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目录1、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制度2、安全管理处罚条例3、质量管理处罚条例4、工程进度处罚条例(请项目部完善该部分内容)5、门卫制度6、夜间值班制度7、人员进出场制度8、项目部职工守则9、施工现场落手清制度10、泥工操作班落手清检查制度11、钢筋班落手清检查制度12、木工班落手清检查制度13、水电班落手清检查制度14、油漆玻璃班落手清检查制度15、场容场貌管理制度16、临时探亲访友检查制度17、施工现场用电检查制度18、定期安全检查制度19、安全生产教育制度20、机械使用保养管理制度21、现场防火管理制度22、重点部位防火制度23、定期防火检查制度24、防火领导小组职责25、防火领导小组名单26、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工程施工场地文明建设,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健全工地治安的综合管理,使工地生产顺利进行,使工地内的生活纳入正常轨道,特制定此制度:1、全体职工都必须遵守项目部规定的规范、规定、制度及项目部职工守则,做一名合格职工。2、每个职工必须热爱自己所在单位,安心工作,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施工任务。3、职工之间,班组之间要互敬互爱,团结友好,发生矛盾时,大家都要互相尊重,互相让步,以共同方便施工作业为原则,解决不了时,要及时报请班组长或上级领导协调解决,严禁轻易发生骂人、打人等粗暴行为。发生打架斗殴现象,视事件发起的先后和是非程度及认错态度好坏,视情处以50-100元的罚款。对团伙性的群架行为,带头闹事者处以500-2000元的罚款,并对所在班组的班组长进行经济处罚,情节恶劣者,呈报公安部门处理。4、严禁在工地内赌博,或者说娱乐为借口的变相性赌博活动,否则,一经查实,无论赌博程度大小,一律没收其赌具、赌资,并视情处以100-500元的罚款。5、为了确保工地内和生活区的用电安全,全体职工都不得使用电炒锅电炉,否则,一经查实,电炉没收,并视态度好坏处罚款100-500元。6、严禁使用钢锯条等土制品接电烧开水,违者,一经查实,处以当事人罚款式100-500元,若出现问题,一切后果自行负责。7、本工地内和生活区的任何临时用电,必须有本工地的固定值班电工负责安装,任何人都不得私接乱拉电线及私装灯头或插座,如特殊情况需临时装用,须经工程部批准后,由工程部派人安装,违者,视情处当事人罚款项50-200元,如出现任何问题,一切后果都由当事人自负。8、严禁在灯头上或电线中段上挂钩用电,违者每次给当事人处罚100-500元,如出现问题,一切后果自行负责。9、在新建高层或多层楼梯间及其它通道的照明灯泡,除本工地固定值班电工外,任何人都不得随意摘取,违者每次处罚款200-500元罚款。10、每个职工都要护工地和他人的财物,对偷窃工地和他人财物者,处以偷窃价值5-20倍的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部门处理并遂出工地。11、全体人员都要有高度的集体主义思想,公私分明,严禁把工地材料随意拿做它用或私做家具和个人用具,违者视情处罚200-500元,严重者加倍处罚。12、全体人员都要爱护安全防护、防盗设施,破坏本工地防盗及安全防护设施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50-300元,情节恶劣者,呈报公安部门处理。13、本工地全体人员,应为本工地的工程施工,工程材料及工程安全尽心尽力,如和工地外社会上的流浪人员里应外合进行盗窃者,或给工程施工造成不利后果者,除按本制度第十条规定处理外,再视情处罚款300-1000元。情节严重者,呈报公安部门处理。14、本工地职工无论是在工地内或在工地外,都要亲友工地外社会上违法乱纪,兄弟单位或司法部门查至本工地,除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外,本工地也要视情按本地工的前工规定作用相应的处罚。15、安全帽是职工用来防护安全用的任何人都不得随意借给外来人员使用,如因借戴本工地的安全帽而后,混入本工地的外来人员,一经查实,视情处理出借安全帽的本工地当事人罚款100-200元。