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第一节1Z301010第一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一、法律体系二、法人制度三、代理制度四、物权制度五、债权制度六、知识产权制度七、担保制度八、保险制度九、法律责任制度1Z301010建设工程法律体系大纲要点:1Z301011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1Z301012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1Z301013建设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法律的关系1Z301011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法律体系,也称法的体系,一个国家现行的各个部门法构成的有机联系的整体。一、宪法及相关法——我国的根本大法二、民法商法《招标投标法》属于民商法1Z301011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三、行政法调整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行政管理关系行政关系:行政法制监督关系行政救济关系内部行政关系《建筑法》属于行政法四、经济法《预算法》、《审计法》等属于经济法1Z301011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五、社会法调整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关系、社会福利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等六、刑法关于犯罪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七、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诉讼法是规范诉讼程序的法律,我国有三大诉讼法。非诉讼程序法指《仲裁法》例题我国下列法律哪些属于经济法法律部门()A.合同法B.招标投标法C.行政复议法D.审计法答案:BD1Z301012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一、法的形式:指法的创制方式和外在表现形式二、法的效力层级各种形式的法的不同的效力,形成的等级体系法的形式制定机关效力宪法全国人大最高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低于宪法行政法规国务院低于法律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方权力机关本区域实施一、我国法的形式(2011新增)法的形式制定机关效力部门规章国务院部委、直属机构低于行政法规地方规章地方政府低于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国际条约国家之间、国际组织之间等对我国有约束力,但保留的除外一、我国法的形式(2011新增)一、法的形式(一)宪法我国的根本大法(二)法律分类:1.基本法律:全国人大制定2.一般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一、法的形式只能制定法律的事项:1.国家主权的事项;2.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4.犯罪和刑罚;一、法的形式只能制定法律的事项:5.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6.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7.民事基本制度;8.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税收、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9.诉讼和仲裁制度。一、法的形式(三)行政法规(四)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的制定机关:1.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2.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3.经济特区所在地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经全国人大授权)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的制定机关: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二、法的效力层级确定法的效力层级的原则:(一)宪法至上(二)上位法优于下位法部门规章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范围施行二、法的效力层级(三)特别法优于一般法1.一般法:在一国范围内,对一般的人和事有效的法。2.特别法:在一国的特定地区、特定期间或对特定事件、特定公民有效的法。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二、法的效力层级(四)新法优于旧法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二、法的效力层级(五)需要裁决适用的情况1.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2.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3.同一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的,由制定机关裁决;二、法的效力层级(五)需要裁决适用的情况4.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5.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二、法的效力层级(六)备案和审查1.备案:①行政法规、②地方性法规、③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④规章应当在公布后的30日内依照立法法规定备案。二、法的效力层级2.审查(1)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审查要求: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审查建议:其他国家机关、社团、企事业组织、公民(3)向制定机关提出审查意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在审查中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二、法的效力层级2.审查(4)向委员长会议提出审查意见和撤销议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查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而制定机关不予修改的,可以向委员长会议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和予以撤销的议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决定。1Z01013建设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法律的关系一、建设法的定义是调整国家行政管理机关、法人、法人以外的其他组织、公民在建设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1Z01013建设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法律的关系二、建设法律、行政法规与行政法的关系(新)建设法律、行政法规在调整建设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时,会形成行政监督管理关系。行政监督管理关系是行政法律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监督管理关系是国家行政机关或其正式授权的有关机构对建设活动的组织、监督、协调等形成的关系。1Z01013建设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法律的关系三、建设法律、行政法规和民法商法的关系建设民商事法律关系的特点:1.是主体之间的民商事权利义务关系2.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3.主要是财产关系4.保障措施具有补偿性和财产性建设民商事关系是民商事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1Z01013建设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法律的关系四、建设法律、行政法规与社会法的关系建设法律、行政法规在调整建设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时,会形成社会法律关系。建设社会法律关系是社会法律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案例分析行政监督管理关系:县审计局和县政府公路指挥部民事法律关系:某市公路管理局直属分局和县政府公路指挥部审计结论仅对被审计单位产生法律效力,不能影响合同关系,不能作为处理合同纠纷、合同结算的依据。1Z301020建设工程法人制度大纲要点:1Z301021法人应具备的条件1Z301022法人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和作用1Z301023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1Z301021法人应具备的条件一、法人应具备的条件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二、法人的分类(新)1.企业法人2.非企业法人(行政、事业、社团)1Z301022法人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和作用一、地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二、作用1.法人是建设工程中的基本主体2.确立了建设领域国有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1Z301023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新)一、项目经理部的概念和设立项目经理部是施工企业为了完成某项建设工程施工任务而设立的组织二、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授权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上的管理者三、项目经理部行为的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案例分析发包方:设计院——甲承包方:施工单位该项目一直由甲负责,且有设计院曾经认可甲签字付款的情形《民法通则》: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