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urnalofBPMTI北京石油管理干部学院学报当前成品油定价机制对市场的影响◎王晓东[摘要]随着我国迅速成为汽车生产大国和消费大国,成品油价格的变化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和关注的焦点。而定价机制是直接影响成品油市场的重要因素,在这里,笔者以定价机制为切入点,通过追踪历史形成、发展的演变过程,分析当前定价机制的特点,及其对市场产生的影响,并提出了价格机制改革的思考与建议。[关键词]成品油;定价机制;市场随着我国迅速成为汽车生产大国和消费大国,成品油价格的变化,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和关注的焦点,特别是当前国际油价的高位震荡,人们越来越担忧高油价的到来和用车成本的上升。作为一名在首都成品油销售一线的工作者,在此谈谈自己的认识。一、成品油定价的形成与发展我国从1955年起自产原油、自定原油价格,石油价格的形成机制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1.单一计划价格时期的成品油定价(1981年前)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全部石油产品纳入国家计划体系,石油产品价格的制定与调整完全由国家决定,并长期不做调整,由于当时汽车保有量较低,油品供需矛盾并不突出,消费者享受着低油价的待遇。2.双轨制价格时期的成品油定价(1981-1993年)1981年,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措施之一,国务院批准原石油部实行产量包干政策,规定石油超产和节约部分可按当时国际价格出售,石油价格进入了计划内平价、计划外高价和市场价等双轨制阶段。1988年2月10日,针对计划外成品油价格暴露出来的问题,国家物价局发布第一批计划外生产资料全国统一最高限价,规定了成品油计划外出厂、批发的最高限价。1993年先后建立了上海石油交易所、北京石油交易所等多家石油期货市场,市场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作用。3.恢复统一价格管理阶段(1994年—1998年)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成品油市场出现了多头经营的局面,价格成份复杂。1994年4月,国务院批准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关于改革原油、成品油流通体制的意见》,对成品油市场进行了整162011年第2期观察与思考顿,确定了“一主二辅”的流通体制,主渠道为中国石油化工公司,辅渠道为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和地方各炼厂,加强对原油、成品油生产、流通的宏观管理,同时对成品油价格进行改革,取消了计划内外的双轨制价格,改由国家统一定价,确定合理的地区差价和批零差价。石油经济再次回到计划轨道,各石油交易所因失去现货市场基础,被迫纷纷关闭。4.正在建立有序竞争的时期(1998年—目前)1993年我国第一次成为石油产品净进口国,1996年我国更是首次成为原油净进口国。国内供需缺口有逐年增大的趋势,长期以来脱离国际市场而独立运行的国内油价难以为继,也不符合市场经济的趋势。到了1998年,随着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两大集团的重组,拉开了原油、成品油价格机制改革序幕。1998年以来国内原油、成品油价格管理体制改革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并呈现出不同的特点:(1)原油、成品油价格初步与国际市场的接轨阶段。1998年6月3日,原国家计委出台了《原油成品油价格改革方案》,原油基准价由国家计委根据国际市场原油上月平均价格确定,每月一调。成品油价格以国际市场汽柴油进口完税成本(离岸价加海上运保费、关税、消费税、增值税、港口费等)为基础,加按合理流向计算的从炼厂到各加油站的运杂费,再加批发、零售企业经营差率制定。当新加坡市场汽柴油交易价格累计变动幅度超过5%时,由国家计委相应调整零售中准价,必要时报国务院批准。两大集团公司按照国家计委公布的各省(区、市)零售中准价,在上下浮动5%的幅度内具体制定各自所辖区域内的零售价格,批零差率按5.5%。