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谷贱伤农谷贵伤民的解决策略(微观经济作业)姓名:__王潇锐___________专业:__市场营销________学号:____150350114______日期:_2016_年06月15日_签名:__________一.研究的背景粮食是关系国计民生的特殊商品,任何国家、任何社会形态都不能忽视粮食对经济基础的稳定作用,对具有特殊国情的社会主义中国来说如何认识和处理粮食这个特殊物质,具有非同小可的意义。1.粮食供给具有刚性。由于土地的有限性和农产品具有较长的生产周期,人们不能任意地随时增加或减少农产品的供给量。也就是说,如果上期农产品价格较高,农民会对本期该产品的价格有较乐观的预期,在这种良好预期的作用下,他们会增加对该作物的播种面积,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如特大自然灾害),农产品的供给量一定会增加,因此可以假定,农产品本期供给量将主要取决于上期该产品的价格。2.农产品丰收时,其价格必然会下降。由于农产品缺乏需求弹性,而农产品的供给又具有刚性,这就意味着,农产品的需求量比较稳定。当农产品丰收时,供给量必然大于需求量,在供求规律的作用下,导致农产品的本期价格低于上期价格。3.农产品丰收时,农民因产量的增加而增加的收入不能弥补因价格下跌而减少的收入,即出现谷贱伤农二.“谷贵伤民”、“谷贱伤农”两难命题的产生在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粮食回归了商品的本性,需要以货币为媒介进行交换。粮价的高低直接影响到粮食生产者和粮食消费者双方的利益,“谷贵伤民”、“谷贱伤农”,仅顾及哪一方都与社会主义的本质、生产目的、人民根本利益相悖,“两难”由此产生。“谷贵伤民”首先对社会主义国家的安定团结不利。“谷贵伤民”即市场销售粮食价格过高,升幅过快,引起社会商品物价全面攀升,超过了粮食消费者的心里承受能力和经济支付能力,影响到人民粮食基本消费需求,致使人民生活水平下降,甚至民心混乱、怨声载道、社会动荡。其次,“谷贵伤民”与社会主义生产的根本目的不符。社会主义生产的根本目的是不断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求,使全体人民走向共同富裕。但若市场粮价超过了人民的货币支付能力,人民生活水平就不是提高而是下降,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满足就不是增加而是后退。农民的种粮积极性是我国粮食生产的源泉和动力,效率与公平是支撑、保护粮农生产积极性的基础。“谷贱伤农”即市场粮价过低,农民卖粮收入不能抵消种粮投入并有盈余。三.从需求弹性考虑谷贱伤民1.弹性分析图1中农产品的需求曲线D是缺乏弹性的。农产品的丰收使供给曲线位置向右平移至S2的位置,农产品的均衡价格大幅度地由P1下降为P2。由于农产品均衡价格的下降幅度大于农产品的均衡数量的增加幅度,最后致使农民总收入大量减少。总收入的减少量相当于图中矩形OP1AQ1和OP2BQ2的面积之差。由以上分析可见,“谷贱伤农”产生是建立在两个基本假设基础上的:一个是农产品的需求弹性系数是小于1的,也即Ed1;另一个是农产品需求曲线位置不变。2.应对“谷贱伤农”的破解之道我们在分析“谷贱伤农”时,有两个基本假设:一个是农产品的需求弹性系数是小于1的,也即Ed1;另一个是对农产品需求曲线不发生变动。如果能改变这两个假设前提,使得Ed1,或推动农产品的需求曲线向右移动,那么“谷贱伤农”这一状况将会得到改善。使农产品的需求弹性Ed1由图2可知,如果农产品的需求弹性系数由Ed1转变为Ed1,那么,农产品的丰收使供给曲线S1的位置向右平移至S2的位置,农产品的均衡价格由P1只下降为P3,而不是原来的P2。这时,农产品均衡价格的下降幅度小于农产品的均衡数量的增加幅度,最后致使农民总收入增加。总收入的增加量相当于图中矩形OP3CQ3和OP1AQ1的面积之差。农产品的价格下降,农民可通过薄利多销,使收入有所增加。因此,我们要探寻如何增大农产品需求弹性系数,以解决“谷贱伤农”。三.解决“两难”矛盾的思考社会主义的国家性质和中国的具体国情决定了市场粮价无论如何变动,我们必须保证既不能损害农民的切身利益,也不能不保护全体人民的利益,在这些矛盾的两端我们很难掂出孰轻孰重。