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华东政法大学期末考试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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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政治制度期末复习~1~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1.政体:即国家政权组织形式,是国家政治权力如何处理配置、如何构成的方式。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认为:政体是由国家的阶级本质(亦称国体)所决定,并与之相适应的。但政体与国体之间并不存在严格的对应关系。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概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指全国各族人民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依法定期选举产生自己的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并由人民代表大会组织其他国家机关,以实现对整个国家和社会的有效管理的一种政治制度。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具体内容:(1)人民是权力的终极来源。(2)人民代表大会最为国家权力机关,统一行使国家权力。(3)由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人民代表大会定期选举或任命产生其他国家机关,并依法对其进行监督。4.社会主义国家的代议民主共和制政体特征(1)国家权力属于人民(2)“议行合一”,国家权力机关统一掌管立法、行政等全部国家权力,其他各级国家机关都由其产生,并对其负责接受其监督。(3)在全体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常设机关行使国家权力。(4)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5.人大制度的主要原则(1)一切权力属于人民(2)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民主集中制(4)民族平等与团结6.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色(1).民主的基础更广泛“人民”是指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2)全国人大常设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拥有比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同类机关更大的权力。(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使我国人大制度的实际运作呈现出一定的特色。(4)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制与人大制度紧密相联。7.人大制度的孕育、成熟和发展1.孕育期: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1)工农兵(苏维埃)代表制度(2)“三三制”参议会制度(3)人民代表会议制度2.确立期:195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3.曲折发展期(1954年——):(1)初步实行(1954——1957年)(2)建设受挫期(1957——1966年)1965年1月3日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这是“文革”发动前直到1975年的最后一次会议(3)严重瘫痪期(1966——1976年):(4)恢复发展期(1978年——):当代中国政治制度期末复习~2~8.继续完善人大制度(1)坚持与完善党对人大的领导①党组织对人大进行政治领导②党组织不包办人大工作③党组织带头尊重和遵守人大所制定的法律法规和决议。(2)强化人大的立法与监督职能。①强化人大立法与监督的权威性;②完善人大立法程序,进一步划清中央与地方、人大与政府之间的立法权限;③强化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制度建设;④创新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方式。(3)密切人大于人民群众的关系①各级人大代表应经常联系本选区选民或原单位选民,注意倾听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②要向人民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论知识,公开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活动。(4)加强人大的自身建设。①在组成人员方面,把好选举关,选出各方面素质较好尤其是具有一定社会活动能力和参政能力的人大代表;②工作制度方面,总结实践经验,制定出各类工作规程,以利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工作有章可循,逐步走向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二、选举制度1.选举:选举是指某一社会群体中的全体或部分成员,按照既定的方式和程序,根据自己的意志,选举若干人担任某项公职的行为。2.选举制度的主要原则(1)普遍的原则,即指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普遍性;(2)平等的原则,即指每个选民都在平等的基础上参加选举;(3)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的原则;(4)秘密投票(无记名投票)原则,是指选举人采取不公开的方式,在选票上只注明自己选中的人,而不签署自己的姓名,并亲自将选票投入密封的票箱;(5)差额选举原则,实际上是多额选举,即只提供投票的候选人多于应选代表数的一种选举方式。3.主持选举的机构:(1)选举委员会:主持直接选举(2)人大常委会:主持间接选举4.选举程序(一)直接选举程序1.划分选区。所谓选区,是指选民进行直接选举,产生代表的基本单位,也是代表联系选民,开展经常性工作的单位。2.选民登记。三条原则:(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年满18岁的法定年龄(3)享有政治权利3.提出候选人:是整个选举工作中极为重要的环节,是进行投票选举的基础。三条途径:(1)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单独推荐(2)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推荐(3)选民10人以上联合推荐4.介绍候选人:为了使选民了解、熟悉候选人情况,必须加强对候选人的介绍。(1)选委会介绍(2)政党、人民团体介绍(3)选民介绍当代中国政治制度期末复习~3~5.投票,是一种非常庄严的行为,他将最终决定谁当人民代表,由谁来组成国家权力机关。对选举工作来说,是决定性环节,对选民来说,是行使选举权的直接表现。6.宣布结果,各选区计票结束后,根据《选举法》,确认选举是否有效,并予以宣布。5.间接选举程序与直接选举程序的两点区别(1)代表候选人不限于本级人大代表。(2)代表候选人获得全体(不是到会代表)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三、国家行政制度1.行政的含义广义的行政是指管理;中义的行政是指各类国家机关的管理;狭义的行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对社会事务的管理。国家行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即政府对国家和社会事务进行的组织管理活动。2.国家行政的特点(1)国家行政主体的公共权威性(2)国家行政活动兼具社会性和政治性(3)国家行政体制的集权性(4)国家行政效力的强制性3.国家行政制度:是指有关国家行政机关的组成、体制、权限、活动方式等方面的一系列规范,是国家政治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4.