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货物运输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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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货物运输保险CargoTransportationInsurance指被保险人(theinsured)或投保人(applicant)在货物装运前,估定一定的投保金额(即保险金额)向保险人(insurer)或承保人(underwriter),即保险公司投保货物运输险。被保险人按投保金额、投保险别及保险费率,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并取得保险单据。被保险货物若在运输途中遭受保险事故造成损失,则保险人负责对保险险别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按保险金额及损失程度赔偿保险单据的持有人。本章主要内容保险的基本原则货物运输保险保障的范围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险别与条款我国陆空邮运输货物保险的险别与条款伦敦保险业协会海运货物保险条款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实务买卖合同中的保险条款第一节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利益原则:subjectmatterinsured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否则,保险合同无效。最大诚信原则:utmostgoodfaith投保人和保险人在签定合同以及在合同有效期内,必须保持最大限度的诚意,双方都应恪守信用,互不欺骗、隐瞒补偿原则:principleofindemnity当保险标的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人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义务,但赔偿金额不得超过保险单上的保险金额或被保险人遭受的实际损失。近因原则:proximatecause保险人只对承保风险与保险标的损失之间有直接因果关系的损失负赔偿责任,而对保险责任范围外的风险造成的保险标的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二节货物运输保险保障的范围不同运输方式的货物保险,保险公司承保的责任有所不同,但所保障的范围都相似。以海洋货物运输保险为例,介绍货物运输保险保障的范围:风险、损失和费用一、风险包括海上风险和外来风险(一)海上风险(perilsofthesea)又称海难,是指船舶或货物在海上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或随附海上运输所发生的风险,包括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1.自然灾害(naturalcalamities)指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界力量所造成的灾害,例如恶劣气候、雷电、海啸、洪水等。2.意外事故(fortuitousaccidents)指由于偶然的,难以预料的原因造成的事故,例如船舶搁浅\触礁\碰撞\爆炸等。(二)外来风险(extraneousrisks)指因海上风险以外的其他外来原因引起的风险。包括一般外来风险和特殊外来风险。1.一般外来风险:由一般外来原因所造成的风险称为一般外来风险,如,偷盗、破碎、雨淋、受潮、受热、发霉、串味、玷污、短量、渗漏、钩损、锈损等。2.特殊外来风险:由于政治、军事、国家法令、政策及行政措施等特殊外来原因所造成的风险称为特殊外来风险。例如战争、罢工、取不到货等。注意:海上运输货物风险主要指海上所发生风险,但又不局限于海上所发生的风险。二、损失和费用(一)海上损失和费用指被保险人因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遭遇海上风险而造成的损失和引起的费用。表现形式:货物损坏或灭失的损失和营救货物所支付的费用保险业惯例:除海运外,还包括与海运相接的陆上或内河运输所发生的其他损失和费用。分类: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损失程度)。1.全部损失(totalloss)简称全损,是指整批或不可分割的一批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全部遭受损失。分类: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1)实际全损(actualtotalloss)含义:完全灭失,或受到严重损坏,完全失去原有的形体、效用或不能再归被保险人所有。赔偿:可按投保金额获全部损失赔偿(2)推定全损(constructivetotalloss)含义: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受损后,实际全损已经不可避免,或者为避免发生实际全损所需支付的费用与继续将货物运抵目的地的费用之和超过保险价值,即:恢复、修复受损货物并将其运送到原定目的地的费用将超过该目的地的货物价值。赔偿:可要求按部分损失赔偿,也可要求按全部损失赔偿。注意:在要求按全部损失赔偿时,须有委付通知。2.部分损失(partialloss)含义:没有达到全部损失程度的损失。被保险货物的一部分遭受损失和灭失。分类: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1)共同海损(generalaverage)含义: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成立的必要条件:①共同海损的危险必须是真实存在的只凭主观臆测可能会有危险发生而采取某些措施或可以预测的常见事故所造成的损失都不能构成共同海损。②共同海损的危险须是船、货双方共同的例:船在航行中搁浅,涉及船主和货主的共同利益③牺牲具有特殊性,所支付的费用必须是额外的即为了解除危险,而不是危险直接造成的,支付的费用是船舶运营所应支付费用以外的费用④救助措施必须是有意识的、合理的有意识的:人为的经过周密计划的,非意外的合理的:行为必须符合当时实际情况的需要,并能在节约的情况下较好地解除危及船、货双方的危险例如:为了使搁浅船只浮起,应该抛出较重的、价值较低的、便于抛出的货物。⑤共同海损所做的牺牲必须是有效的,即经过抢救之后,船或货的全部或部分应该安全抵达目的港。共同海损分摊(G.A.Contribution):①由于共同海损的牺牲和费用是为了使船、货双方免于遭受共同损失而做出或支付的。②惯例:由受益方,即船方、货方及运费方按最后获救的价值多寡,按比例分摊-共同海损分摊(2)单独海损(particularaverage)除共同海损以外的部分损失。受损未达到全损程度,且应由受损方单独承担的部分损失。例如,由于触礁使船体部分撞坏,但船仍可航行。又如,由于暴风雨使海水入舱,机器设备严重锈蚀。单独海损仅涉及某一方面利益,因此,由损失方单独负责。单独海损和共同海损的区别:(1)损失构成单独海损:货物损失共同海损:货物损失和费用损失(2)有无人为原因单独海损:海上风险直接导致共同海损:有人为的,故意的措施(3)损失承担单独海损:受损方自行承担共同海损:各受益方按获救比例分摊案例某货轮从天津新港驶往新加坡,在航行的途中船舶货舱起火,大火蔓延到机舱,船长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决定采取紧急措施,往舱中灌水灭火。