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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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共北京市丰台区委办公室文件京丰办发〔2011〕14号中共丰台区委办公室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丰台区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各乡镇党委、街道工委,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委和区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群团组织,各企事业单位:现将《丰台区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丰台区委办公室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1年5月6日2丰台区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近期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京安发〔2011〕5号)安排,深刻汲取“4.25”大兴旧宫火灾事故教训,根据区委、区政府4月30日召开的关于“禁止违法建设、非法经营,消除安全隐患”专题会要求,决定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制定如下方案。一、指导思想根据区委、区政府“打击非法建设,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消除安全隐患”的总体要求,按照“责任要落实、底数要清楚、措施要有力、隐患要消除”的原则,通过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制止违法建设,坚决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坚决遏制火灾、食品和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持全区安全形势稳定,给人民群众创造安全美好的生产、生活环境,为区域发展和建党90周年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二、组织领导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区委宣传部(主管)、区政府办公室、区市政市容委、区安全监管局、区公安分局(主管)、区工商分局、区消防支队、区城管大队、区政府法制办、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文化委、区教委、区商务委、区旅游局、区国资委、区综治办、区监察局、区质监局、区民防局、区水务局、区卫生局、区园林绿化局、区房管局、区体育局、区国土分局、区规划3分局、区药监分局、区交通支队、区运管处、区交通执法七大队主要领导以及街乡镇的党政主要领导。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各办公室主任实行包片督查制。三、整治内容这次专项整治的范围是人员密集场所、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有限空间、易燃易爆物品、冶金等。根据我区实际,重点突出“双打一消除”,即“打击非法建设,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消除安全隐患”。主要内容包括:(一)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二)在违法建设内从事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三)用于生产经营、住人、存储为一体,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三合一”场所;(四)地下空间内非法违法住人、出租等经营活动;(五)非法生产、储存、加工、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六)非法从事食品制售场所;(七)其他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四、工作目标重点有“八个一律”:(一)对所有新生和在建违法建设一律拆除;(二)对违法建筑内存在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的一律关停;(三)对违法建筑内存在“三合一”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拆除或清人;4(四)对有“三合一”问题的“六小”场所,一律严禁住人,对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具有合法手续的一律关停;(五)对非法生产、加工、销售和储存石油、油漆、液化气等危险化学品的一律取缔;(六)对在地下空间内非法从事旅馆、招待所或出租住人的一律清除;(七)对证照不全、无资质、无正当手续从事种植、养殖、食品加工、零售和餐饮的一律取缔;(八)对于其它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一律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治。五、实施阶段(一)宣传动员阶段各街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成立“打非”专项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5月中旬之前,各街乡镇要组织强有力的队伍,充分发挥社区、村作用,对所辖地区整治对象逐户摸底,建立自查台账。区工商分局、区公安分局也要安排各所进行排查,将排查的数据建立台账,并与有关街乡镇核对、汇总,形成统一底账。同时,要边摸底边进行宣传,张贴通告、入户发放告知书,要对整治对象做好宣传教育说服、劝导工作,督促整治对象自行关闭。(二)全面整治阶段5月中旬至6月底,各街乡镇要建立统一行动机制,整合地区力量成立联合执法组,公安、消防、城管、工商、卫生、安监等部门要安排人员参加执法组,依法对不按规定办理的,采取有效整治措施。通过罚、关、停、拆、清、拘等措施,落实“八个一律”。区属各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属地进行整治,对于街乡镇上报的重点、难点问题,要及时予以协调解决。对于需多部门、5多地区共同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各单位要及时报区“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协调解决。(三)检查验收阶段6月中旬至7月上旬,区专项领导小组将对各街乡镇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区委、区政府领导也将安排实地调研查看。专项行动有关领导将每周听取进展情况汇报。专项行动结束后,各单位要进行认真总结,并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六、职责任务此次专项行动实行属地负责制。各街乡镇是“打非”的责任主体,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各相关职能部门以及所在地所、队、管片是“打非”的执法主体,要全力配合。在街乡镇统一组织下,打击违法建设行动按照原有的体制、机制进行,仍由区拆违办牵头组织协调;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动由区安委会办公室牵头组织协调;街乡镇难以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由区防火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协调解决;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由区食品办牵头协调解决;没有前置审批许可的、存在安全隐患的非法生产经营场所,首先由工商部门进行查处取缔;区安全监管局负责打击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等非法违法行为;国土、住建、文化、卫生、质监、环保、运管、教育、水务、园林、交通、药监等有许可审批的部门,要依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非法违法行为予以查处;区城管大队配合街乡镇进行城市管理执法;区国资委负责协调督促解决管辖内企业存在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公安部门协调文化、商务、消防等部门打击非法违法“六小”场所,并做好全区专项行动执法安保工作;综治、民防、房管部门负责地下空间整治,做好流动人口清理工作;区委宣传部负责做好专项行动的宣传工作。