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第一章绪论当代中国政治制度,是指1949年10月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治制度。在学习当代中国主要政治制度之前,我们首先有必要从总体上把握若干基本概念与基本问题。一、政治制度与政治体制“人是天生的政治动物”自从人类社会步入有国家、有政府、有法律的政治状态后,使出现了形形色色、林林总总的政治制度。然而对于何谓政治制度、何谓政治体制的理解,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国内理论界分歧多多。概括起来,大致以下几种:1)第一种观点。政治制度即指国体,标志着一个国家的基本性质。而政治体制则是政治制度在政治生活过程中的具体化或日具体的外在的表现形式,故政治体制一般包含政体、国家结构形式和管理形式。2)第二种观点。认为政治制度是国体与政体的统一。政治体制作为政治制度的具体表现仅包含国家管理形式、机构、设置、实际措施,而不包含国体。3)第三种观点。认为政治制度主要指政治体制内容中的质的规定性是从职能上来说明政治体制的,是政治体制的一部分,政治体制主要是一个以政治权力配置为中心,以管理为基本职能的政治运行机制。4)第四种观点。政治体制就是政治的决策机制,它与政治制度、政体相比,内涵要深刻的多。政治体制包含了政治的基本方面:政治结构、政治功能、政治制度、政治过程和政治文化。以上诸说,均有自己的视角与逻辑,难称孰是孰非。我们认为,政治制度是指社会政治领域要求政治实体(国家、政党、公民、社团)遵行的各类准则(或规范)。政治制度是个广涵的概念,它不仅包含国体、政体,而且还包含一系列更具体的政治行为规范。而政治体制便是指政治制度中的那些具体政治规范。换言之,政治体制即指具体政治制度。对此,可以展开以下阐析。(1)政治制度是整个社会制度的一个构成部分社会作为一个有机整体,包含互相联系着的经济、政治和文化三大领域。为了确保正常运行与有序发展,任何社会都必然在各个领域中自然形成或自觉制定一系列准则,要求其成员(包括社会、组织)共同遵从,这些准则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制度。其中属于政治领域的各类准则,自然称为政治制度。它与相应的经济制度、文化制度一起构成整个社会制度。(2)政治制度的中心内容是国家政权的行为准则。(国家形态——非国家形态)2政治的根本乃国家政权,国家政权机关的行为准则当是政治制度的中心内容。可称之为国家形态的政治制度。此外,那些本身不属政权范畴,但与国家政权紧密相关的其他政治实体(如政党、公民、群众自治组织等)的行为准则也属于政治制度的内容,可称之为非国家形态的政治制度。(3)政治制度内包含多层次的结构。政治制度从总体上讲,是一个广涵的、庞杂的体系。既已包含那些根本性的制度也包含着各类具体的制度,但其内在结构的层次性是显而易见的。内层(核心层)是国体,即关于国家权力由谁来行使的规则;中层政体(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国家结构形式以及政党公民的基本行为准则;外层是可供政治实体直接操作的各类上体的规则、程序、方式等三个层次的关系是外层体现中层、中层体现核心层,同时核心层制约中层、中层制约外层。显然三层次均属于政治制度的范畴。但为了将具体的制度(外层)与基本的、根本的制度(中层、核心层)加以区分,又可以称外层为“政治体制”。所以政治体制就是指具体的政治制度。可见,政治体制与政治制度不能完全等同,不能视为同义语,但政治体制与政治制度的一部分,(具体的制度部分)是等同的,同义的。实际上我国是在这一含义上使用“政治体制改革”概念的,换言之,“政治体制改革”也即“具体政治制度的改革”。(4)政治制度包括“法内制度”与“法外制度”两种形态。政治制度存在于何处?或曰,政治制度的表现形态是什么?如果认同“制度归根到底是行为规范或准则”,那么,就不难回答,政治制度一部分存在于国家等政治实体所颁布的法律、法规、章程等文本之中,另一部分则存在于法之外、实际政治生活之中(如传统、惯例等)一般来说,前者,可称为“法内制度”,后者可称为“法外制度”(注意这里的“法”是广义的)。前者是政治实体自觉的产物,后者是政治生活中自然的产物。前者亦即成文的规范,后者大多是不成文制度。然而细究起来比较复杂。如政党的章程、条规。(似可属法内制度)从理论上讲,法内制度的约束力强于法外制度。如国家制度的法内制度以国家权力为后盾,具有强制性的约束力;政党等社会组织内部的法内制度以其组织纪律为后盾,也具有较强的约束力。法外制度的约束力主要赖于传统、舆论、习惯的力量,强度不如法内制度。邓小平众所周知的观点:民主要制度化、法律化。就是强调民主不仅要制度化,而且还要法律化。法内制度比法外制度更有力度,更有保障。美国总统限任制。法外制度,在20世纪中叶,被国家列入宪法修正案等,成为由国家强制力保障推行的法内制度。另外:法内制度与法外制度的关系很值得重视研究课题。政治制度处于动态的稳定之中,它与政治观念、政治实体区别联系。以上便是我们对政治制度,政治体制等基本概念的一些理解。