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2016年光伏扶贫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2016-CG-052招标人:寿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招标代理:寿县招投标中心编制时间:二○一六年四月寿县2016年光伏扶贫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2016-CG-0521寿县招投标中心善意提醒一、请各投标人接到本招标文件后,认真审阅和全面理解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包括补疑、控制价等内容,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封装、标记投标文件,投标时,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携带好开标及资格审查须提交的证书原件、相关资料等,防止投标文件因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被拒绝接收或被评为无效投标,避免不必要的损失。二、请投标人慎重作出投标报价,防止因报价超过预算价(最高限价)而造成投标无效。三、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价进行恶意竞标。本项目变更、签证程序有严格规定,不要试图通过变更签证或其它方式达到增加采购预算或增加采购项目的目的。不履约或履约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除扣除履约保证金外,还将承担法律责任并依据相关规定受到限制投标行为、网上通报等处理。四、本项目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合同等要求进行验收,决不允许出现降低质量标准及要求、拖延供货等违约行为,否则将按照合同有关条款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责任。五、投标保证金应尽量提前汇入招投标中心指定帐户,以保证开标前款能到达帐户,否则将影响投标。六、投标人对疑问提交时间、补遗时间、答疑时间及开标时间等安排如有异议,请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本中心并说明原因,如未提出异议的,视同默认招标文件的时间安排。七、请投标人关注寿县招标投标网()。寿县2016年光伏扶贫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2016-CG-0522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第三章评审办法…………………………………………………………23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0第五章采购需求(技术要求)…………………………………………30第六章商务投标文件格式………………………………………………33第七章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39寿县2016年光伏扶贫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2016-CG-0523第一章招标公告寿县2016年光伏扶贫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招标公告受委托,本中心对“寿县2016年光伏扶贫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一)项目名称:寿县2016年光伏扶贫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二)项目编号:2016-CG-052;(三)项目内容:1、建设规模:本项目分为两个标包,投标人按包投标,须同时投标两个包,允许同时中标两个包。第一包:户用光伏电站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建设1000个3kW户用扶贫光伏电站;第二包:村级光伏电站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建设27个60kW村级扶贫光伏电站。2、招标范围:包括光伏电站的前期工作(勘察、设计、接入方案等)、采购、安装、调试、检测、试运行、验收、质保期内全包维保服务等全过程的“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技术文件。3、项目预算价:项目预算价:第一包:总预算价2400.00万元人民币,单价24000元/户;第二包:总预算价1198.80万元人民币,单价:444000元/站。4、工程实施地点(详见拟建光伏电站一览表):第一包:在寿县境内15个乡镇新建1000个3kW户用光伏电站;第二包:在寿县境内25个乡镇新建27个60kW村级光伏电站。5、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四)资金来源:项目专项资金。(五)付款方式:项目人员进场开工预付合同价的10%款项,设计任务完成且审查合格付合同价的20%,项目组件安装结束后付合同价的30%款项,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项目审计后付合同价的的35%,5%余款作为本项目质量及运营维护保证金(期限5年,每年末退还1%,五年退清,不计息)。二、投标人资格:(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二)投标人须为光伏产品生产企业或光伏工程施工企业;1、光伏产品生产企业:①光伏产品生产企业指生产光伏电池组件、组件材料或逆变器的企业;②如果光伏产品生产企业中标后自行进行施工的: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下列资质之一:寿县2016年光伏扶贫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2016-CG-0524a、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b、机电工程施工(机电安装)总承包三级及以上;c、建筑机电安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d、具备《中国太阳能热利用工程设计、施工资质证书》(B级);③如果光伏产品生产企业中标后委托光伏工程施工企业进行施工的,被委托的光伏工程施工企业资格必须符合下述“2、光伏工程施工企业:”中资格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2、光伏工程施工企业:①指具有下列资质之一:a、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b、机电工程施工(机电安装)总承包三级及以上;c、建筑机电安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d、具备《中国太阳能热利用工程设计、施工资质证书》(B级);②以上2)①中a、b、c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三)投标企业要保证使用的光伏组件和逆变器质保期不低于10年;(四)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投标人中标后可对勘察、设计工作依法分包,分包单位须具备相应资质并经采购人审核并书面认可。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本项目勿需报名,投标供应商于2016年4月7日(北京时间,下同)起自行登录寿县招标投标网()政府采购“文件下载”栏目中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请投标供应商关注寿县招标投标网政府采购“更正补充”栏目中关于本项目的补遗、答疑等内容。