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和保障人权,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内在要求。社会主义民主,就是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切实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权利。中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是建立在公民各项权利得到保障和不断发展基础上的民主。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人民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始终将维护国家主权和独立、保障和发展人民的各项权利作为根本任务,并将生存权、发展权作为首要人权。中国共产党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贯彻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努力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不断满足人民的多方面需求,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中国宪法全面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以宪法为依据,中国制定了一系列保障人权的法律,建立了较为完备的保障人权的法律制度。在建国50多年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的基础上,中国人民今天享有着过去从未有过的全面、真实和充分的人权。从当今世界发展的角度来看,维护和发展人权,实现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是人类社会共同面临的重大挑战。人权作为一个承载着人类美好理想与追求的庄严理念,在当今中国已成为鲜活生动、惠及全体人民的实践成果。进入新世纪以来,中国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事业快速发展,初步建立了世界上覆盖人口最多的社会保障体系和医疗卫生体系,全面实现免费义务教育,较好地解决了十几亿人口的就业、住房、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问题。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就是对全体中国人民最好的人权保障!而对于中国来说,可以确信的是,未来将继续沿着自己选择的正确道路前行,为全体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为建设一个更加公正美好的社会而不懈奋斗。而且,根据党的十八大所描绘的美好愿景以及建设“美好中国”的规划,当2020年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时,中国的人权事业必将呈现更加美好的图景。而且,中国将继续从基本国情出发,坚持全面统筹、开放合作,不断推动本国的人权事业取得进步并获得巨大发展!人权作为权利的一般表现形式,是社会的产物。人权的基础是生命的生存和发展,没有生存权,其他人权均无从谈起。我们强调,人权不仅包括个人权利,还包括集体人权,不仅包括政治权利,而且包括经济、社会、文化、公民权利。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生存权和发展权是最根本最重要的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