二、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的基本框架鉴于上面对政治制度涵义的理解,我们认为当代中国的政治制度基本内容应当包括:3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选举制度、国家元首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国家行政制度、司法制度、军事制度、干部人事制度、人民直接参与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政治协商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制度基本框架示意图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人大制度单一结构制度直接参与制度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政协制度元首制度选举制度立法制度行政制度司法制度军事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职代会制度信访制度居委会制度村委会制度5上图的基本含义是:人民民主专政制度是中国最根本的政治制度,处于中国政治制度多层次结构中的内层。它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民主专政制度是指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在人民内部实行民主,对敌人实行专政的一种制度。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决定制约着中国的其他一切政治制度。就国家形态的政治制度而言,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作为国体,规定了国家权力属于人民,只有人民才能行使国家权力,这是关系到国家权力的归属问题,是政治中最根本的问题,正是在此含义上,我们把人民民主专政制度理解为中国最根本的政治制度。然而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就必定会遇到“如何行使”、“采取保种组织形式去行使”、“如何配置国家权力,以有效行使国家权力”等问题,这就涉及到政体和国家结构形式问题,两者分别从纵横权力与机构关系的角度规定“如何行使国家权力问题”。在中国,政体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通过自己的代表(可展开)机关行使国家权力,人大制度是中国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民主专政制度的直接体现。由于人大制度涉及选举,因此人大制度便派生出选举制度,由于人大制度涉及立法、行政、司法、元首、军事等国家权力的行使,因此人大制度又派生立法、行政、军事司法、元首制度。在中国,国家结构形式实行单一制而不是联邦制,这种中国特色主要表现在它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结合上。人民民主专政制度规定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除行使国家权力以外,还有权“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社会事务”这就有了通常所称人民直接参与制度。工人阶级领导的先锋队中共领导政党。人民民主专政制度还规定中国人民结成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所以有了政治协商制度(可以归属于直接参与制度)。综上所述,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的基本框架是以人民民主专政作为逻辑起点,由此导向两方面:一是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单一结构制度构成的国家形态的政治制度,二是由人民直接参与制度,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制以及政协制度构成的非国家形态的政治制度。其中,人大制、单一结构制度、人民直接参与制度又分别派生出若干其他的政治制度。这里说明两点:1、国家形态与非国家形态政治制度划分是以规范的政治实体是否属于国家政权机关这一标准区分的,不是说哪类制度重要而且两类制度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如政党制度与人大制度,人大制度与司法、军事、选举制度决定作用)2、对于“基本框架的分析,未能涉及所有的制度,如公民直接参与制度还包括全民讨论宪法草案制度、公民举报制度国家行政制度除国家公务员制度外还包括行政首长负责制、行政复议制、行政处罚制度、行政立法制度等等类例子不一而足。