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资助项目2009年国民经济运行综合报告(之二)九十年代美英金融“大爆炸”的教训及对我国金融改革与发展的警鉴国民经济运行综合报告课题组2010年1月本报告是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资助研究课题“2009年国民经济运行综合报告”的成果之一,本文是课题组成员研究的成果,不代表作者所服务单位或基金会的观点。课题指导:陆百甫(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成员:李命志(全国人大财经委经济室)孙仁宏(全国人大财经委经济室)张雪松(全国人大财经委经济室)石宝峰(全国人大财经委经济室)徐珏(全国人大财经委经济室)董宁(全国人大财经委经济室)本报告执笔:陆百甫内容提要今天的世界金融经济危机爆发,并非一夜之间突然发生,也不是一时的偶然性因素触发了危机的爆发,而是较长时间西方金融理论和实践“疯狂”行为积累的系统性风险的总爆炸。本文从九十年代末以美英为代表的西方那场金融“大爆炸”的负面抉择,给今天世界爆发金融经济大危机所带来的根本性后果,以及对今后重构国际金融、经济新框架、新秩序的教训和启示,提出了若干研究观点。美英金融“大爆炸”后形成的金融漏洞很多,情况也十分复杂,有宏观的和微观的诸多方面,表现形式也多种多样,包括衍生商品创新无序问题、资产证券化混乱问题、金融杠杆使用过度问题、金融交易活动失范问题、信用评级机构失信问题等等,主要有这几个方面:在金融创新幌子下,陷入了严重偏离现实的金融无序发展途径;在提高金融市场活力和竞争力的借口下,淡化甚至放弃了必要的金融监管;在宣扬新自由主义思想意识下,放松了政府对金融系统性风险的必要防控;在追逐高回报率理念驱使下,大大削弱了公司治理结构和投资者利益保护;在发达国家利益主导下,国际金融体系存在缺乏能够有效预警、协调的制度性缺陷。美英金融“大爆炸”的不良后果,对中国当前金融改革和发展具有重大的警示与借鉴意义:重建金融机构社会责任意识,消除风险道德隐患;处理好推进创新与加强监管,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关系;全面加强对金融若干重点领域的监管;高度重视法治,积极依靠法治是应对金融风险的良策;人民币国际化应坚持走“自然而然”道路,切不可“急于求成”;积极推进与参与国际金融体系的重建。目录一、“好了伤疤忘了疼”又可能再现全球......................1二、九十年代末西方金融“大爆炸”的根本出发点是什么?.....2三、美英金融“大爆炸”形成的金融监管缺失的教训是什么?...5四、美英金融“大爆炸”不良后果,对中国当前金融改革和发展有什么警示和借鉴?...........................................9参考文献................................................15编者说明.............................................161一、“好了伤疤忘了疼”又可能再现全球2009年9月25日,二十国集团(G20)第三次金融峰会在美国匹茨堡闭幕,与会国家就当前世界金融体系改革和经济金融稳定等一系列问题达成了部分共识,发表了《领导人声明》,并就建立“国际经济合作平台”取得了一致意见。但是,人们对全球是否能够真正战胜危机和衰退,重返增长轨道仍然缺乏足够信心,特别是对当前美国金融领域新出现的反常现象表示担心和疑虑,害怕危机二次重演。众所周知,2008年3月,以美国贝尔斯登投资银行破产为发端,半年后出现了“房地美”和“房利美”为代表的次贷危机,紧接着又引发了雷曼兄弟等四大投资银行的破产,一个全球范围的金融经济危机就此全面爆发。这一年来,全球各国奋起救助,采取了一系列非常措施,大力度地实施了财政和货币刺激计划,经过国际社会的共同努力,加强合作,同舟共济,积极应对,目前,全球金融经济状况已经出现企稳回暖,这次危机产生后最恶劣的状况已经过去。各国在救助的同时,也认真进行了反思,寻找这次现代金融经济危机的起因,以便更有针对性地采取改革措施,避免类似危机再度发生。