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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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270-2011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安部主编;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和公安部消防局组织编制由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北京、上海、湖南、陕西、甘肃等公安消防总队,以及北京、上海、广东等施工企业参加编制建设部第1042号公告,自2011年8月1日起实施本规范共6章,87条,其中强制条文12条(款),必须严格执行※规范制定背景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新、改、扩建的建设工程项目大量增加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因违章动火作业、安全技术措施缺乏,临时建筑防火性能偏低,消防设施配备不足、施工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导致施工现场火灾多发,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引起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为深刻吸取施工现场火灾事故教训,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施工现场火灾多发势头,急需要出台执行标准据不完全统计,2006年至2012年,全国共发生建筑工地火灾8000余起,仅上海“11.15”教师公寓火灾就造成58人死亡,1.58亿财产损失;北京“2.9”央视新址配楼文化中心火灾,不仅造成1.69亿财产损失,还造成一名消防员牺牲。2008年7月27日和2008年11月11日,济南奥体中心体育馆施工现场先后两次因明火作业引燃屋面保温和防水材料而引发火灾;2009年2月9日,中央电视台新址文化中心因违规燃放烟花引燃外墙保温系统而引发大火,造成极为严重的财产损失。23人被公诉火灾致损失1.6亿2010年11月15日,上海胶州路教师公寓外墙保温节能改造工程施工中,因电焊引燃聚氨酯泡沫碎屑,继而引燃防护网、脚手架上可燃材料,导致整栋建筑短时间内迅速形成内外连通的立体燃烧,造成58人死亡。2011年4月9日,青海省西宁市青海夏都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纺织品百货大楼扩建工程施工现场发生火灾,造成1人死亡、15人受伤,过火面积约8000平方米。2011年8月25日,哈尔滨市南通电脑市场副楼顶层一扩建工程施工现场发生火灾。2010年底该市场在副楼屋顶上自行搭建钢架铁皮简易房,火灾发生于副楼屋顶加接楼层的施工现场,过火面积约3000平方米,火灾造成3人死亡。2012年10月10日凌晨5:30分许,陕西西安108国道38公里黄草坡段中铁十八局引汉济渭周至段项目部生活区一职工宿舍发生火灾,造成14人死亡22人受伤1人重伤。《消防法》第九条、《106号令》第六条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消防法》第二十一条…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法律溯源《106号令》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承担下列消防施工的质量和安全责任:(三)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负责人。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消防教育培训,落实动火、用电、易燃可燃材料等消防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在建工程竣工验收前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消防设施和器材、消防安全标志等完好有效。《107号令》第十三条对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的施工工地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应当重点检查施工单位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一)是否制定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二)对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是否有相应的消防安全防护措施;(三)是否设置与施工进度相适应的临时消防水源、安装消火栓并配备水带水枪,消防器材是否配备并完好有效;(四)是否设有消防车通道并畅通;(五)是否组织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六)员工集体宿舍是否与施工作业区分开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是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规范立意规范总结分析近年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重特大火灾的原因和特点,研究借鉴国内外相关标准和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解决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出发点,以安全可靠、科学合理、简便实用为编制原则,重点对施工现场总平面布局、临时建筑的防火设计、消防设施的设置、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和管理措施等提出了具体要求,是集防火技术与安全管理为一体的综合性规范,对于防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规范》的发布实施填补了我国施工现场消防技术规范的空白。《消防法》第九条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等各类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新建、改建和扩建等各类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是指:新建建设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既有建筑使用性质变更改造工程,原址扩建等各类施工现场。对于线路、管道、临时工程等的施工,规范有些内容可以参照执行。※规范的适用范围临时用房:在施工现场建造的,为施工服务的各种非永久性的建筑物,包括办公用房、宿舍、厨房操作间、食堂、锅炉房、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库房等。(非永久性建筑物,汇成)临时设施:在施工现场建造的,为施工服务的各种非永久性的设施,包括围墙、大门、临时道路、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地、作业棚、机具棚、贮水池,以及各类施工管线等。临时消防设施临时疏散通道临时消防救援场地※规范中的术语准确掌握这些术语的含义,有助于正确执行规范中的相关规定。※主要内容Yi.总平面布局防火原则防火间距消防车道Er.