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和优化党员队伍结构的实践思考中共洞口县委党校党建专业高级讲师周友兴2012年12月10日15:12浏览字号:【大中小】打印本页新形势下,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四大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指出:全党要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同时,报告中进一步指出:要“提高发展党员质量,重视从青年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健全党员能进能出机制,优化党员队伍结构。”这是从组织层面围绕加强党的先进性、纯洁性主线,坚持“吐故纳新”,清除废料,吸收新鲜血液,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所采取的一项行之有效的重要措施和基本保证。那么,如何确保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优化党员队伍结构?根据笔者长期从事基层组织工作的经验和对党建相关理论的研究,联系现阶段管理党员队伍的工作实践,通过深入思考,深切地感悟到,必须全面创新有效管理党员队伍的体制、机制和内容。一、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严格入口,确葆党的纯洁性要从组织上把好入党的关口,必须着力抓好四个环节:开阔视野,面向社会,拓展渠道,把好选苗关。各级党组织要从党的事业连续性、继承性、衔接性的高度,从培养接班人的高度,务必十分重视做好选苗工作,并增强紧迫感、责任感。要放宽视野,依靠群众的力量,发挥全社会的作用,采取从团组织中“推荐”、从生产一线骨干中“选拔”、从退伍军人中“寻找”、从民营企业和私营企业主中的优秀分子中“挖掘”、从回乡知青中“培育”、从返乡农民工开发实体经济中“物色”、从中青教师中“筛选”等措施,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把工人、农民、知识分子、退伍军人、青年学生和其他社会阶层中的大批优秀分子纳入各级党组织的视野,并逐个建立“党建苗子档案”,抓好培养,从而确保各级党组织有的放矢地掌握一定人数的建党对象来源。立足课堂、灌输理论,把好培训关。对已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要有计划、分期分批地输送到各级党校参加学习培训,这是全面提高他们对党的了解和认识、增强政治理论素养的必要途径。通过党校专业化的集中培训,让入党积极分子系统地学习党的历史知识、基础知识、学习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学习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内容;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这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学习党在现阶段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接受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和国际国内形势教育,正确引导他们走出各种思想误区,努力克服自身存在的各种糊涂认识和程度不同地存在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无政府主义、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等不良现象,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和共产主义信念,积极投身到改革开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社会和谐伟大的实践中去,从思想上、行动上严格用党员标准要求自己,从组织上主动接受党的考验,争取早日入党,努力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分工到人,明确责任,把好培养关。在这个环节上,各党组织对所属入党积极分子必须分工到人,明确责任,建立制度,把培养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一是要规定全程培养的责任。联系人要从选好苗子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到确定为建党对象直至预备党员转正的整个过程都要担当起培养责任,在每个环节上都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培养教育。二是要规定培养考察的责任。培养联系人每月至少找入党积极分子谈一次话,找周围群众了解一次情况,做到掌握其经常性的思想动态,及时进行教育帮助。三是规定定期汇报的责任。培养联系人每季度要向支部汇报一次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考察的情况,并根据支部的意见不断完善培养教育方案。建立和实行这种全程培养制度,既能把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变成形式与内容相统一的连贯性的具体行动,有效地解决发展党员工作中培养乏力、顺其自然的问题,同时也为提高发展党员质量提供了扎实的组织基础。实行公示,群众监督,把好质量关。做好发展党员的工作,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观点,也应体现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让群众满意和拥护。在具体操作上,要注意把握好“四个方面”:一是公示内容要统一。凡是由党支部确定的培养对象、发展对象、拟定吸收为预备党员的,全部在支部的行政区域或管辖范围内统一内容进行公示。通过公示,以监督党组织是否坚持按照标准和程序发展党员,监督发展对象在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入党动机、工作态度、业务水平、群众观念、遵章守纪等方面是否符合党员标准和条件。二是公示时间要及时。凡确定为发展对象后或拟定吸收为预备党员之前,都要及时公示,听取意见。三是公示形式要多样。要从实际出发,以方便群众监督为原则,如采取公告、专栏、会议、党员分片负责等多种形式予以公示。四是公示后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严肃查处。发展对象公示后,要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对反映的问题要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并反馈或公开调查处理结果。属发展对象本人的问题,由基层党组织直接调查核定;属基层党组织的问题,由上级党委组织部门调查核实核定。调查核实后,依据党章和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及时做出处理。二、围绕“主题”,紧扣“中心”,抓住“主线”,优化结构,激活党的组织,体现党的先进性我们党从成立之日起,之所以能够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从挫折到奋起、从胜利走向胜利,在战胜困难中不断成熟,不断取得更大的胜利和成就,与我们党按照各个时期形势和任务的要求,不断优化自己的队伍结构,不断发展和壮大自己的队伍是分不开的。