就总体而言,政治制度分二个层次,其实”外层“制度中许多制度还可分层,还会派生许多更具体的制度,制度越具6体、越细化、就越具可操作性。我们在分析任何一个国家政治制度的基本框架时都不可能将所有具体的、富有可操作的制度一一予以列举。三、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的发展历程半个多世纪以来,我国政治制度所走过历程是曲折的不平凡的,这是有目共睹的事实。它究竟经历了哪几个阶段,各个阶段的起讫时间如何认定?我们可以把它分为四个阶段:1、逐步确立阶段(1949年9月——1954年9月)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在北平召开。会议通过了起临时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初步确定了新中国的政治制度。例如:人民民主专政制度、民族区域自治、普选制度、政治协商制度等等。2、曲折发展阶段(1954年9月——1966年5月)1954年9月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确立我国基本政治制度。这12年中政治制度的轨迹是:发展——挫折——又发展————又挫折(反右斗争)(60初大整顿)(阶级斗争)3、严重挫折阶段(1966年5月——1976年10月)10年文革中国的政治制度遭受严重挫折。“中央文革”取代政治局书记处,毛泽东个人凌驾了中央集体之上,个人专断、集权、崇拜,全国人大停止工作8年之久。4、恢复、改革阶段(1976年10月至今)从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政治体制改革取得了多方面的成就,中国的整个政治制度正在改革中逐步得到健全与发展。(1)在加强党的领导前提下,提出了理顺党政关系、改善党的领导体制的改革目标。(2)完善了党内组织体制,加强了党内制度建设。(3)加强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设(扩大常委会职权)(4)完善了人大代表的选举制度。(5)恢复了国家主席、副主席的职务,完善了国家元首制度。(6)改革了干部人事制度,初步推行了国家公务员制度。(7)加强了城乡基层民主制度。创立村委会、推广了职代会制度、健全了城市居委会制度。(8)在“一国两制”思想指导下,创制了特别行政区制度。(9)完善了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明确了民主党派的“参政党”地位。(10)规定了国家最高机关领导职务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废除了实际存在的领导职务终身制。综上所述,初步确定——曲折发展——严重挫折——恢复改革,这就是我们所概括的7中国政治制度所走过的半个多世纪的历程,应当看到,当前我国仍处在政治体制改革的阶段,政治体制改革已经结出的成果有的基本成熟,有的尚待继续培育,还“继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预防腐败局”如反腐贩的力度权力制约监督如何进行)8第四节继续完善和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一、理顺共产党组织与人大的关系1、共产党组织必须对人大实行政治领导。2、共产党组织不包办人大工作。3、共党组织带头尊重和遵守人大所制订的法律和决议。4、共产党组织也应接受人大的宪法监督。二、强化人大对其他国家机关的监督(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三、密切人大与人民群众的关系A、人民代表要真正代表人民(①代表面要广;②代表联系时间要保证。)B、人大制度理论知识要普及C、人大及常委会的工作情况要公开透明。四、加强人大自身建设(三方面入手)A、组成人员方面。B、组织机构方面。C、工作制度方面。9第二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第一节有中国特色的根本政治制度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近代中国社会历史的选择在家知道,任何国家政权都是内容和形式的统一体,即国体与政体的统一体。人类社会存在四种国体,即奴隶主专政、封建主专政、资产阶级专政和无产阶级专政。政体的形式千差万别。一般来说可分为两大类:君主制和共和制。前者以世袭产生、终身任职的个人掌握全部或部分国家最高权力为基本特征,后者则一般以选举产生的有一定任期的机关集体行使国家最高权力为基本特征。近代中国在鸦片战争以后,一批先进的知识分子开始接受西方式的民主思想,并以此为信仰展开了反封建的斗争,直至在孙中山的领导下,取得了辛亥革命的胜利,推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