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规范及要求主讲: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王芳斌院长工学博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2018年9月食品安全抽检管理办法承检机构工作要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010203目录CONTENTS食品安全抽检管理办法PARTONE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规范及要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是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与风险监测的基础性工作,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实现科学监管的重要手段。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为规范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推进依法行政,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建后,认真吸收原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相关制度建设的有益经验,制定《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并于2014年9月2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规范及要求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12月3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长签署总局第11号令并公布,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规范及要求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共七章五十三条,规定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的原则、计划、抽样、检验、处理、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内容。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规范及要求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PARTTWO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包括以下主要内容:抽样检验核查处置结果发布异议处理结果审核分析利用其他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规范及要求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规范及要求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抽样1.抽样单位的确定:1)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执法监管机构,2)具有法定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需监管部门出具的委托书(附件2))。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规范及要求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抽样1.抽样单位的确定:转移支付任务和总局本级任务分别由省级局和总局委托。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规范及要求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抽样1)食品检验机构获取监管部门出具的委托书(附件2)2)人员:抽检分离:抽样人员与检验人员不得为同一人。人员名单:总局本级任务,抽检单位直接报总局秘书处;总局下达地方级任务,先报省局,汇总后报总局秘书处。省局本级任务,抽检单位直接报省局秘书处;省级任务下达市州级任务,先报市州局,汇总后报省局秘书处。市州、县级任务,报任务下达部门。2.抽样前的准备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规范及要求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抽样2.抽样前的准备3)抽样前人员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实施细则(2018年版)》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规范及要求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抽样3.抽样a.不得通知被抽样的食品生产经营者b.抽样人员为2人(含)以上c.履行程序:出示有效的身份证明(执法证或工作证)、《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委托书》(附件2)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告知书》(附件1)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规范及要求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抽样告知书文本见右图:3.抽样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规范及要求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抽样3.抽样d.抽样:核对被抽样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营业执照、许可证等资质证明文件;2名抽样人员同时现场进行;要从生产者成品库的待销产品中或从经营者仓库和用于经营的食品中随机抽取,同时要检查保质期限。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规范及要求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抽样3.抽样e.经营环节(流通领域、餐饮)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规范及要求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抽样3.抽样f.有下列情况不予抽样:试制品或样品;有证据证明产品是全部用于出口的;生产经营者已停止生产经营的;超过保质期或已经腐败变质的;有明显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规范及要求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抽样4.录入并打印抽样单a.名称、地址等按证照填写;b.标注名称无法反映真实属性时,应同时注明食品的“标称名称”和“(标准名称或真实属性名称)”;c.委托加工的,标称生产者信息同时填写委托方和受托方信息。抽样单文书及填写说明见附件4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规范及要求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抽样4.录入并打印抽样单.进口食品,标称的食品生产者信息填写标示的代理商、进口商或经销商信息,并在备注栏中注明原产国及相关信息;.仅标示集团公司名称、地址的,标称的食品生产者信息填写“集团公司名称(产地)”;同时标示了集团公司和分公司(生产基地)的,标称的食品生产者信息填写“分公司(生产基地)”,并在备注栏中注明集团公司相关信息;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规范及要求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抽样4.录入并打印抽样单f.必要时应注明加工工艺等信息g.被抽样单位要在抽样单上签字或盖章确认;h.抽样时注意索要相应的企业标准;i.将打印的抽样单和填写完整的抽样检验告知书及抽样检验工作质量及工作纪律反馈单交被抽样单位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规范及要求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抽样5.封样a.封条应有被抽样单位和抽样人员双方签字或盖章;封条样式见附件3横式封条: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规范及要求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抽样封样示例:竖式封条: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规范及要求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抽样b.在样品不便于封样时,可先用塑料袋装好样品,再用封条封存;5.封样示例: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规范及要求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抽样5.封样c.抽样人员现场封样,样品分为检验样品和复检备份样品,其中复检备份样品应当单独封样,由承检机构保存。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规范及要求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抽样6.现场信息采集可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对抽样时产品状态、库存情况及其他可能影响结果的情形进行现场信息采集。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规范及要求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抽样6.现场信息采集a.被抽样单位外观;b.证照情况;c.从样品堆中抽样;d.样品不同部位照片记录外包装;e.样品标签标识信息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规范及要求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抽样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规范及要求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抽样6.