我认为解决“两难”的主要方法有:第一、建立适度、合理的粮食储备。在商品经济条件下,粮食储备有实物储备和货币储备两种形式。实物形式的粮食储备就是有意识地将一定数量的粮食从流通中沉淀下来,根据粮食的物理状态和品质特征,采用一定的技术手段,把它储存起来,以备急用。保证粮食实物储备的前提条件是仓储设施。随着我国生产力、经济力、消费水平的提高,我国原有的粮食仓储设施远远不能满足今天的粮食储备需要。增加或扩充粮食仓储能力应以世界平均储粮标准为参考、以我国现有的粮食消费量为基础、定位于粮食丰收之年,用发展的观点指导决策。具体来说就是除考虑世界通行的谷物储备最低安全标准(年总消费量的17~18%),还应着眼于粮食丰收之年的粮食供给余额的多少、考虑粮食消费力的增长和粮食产量的增长、考虑我国粮食余缺调剂能力和市场应变能力等几个因素,作出适合我国国情的仓储建设规划决策,从硬件上保证粮食储备的需要。当然,储粮备荒、以丰补欠决不仅仅是国家的职责,国家也难以把全国全民的储粮任务包下来,因此,国家、地方、集体、个人都应承担储粮为民、储粮备荒的义务。同时也利用粮食储备基金这一财政手段去基本控制粮食价格,当粮价下跌时,对生产者进行适当保护;当粮价上涨时,对低收入消费者进行基本消费保护。货币形式的粮食储备在个人方面表现为一定数量的存款,居民个人的存款并不是从粮食储备意义上去存储的,但事实是当个人各种消费都出现危机需要动用存款时,储户毫无疑问地要首先满足粮食消费需要。所以我们可以将储户手中存款的一部分看作是粮食的货币形式储备。有了货币形式的粮食储备,实物形式的粮食储备才能以商品的身份进入流通,才能更有力地防止“谷贵伤民”和“谷贱伤农”。四.国家应采取的政策1.最低保护价国家应立即启动并适度提高粮食最低保护价,敞开收购粮农手中的余粮;立即采取断然措施严格控制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上涨,并出台专项补贴政策,以削减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给农民带来的额外负担;研究建立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长效机制,在国家粮食安全与种粮农民利益之间,在“谷贱伤农”与“谷贵伤民”的矛盾中,找到合理的平衡。2.防止谷贱伤民的对策(1)制定农业保护政策除了继续实施财政扶持、税收优惠政策外,可制定各种农产品的最低保护价,即支持价格。农产品支持价格可采取两种形式。一方面,政府可以根据市场波动实际情况,市场供大于求,政府利用公共财政,以保护价格收购全部农产品,反之供不应求的时候,政府则以平价售出,从而保证农产品价格始终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另一方面,另一种是“稳定基金法”,这中方法原理与前一种方法类似,区别在于不建立库存,而是,供大于求时努力维持一定的价格水平,供不应求时使价格不致于过高,其价格差额(即实际销售价格与均衡价格的差额)由专项基金来弥补。(2)建立农产品期货市场从国外期货市场发展历史来看,一些发达国家,如美国、英国,最早开放的期货市场都是农产品期货市场。农产品期货市场上买卖的是未来的农产品,要想使这种对未来的农产品买卖中获利,就必须对农产品在未来的价格作出准确预测。(3)调整结构,创新增值点,增加农民收入农产品产量提高,农民收入却不能同步提高,这是经济学的悖论。实践证明,解决这一矛盾的有效途径就是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主要做好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尊重经济规律和自然规律,要理性分析农产品市场,突出农业经济效益,同时要注重自然规律,不是为调结构而调结构。二是要狠抓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安全是食品的生命线,在当前社会普遍重视食品安全的大背景下,质量安全将是保证农业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最重要砝码,很多规模庞大的农产品企业载体都因为质量安全问题毁于一旦。(4)引导农业生产,广开农产品销售渠道。