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12年血地寄防工作项目管理方案根据《扬州市2012年血吸虫病防治工作方案》、《扬州市2012年地方病防治项目工作方案》、《扬州市2012年疟疾防治项目管理方案》提出的要求以及结合我区实际防治工作现状,制定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12年血地寄防工作项目管理方案。一、血吸虫病防治工作2012年我区血防工作的指导思想和防治策略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扬州市血吸虫病防治规划(2011-2015年)》的要求,切实落实“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科学防治、群防群控、联防联控”的工作方针,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工作原则,强化人畜查治病、人畜粪便管理和全覆盖灭螺等综合防治措施,全面巩固血吸虫病传播控制达标成果,为如期实现血防工作长期目标打好基础。(一)、工作目标1、开发区八里镇达到传播阻断标准;2、全年不发生本地感染的急性血吸虫病例;3、血吸虫病流行区压缩钉螺面积达10%以上,全区钉螺面积控制在15万平方米以内,遗留有螺环境钉螺密度不大于0.1只/0.11m2,钉螺面积下降率达98%,传播阻断乡镇及时消灭当年发现的钉螺;4、有螺地带禁牧覆盖率达到100%,家畜圈养普及率力争达到100%;5、未达到传播阻断标准的血吸虫病流行乡镇农户无害化厕所普及率达到95%;水上作业人员集散地和渡口码头无害化公厕普及率达到60%;6、全年开展人群健康教育5万人次以上,中小学生、居民、畜牧养殖人员和水上作业人员血防知识知晓率均达到95%以上。7、积极开展改厕工作,全年新增居民无害化厕所2000户,新增渔船民无害化公厕5座。(二)、防治措施1、查灭螺查螺按《扬州市查螺项目管理方案》开展钉螺调查工作,全区完成钉螺调查900万平方米,其中重点环境查螺235万平方米。灭螺按《扬州市灭螺项目管理方案》开展春秋两季灭螺工作,药物灭螺440万平方米,灭螺覆盖率100%。2、查治病工作查病对象要以高危职业人群、高危地区人群、流动人群为主。专项进行渔民和船员监测查病。全年完成人群血清学查病4000人,其中粪检查病500人,船员查病1000人,渔民查病200人,开展渔船民查病和健康档案建立工作。对当年发现的血吸虫病人及时收治,对有疫水接触史和流动运输船民等高危人群自愿基础上开展预防性服药。人群查病采用综合筛查方法。(1)、筛查程序:DDIA(过筛)--COPT--粪检。环沉率≥3%或粪检阳性,结合接触疫水史和临床症状可诊断为病人,DDIA阳性,一定要做COPT;COPT阳性要继续做粪检。DDIA阳性者在自愿基础上可作为扩大化疗对象。其它免疫学、血清学诊断阳性的也一律要做病原学检查。(2)、查病范围○1、凡符合以下条件的流行村要开展血吸虫病普查发现阳性钉螺的村及其邻近村、发生急感和发现当地感染粪阳病人的村、历史以来首次发现钉螺,且未开展过病情调查的村、国家和省血吸虫病监测点,及预警监测阳性点附近村组。凡是血吸虫病普查的村一律血检后全部做粪检。○2、流动人群和相关职业人群查病开展流动人群免费查病。重点开展渔民、船员及水上流动人群查病。按市渔船民血吸虫病综合治理方案,专项开展渔船民血吸虫病防治工作。船员查病继续按《扬州市2011年船员血吸虫病查病方案》实施。按方案要求,我区2012年共设固定船员查病点2个(施桥船闸、扬州港)。每个点完成船员查病500人以上。继续开展沿江企业职工及其家属血吸虫病查病。(3)、血防门诊流行区镇卫生服务中心和卫生服务站设立常规血防门诊,并应在血吸虫病流行高发季节(5-11月)开展门诊和住院病人(“三热”)的血吸虫病筛查工作,对DDIA阳性人群要及时送血清到市血防办进一步做COPT检查,三热病人筛查率达60%。(4)、治疗病人血吸虫病治疗首选药品为吡喹酮,慢性血吸虫病治疗采用60mg/kg二日疗法,急性血吸虫病治疗采用120mg/kg六日疗法。治疗坚持足量全程。(5)、查治病工作质量管理要求人群普查受检率要达90%,高危地带的企业、单位职工查病和沿江渔船和运输船只聚集地的渔民船民查病覆盖率要达90%以上。要利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对上述人员做好登记,建立流动人群档案。