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文件编号KL-ZD-0055管理文件国内办事处主任/销售主管薪资管理办法(征询意见稿)文件版本A/9页码第1页共4页修订日期2014-10-161.目的为了规范办事处主任/部门销售主任/销售主管薪资管理,激励办事处主任/部门销售主任/销售主管工作积极性,特制订本管理办法。2.范围适用于国内销售系统办事处主任\部门销售主任\销售主管的薪资管理工作。3.内容3.1.管理职责3.1.1.总裁:薪资管理政策与制度的审批,员工任用薪资及薪资调整批准,工资表的最终审批。3.1.2.营销副总裁:销售主任/主管薪资核定与调整复核。3.1.3.大区总经理:销售主任/主管薪资核定与调整审核。3.1.4.区域经理:销售主任/主管薪资核定与调整提报。3.1.5.运营管理中心: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政策主导薪资管理制度的制订、修订及实施。3.1.6.人力资源中心:员工任用薪资的初核,工资表的审核及异常薪资核查、处理和结果审批。3.1.7.财务管理中心:工资表的复核,员工薪资的发放。3.2.薪资构成3.2.1.薪资构成:基础架构薪资、各类津贴、各类奖金等。3.2.2.基础架构工资=底薪+绩效奖+全勤奖+伙食补助+外宿补助+工龄奖。3.3.基础薪资架构3.3.1.底薪工资标准/月任职年限类别2年以内2年以上不脱产主任/主管大专以下1870元1950元大专1950元2040元本科2040元2120元脱产主任/主管大专以下2380元大专2460元本科2550元3.3.2.全勤奖3.3.2.1.全勤奖为60元/(人·月)。3.3.2.2.每月无迟到、早退,无请假、旷工等缺勤事项,予以全额发放。3.3.2.3.请假4小时(含)以内,扣20元;请假4小时以上,8小时(含)以内,扣40元;请假8小时(不含)以上无全勤奖。3.3.3.绩效奖:按照公司《绩效管理办法》执行。3.3.4.伙食补助3.3.4.1.统一为300元/(人·月)。3.3.4.2.当月出勤少于满勤天数,按出勤天数折算:(300÷满勤天数)×当月出勤天数。拟订审核审批李春华白宝文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文件编号KL-ZD-0055管理文件国内办事处主任\销售主管薪资管理办法(征询意见稿)文件版本A/9页码第2页共4页修订日期2014-10-163.3.5.外宿补助3.3.5.1.销售系统符合外宿申请条件的人员,外宿时享有。3.3.5.2.补助标准如下:补助标准/月城市类型人员类别一类城市二类城市其他城市办事处主任\部门销售主任\销售主管350元300元250元注:消费指数,≥0.9为一类城市;0.75≤∮<0.9为二类城市;<0.75为其他城市。3.3.5.3.外宿补助按月计算,当月出勤少于满勤天数,按照实际出勤天数折算,计算公式:(外宿补助金额÷满勤天数)×当月出勤天数。3.3.5.4.内部提升职务,必须经试用考核合格转正后,开始享有晋升后职务外宿补助,试用考核期内以原职务核算外宿补助。3.3.5.5.代理职务期间不享有所代理职务外宿补助,以原职务核算外宿补助。3.3.6.工龄奖3.3.6.1.工作每满一年,给予10元/月工龄工资,10年为上限。3.3.6.2.以员工进厂日期开始计算,每年1月、7月统一调整。3.3.6.3.二次进厂人员,以第二次进厂时间为起始时间。3.4.销售提成3.4.1.不脱产主任/主管,管理提成比例:年度销售回款额/元所管辖的销售代表月均数销售代表的回款额占办事处总回款额比例对管辖销售代表回款额提成比例办事处主任个人≥100万1个≥30%0.3%2个≥40%≥3个≥50%部门销售主任个人≥300万1个≥30%0.3%2个≥40%≥3个≥50%办事处/销售部门≥500万≥3个脱产备注:区域经理兼任办事处主任时不再享有此部分提成。办事处主任兼任所属二级部门主任,只享有办事处主任的销售提成。管辖销售代表人数月均数,运营主管每月进行核算,按四舍五入进行取值。3.4.2.脱产主任/主管,管理提成比例:序号部门年度销售回款额/元门窗类产品提成比例工程类产品提成比例备注1800万以下1.2%1.5%新产品(门控、锁具、坚宜佳产品)的回款,公司补贴0.3%提成比例,给销售代表直接上一级脱产主任/主管。2800万—1300万部分1.1%1.4%31300万元以上部分0.8%1.1%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文件编号KL-ZD-0055管理文件国内办事处主任\销售主管薪资管理办法(征询意见稿)文件版本A/9页码第3页共4页修订日期2014-10-16注:门窗类产品包含:铝窗、塑窗、铰链、推拉门、窗轮、门控、坚宜佳门窗产品;工程类产品包括:点支、护拦、锁具、幕墙、坚宜佳索杆产品。3.4.3.提成比例调整:1.偏差率调整:2.提成实得率调整:年度偏差率提成总额调整≥25%增加20%10%≤∮<25%增加10%-10%≤∮<-25%下调10%-25%≤∮<-40%下调20%偏差率=(实际利润率-目标利润率)/毛利率*100%,毛利率为15%。