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更应注重围绕主题主线、建设和谐社会等,认真做好优化党员队伍结构的工作,努力培养和造就一大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党员队伍,从而激活党的组织,更好地体现党的先进性。”根据“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指导思想内涵的要求和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任务总目标的要求,各个党组织要特别注重从六个方面优化党员队伍结构:一是从成份结构上优化。重点做好在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军人和干部中发展党员的工作,壮大党的队伍最基本的组成部分和骨干力量。在知识分子队伍中,要重点吸收科技、教师和在校大学生中的优秀分子入党。二是从年龄结构上优化。特别是在农村要吸收一大批年轻有能力的优秀分子到党内来。县、乡(镇)、村党组织要明确分工,分线划块,责任到人,共同做好教育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三是从岗位结构上优化。注意从生产、工作第一线的群众和青年优秀分子中发展党员。四是从社会构成上优化。新的社会阶层中广大人员,所依存的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资源,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把他们中经过长期考验和培养、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自觉为党的基本路线和最高目标而奋斗,积极献身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符合党员条件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可以进一步增强党在全社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加速推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五是从文化结构上优化。这一点,在农村基层党组织中显得尤为重要。对那些文化程度较高,安心农村工作的回乡知识青年和返乡农民工中的立志创业者要重点培养,符合条件的及时吸收入党。六是从致富能力上优化。城镇社区党组织要重视从下岗职工中从事个体经营的工商户、农村党组织要注意从科技示范户和专业户中培养吸收一些先进分子发展入党。这样,只要我们党的队伍不断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的要求,不断优化结构,那么,我们党的先进性和蓬勃活力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就会得到更加充分的体现。三、创新机制,强化管理,疏通出口,纯洁党的组织,永葆党的纯洁性当前,世情、国情、党情继续发生深刻变化,我们要勇于并积极适应这种变化的新形势,与时俱进,创新机制,以严格科学的态度,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扩大党组织党的工作覆盖面,建立健全组织机构,防止出现无处管理、无人管理的现象。要认真探索和重点抓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农村建制村、街道和社区、中小型企业中党组织的建立健全工作,抓好对个体工商户党员、城镇流动党员、外出务工党员和下岗职工党员等归属党组织的划分、建立和有效管理工作。同时,每个党支部对所属党员都要实行台账管理制度,逐个建立起党员个人文书档案或电脑管理档案,以便熟悉和掌握每个党员的真实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管好党员。要定期不定期地开展党员学习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思想理论素质,增强党员意识和争做合格党员的自觉性。作为政治学习培训,可以基层党委为单位,对所属全体党员每年至少集中组织一次培训;作为基本技能培训,可视需要不定期地作出安排。整个学习培训工作都要在各级党委的统一部署和领导下进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党员学习培训不走过场,取得实际效果。要健全各项有效管理党员的规章制度,并做到严格规范和执行。在长期执政的实践中,我们党积累了有效管理党员的丰富经验,形成了一整套系统完整的优良制度。如:“三会一课”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报告工作制度、考核讲评制度、评比表彰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请示汇报制度、党员议大事制度、党员联系户制度、党员挂牌上岗制度、缴纳党费制度、组织关系管理制度等。实践证明,这些制度都是科学管用的,必须要很好地坚持下去,努力促进党员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同时,社会是不断发展前进的动态过程,在新的实践中会出现新的情况、新的问题,我们必须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面向新的实际,不断探索和创造新的科学管理党员的新办法、新制度、新机制,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不断迈上新的台阶。要坚持疏通“出口”,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为纯洁党的组织,对确实已不符合党员标准的,已完全丧失党员条件并经组织教育帮助仍不能转变的,不能留在党内。列宁同志曾经尖锐地指出:徒有其名的党员,就是白给我们也不要。对处置不合格党员,在具体操作上,各个党组织要坚持依法遵章严格按程序办事,注意把握好四点:一是认真调查核实,重客观依据,把事实材料弄准确、搞齐全,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二是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对于那些大多数党员和非党群众认为是不合格的党员,在弄清事实的基础上,要提交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三是党支部提出并决定对党员除名、劝退或提出“限期改正”,都应报上级党委审批。四是对劝退除名的不合格党员,党组织还要重视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指出其今后的努力方向,正确接受和对待组织的处理,使其心悦口服,并关心和团结他们,鼓励他们做一个好公民。只要我们各个党支部、各级党组织,以强烈的党建意识和忧患意识,坚持与时俱进,把“吐故纳新”、优化结构、严格入口、疏通出口和强化培训的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严肃认真地长期抓下去,形成和健全一整套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经常化的科学管理党员队伍的机制,就能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