当时国际石油市场在亚洲金融危机的打击下,一片低迷,成品油价格实际上未作明显调整。国内炼油企业更是面临生产经营困难。(2)国内成品油价格完全与国际市场的接轨阶段。随着两大集团先后组建了股份公司,并在国外成功上市,相对管控过度的成品油价格管理模式显得十分被动,为此,自2000年6月起国内成品油价格开始逐月与国际市场接轨,每月进行调整。至2001年9月,国内成品油价格随国际市场油价变化累计调整了17次。此举实现了1998年成品油改革出台的目标,国内成品油价格水平也更加灵活了,与市场更加贴近。(3)国内成品油价格接轨机制进一步完善阶段。2001年10月17日国家计委又进一步改革了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将汽柴油价格单纯接轨新加坡市场变为按照6:3:1比例,接轨新加坡、鹿特丹、纽约三地市场,当三地市场汽柴油离岸价加权平均价变动超过上次调价时的8%时,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两大集团对汽柴油零售价格的浮动幅度由5%提高到8%,同时,改每月调整为按照国际市场油价波幅不定期调整。从2004年以后,国际油价一路走高,并在高位震荡,2008年7月每桶原油达到147美元的最高点。国家为了使国内市场保持稳定,调整的频次较少,常常造成国内与国际市场价格严重倒挂,炼油企业严重亏损,国内市场供需矛盾突出,油荒现象时常出现。(4)2006-2008年12月19日税价改革。2006年3月,国务院出台石油综合配套改革方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改委等部门完善石油价格形成机制综合配套方案和有关意见的通知》,明2011年第2期17起始日期(包括)截至日期(不包括)零售最高价比中准价上浮批零差率(价)不得小于1998年6月5日2001年10月27日5%5.50%2001年10月27日2006年3月26日8%5.50%2006年3月26日2008年12月19日8%4.50%2008年12月19日300JournalofBPMTI北京石油管理干部学院学报确了成品油价格由原来的与国际成品油价直接接轨,改为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基础,加上国内合理加工成本和适当利润确定。同年3月26日出台的价格通知将成品油批零差率调整为4.5%。2008年12月1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的通知》,规定从2009年1月1日起调整成品油消费税政策,并调整了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将现行成品油零售基准价格允许上下浮动的定价机制,改为实行最高零售价格,并适当缩小流通环节差价;最高零售价格将以出厂价格为基础,加流通环节差价确定,并将原流通环节差价中允许上浮8%的部分缩小为4%左右。国内汽、柴油出厂价格作价办法是以国际市场三种原油(布伦特、迪拜、辛塔)22个工作日现货移动平均价格为基础,加国内平均加工成本、税收和合理利润确定。当三种原油22个工作日现货移动平均价格变化率正负超出4%时(业内简称22个工作日+4%的条件),就考虑对国内成品油价格进行调整,以使成品油价格能够更真实、更灵敏地反映市场供求关系,促进资源合理利用与公平竞争。二、现行成品油定价机制的变化及对市场的影响1.现行成品油定价机制存在三个方面的变化(1)接轨方式发生变化。国内成品油价格从直接接轨转变为间接接轨。直接接轨,指的是国内成品油价格与国际成品油价格接轨,也就是我们原来的以新加坡、鹿特丹、纽约三地市场成品油交易价格为基础形成的定价机制。间接接轨,指的是国内成品油价格与国际原油价格接轨,即跟踪布伦特、迪拜和辛塔这三个产油区的价格,在此基础上,考虑国内平均加工成本、税金、合理流通环节费用制定。这种转变使国内成品油价格由原来的与国际成品油价格接轨转变为与国际原油价格接轨。(2)实行最高零售价格。最高零售价格以出厂价格为基础,加流通环节差价确定,并将原流通环节差价中允许上浮8%的部分缩小为4%左右。这实际上是对油价上涨有所限制,而对油价下降没有限制。(3)国家对成品油价格进行适当调控。在油价暴涨的情景下,国家可以通过采用适当调控手段,确保成品油价格市场平稳发展。2.当前成品油定价机制对市场的影响分析当前成品油定价机制对市场的利弊影响,有利的方面主要有:(1)有利于油品企业的竞争。