但是,从一年来的情况看,尽管共识美国是这次现代金融经济危机的发源地,但对这次现代金融经济危机爆发的起因,议论纷纷,看法各异,一直存在不同认识,争论一直持续至今。不仅对这次危机的起因与影响看法不一,而且,对这次危机发生后各国救助计划的方向和着力点的看法不一,对这次危机后经济复苏的前景和估计的看法也很不一。更令人担心的是,在寻找危机起因时,大多数是表象性的具体原因,例如认为①长期的低利率政策埋下了次贷危机的隐患;②房地产市场高杠杆化、高证券化的无序衍生而形成了泡沫化;③金融无序创新,导致金融市场过度膨胀;④信用评级机构信誉缺失及与投资银行的串通;⑤政府金融当局监管弱化与失职等等;有的人甚至提出所谓“美国高消费、中国高储蓄”的失衡是危机根源,美中“各打五十大板”,把危机起因企图也转嫁到中国身上。并没有真正从根本上去探究金融经济制度与法治理念的重大失误与错误抉择的后果与教训。最近以来,由于危机状况的逐渐缓解,美国华尔街某些在这次危机中生存下来的金融机构,并没有从这次现代危机中汲取深刻教训,资本主义制度的自私逐利本性,不可能改变华尔街大亨的极度贪婪恶习和牟取暴利的本质,依然驱使他2们去玩“贪婪的游戏规则”,再次出现了危机前那种“不计后果的过度冒险”的经营模式。美国有的大银行和金融交易商,仍在以高投机性办法,“发明”创新性途径来大把大把地“挣钱”。有的银行继续用“高评级”把戏,重新包装次级抵押贷款,并重新进行高证券化获利。许多有识之士不得不发出警告:金融高风险可能要重回华尔街。这种严重的苗头性问题,连美国总统奥巴马也不得不发出:“华尔街应汲取雷曼教训”的呼吁,提出“希望不再回到行为不顾后果,做法不受节制的时期中去”的劝告。为什么世界会再现“好了伤疤忘了疼”的严重问题呢?我们认为根源在于:是对九十年代末美英发起的金融“大爆炸”的后果缺乏全面认识;是对上世纪卅年代那次世界危机“好了伤疤忘了疼”;是西方金融“大爆炸”中确立的金融理念不当的一个必然使然。今天的世界金融经济危机爆发,并非一夜之间突然发生,也不是一时的偶然性因素触发了危机爆发,而是较长时间西方金融理论和实践“疯狂”行为积累的系统性风险的总爆炸。科学研究的任务是透过表象看本质,要真正汲取这次危机的深刻教训,就不能就事论事,既要探索浅表性原因,更要重视探索深层次原因,并对内源性因素与外源性因素作出全面的、客观的探究。本文拟从九十年代末,以美英为代表的西方那场金融“大爆炸”的负面抉择,给今天世界爆发金融经济大危机所带来的根本性后果,以及对今后重构国际金融、经济新框架、新秩序的教训和启示,谈若干研究观点。二、九十年代末西方金融“大爆炸”的根本出发点是什么?国际社会在回顾和总结这次世界金融经济危机教训时,有一个普遍的共识:这次世界危机的爆发缘于世界金融监管的缺失,尤其是发达国家放任性金融监管缺失。那么,为什么发达国家一手“创建”的金融监管理念与制度,在现代金融高度发展时代,反而淡化和缺失了呢?这要从深层次因素来探究其原因。上世纪九十年代末,美英等国金融“大爆炸”浪潮发生后,我们曾专门对美国和英国做过专题考察,对两国金融当局和重要金融机构进行过专访座谈。在当时的国际潮流下,对当时“大爆炸”的正面东西看的比较多,而对其负面的东西看的比较少。现在回过头来总结,尽管当时看到了九十年代末美英金融“大爆炸”渗透着明显的“利己主义”东西,但对其给对世界金融经济带来的严重影响和冲3击估计不足。大家知道,九十年代末,西方发达国家在金融竞争的驱动下,以金融创新为旗号,大力度调整了金融政策。1999年11月,美国国会正式通过了《金融服务现代化法》,并经总统克林顿签署成为美国一部正式的新金融法律。2000年英国议会正式通过了《金融市场与服务法案》,并于2001年11月出台实施细则。其间,日本等西方发达国家也纷纷仿照美英做法,进行了对本国金融法律的系统修改,出台了新的统一金融法律。这就是当时所说的西方发达国家金融“大爆炸”。美英等西方发达国家,为什么要在当时急急忙忙修改已经实行了半个多世纪的金融法律呢?从当时的历史大背景来分析,这与世界经济全球化进程中,美英等西方发达国家力图抢夺全球经济利益先机相关联。综观近几十年来世界产业与贸易全球化进程,世界产业发展与经济膨胀程度创造了历史之最,短短几十年时间,以信息产业革命为主导,世界产业电子化全面展开,贸易全球化的扩展和金融全球化的推进,世界形成了前所未有的经济亮点。