火虽被扑灭,但由于主机受损,无法继续航行,于是船长决定雇用拖轮将货船拖回新港修理,检修后重新驶往新加坡。事后调查,这次事件造成的损失有:(1)1000箱货物被火烧毁;(2)600箱由于灌水灭火而受到损失;(3)主机和部分甲板被烧坏;(4)拖轮费用;(5)额外增加的燃料和船长,船员的工资。从上述各项损失的性质看,哪些属于单独海损,哪些属于共同海损?分析(1)(3)属于单独海损,由于火灾直接造成的(2)(4)(5)属于共同海损,是船长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进行救火而向船舱灌水,造成的特殊牺牲和支出的特殊费用。3.费用含义:为营救被保险货物所支出的费用(1)施救费用(sueandlaborexpenses)含义:遭遇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雇佣人员和保险单受让人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出的合理费用条件:①由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雇佣人或其受让人采取②支出受保险责任范围的限制③必要的、合理的(行为得当)(2)救助费用(salvagecharges)含义: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以外的第三者采取救助措施并获得成功而向其支付的报酬。(二)外来风险的损失含义:海上风险以外的其他外来风险所造成的损失分类:一般外来风险的损失和特殊外来风险的损失1.一般外来风险损失在运输途中由于偷窃、短量、钩损、碰损、雨淋、玷污等一般外来风险所致的损失。2.特殊外来风险损失由于军事、政治、国家政策法令以及行政措施,例如战争、罢工、交货不到,拒收等特殊外来风险所造成的损失其他运输方式下货运保险的承保范围陆运保险:限于火车和汽车空运保险:限于飞机邮运保险:限于邮包承保范围: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外来原因造成的全部损失、部分损失和费用。第三节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险别与条款说明:1.我国的货物运输保险险别,按照能否单独投保可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两类。2.基本险可以单独投保,而附加险不能独立投保,只有在投保某一种基本险的基础上才能加保附加险。(一)平安险(freefromparticularaverage,F.P.A.)又称“单独海损不赔”(已名不副实)承保责任范围:1.自然灾害造成的全损;2.意外事故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3.意外事故(前后)+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一、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基本险别与条款4.装卸或转运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5.被保险人的施救费用;6.在避难港卸货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卸货港所产生的特别费用;7.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8.根据“船舶互撞责任”条款规定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二)水渍险withaverage或withparticularaverage,W.A.或W.P.A.责任范围:水渍险=平安险+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三)一切险(allrisks)责任范围:一切险=水渍险+一般外来原因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1.责任范围的大小顺序:一切险水渍险平安险2.投保人可根据货物的特点、运输路线等情况选择投保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三种险别中的任一种。3.保险责任起讫期限:“仓至仓条款”(warehousetowarehouseclause,W/WClause)说明:“仓至仓条款”(W/WClause)保险责任自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地仓库或储存处所开始运输时生效,包括正常运输过程中的海上、陆上、内河和驳船运输在内,直至该项货物到达保险单所载明目的地收货人的最后仓库或储存处所或被保险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运输的其他储存住所为止。未抵达上述处所,则以在最后卸载港全部卸离海轮后满60天为止如在上述期间内,发生转运至非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时,从转运开始时为止案例:(教材P140-案例3)某外贸公司进口散装化肥一批,曾向保险公司投保海运一切险。货抵目的港后,全部卸至港务公司仓库。在卸货过程中,外贸公司与装卸公司签订了一份罐装协议,并立即开始罐装。某日,由装卸公司根据协议将已罐装成包的半数货物堆放在港区内铁路边堆场,等待铁路转运至他地以交付不同买主。另一半留在仓库尚待罐装的散货,因受台风袭击,遭受严重湿损。外贸企业遂就遭受湿损部分向保险公司索赔,被保险公司拒绝。对此,试予以评论。分析:分析:保险公司拒赔有理海运一切险承保的责任期限为“仓至仓”,在未到达保险单所载明的某外贸公司仓库前由装卸公司进行罐装,实质是进行了分派,则保险责任在开始罐装时终止对其后发生的台风带来的损失,不属于保险公司的承保范围案例:(教材P138-案例1)我方以CFR贸易术语出口货物一批,在从出口公司仓库运到码头待运过程中,货物发生损失,该损失应由何方负责?如买方已经向保险公司办理了货物运输保险,保险公司对该项损失是否给予赔偿?并说明理由。1、含义:◆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保险标的上因具有某种利害关系而享有的为法律所承认、可以投保的经济利益◆非标的本身,而是享有的经济利益2、可保利益必须存在的时间财产保险,特别是海上保险,不要求投保时有,但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必须有◆注意贸易术语对保险责任期限的影响:可保利益原则3、国际贸易保险中的可保利益◆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中,投保时可以没有可保利益,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必须具有可保利益,否则保险人拒赔。◆不同术语下,风险转移点不同,可保利益转移点也不同(1)EXW◆风险转移:合同规定的期间内,于指定地点将合同货物置于买方支配之下◆可保利益:风险转移时由卖方转移至买方(2)D组术语(DAT、DAP、DDP、DAF、DES、DEQ)◆风险转移:合同规定期限内,边境、目的港船上、目的港码头或指定目的地,将货物置于买方支配下◆可保利益:风险转移前,卖方;转移后,买方(3)FAS◆风险转移:装运港船边◆可保利益:风险转移前,卖方;转移后,买方(4)FOB、CF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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