目前定价机制价格是国家对成品油实行最高限价,成品油经营企业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超过最高限价前提下自行定价,这就为石油企业的竞争打开了更为广阔的价格空间。新机制实行后,各省的加油站都根据成本和市场情况在最高限价下自由定价,为争取客源,各供应商想尽一切办法让利促销,通过充分竞争,达到了让利于民的目的。(2)调价的预期透明度提高。2003年至2008182011年第2期观察与思考年由于国际油品市场的剧烈波动和高位震荡,国家并没有按国际油价的波动及时调价,什么时候调,调多少,都是国家根据国内市场综合因素制定,人们渐渐已淡化市场意识。虽然每次变动都低于当期国际油价,两大集团所属炼油企业承担着较大的社会和经济责任,但部分消费者并不买账。为此,增加调价预期的透明度和调价频次,提高消费者市场适应能力十分必要。目前的“22+4%”定价规则使广大消费者可根据国际油价的走势大致判断国内油价调整方向及时间,使心理有更多的准备,增强了人们的市场意识。(3)国内市场价格相对稳定。国际油价每天都在变动,变动大时,当天就能达到正负4%。当前的定价机制是采用22个工作日连续移动平均价格变化率,超出正负4%时,才考虑调价。这样大大削减了国际油价变动的波峰和波谷,使国内至少可以一个月以上的时间价格保持不变,有利于国内市场的稳定。(4)给国家宏观调控留有空间。根据目前实行的定价机制,国家可以随国际原油价格的变动幅度确定炼油企业的加工利润率。当国际油价高于每桶80美元以上时,逐步扣减加工利润率,压缩供应方利润空间。当高于每桶130美元时,实行限价。与此同时,国家对由于调控造成的炼油企业的炼油亏损进行适当补贴,来保证炼油生产的正常进行和成品油市场供应。无论定价遵循着怎样的原则,调价的最后决定权还在国家。正如发改委负责人表示,油价将遵循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来调整,但也需考虑社会经济的承受能力,适当调控。这种在高油价下采取国家、两大集团及消费者共同承担的方式较适合当前的我国国情。不利方面主要有:(1)原油价格与成品油价格接轨不对称,影响了成品油生产经营。原油完全按照国际油价变动情况,每月1日进行调整,而成品油价格调整则有一个稳定的区间。因此,往往形成原油大幅度提价,成品油价格不提,造成炼油企业亏损。原油降价,成品油不降,造成炼油企业获得超额利润。同时,生产企业原油进价与成品油销价不匹配,不利于产销衔接,特别是地方炼厂,市场份额大约占10~20%,受国际油价影响最大,运营的风险也最大。(2)调价时间滞后,未能及时反映市场变化。现行国家确定的成品油销售中准价,是在国际市场三地价格加权平均变动超过一定幅度时才作调整,在具有价格稳定性的同时,按其确定的国内油价则难以反映国内市场的真正供需情况。(3)每次调价幅度较高,不能反映当期市场的供需情况。按照目前的定价机制,存在着价格水平忽高忽低的现象,每次调价吨油在200元上下并不鲜见。这样的结果是,要么涨价过高,实际价格达不到,所定价格形同虚设;要么降价过低,达不到促进生产的目的;要么调价滞后,所调价格时过境迁,使得国家指导价起不到指导作用。(4)透明度较高的定价机制,很难避免囤积居奇行为。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与国际市场变化滞后一个月,透明度较高的定价机制使得投机者可以明晰预判,为投机经营预留了较大空间。囤积居奇等投机行为,造成了经营者不平等的市场机遇,干扰了正常的经营和市场秩序,从而削弱了稳定市场的目的。2011年第2期19JournalofBPMTI北京石油管理干部学院学报三、对定价机制的前瞻性思考目前我国成品油定价机制实际上是在兼顾国家宏观政策、企业盈利空间和个人消费承受的基础上,实行的一种间接市场化定价。随着我国汽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成品油进口比例逐年提高,定价机制也会不断的向完全的市场化迈进。成品油定价机制将呈现渐进性发展,最终按照市场规律与国际接轨。对此,有以下几点思考和建议:1.将滞后价格变为适时价格,建立与国际市场变动相适应,反映国内市场供求特征的原油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22个连续移动平均工作日调整间隔较长,每次调价至少在一个月以上,甚至几个月,同时,4%的调整幅度也有些偏大,使消费者严重脱离市场的变化节奏,一旦调价反而不适,因此,要缩短调整时间间隔,减少调整幅度,使国内市场尽量能跟上国际市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