八十年代中后期与九十年代,在“信息高速公路”上,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抢占了世界信息产业先机,并以此推动了本国经济长达十多年的持续景气和繁荣,促进了财富大量积累。但是,九十年代中后期,信息产业在世界范围内已经“普及化”,高科技泡沫开始破灭,以信息产业作为经济增长引擎的动力明显减弱,美英等发达国家在这方面的产业优势已经逐渐不再,并急需寻找新的产业先机,而高科技时代积累的巨额剩余资本也急需寻找新的投资出路,于是,世界性“虚拟经济”正好适应这一新形势应运而生并迅猛拓展。上世纪70年代初,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后,国际经济金融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一方面货币彻底与黄金脱钩,而另一方面,美元作为世界货币的中心地位没变。与此同时,资本市场迅速成长,资本商品和资本衍生品日新月异,银行业已逐渐改换传统业务,进入多姿多彩的资本新市场,加上保险业以及名目繁多的、层出不穷的投资基金的兴起,资本商品的虚拟交易明显上升,资本市场出现了爆炸性扩张,而且不仅为投资者、经营者,更为投机家提供了巨额回报。于是,滥用信用、过度虚拟的投机性金融经济活动大规模泛滥。为抢夺金融全球化先机,抢占全球金融市场高比例份额,抢控利己的全球金融霸权地位,全面赢得全球金融竞争绝对优势,美英等西方发达国家,从金融立法理念上,本质地放弃了上世纪卅年代以来趋保守的金融稳定经营理念,采取了4放松管制、放任监管、放纵冒险、怂恿资本衍生品无序膨胀的态度,最终积累并酿成了今天世界金融体系“风险大爆炸”的严重后果。上世纪卅年代初,美国银行法主要立法理念非常明确,就是为了确保金融安全,避免1929年那样的金融经济危机的再次发生和防止与减少金融业过度竞争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因此,美国上世纪卅年代通过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的法律精神和监管理念是建立在“金融安全”基础上的,一切为维护金融交易和金融市场安全与有序运作而设计的有关法律条文。针对金融交易和市场可能出现的风险,该法为银行业和证券业之间筑起了一道严实的“防火墙”,即禁止银行业从事证券业务,证券业不能从事储蓄业务。二战以后,世界经济迅速发展,使金融交易与市场领域不断拓宽,金融业也发生了“交叉业务”和“交叉经营”,金融监管部门立法理念也随之发生变化。西方发达国家从自身最大利益出发,金融监管的立法宗旨也经历了三个阶段的变化。上世纪卅年代后强调金融安全,并以此为立法基础;五六十年代后强调“提高资源配臵效率”,并以此为立法修正基础;八十年代后开始强调增强国际竞争力,赢得全球市场,获取最大利润为目标,并以此为更新立法的基调。因此,从八十年代后,共同基金等新金融商品大发展,吸纳巨额资金进入证券市场,证券公司代理客户投资复杂多样的金融衍生商品。欧洲金融市场上还出现了兼容型金融业务。这一切,触发了美英等国为推进确保本国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和占据世界金融霸主地位而奋起进行金融“适应性改革”,确立了以“利润最大化”为追求目标的金融新理念。无论是1999年美国新银行法,或是英国新银行法,在金融监管上都已不再把“安全”为基础,而更强调发挥本国金融创新优势,把高风险竞争作为追求的主要目标,金融监管淡化理念就此形成。上世纪卅年美国银行法的颁布,是对1929年世界危机以及尔后“大萧条”的一个正确反思的成果,是对可能出现的系统性风险设臵一个“保险阀”。但是,由于资本利益的驱动,为求所谓的“活力”和“竞争力”,轻易放弃了这一理念,走向放松监管约束、放任盲目创新、放纵泡沫膨胀,并最终通过立法形式,给金融系统性风险的积累提供了法律空间。现在回头来看,这一教训是惨重的,应当让世人引以为戒。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