各地商贸部门应充分发挥自己市场信息灵的特点,积极引导农民调整生产品种结构,增强市场的适应性。对于一些长期供过于求的产品,政府可以适当限制种植面积,从而减少农业投产损失。各地的为农服务组织应从当地实际出发,发挥当地资源优势,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条件,交流各地市场信息,广开农产品销售渠道,开辟农产品流通的绿色通道,扩大农产品销售区域,以解除农民后顾之忧。五.国家政策的调整过程由于“谷贱伤农”政策长期作为农业政策制定的出发点,对该理念的过度担忧往往会带来政策调整困境。这在2003年前后粮食价格政策的调整。出于对财政压力的担忧,2000年前后,政府围绕取消保护价实施了一系列改革措施。然而,在该政策调整不久,学术界就有了不同的声音,加之2004年之前粮食连续几年减产,随后形成了以粮食托市收购政策和粮食直补政策为主的粮食政策体系。近年来,伴随着托市收购政策对市场扭曲的日益严重,新的价格支持政策(即目标价格政策)也在2014年开始了试点。然而,同样是处于对“谷贱伤农”理论的担忧,加上目标价格实施的技术性障碍,在当前和今后的很长一段时间,目标价格政策的推进还面临很多困难。因此,如果意识到农户刺激因素的改变,不仅能够克服对粮价下跌的恐惧心理,更能够淡化对已有价格支持政策的依赖性,从而为粮食价格政策改革提供更为灵活的空间。当然,考虑到粮食问题关系重大,本研究依然有几点需要进一步说明。首先,分析中忽略了粮食价格过度下跌的极端情况,即当粮食供给过多而导致低于了生产者的边际成本。当然,一般情况下,由于农户对生产的自我调整,这种极端情况往往不会发生。然而,由于粮食商品的特殊性,在粮食价格下跌的极端情况下,可能会出现农户不愿以低于成本价格出售而导致粮食无法顺利出售的情况,此时具备政府调控的现实条件,政府可以进行适当引导和规制。其次,另一个忽略的问题是国际因素,由于生产效率的差异,国际粮食生产成本往往低于国内。尤其是当国外粮食到岸价格依然低于国内交易价格时,这将对国内粮食生产造成巨大冲击。2008年以来,伴随着国际粮价的逐年走低,进口粮对国内粮食的冲击作用也开始增强,国内大豆的生产萎缩就是鲜明的例子。然而,按照我国的WTO协议,与大豆不同,我国谷物进口实行关税配额管理,配额内关税极低,但配额量与国内消费量比微乎其微;较高额配额外关税则能够在一定时期内有效控制谷物进口增长。因此,短期内不会存在进口粮对国内粮食市场的过大冲击,农户收益仍可得到一定保障。综上可知,由于缺乏对收益和利润影响的区分,“谷贱伤农”基础上的粮食价格政策制定更偏好价格支持,在提升了农户种粮收益的基础上也带来了粮食市场价格的扭曲和财政支出的负担。随着未来粮食生产经营组织的逐步分化,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将成为粮食生产的主力军,兼业农户也会因种粮收入比重的下降而降低对种粮收益的敏感性,“谷贱伤农”现象发生的可能性也得到进一步降低。相应的,未来粮食价格政策调整中应考虑现阶段农户生产经营的变化,从而为有针对性地完善粮食价格政策进而实现粮食安全可持续性提供决策依据。总之,缓解谷贱伤农问题除了加大对农业、农村投入等支农惠农政策外,更应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调节作用。随着我国农产品需求快速增长,农产品市场竞争环境变化及农产品国际贸易额的增加,从农产品供应链管理入手,整合各方资源,促使农产品供、产、销等环节协同发展,实现物流、信息流、资金流三流合一,提高农产品供应链整体利润,对提高农户收入,避免谷贱伤农意义重大。[1]祖鹏.关于观光农业与农村扶贫的思考[J].湖南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06)[2]孙小素.谷贱伤农与农民增收难的解决对策[J].兰州商学院学报.2006(04)[3]肖黎明,周扬明.“谷贱伤农”与我国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经济学分析[J].中国流通经济.2005(07)[4]段燚.有限理性假设下的“谷贱伤农”分析[J].云南财贸学院学报.20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