16、全体人员都有责任做好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如破坏已粉刷好的内墙、踏步、门窗及玻璃、已安装好的各种管子,已穿好的各种电线及其它,一经查实,除损坏的材料和人工工资由其当事人承担外,再视情况罚款50-200元,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17、为了确保每个职工的正常就餐,严禁在食堂乱拿他人饭盒,不注意拿错的应及时送回食堂,否则,视偷窃论处,每只饭盒处罚款50-200元。认识态度较差者加倍处罚或开除。18、严禁无关人员随意动用机械设备,擅自开动或损坏机械设备者每次处罚款10-50元,损坏者照价赔偿,态度较差者视情重罚。19、为了确保工地和宿舍区的防火安全,严禁在楼内烧柴火做菜饭,或用烧火及小太阳灯取暖,违者每次罚款待100-300元或视情节处罚。20、要保护楼内的清洁卫生,严禁在楼内随地大小便,违者小便每次罚款10-30元,大便每次罚款50元,并清扫所有大便。不听劝阻,屡教不改,态度恶劣严加惩处。21、禁止随地乱倒剩饭菜及其它废水、废物,违者每次罚款20-50元,态度恶劣者加倍处理。22、家用电器,如电炒锅、电饭锅、电水壶、电热杯、热得快等,未经审批,严禁使用,擅自使用者发现后,视情处罚款50-200元。23、严禁用饮用开水洗脸、洗脚等不正常的随意乱用开水现象,违者每次处罚款10-30元,或视情处理。24、严禁翻大门或翻围墙进入工地,违者生次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交治安部门处理。25、临时来本工地探亲访友人员未经门卫许可,私自进入的被访人应及时把来访人带到门卫登记,办好手续后再进入,否则一经查实,视情处被访人罚款20-50元,或视情处理。26、非本工地施工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不听劝阻者视情论处。27、女工及本单位职工的家属,一律不得留宿项目部,否则劝其退场或视情处理。28、未成年人,原则上不予进场,特殊情况要求进场者,必须由法定监护人上报安全监护书或保证书,经工程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进入本工地。29、女工、家属及未成年儿童,未经审批而班组长自行接收者,一切后果由接收班组长承担。职工自己擅自叫其进场者,视情处罚或责令其退场。30、班组长应模范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在职工中以身作则,做好表率作用,积极支持,主动配合项目部的各项工作。31、班组长要努力履行自己的职责,在职工中特别是新收职工中及时传达本工地各项规章制度和条例,使工地的各项规章制度人人皆知。32、班组长如发现自己班组的职工有违法乱纪现象要及时罅或纠正。如有违纪事实,职工中不愿供出违纪人,则处违纪的有关人员、同组人员或同室人每人罚款50-500元,或视坭程度大小酌情处理。33、各班组长必须按公安部下达的社会治安综合汉理的要求,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及时安全圆满地完成工程部下达的各项施工指标及任务,否则,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34、班组长如触犯本工地的有关规章制度,除按有关规定处外,再视认识态度好坏,另处罚款待30-100元,事故节严重,造成重大后果者,呈报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35、全体人员都必须积极支持,主动配合门卫、炊事员、固定值班电工、工程部清洁工的工作。干扰其正常工作或与其无理取闹者,按本条例第三条规定处理外,再视情处理。36、对检举违章的举报人员进行打击报复者处罚款50-300元,或视情严加惩处。37、全体人员都要养成做好人好事的良好风气,要有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的勇气,对检举揭发或抓获坏人坏事的有人员,工程部要按其功绩大小,给序相应的经济奖励和精神奖励。38、奖励细则:(1)抓获破坏防盗及安全设施者,发给奖金30-100元或视情奖励。(2)抓获偷窃工地材料者,奖给被偷窃价值的20%,不足30元的以30元计发。(3)抓获偷窃私人财物者,奖给被偷价值的50%(以新品计价),不足20元的以20元计发。(4)抓获破坏工程成品,(如已砌好的主体,已粉刷好的内外墙,已做好的地坪,已装好的门窗玻璃等)者,发给奖金30-100元或视情奖励。安全管理处罚条例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安全生产为宗旨,实施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特制定本条例。