出发,在30分钟内发布首次信息,以后每30分钟出具、报告最新调查动态,分阶段降低不良信息的影响。3.4局宣教站接到回复通稿后,要按照新闻发布的原则和方法,对回复通稿进行修改,并反馈至责任科室,由责任科室回复并持续关注。坚持“及时处理、组织跟帖、公布事实”的原则,对负面质疑进行反驳,对引发该舆情的不实之处进行澄清,控制舆情升级、扩散和蔓延,有条不紊地开展舆情处置工作。当负面影响增大或有重大影响的舆情,要及时向区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并在舆情处置领导小组的指导下,以新闻发布会的形式迅速反应,协调主流媒体,选择重要信息、推出相关报道,引导社会舆论。3.5局监察室要按照舆情处置黄金4小时的处置时限,立即跟进,督促责任科室、单位限时完成调查、回复工作,对工作不力的科室、单位依规依纪严肃追究责任。4.定义舆情处置:上报和处理对影响或损伤卫生计生系统形象和发展负面社会舆论的工作过程。-16-5.流程(详见舆情处置工作流程)-17-舆情处置工作流程批转同步局宣教站收集舆情信息,填写舆情处置单向分管领导汇报转责任科室、单位限时办理限时完成调查,形成回复通稿呈报分管领导审核同意报局宣教站,修改成新闻回复通稿转局纪委监察室,跟踪督导新闻通稿反馈至责任科室网络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