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作业指导书影响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的因素和控制安全的环节较多。根据《建筑法》,施工总承包单位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但由于部分施工总包的现场安全保证体系不完善,工地安全管理上的松懈,易造成大量安全事故的发生。于是,政府对作为项目建设第三方的监理单位陆续提出了安全监理和安全监督与管理的职能要求。监理对施工安全的控制也从后台逐渐走向前台,安全控制责任日益加重。事实上,在施工实物形成过程中,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同时,必须保证许多施工安全措施的切实落实。如现浇楼板结构施工中模板支撑系统既为施工技术措施,又是保证结构安全的措施,可见质量和安全是密不可分的。为了规范公司所有监理项目部安全监理或安全控制与管理的行为,公司工程技术部负责起草了《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作业指导书》,现将安全监理程序、要求和工作要点等主要内容加以介绍,请各项目部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监理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安全监理工作内容,在确保监理人员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积极主动地开展施工现场安全监理工作,确保监理委托合同得以准确和规范的履行。1安全监理主要工作内容1.1协助建设单位加强对发包工程的安全管理;1.2督促、审查施工单位编制安全生产技术方案、措施,并监督实施;1.3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搭设安全生产设施(如:基坑围护、临时用电、脚手架、塔吊和井架等);1.4核查安全生产方面的材料和设备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与准用证;1.5监督施工过程中的人、机和施工环境的安全状态,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消除隐患;1.6协助参与对工程安全事故的分析和处理;1.7定期向建设单位报告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情况。2二、安全监理保证体系2.1安全监理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专人负责”的原则进行网络化管理;2.2工程建设监理项目部现场监理工作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由经公司正式任命的项目总监负责在监理项目部按照作业指导书的规定落实各项安全监理工作;2.3工程技术部负责对监理项目部实施安全监理工作进行业务上的指导及监督检查工作;2.4各项管部应负责配备符合条件的安全监理人员和与安全监理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并定期监督检查监理项目部按照作业指导书的各项规定实施安全监理工作的情况,定期向公司汇报所属监理项目部安全监理工作情况;2.5监理项目部应设立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监理工程师(市政工程监理项目部和承担施工安全监理责任的监理项目部必须专职设立),在项目总监的领导下开展安全监理工作。3安全监理工作程序及要求3.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编制项目监理规划时应明确开展现场安全监理工作的组织机构、安全监理人员职责和权限、安全监理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必要时应报建设单位备案;3.2安全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施工承包单位编制的施组设计及本作业指导书的规定,在工程开工前编制“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大型复杂工程项目也可按阶段分别编制。监理细则应明确施工安全监理的风险点及其控制要点,总监理工程师应审核并批准“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必要时召开专题会议向施工承包单位进行交底;3.3在施工安全监理工作中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组织监理人员研究设计文件、有关规定、规范、标准、监理委托合同和安全监理工作细则等文件;及时传达建设单位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等,并在监理项目部内部建立起定期学习和交流制度;3.4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安全监理工程师按附表一的要求,审查施工承包单位编制的各类安全施工方案,并收集与安全施工管理工作相关的“安全管理协议书”和“施工安全总交底记录”,发现与法律、法规和安全施工强制性标准不符的应书面要求施工承包单位调整或补充;3.5安全监理工程师必须在监理日记中填写安全监理工作内容(市政工程或承担施工安全监理责任的应独立记录安全监理日记,记录每天开展的安全监理工作内容及交接注意事项(包括安全监理工作,施工现场安全状况、处理意见等内容)。日记中涉及书面整改要求的应记录相关文件的备存地点。项目总监应每周不少于一次进行检查,并签署安全监理日记;3.6监理项目部应与监理工作月报同步编制“安全监理工作月报”,经安全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后,作为监理工作月报的附件报建设单位;3.7总监应组织安全监理工程师在工程项目施工准备阶段、基础工程、结构工程、装饰工程开工前,编制“工程项目建设安全监理工作计划表”,确定各阶段的施工安全风险点,并有针对性地明确安全监理工作对策,编制相应的监理工作检查要求。施工安全风险点的确定可参见“工程建设安全风险点示例表”的内容确定;3.8安全监理工程师应每周至少一次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工作巡视,并按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并对照相关监控要求逐项填写“安全监理工程师日常巡视记录”。相关的监理监控要点应参照《安全监理工程师日常巡视监控要点》的规定执行。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有条件的监理项目部应使用照相或摄像的手段正确记录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安全监理工程师日常巡视记录”应作为编制“安全监理工作月报”和签发“安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的依据之一;3.9项目总监应每月组织举行一至二次安全监理现场会议(可与每周工程例会合并召开),会议的主要议程是:检查上次会议执行情况,汇报进度情况,施工单位人员、施工机具及现场施工安全状况,及必要的新议程,并确定下次会议的时间、地点和内容。对所发现的安全施工隐患,应在会上确定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员。由监理项目部根据会议情况专项编制《安全监理现场会议纪要》或在工程例会纪要中反映上述内容;工程建设安全风险点示例表风险因素典型风险因素技术风险设计设计内容不全、缺陷设计、错误和遗漏、使用规范不恰当,未考虑地质条件,未考虑施工可能性等施工施工工艺的落后,不合理的施工技术和方案,施工安全措施不当,应用新技术、新方案的失败,未考虑现场情况,未按施组设计组织施工等其他工艺设计未达到先进性指标,工艺流程不合理,未考虑操作安全性等非技术风险自然与环境洪水、地震、火灾、台风、雷电等不可抗拒自然力不明的水文气象条件,复杂的工程地质条件,恶劣的气候,施工对环境的不良影响等组织管理施工单位未建立健全安全质保体系,现场安全监管力度不足,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组织协调不够等合同合同条款遗漏、表达有误,合同类型选择不当,承发包模式选择不当,索赔管理不力,合同纠纷等人员现场施工人员和安全施工管理人员的素质较低(能力、效率、责任心、品德等),施工安全意识薄弱和安全保护措施不到位等材料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供货不足或拖延,数量差错,质量、规格有问题,特殊材料和新材料的使用有问题,损耗和浪费等设备施工设备供应不足,类型不配套,故障为排除,安装失误,选型不当等3.10对在日常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及违反《工程建设施工安全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的情况,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施工承包单位开具“安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规定整改期限。