建筑的防火在建工程其它临时用房在建工程架体结构宿舍、办公用房San.临时消防设施设计要求临时室内消防给水临时室外消防给水Si.现场的防火管理用火、电、气的管理可燃物与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yi.总平面布局关于总平面布局的防火原则:1、施工现场不同功能的建筑和设施宜相对独立布置。“3.1.4条”2、固定动火场所应布置在不容易对其他场所构成火灾威胁的部位(场地中全年最小频率方向的上风侧)“3.1.5固定动火作业场应布置在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等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宜布置在临时办公用房、宿舍、可燃材料库房、在建工程等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3、易燃易爆危险场所、可燃物堆场等尽量远离明火或火灾危险性较大部位。3.1.7“不应布置在架空电力线下”4、在建工程内严禁设置人员住宿、可燃材料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等场所。防火间距关于临时建筑、临时设施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规范要求:3.2.1(强条)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5m,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m,其它临时用房、临时设施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关于临时建筑和临时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在规范表3.2.2中给出了具体规定同时,考虑到施工现场的场地有限,对于火灾危险性相对小的宿舍、办公用房,可以成组布置,适当减少间距,但要符合规范的特别规定:“3.2.2”:1、每组临时用房的栋数不应超过10栋,组与组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8m;2、组内临时用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5m;3、当建筑构件燃烧性能等级为A级时,其防火间距可减少到3m。防火间距规范对于防火间距的规定所体现的原则是:火灾危险性大的临时建筑和临时设施,其与周边的防火间距相对要大。规范对于防火间距的数值规定,既参考了现行防火规范对同等防火条件建筑的防火间距,又考虑了施工工地现场实际条件。关于消防车道,规范对消防车道的设置形式、技术指标,以及救援场地等做出了规定,主要包括:1、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车道,当外围道路符合要求时也可利用。(≥5m、≤等于40m,规范里以“不宜”描述,难以实现,参照执行)2、施工现场的消防车道宜为环形,确有困难,应设置回车场12mX12m3、车道净宽和净空≥4m4、车道右侧应设置行进路线指示标识消防车道如果在建工程的规模较大时1、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在建工程2、单体占地面积大于3000m2的在建工程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有困难时,不仅要设置回车场,还要设置消防救援场地消防救援场地:1、在工程装饰装修阶段2、在建工程长边侧(扑救点,尺寸空洞1mX0.8m)3、宽度不应小于6m,与脚手架净距不小于2m,不超过6m消防车道er.建筑防火1.宿舍、办公用房针对施工现场临时建筑普遍存在的建筑防火性能低,大量采用易燃可燃材料(金属泡沫夹芯板)搭建临时建筑的问题,规范要求:(强条)临时宿舍、办公用房、变配电房、厨房、锅炉房、可燃材料及危险品库房等的建筑构件应采用A级不燃材料;如果采用金属夹芯板材(俗称彩钢板),其芯材应为A级(矿棉、岩棉等)。为确保规范的要求落到实处,要把好建筑材料进场检查关,检查核对建筑材料燃烧性能证明文件。为确保宿舍、办公等经常有人活动的临时建筑具有必要的防火和疏散能力,规范要求这类建筑:1、层数不应超过3层,每层面积不应大于300m2。2、层数为3层或每层面积大于200m2时,疏散楼梯应不少于2部,最远房间门至楼梯的最大距离不应大于25m。3、单间宿舍面积不应大于30m2。4、隔墙应从楼地面基层隔断至顶板基层底面。5、走道(楼梯)宽度单面布房为1m,双面1.5m(最低)。宿舍、办公用房2.其它临时用房的防火见规范4.2.2、4.2.3条,参照执行,很难实现。3.在建工程防火临时疏散通道设置要求见4.3.1、4.3.2(了解)针对既有建筑改造、扩建工程普遍存在的不停止营业、不迁出居民,带人施工(上海大火教训),发生火灾后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问题,规范专门作出规定(强条):必须明确划分施工区和非施工区,施工区不得营业、使用和居住;非施工区营业、使用和居住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施工区和非施工区之间采用3h的实体墙分隔,且不开设任何门窗洞口。2、非施工区内消防设施应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应保持畅通,并应落实日常值班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施工区的消防安全应配专人值守,发生火情应能立即处置。4、施工单位应向居住和使用者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告知建筑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的位置及使用方法,同时应组织疏散演练。5、外脚手架搭设不应影响安全疏散、消防车正常通行及灭火救援操作;外脚手架搭设长度不应超过该建筑物外立面周长的1/2。针对施工现场火灾暴露出的可燃脚手架、支模架、防护网在火灾中参与燃烧,导致火灾迅速蔓延的问题,规范要求:1、高层建筑、既有建筑改造工程的外脚手架、支模架的架体,应采用不燃材料搭设。2、高层建筑、既有建筑外墙改造工程的外脚手架的安全防护网,以及在建工程临时疏散通道的安全防护网,应采用阻燃型安全防护网。4.在建工程架体结构防火san.临时消防设施针对目前施工现场普遍存在的缺乏消防给水及消防设施、器材,致使初期火灾无法控制,造成火灾迅速蔓延扩大等问题,规范要求:1、施工现场应设置灭火器和应急照明等。2、室内、外消防给水系统的设置要根据建筑体量确定,消防总水量要考虑室内外用水量的叠加。(以较大者确定,火灾次数为1次)3、临时消防设施要与在建工程进度保持同步。1.临时室外消防给水关于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在什么情况下应当设置,规定要求:临时用房建筑面积之和大于1000m2,或在建工程单体体积大于10000m3时。(当施工现场处于市政消火栓150m保护范围内且市政消火栓的数量满足室外消防用水量要求时,可不设置)临时用房建筑面积之和火灾延续时间(h)消火栓用水量(L/s)每只水枪最小流量(L/s)1000m2<S≤5000m21105S>5000m2155表1临时用房的室外消防用水量(强条)表2在建工程的室外消防用水量(强条)在建工程单体体积(m3)火灾延续时间(h)消火栓用水量(L/s)每只水枪最小流量(L/s)10000m3<V≤30000m31155V>30000m32205临时室外给水系统的设置要求:宜成环;给水干管管径不应小于DN100;均匀布置;间距不大于120m;最大保护半径150m;2.临时室内消防给水建筑高度(m)在建工程体积(m3)火灾延续时间(h)消火栓用水量(L/s)每只水枪最小流量(L/s)24m﹤建筑高度≤50m或30000m3﹤体积≤5000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