施桥镇永顺村要开展流动人群管理及血防门诊试点调研,探索血防门诊前移到村的管理经验,努力实施血防门诊不出社区的便民措施。沿江地区要进一步完善有螺江滩易感地带各种大型工程工作人员的查病工作。要确保承担门诊筛查任务的单位的筛查试剂(DDIA)的供应。严格疫情报告制度。对扩大治疗对象,应遵循自愿原则。3、急感防治工作(1)、急感防治工作应与春季查灭螺工作同步进行规划。(2)、春季查清和消灭感染性钉螺,秋季要增加一次对阳性钉螺环境的复灭。(3)、易感地带巡查,在5-10月,沿江易感地带派出巡查员,巡查江滩,劝阻人、畜上滩。巡查江滩,先设定巡查点和巡查段,要选择渔船民集散地、沿江企业、码头、滨江公园及农家乐周围环境、沿江大型重点工程所在区域、沿江历史阳性螺点、行政区域接壤的沿江地段。具体地点有:朴席镇的土桥通江河、军桥港;八里镇的卞港通江河、马桥通江河及江滩;施桥镇的沿江江滩。巡查工作时间以每日上午9:30-11:00,下午2:30-4:00为宜。挑选责任心强,熟悉环境、身体健康的人担任巡查员,先培训后上岗。建立的巡查工作管理体系,与巡查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血防巡查员工作职责、明确巡查员工作任务和巡查范围、规定血防巡查员随身携带物品:《血防巡查员工作职责》、血防巡查员合同、宣传工具(旗、袖章、血防宣传小喇叭)、宣传材料(《血吸虫病防治条例》、宣传手册、宣传单)、上滩人员登记表等,同时加强对巡查员工作的暗访检查,发现脱岗一次扣三天工资,发现二次脱岗作辞退处理,保证巡查工作质量。四月底前,各镇要将易感地带巡查人员名单报区城乡管理局备案。(4)、接触疫水人员登记、随访、查病工作。建立健全登记、随访、处理、报告的工作规范。做好警示告知工作,设置当地镇政府署名的警示牌,要设立面向江面,方便渔船民看见的警示牌,并采取主动送达的方式,把预防急感的警示通知送到渔船民手上。密切注意高危易感地带的人群聚集情况并及时将螺情向沿江地区有关企事业单位通告。要做好接触疫水人员登记、随访、查病工作。建立健全登记、随访、处理、报告的工作体系。4、血吸虫病流行监测(1)、开展重点环境监测查螺,同时采用系统抽样查螺、打捞漂浮物查螺和草帘诱螺等方法,查找外源扩散来的钉螺。病情监测重点是流动人群,船员、渔民、水上作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沿江企业职工及家属等,同时加强家畜查病监测。彻底肃清传染源。(2)、血吸虫病易感预警监测在人群接触疫水高峰前,提前查出血吸虫病易感环境,及时发出血吸虫病易感预警,有效预防急性血吸虫病疫情的发生。结合春季查螺发现的螺情,在血防村级资料的基础上,建立高危易感地带监测点数据库。选择历年来阳性钉螺环境或曾发生急性感染的环境、钉螺密度较高的渔船民集散地、沿江企业、大型工程工地和码头周围高密度钉螺环境、与居民区距离较近(含通江河道)的有螺环境、行政区域接壤的沿江高密度钉螺环境为高危易感地带血吸虫病预警监测点。按《扬州市血吸虫感染预警监测工作实施方案》,开展血吸虫病预警监测工作。5、血吸虫病传播阻断达标工作根据《扬州市血吸虫病防治规划(2011-2015)》要求,2012年我区八里镇要通过血吸虫病传播阻断达标考核,八里镇要做好传播阻断达标考核准备工作。6、晚血救助工作按照《扬州市农村晚期血吸虫病人内科治疗救助工作指导意见》和《江苏省晚期血吸虫病人内科救助治疗点试点工作方案》,落实“大病进医院,小病在社区,康复回社区”的医改工作要求,实现晚血救助在社区,真正方便群众。各镇要扩大宣传,将晚血救助标准、救助对象、救助程序向社会公布,让我区晚血患者了解晚血救助政策。继续实行社区医院晚血救助送医工作补助。要对新增晚血病人补建卡建账。要积极引入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概念,探索“晚血内科救助”实施家庭健康医师管理制度的切实可行的方法,积极推行晚血内科救助家庭医生服务模式,更好地为晚血病人服务。7、资料统计按市查螺项目管理方案,收集整理资料,查螺现场记录要在查螺现场完成,要如实逐项填写查螺现场记录表和考勤表,同时完成有螺环境一览表。查螺工程设计归入到村级资料管理,按村级血防资料管理要求归档。所有螺情资料在5月底前报开发区城乡管理局,城乡管理局根据查螺现场记录表填写好螺点卡并输入微机,并完成查灭螺工作总结和螺情分析按时报市血防办。所有灭螺资料均须如实按时报开发区城乡局,并按村级血防资料管理要求归档。