“安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必须经项目总监签字才能发出。在施工承包单位按通知单要求定时、定人、定措施整改完毕后,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组织验收,并签署整改验收意见(相关程序可参见“安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签发程序”);3.11出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指可能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和人员生命安全的)或未按“安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的要求限期整改的情况,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承包单位立即对指定部位停工整改。工程暂停令应及时抄送建设单位和项目经理部相关负责人,必要时应抄报负责本工施工安全监督的政府部门;3.12为加强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总监理工程师应以“安全监理工作联系单”的形式向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书面发出建议和意见,以此加强相互间的沟通和协调工作;3.13监理项目部应严格执行建科院和公司相关的安全工作管理规定,对施工现场发生的安全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项目总监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向项管部和公司负责人报告。并在12小时内向项管部和公司书面报告工程事故情况,具体内容应包括:简要经过、事故性质、事故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已采取的措施和监理所做的相关工作等。监理项目部应对事故的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安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签发程序4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工作要点4.1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工作要点监理项目部安全监理人员在工程开工前,应组织全体人员对该项目的合同文件进行全面的了解和熟悉,了解现场的环境、人为障碍等因素,以便掌握障碍所在和不利环境影响的有关资料,及早提出防范措施。为了使建设工程顺利有序的进行,可在第一次工地会议上,请施工承包单位的全体管理人员参加,使项目参建各方了解安全监理工作的内容和要求。同时工程开工前,应开展下列安全监理工作:审查承包单位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大纲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承包单位各日常安全监理工作巡视,发现违章操作、安全隐患在安全监理日记中记录口头督促承包单位整改整改不合格签发“安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整改合格同意下道工序施工指令停工整改上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相关负责人指令承包单位定时、定人、定措施进行整改对承包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复验监理总工程师复查审批复查施工承包单位整改情况承包方及时整改承包方未及时整改职能部门的审批意见、会签、企业盖章等手续是否齐全。施工组织设计中相关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如:深基坑、临时用电、大型机械、井架、脚手架等)均要求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对施工承包单位提供的特殊工种名册,包括安全员、电工、电焊工、架子工、塔吊、人货电梯驾驶员、起重指挥、井架搭拆工等进行备案;对施工承包单位进场的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如起重设备、垂直运输设备、预应力张拉设备和桩基施工设备等)要求施工单位按批准的施组设计组织施工,并进行相关的报验手续;对施工承包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检查其资质等级证书,施工承包范围,注册资金、执照有效期限、企业性质等资料;安全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建设方与总包单位签订的合同及安全生产协议书约定,要求施工承包单位书面明确与施工安全管理相应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监理责任人员;安全监理工程师督促检查总包单位在分包单位进场,做好安全生产总交底,交底后履行交底人与被交底人的签字手续,可保存相关交底记录;在主要路段、干道、景点、工业、商业和居民密集区域工程项目建设现场,安全监理工程师应检查现场围档封闭情况,督促施工承包单位按要求设置围档高度,并选用合适的围档砌筑材料;工程施工前安全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总包单位必须按设计提供的具有管理纵、横断面的施工图纸认真核对,摸清地下管线的位置,走向并加强联系,采取相应技术保护措施,并核实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安全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可以对新材料、新技术的应用进行必要的了解和调查,以求及时发现施工中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4.2基础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要点桩基施工时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桩基施工承包单位的合同、资质情况、掌握承发包安全管理协议书中安全内容,审核桩基施工方案内涉及到操作安全规定的内容,并可根据施工特点,提出有针对性的补充措施;基坑施工时安全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总包单位按基坑施工方案实施的具体情况。当基坑深度超过5米时,应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深基坑(沟槽)施工过程中安全监控,落实监护责任人;安全监理工程师应检查中小型机械运行情况,要求该台设备须经过验收挂合格牌才能使用。合格牌应有编号、验收人、操作人员姓名,日期与机械验收资料内容相符;安全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总包单位临时施工用电必须执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网络的安全施工要求,即:总配电箱以下设置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设置开关电箱,开关箱以下连接用电设备。4.3结构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要点安全监理工程师应检查“三宝”、“四口”的防护工作,督促总包单位做好对施工现场临边、洞口等的防护工作。在施工作业面边沿无防护设施或围护设施高度低于80cm时,都应要求施工单位规定搭设临边防护栏杆。同时安全监理工程师要掌握在建工程地面入口处和施工现场人员流动密集的通道上方,按规定设置防护棚,防止因落物产生的物体打击事故;对各类内外脚手架、塔吊、人货电梯、施工平台和井架等施工设施加强日常监理巡视检查工作,对不符合安全规程的施工操作应提出整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