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扣好帽带,如发现不戴安全帽上班者罚款20元/人次,不扣帽带10元/人次,班组长管理人员加倍罚款。2、施工中上下乱抛掷材料或工具者,罚违章人10元/次。3、不懂电器设备而玩弄者,使用电炉,乱接乱挂电线出现事故,责任自负,并罚款50-200元。4、酒后作业罚款按有关条款处理。5、穿拖鞋,高跟鞋,赤脚赤膊操作者罚款10元/次。6、未经施工负责人同意而擅自拆除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牌、脚手架连接铅丝或连接者,处以每处100元/次罚款。7、一旦发现对坐在脚手架护栏上休息和脚手架上睡觉者罚款30元/次。8、未经项目负责人的同意,施工现场禁止使用明火,违者罚款20元/次。9、木工棚,仓库等禁烟场所内吸烟处以罚款20元/人次。10、在办公区,施工现场设置的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及安全设施禁止乱动和拆除,违者处以50-300元/次罚款,作赔偿所有损失。11、为保证安全用电,本工地每个职工一律不得使用电炒锅及以其它用电器,严禁电炉进工地,一经发现,没收电炉并罚款50-500元,宿舍内除队部拉接的电线外,一律不得私自接电线,违者罚5-100元。12、罚款处理由安全员列出清单,批准后交财务科实施,罚款处理一经作出必须执行,在当月职工工资中扣除。13、班组长每天上班前要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每月发放工资要对班前记录检查后签发。班组长必须配合安全员做好各式各签订交底工作。14、抓获破坏工程水电成品设施者(如已穿好的各种电线、各种管子和和种接线盒及其它)发给奖金30-100元或视情奖励。15、抓获破坏已做好的油漆成品者,发给20-50元的奖金或视情奖励。16、抓获破坏机械设备者,发给奖金30-100元,或酌情奖励。17、发生火灾时能积极投入灭火,成绩显著者,发给奖金50-200元,或酌情重赏。18、在外来扰乱人员或工地内职工争吵及打架时能积极劝阻,效果步著,发给奖金30-200元,或酌情重赏罚分明。19、抓获在楼内大小便者,发给奖金20-50元。20、抓获偷饭盒者,发给奖金20-50元或酌情奖励。21、拾金不昧者酌情奖励。22、对其它违纪行为或案件,能及时制止或及时举报者,经调合核实,若确有其事,能按本细则对即对口奖励,不能对口的,则按其案件大小或对工程及损失程度酌情奖励。23、所有罚款及奖励金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报经理签字,由财会室从每月工资款中扣加。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执行。****项目部二0一一年九月质量管理处罚条例“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企业以质量取胜”。为了搞好工程质量,使工程顺利施工,特制定以下管理处罚条例。一、工地技术员,质量员应向各班组进行技术,质量交底。未经交底盲目施工,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按有关条例处理,班组长应及时按交底内容向每位职工进行上岗教育,并做好记录。二、每位职工操作必须严格认真,细致负责,严格按西安市质量验收规范操作,生天由工地质量员进行检测验收,发现不符合要求的现象按以下条例进行罚款。1、砼浇捣需指定专人浇捣,出现蜂窝麻面和漏震现象,处以200-500元罚款,严重造成返工者,浪费材料由班组或个人承担,每层无出现蜂窝麻面和漏震现象奖励。2、有炸模现象由木工班负责凿平,每出现一处罚款100-500元,炸模严重而造成砼浪费,浪费的材料由班组支持材料费,放样支模几何尺寸不符合罚款20元/处。3、钢筋取样料加工出现尺寸不符合而造成材料浪费罚款100元,钢筋保护层不符合要求罚款20元,绑扎接头不符合要求每处20元,绑扎不符合50元,焊接接头不符合20元/处,弯起点偏移30元,网眼尺寸箍筋大小,间距不合要求罚款30元。4、砌砖工程出现同缝瞎疑现象每处罚款20元,漏放拉结筋罚每处20元,留槎方法及部位不正确罚款20元/处,灰缝隙不饱满每米0.5元,灰缝厚度不符合要求每米10元,墙面砂灰光洁,落地灰清扫干净,辅灰不超过50cm,砌砖湿度不低于70%。5、抹灰工程垂直度,平整度不符合要求罚款20元/处,楼地面找平层平整不符合要求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