要坚持做到资料统计工作有专人分管,继续运行寄生虫病信息专报系统,按统一时间录入数据,并要加强审核督查和网络直报管理。二、寄防工作按照《2012年江苏省消除疟疾工作方案》和《扬州市消除疟疾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以流动人员及出国劳务人员疟疾管理工作为重点,完善疟疾监测网、强化发热病人血检措施,继续保持无本地感染疟疾病例。防止输入性恶性疟疾的发生,确保不发生因救治不及时而导致的恶性疟死亡病例。(一)、开展发热病人血检和质控管理设立镜检站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要开展发热病人疟原虫镜检,以乡镇为单位“三热”病人年疟原虫血检的总数不低于辖区人口数的2‰。疟疾镜检站全年开展“三热”病人疟原虫血检筛查。疟疾传播季节(5-10月)血检人数不低于年血检总人数的80%。“三热”病人血检率达到60%以上。在外来务工人员较多地区,要重点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发热病人血检工作。各疟疾镜检站要加强镜检设备更新和维护。血片染色统一使用省发放的血检染色试剂。(二)、疫情报告、诊断与治疗疟疾诊断执行临床诊断和实验室诊断阳性两条标准。实验室诊断阳性为镜检查见疟原虫,(临床试治有效不作为诊断依据)所有疟疾病例均应按《抗疟药使用原则和用药方案》进行正规治疗。现症间日疟病人治疗采用氯/伯喹按八日疗法方案执行。间日疟和恶性疟混合感染者采用青蒿素类药物加伯喹8日疗法,也可视病情先抗恶性疟,后抗间日疟治疗,并于次年开展疟疾休根治疗。发现突发疫情及恶性疟病例应在网络直报的同时电话报告上级主管部门,(三)、恶性疟救治一是及时补充劳务输出人员信息数据库。在数据库的基础上加强对劳务输出人员的管理,印发《致出国劳务输出人员的一封信》,告知预防恶性疟的相关知识及措施,加强出国人员预防疟疾的意识,控制输入性疟疾的发生,一旦发生输入性疟疾重大疫情,严格按《扬州市输入性恶性疟重大疫情应急处置方案》及时处置。二是建立门诊发热病人登记和就诊发热病人流行病学询诊制度,无疟原虫镜检设备和条件的医疗机构(村卫生服务站、个体诊所、民营医院)不得截留诊治出国返乡发热病人。三、地方病防治工作根据《江苏省碘盐监测方案》和《扬州市碘盐监测方案》要求,开展碘盐居民户碘盐监测工作,在4月上旬组织3个乡(镇)防保组开展居民户碘盐监测,每乡镇随机抽取4个行政村,每村采取8份居民户盐样,全区共计96份,指导新婚育龄妇女等特需人群进行科学补碘。开展人群健康教育,重点放在农村和学校,干预的重点目标人群为学生和家庭妇女。坚持开展学生“五个一”健康教育活动。开展“全国碘缺乏病日”进社区宣传活动。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各部门参与协作的防病工作机制为全面开展血防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成立由城乡局和各镇、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卫生院有关负责同志参加的血防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预防和控制血吸虫病的政策,落实各项防治措施,不断完善“政府领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目标明确、责任落实”的群防群控工作机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预防和控制血吸虫病的新模式,保证血防工作可持续发展。血吸虫病流行镇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具体负责本乡镇的血防工作。二、强化培训,提高血地寄防队伍素质为了保证全年血地寄防工作有效落实,提高基层业务技能水平。年内将分别对分管镇长、文卫助理、中心主任、分管医疗负责人、防保组长、血地寄防专业人员、检验人员进行培训,主要有“查灭螺技术培训”;“血地寄防工作业务技能培训”;“疟疾防治知识培训”;“疟原虫镜检培训”,“碘缺乏病防治技术培训”等。三、强化健康教育意识,提高群众防病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