6七、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党政领导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与街乡镇签订的责任书规定任务,切实把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组织好。要抓住全市开展的禁止违法建设、非法经营、消除安全隐患的有利时机,乘势而上,态度要坚决、措施要有力、手段要强硬、打击要准狠、行动要迅速。要主动出击、不退不拖,把管辖范围内需要整治的全部予以整治。(二)抓住重点,严厉打击。各街乡镇、相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地区和行业(领域)实际,抓住重点,突出打击。要以强有力的措施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和“三合一”单位,要采取严厉措施,使其不具备出租条件。各单位在专项行动中要切实做到“八个一律”。公安和消防部门要按照市公安局和市防火委要求,组织开展好“亮剑”行动,严格落实“七个严查”和“七个一律”,对于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拒不整改、抵制阻碍执法的要依法严肃处理。(三)密切配合,联合行动。目前,按照市、区和有关部门安排,在我区陆续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动、违法建设遏止拆除行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亮剑”行动、地下空间清理整治行动、打击黑车专项行动等。各街乡镇、各部门要统筹力量、合理安排,搞好配合、形成合力。(四)统筹安排,注重实效。专项行动要做到“六个结合”:要把属地牵头与行业指导结合起来,全面深入推进;要把从严、从快与公正、规范执法结合起来,坚持依法办事;要把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与构建安全生产防控体系结合起来,注重强化基础工作;要把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与继续7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结合起来,注重工作实效;要把日常执法与开展明查暗访结合起来,注重改进方法和手段;要把查找深层次问题与完善规范制度结合起来,打击一处、整治一处、巩固一处,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五)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强大声势。各单位要通过互联网、报纸、电视等媒体,利用板报、横幅、户外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拓展宣传广度、延伸宣传深度。要注重宣传效果,动员和引导各方面人员,全面理解、参与和推进专项行动,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5月的第二周定为全区“打非宣传周”,并于周五上午组织“集中宣传日”活动,安监、公安、消防、综治、住建、市政、民防、房管、城管、卫生、工商、质监等部门和各街乡镇,要编印有关安全知识宣传品,下发到有关单位和居民、村民家中,做到全覆盖。有关街乡镇要在分钟寺、马公庄、五里店、青塔等非法违法出租经营的重点地区,利用火灾事故图例进行宣传教育。安监、市政、工商、法制等部门要编印“打击非法建设、非法经营,消除安全隐患”通告,在重点地区张贴。要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确保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成效。请各单位于5月10日前将“打非”工作方案通过外网邮箱报区“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于5月14日下午18:00前上报相关台账(见附件1、3),可以续报;于每月12日和28日报送“打非”专项行动统计报表(见附件2)。各单位还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将本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好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等报“打非”办公室;对专项行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分析,于2011年7月1日前,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区安委会办公室。8附:1.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整治台账2.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统计报表3.丰台区打击违法建设、打击非法经营情况统计表4.丰台区街乡镇违法建设、非法经营安全隐患情况台账9附件1: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整治台账(2011年月日—月日)填报单位名称(盖章):序号查处处所名称非法违法情况所属街道(乡镇)及详细位置负责人电话主管单位所属整治类型处理情况检查人员姓名检查人员单位12345678910合计填表说明:1.所属整治类型包括:(1)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六小”);(2)交通运输;(3)建筑施工;(4)危险化学品;(5)烟花爆竹;(6)民爆物品;(7)冶金;(8)地下空间;(9)非法建筑物;(10)其他。2.处理情况包括:(1)依法取缔情况;(2)拆除情况;(3)停业整顿情况;(4)整改或限期整改情况;(5)处罚金额;(6)其他。3.主管单位:有主管单位注明单位名称,没有主管单位的填“无”。4.此表由街乡镇、各有关部门填写、上报、留存、备查。委办局统计数据仅为本部门“打非”情况。主管领导:填表人:联系电话:填报时间:附件2: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统计报表(2011年月日—月日)填报单位名称(盖章):类别发现数量(起、处、个)查处、取缔(起、处、个)出动执法检查人员(次)下达执法文书(份)罚款(万元)处理人员(名)人员密集场所(不含地下空间)交通运输10建筑施工其中:拆除工程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冶金地下空间非法建筑物--其他合计审核人:填报人:填报日期:填表说明:1.该统计表每月12日、28日报送至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统计数据为累计数量。附件3:丰台区打击违法建设打击非法经营情况统计表填报单位:年月日序号类别发现隐患类别安全隐患级别非法经营合计已查处未查处合计单位私人其他合计一般较大重大特大合计合法建筑违法建筑1“三合一”情况2非法六小单位3地下空间非法出租、住人情况4非法食品制售5非法商市场批发零售等6非法宾馆旅馆117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加工经营8其他合计说明:隐患级别“一般”是指可能造成2人以下伤亡的;“较大”3-9人死亡;“重大”10-29人死亡;“特大”30人以上死亡。12主题词:维护稳定违法生产经营▲工作方案通知中共北京市丰台区委办公室2011年5月6日印发(共印18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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