现场信息采集f.封样后样品照片,有特殊储运要求的样品,应同时包含采取防护措施的照片;g.封好的样品同抽样人员、被抽样单位相关人员照片;h.抽样单、购物票据等照片;i.其他需要采集的信息。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规范及要求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抽样7.购买样品a.现场支付;b.现场无法支付费用,应转账支付。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规范及要求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抽样8.样品的运输a.应由抽样人员携带或寄送;b.应在5个工作日内送至承检机构,保质期短的应及时送达;c.运输过程中样品的储存:应符合规定要求,冷冻、冷藏保存运输的要有温控原始记录。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规范及要求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抽样9.拒绝抽样的情况a.告知拒绝抽样后果;b.认真取证,并填写拒绝抽检认定书(附件6);c.报告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国家级、省级任务并及时报告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总局本级任务还需报送总局秘书处。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规范及要求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抽样9.拒绝抽样的情况拒绝抽样认定书文本见右图: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规范及要求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抽样10.抽样文书的交付抽样人员将填写完整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告知书》、《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质量及工作纪律反馈单》(附件7)交被抽样单位。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规范及要求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抽样10.抽样文书的交付《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质量及工作纪律反馈单》如右图: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规范及要求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抽样10.抽样文书的交付告知被抽样单位提出异议的权利及方式(反馈至组织抽检监测工作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本级任务反馈至秘书处)另:试行版《纪律反馈单》为1份,交由被抽样单位,实际工作中有企业反映未收到,提出异议,新规范设计为2份,抽样单位及被抽样单位各留1份,避免由此引发不必要异议。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规范及要求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抽样11.特殊情况的处置与上报抽样中发现被抽样单位存在无营业执照、无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等法定资质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等行为的,或发现被抽样单位生产经营的食品及原料没有合法来源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应立即停止抽样,并及时报告所在辖区食药监部门和被抽样单位所在地省级食药监部门;总局本级实施的抽检监测,还需报送秘书处。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规范及要求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规范及要求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规范及要求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规范及要求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规范及要求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规范及要求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1.承检机构的确定总局和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分别按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承检机构工作规定》(食药监办食监三[2014]70号)确定总局本级和地方承担任务的承检机构;各级省局要加强对承检机构管理和考核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保证抽检监测工作质量;不得擅自分包或转包检验任务。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规范及要求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2.样品的接收与保存接收样品时要确认样品的外观、封条等是否完好等情况。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规范及要求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2.样品的接收与保存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规范及要求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2.样品的接收与保存样品状态存在问题的,拒收确认样品状态完好的,加贴标示确认样品外观、封条等并填写《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样品移交确认单》(附件8)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规范及要求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2.样品的接收与保存《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样品移交确认单》见右图: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规范及要求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3.检验与质控a.检验严格按照抽检监测计划和实施细则相关要求进行检验;不影响检验结果的情况下,应对样品进行分装或重新包装编号;完整记录检验原始记录,真实反映检验过程及结果。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规范及要求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3.检验与质控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规范及要求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规范及要求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3.检验与质控b.质控:采取加标回收、人员比对、设备比对或实验室间比对等方式开展质控活动,保证结果准确性。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规范及要求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4.检验报告a.承检机构对检验结果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分别出具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检验报告(附件9)b.收到样品20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另有约定的除外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规范及要求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规范及要求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规范及要求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规范及要求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规范及要求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5.特殊情况处理a.样品失效或其他无法进行检验的情况:b.检出高风险的:确认无误后24小时内上报,填写《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限时报告情况表》(附表1)。总局任务报省级局(抽样地、生产地)及总局稽查局和秘书处;省级任务报告被抽样单位所在地市州局和秘书处,并抄报省局稽查局;市州、县级任务报任务下达部门。同时上传至信息系统。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规范及要求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规范及要求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备份样品超过保质期的未检出问题的检出问题的保质期不足3个月的保质期超过3个月的保质期不足6个月的保质期超过6个月的做出结论后3个月保存至保质期满做出结论后6个月保存至保质期满备份样品的处理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规范及要求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异议处理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规范及要求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h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