四、开标日期和地点:(一)开标日期:2016年4月27日9时00分。(二)开标地点:寿县招投标中心开标一室。五、联系方式:(一)联系地址:寿县招投标中心业务二部(寿县新城区宾阳大道寿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五楼)。(二)联系人:王建明(寿县扶贫开发办公室)电话:13966270668陶良宝(寿县招投标中心)电话:0564-2751992六、发布媒介:寿县2016年光伏扶贫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2016-CG-0525(寿县招标投标网)(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安徽招标信息网)(淮南公共资源交易网)寿县招投标中心2016年4月2日寿县2016年光伏扶贫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2016-CG-052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2.1.2项目名称寿县2016年光伏扶贫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22.1.5项目性质货物类32.1.4采购单位寿县扶贫开发办公室42.1.3招标代理寿县招投标中心52.1.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62.2.1资金来源项目专项资金72.3.1项目内容1、建设规模:本项目分为两个标包,投标人按包投标,须同时投标两个包,允许同时中标两个包。第一包:户用光伏电站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建设1000个3kW户用扶贫光伏电站;第二包:村级光伏电站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建设27个60kW村级扶贫光伏电站。2、招标范围:包括光伏电站的前期工作(勘察、设计、接入方案等)、采购、安装、调试、检测、试运行、验收、质保期内全包维保服务等全过程的“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技术文件。3、项目预算价:项目预算价:第一包:总预算价2400.00万元人民币,单价24000元/户;第二包:总预算价1198.80万元人民币,单价:444000元/站。4、工程实施地点(详见拟建光伏电站一览表):第一包:在寿县境内15个乡镇新建1000个3kW户用光伏电站;第二包:在寿县境内25个乡镇新建27个60kW村级光伏电站。5、计划工期:120日历天82.4.1.1投标人资格要求(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二)投标人须为光伏产品生产企业或光伏工程施工企业;1、光伏产品生产企业:①光伏产品生产企业指生产光伏电池组件、组件材料或逆变器的寿县2016年光伏扶贫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2016-CG-0527企业;②如果光伏产品生产企业中标后自行进行施工的: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下列资质之一:a、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b、机电工程施工(机电安装)总承包三级及以上;c、建筑机电安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d、具备《中国太阳能热利用工程设计、施工资质证书》(B级);③如果光伏产品生产企业中标后委托光伏工程施工企业进行施工的,被委托的光伏工程施工企业资格必须符合下述“2、光伏工程施工企业:”中资格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2、光伏工程施工企业:①指具有下列资质之一:a、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b、机电工程施工(机电安装)总承包三级及以上;c、建筑机电安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d、具备《中国太阳能热利用工程设计、施工资质证书》(B级);②以上2)①中a、b、c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三)投标企业要保证使用的光伏组件和逆变器质保期不低于10年;(四)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投标人中标后可对勘察、设计工作依法分包,分包单位须具备相应资质并经采购人审核并书面认可。92.4.1.2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单位必须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被责令停业的;(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4)近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供货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的。寿县2016年光伏扶贫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2016-CG-0528102.4.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资格后审112.4.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不接受122.9.1投标预备会□召开√不召开133.2.1投标人提出问题、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6年4月20日(北京时间,下同)143.2.2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2016年4月20日153.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2016年4月20日163.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2016年4月21日172.10分包本项目投标人中标后可对勘察、设计工作依法分包,分包单位须具备相应资质并经采购人审核并书面认可。182.11偏离□允许√不允许负偏离(具体见评标办法)194.1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204.12投标保证金额第一包:48万元人民币;第二包:23万元人民币,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前以银行转帐、电汇方式提交(以实际到达本中心指定账户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指定寿县2016年光伏扶贫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2016-CG-0529账户,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及编号。不从基本账户转入或投标截止后到账的,投标保证金无效。开户名称:寿县招投标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寿县支行银行帐号:34001747508053001571214.13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224.14.4投标文件份数每包投标文件:商务标和技术标分别为壹份正本,贰份副本(商务标、技术标以及正本和副本均须分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