年度提成实得率提成总额调整≥85%增加5%65%≤∮<75%下调5%<65%下调10%提成实得率=实际提成总额/标准提成总额,是指管理范围内所有销售代表的实际/标准提成总额3.回款调整:4.绩效调整:年度回款率提成总额调整<92%下调5%<80%下调10%年度绩效评分提成总额调整∮≥80分不调整60分≤∮<80分下调5%<60分下调10%3.4.4.脱产办事处主任、部门销售主任、销售主管考核时段年度考核。脱产主任/主管平时与业务员同步执行办理提成申领,北京\上海主任主管每月按合同回款的0.7%、其它区域按0.8%提成比例先行发放。在年度结束后3个月内,按所在部门实际总回款进项统一清算,需补付金额与年度考核调整金额合并后支付。3.4.5.办事处主任\部门销售主任\主管个人完成销售按照《国内独立销售提成管理办法》办理。3.4.6.办事处主任\部门销售主任\销售主管提成每月核算一次,一次最高发放2万元,其余部分可转次月发放,(如次月收入低于2万元的)未发放的当年提成,公司以当年年终奖的形式发放;特殊情况下,申请人申请一次性发放的,可在《提成申请单》备注事由;年终按实际回款总额,调整区域合作、绩效考核、回款率等相关调整事项,并扣除相关销售费用后,合并发放。3.4.7.办事处主任\销售主管中途离职,未核算部分提成待货款全部回收后,进行剩余部分提成结算,如有坏账、呆账按公司规定用信誉金承担责任。3.5.年终奖:3.5.1.办事处主任\部门销售主任\销售主管年终奖发放标准:非脱产主管1200元/(人·年),脱产主管1400元/(人·年)。3.5.2.出勤系数=全年实际出勤天数/全年应出勤天数。注:春节公司统一放假部分(约5~6天)和全年病假6天(含)以内的部分视同出勤,计入全年实际出勤天数。3.5.3.年终奖采用出勤/绩效相结合的方式核算发放,核算公式如下3.5.3.1.年终绩效奖金=年终奖金额×出勤系数×绩效系数×100%。3.5.3.2.未实施绩效考核的:年终奖金额×出勤系数。3.5.4.绩效系数:参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确定年终奖金的绩效系数执行。3.5.5.年终奖于每年春节假期前发放。3.5.6.年终奖发放前离职的,不享有年终奖金。3.6.保险费个人承担部分、个人所得税依照国家标准执行,由公司代为扣缴。3.7.薪资与考勤、休假3.7.1.缺勤1天,按照(底薪÷月标准工作天数)×1天,扣除薪资。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文件编号KL-ZD-0055管理文件国内办事处主任\销售主管薪资管理办法(征询意见稿)文件版本A/9页码第4页共4页修订日期2014-10-163.7.2.带薪假是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哺乳、探亲(海外)、年休、工伤假,带薪期限按照《休假管理办法》执行,带薪假期工资,以“底薪”部分发放。3.7.3.员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限工资补助标准,按底薪的70%发放,若补助金额低于本地区当年最低保障工资标准的80%,则按本地区当年最低保障工资标准的80%发放。带薪期限按照《休假管理办法》执行。3.7.4.法定假日上班,加班费计算:底薪/月标准工时×加班工时×3倍;3.7.5.每月单周周六为公司固定例行加班日,加班费计算:底薪/月标准工时×加班工时×2倍;3.7.6.非单周周六或周日加班的,应安排调休;单周周六请假不影响全勤及各类津贴。3.8.定薪与调薪:按照3.3.1条执行。3.9.薪资发放3.9.1.每月15号(上半月遇节假日顺延)发放上月工资。3.9.2.离职人员薪资发放不予结算现金,于离职后第一个薪资发放日统一转入个人账户。3.10.薪资异常查询3.10.1.薪资发放2周内,薪资异常员工以“备忘录”形式提交到区域运营主管/经理处查询,区域运营主管/经理不能确定的提交到人力资源中心薪资核算员处,薪资核算员在3个工作日内将核查结果和查询“备忘录”反馈给区域经理。3.10.2.经核查确有薪资核算错误或遗漏,薪资核算员需报人力资源中心负责人审核,并将信息反馈员工,同时保存查询“备忘录”于次月发放薪资时一并补发。3.11.相关奖惩3.11.1.薪资主办人员泄露他人薪资,记大过处分。3.11.2.打听他人薪资,泄露个人薪资,经查实记警告处分,如造成薪资争议事端者记大过处分。3.11.3.议论他人薪资,滋生事端,记大过处分。3.11.4.所涉及到的经济处罚不得扣除员工的底薪,应在奖金、提成、绩效中扣除。4.参考文件及表单:4.1.相关文件:4.1.1.《考勤管理办法》(KL-ZD-0027)4.1.2.《休假管理办法》(KL-ZD-0020)4.1.3.《绩效考核管理办法》(KL-ZD-0010)4.2.表单:4.2.1.《提成申请单》(KL-BD-0108B)4.2.2.《业务提成单》(KL-BD-0109B)4.2.3.《薪资核定/调整申请表》(KL-BD-0050C)5.解释与实施:5.1.本制度解释修改权在运营管理中心。5.2.本制度自2015年01月01日起生效实施,年度核算提成,以回款时间为依据,按分摊法进行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