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工程监理的依据:(1)工程建设文件;(2)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3)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和有关的建设工程合同。★建设工程监理的性质1.服务性---在工程建设中,监理人员利用自己的知识、技能和经验、信息以及必要的试验、检测手段,为建设单位提供管理服务。2、科学性--用科学的思想、理论、方法、手段才能完成监理任务。3.独立性---是国际惯例,是监理单位公正、独立、自主的三大工作原则之一。不唯业主,也不与承包商和供应商有经济或隶属关系。监理的独立性是公正性的基础和前提4.公正性---公正性是咨询监理业的国际惯例、是社会公认的职业道德准则。应以事实为依据、法律和合同为准绳,客观、公正地对待和处理建设单位和承包商之间的关系。建设工程监理的作用(一)有利于提高建设工程投资决策科学化水平;(二)有利于规范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建设行为;(三)有利于促使承建单位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使用安全;(四)有利于实现建设工程投资效益最大化----有以下三种不同表现:(1)在满足建设工程预定功能和质量标准的前提下,建设投资额最少;(2)在满足建设工程预定功能和质量标准的前提下,建设工程寿命周期费用(或全寿命费用)最少;(3)建设工程本身的投资效益与环境、社会效益的综合效益最大化。建设程序----一项建设工程从设想、提出到决策,经过设计、施工,直至投产或交付使用的整个过程中,应当遵循的内在规律。★建设程序的意义1、依法管理工程建设,保证正常建没秩序;2、科学决策,保证投资效果;3、顺利实施建设工程,保证工程质量;4.顺利开展建设工程监理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要求,必须实行监理:(二)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是指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下列工程项目: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工程项目;科技、教育、文化等项目;体育、旅游、商业等项目;卫生、社会福利等项目;其他公用事业项目。(三)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5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建设工程,可以实行监理,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为保证住宅质量,对高层住宅及地基、结构复杂的多层住宅应当实行监理。(四)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资金的项目;使用国外政府及其机构贷款资金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国外政府援助资金的项目。(五)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学校、影剧院、体育场馆项目。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下列基础设施项目:煤炭、石油、化工、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项目;铁路、公路、管道、水运、民航以及其他交通运输业等项目;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项目;防洪、灌溉、排涝、发电、引(供)水、滩涂治理、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等水利建设项目;道路、桥梁、地铁和轻轨交通、污水排放及处理、垃圾处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车场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其他基础设施项目。注册监理工程师依据其所学专业、工作经历、工程业绩,按照《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划分的工程类别,按专业注册。每人最多可以申请两个专业注册。★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授权:1、主持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2、签发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竣工报验单;3、审核签认竣工结算;4、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5、根据工程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监理人员的调配,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工程监理企业是指从事工程监理业务并取得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的经济组织。它是监理工程师的执业机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是企业技术能力、管理水平、业务经验、经营规模、社会信誉等综合性实力指标。建立企业的资质,主要体现在监理能力和监理效果上。根据以下方面来确定资质等级:1、人员结构;2、注册资金;3、管理水平;4、技术装备;5、监理业绩。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按照所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数量和工程监理业绩等资质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才能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工程监理活动。★甲级监理企业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300万元(2)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具有15年以上的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其中:企业技术负责人应当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3)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师或其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合计≥25人(4)企业近二年内监理过三个以上相应专业二级工程项目(5)完善的组织结构、质量管理体系,健全的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6)工程试验检测设备(7)申请资质之日起前一年无规定禁止的行为。(8)申请资质之日起前一年无因企业监理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9)申请资质之日起前一年无因企业监理责任发生三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或两起四级以上工程建设安全事故。组织由管理层次、管理跨度、管理部门、管理职能四大因素组成。组织设计原则:(1)集权与分权统一的原则。(2)专业分工与协作统一的原则。(3)管理跨度与管理层次统一的原则。管理跨度与管理层次成反比例关系。(4)权责一致的原则。(5)才职相称的原则。(6)经济效率原则。(7)弹性原则。组织机构活动基本原理1.要素有用性原理管理者在组织活动过程中不但要看到一切要素都有作用,还要具体分析各要素的特殊性,以便充分发挥每一要素的作用。