首长负责制:所谓首长负责制,是指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首长在民主讨论的基础上,对本行政组织所管辖的重要事务具有最后决策权,并对此全面负责。首先,首长负责制是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国家行政制度上的体现形式;其次,首长负责制是以民主制为前提的的个人负责制;最后,首长负责制在制度上结合了合议制的特点。我国1982年宪法规定,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实行首长负责制。1949-1982年实行的是合议制。5.国务院总理负责制:总理负责制是指在民主讨论的基础上,总理对国务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具有最后决定权,并对这些决定以及他所领导的全部工作负全面责任。总理负责制的具体内容包括“三权一责”:(1)全面领导权(2)最后决策的权(3)人事提名权(4)全面负责任国务院的两种重要会议: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按照国务院组织法规定,两会制是国务院领导机构的重要工作制度。6.地方首长负责制:首先,地方政府行政首长的领导地位也要体现为全面领导权、最后决策权、人事提名权和全面负责任的“三权一责”模式;其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重要工作制度也是两会制,政府常务会议和全体会议讨论的重大问题,由行政首长最初最后决定并单独签署7.国务院的性质和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8.国务院的组成和任期:国务院由总理、副总理若干人、国务委员若干人、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和秘书长组成。国务院每届任期五年,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当代中国政治制度期末复习~4~9.国务院的职权:(1)行政立法权:可以制定行政法规,具有法律效力。(2)行政制令权:可以针对具体事项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但不属于立法。(3)行政提案权:可以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属于他们职权范围内的议案。(4)行政领导权:领导各部、委的工作;领导地方国家行政机关(5)行政监督权:可以撤消各部、委及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发布的决定和命令。(6)管理权,经济、社会、国防、外事、行政区划等方面(7)戒严权,有权决定在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的戒严。(8)人事权,有权审定行政机关的人员编制,任免、考核、奖惩和培训行政人员。(9)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予的其他职权10.国家行政体制的改革(扩展P203-208)(1)转变政府职能,合理界定行政权限。(2)深化政府机构改革,提高行政效能。精简机构,转变政府职能。(3)理顺中央与地方关系,建立合理集分模式。(4)健全行政监察制度,抑制行政腐败。(5)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规范行政人员管理。四、国家公务员制度的运行机制1.国家公务员:国家公务员是指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即各级政府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的工作人员。2.职位分类:分为两大类:1.领导职务(对应于西方的政务类公务员):有10个层次,最高是国务院总理;最底是副科长。2.非领导职务(对应于西方国家中的业务类公务员):有8个层次,最高的是巡视员,最底的是办事员。无论是领导职务,还是非领导职务,共有15个等级:1.国务院总理1级;2.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2—3级;3.正部长、正省长3—4级;4.副部长、副省长4—5级;5.正司长、正厅长、巡视员5—7级;6.副司长、副厅长、助理巡视员6—8级;7.正处长、正县长、调研员7—10级;8.副处长、副县长、助理调研员8—11级;9.正科长、正乡长、正主任科员9—12级;10.副科长、副乡长、副主任科员9—13级;11.科员9—14级;12.办事员10—15级。3.公务员制度的竞争机制:国家行政机关将其所需补充的职位空缺和任职资格向社会公布4.竞争激励基本原则(1)公开原则:任职资格、竞争程序、评判尺度、竞争结果一律向社会公开。(2)平等原则:在空缺职位和任职资格面前人人平等,机会均等。(3)客观原则:对参与竞争者的德才表现按照客观真实的标准进行评判,不得附加任何个人主观因素。(4)择优原则:根据竞争结果,按名次排序,从高到底录用或任用。(这是竞争机制的必然要求,也是竞争机制贯彻上述各原则的归宿。)公务员的竞争机制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1)录用竞争(2)任用竞争当代中国政治制度期末复习~5~5.竞争激励机制的主要功能(1)优化公务员队伍(2)提高公务员素质(3)提高行政效率6.国家公务员义务:指法律要求公务员必须做出某种行为或不得做出某种行为的限制和约束。共有八条义务:(1)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2)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公务;(3)密切联系群众,努力为人民服务;(4)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5)忠于职守,服从命令;(6)保守国家和工作秘密;(7)公正廉洁,克己奉公;(8)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7.国家公务员的权利:法律赋予公务员享有某种权益和有权做出或不做出某种行为,以及要求他人做出或不做出某种行为的许可和保障。其权利也有八条,最典型的是:非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行政处分。八项权利:(1)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被行政处分(2)获得履行职责所应有的权力(3)获得劳动报酬和享有保险、福利待遇(4)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培训(5)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6)提出申诉和控告(7)依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辞职(8)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8.公务员的管理机构:是根据管理公务员事务的需要,代表国家或政府依法对公务员的录用、考核等事项实施管理的组织。1.分类:从纵向看可以分为两类:(1)中央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各部门中设立的公务员管理机构。(2)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各部门中设立的公务员管理机构。从管理的职能来划分也有两类:(1)综合管理机构。即中央到地方人民政府中所设立的具有多种管理职能的公务员管理机构。管理权限具有宏观性、间接性。(2)部门执行机构:以直接管理公务员为主要任务,管理权限具有间接性特征的公务员管理部门。公务员管理机构的职能:1.综合管理机构的职能:(1)制定公务员管理规范.(2)对同级政府各部门的人事机构和下级人事部门进行业务指导.(3)对某些管理事务进行跨部门、跨地区的组织协调.(4)根据管理权限的划分,行使审核、审批权.(5)对公务员管理工作实施监督.2.部门执行机构的管理权:(1)录用权;(2)考核权;(3)奖惩权;(4)升降权;(5)任免权;(6)辞退权;(7)其他人事决定权。五、特别行政区制度1.“一个国家,两种制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