2.动态相关性原理组织管理者的重要任务就在于使组织机构活动的整体效应大于其局部效应之和。3.主观能动性原理组织管理者的重要任务就是要把人的主观能动性发挥出来。4.规律效应性原理要取得好的效应,就要主动研究规律,坚决按规律办事。建设工程组织的基本模式一、平行发包与监理模式监理模式一家监理多家监理公司分别承担监理工作二、设计或施工总承包模式与监理模式监理模式一家监理设计、施工分别委托监理三、工程总承包模式与监理模式专业分包商总承包商业主专业分包商专业分包商专业分包商承包商1承包商2承包商3供应商1供应商2业主设计分包商1设计分包商2设计分包商3设计总包施工分包商1施工分包商2施工分包商3施工总承包业主3监理模式一家监理四、项目总承包管理模式与监理模式监理模式一家监理分段委托监理建立项目监理机构的步骤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目标制定总目标并明确划分监理机构的分解目标。2.确定监理工作内容根据监理目标和委托监理合同中规定的监理任务,明确列出监理工作内容,并进行分类归并及组合。3.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结构设计(1)选择组织结构形式--“四个”有利于:项目合同管理;监理目标控制;决策指挥;信息沟通。(2)合理确定管理层次与管理跨度。(3)项目监理机构部门划分。(4)制定岗位职责及考核标准。(5)选派监理人员。4.制定工作流程和信息流程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1、直线制直线制监理组织形式的优点是组织机构简单,权力集中,命令统一,职责分明,决策迅速,隶属关系明确;缺点是对总监理工程师要求高,家长式管理、集体智慧不能发挥。2、职能制这种组织形式的优点是加强了项目监理目标控制的职能化分工,能够发挥职能机构的专业管理作用;缺点是可能产生矛盾命令。设计承包商施工承包商1施工承包商2供应承包商1项目管理总承包商业主专业监理工程师1专业监理工程师2监理员A监理员B监理员C专业监理工程师3子项目1监理组专业监理工程师1专业监理工程师2专业监理工程师3子项目2监理组总监理工程师投资控制监理组进度控制监理组总监办公室合同管理监理组质量控制监理组专业监理工程师1专业监理工程师2专业监理工程师3监理员A监理员B监理员C专业监理工程师1专业监理工程师2专业监理工程师3总监理工程师43、直线职能制这种形式保持了直线制组织统一指挥、职责清楚的优点,又保持了职能制组织目标管理专业化的优点;其缺点是职能部门与指挥部门易产生矛盾,信息传递路线长。4、矩阵制这种形式的优点是加强了各职能部门的横向联系、机动性与适应性强集权与分权的统一,缺点是纵横向协调工作量大,可能产生矛盾命令。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①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②签发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竣工报验单;③审核签认竣工结算;④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⑤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理人员的调配,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建设工程的协调一般有三大类:一是“人员/人员界面”;二是“系统/系统界面”;三是“系统/环境界面”。组织协调的范围1)系统内部协调2)系统外部协调系统外部协调又可分为两个层次,即:•近外层协调(有合同关系)•远外层协调(无合同关系)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数量的确定合同管理总监理工程师子项目1监理部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制质量控制子项目2监理部子项目3监理部投资控制监理组进度控制监理组专业监理工程师1监理员A监理员B监理员C专业监理工程师2专业监理工程师3总监办公室合同管理监理组质量控制监理组总监理工程师5(1)工程建设强度。工程建设强度=投资/工期。(2)建设工程的复杂程度。(3)监理单位的业务水平和监理人员的业务素质。(4)监理机构的组织结构和任务职能分工。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协调的工作内容1.项目监理机构内部的协调(1)项目监理机构内部人际关系的协调。(2)项目监理机构内部组织关系的协调。(3)项目监理机构内部需求关系的协调。2.与业主的协调(1)首先要理解建设工程总目标、理解业主的意图;(2)利用工作之便做好监理宣传工作,增进业主对监理工作的理解;(3)尊重业主,让业主一起投入建设工程全过程。3.与承包商的协调(1)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严格按规范、规程办事,讲究科学态度;(2)采用适当的协调方法;(3)施工阶段的协调工作内容:与承包商项目经理关系的协调、进度问题的协调、质量问题的协调、对承包商违约行为的处理、合同争议的协调、对分包单位的管理以及处理好人际关系。4.与设计单位的协调真诚尊重设计单位的意见,施工中发现设计问题应及时向设计单位提出,注意信息传递的及时性和程序性。5.与政府部门及其他单位的协调(1)与政府部门的协调。(2)与社会团体关系的协调。★监理工程师组织协调可采用如下方法:(1)会议协调法。常用的会议协调法包括第一次工地会议、监理例会、专业性监理会议等。(2)交谈协调法。包括面对面的交谈和电话交谈两种形式。(3)书面协调法。(4)访问协调法。访问法主要用于外部协调中,有走访和邀访两种形式。(5)情况介绍法。情况介绍法通常与其他协调方法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第一次工地会议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的授权代表必须参加出席会议,各方将在工程项目中担任主要职务的负责人及高级技术人员也应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很重要,是项目开展前的宣传通报会。第一次工地会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2)建设单位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3)建设单位介绍工程开工准备情况;(4)承包单位介绍施工准备情况;(5)建设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6)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7)研究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工地例会的主要人员,召开工地例会周期、地点及主要议题。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监理例会是由监理工程师组织与主持,按一定程序召开的,研究施工中出现的计划、进度、质量及工程款支付等问题的工地会议。参加者有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及有关监理人员、承包单位的授权代表及有关人员、建设单位代表及其有关人员。会议议程主要是:对进度、质量、投资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交流信息;并提出对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以及今后工作中应采取的措施。此外,还要讨论延期、索赔及其他事项。监理规划是监理企业接受业主委托并签订委托监理合同之后,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主持下,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在监理大纲的基础上,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广泛收集工程信息资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