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社会保险的对象、目的、意义与特征赵俊康山西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FacultyofPublicManagementShanxiFinance&EconomicsUniversity教学要点社会保险的概念与种类;社会保险的基本特征;社会保险的目的与作用。第一节社会保险的概念和基本特征一、社会保险的概念二、社会保险的基本特征一、社会保险的概念关于社会保险的含义,人们有多种表述。⒈“社会保险是以法律保证的一种基本社会权利,其职能主要是以劳动为生的人,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能够利用这种权利来维持劳动者及其家属的生活。”(1953年在维也纳召开的社会保险会议上对社会保险的定义)⒉社会保险“通常由政府采用危险集中管理方式.对于可能发生预期损失的被保险人提供现金给付或医疗服务。”(美国危险及保险学会社会保险术语委员会的定义)⒊“社会保险是根据立法,由劳动者、劳动者所在的工作单位或社区及国家三方面共同筹资,帮助劳动者及其亲属在遭遇年老、疾病、工伤、残废、生育、死亡、失业等风险时,防止收入的中断、减少和丧失.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的社会保障制度。”(陈良谨:社会保障教程)一、社会保险的概念⒋“社会保险是由国家通过立法形式,为依靠劳动收入生活的工作人员及其家属保持基本生活条件、促进社会安定而举办的保险。”(邓大松:社会保险)⒌“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筹集各方资金或通过财政预算,对遭遇生育、疾病、工伤、失业、年老以至死亡等不可规避的风险,而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失去工资收人的工薪劳动者,提供一定程度的收入补偿,使他们仍然能够享有基本生活权利,安然度过风险,从而促进社会稳定的一种社会政策。”(侯文若:保险法与保险实务全书)为了深刻理解社会保险的内涵,我们把社会保险概念的基本构成要素概括为5个方面:即保障责任主体、保障实施方式(强制或自愿)、保障对象、保障基金来源、保障目标。在社会保险概念的不同表述中,对后三个要素的表述基本上是相同的,其差别主要集中在前两个要素上.一、社会保险的概念社会保险概念包括以下要点:1.它是国家举办的,以解决社会问题,确保社会安定为目的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2.它是通过国家立法形式,强制实施的保险制度。3.它保障的对象是劳动者,享受的前提条件是缴纳了保险费,并已丧失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4.社会保险基金来源于国家、单位和劳动者个人。5.保障的水平低于原有的生活水平,维持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及其家属的基本生活需要。二、社会保险的基本特征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都是分散风险的方法,但社会保险不同于商业保险,其特征如下:(一)强制性为什么社会保险要强制实施呢?首先,强制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是社会化大生产发展的客观要求。第一,产业革命后,工厂、农场、商场、企业、公司等纷纷涌现,迅速取代了家庭而成为社会的基本生产单位。随着生产组织结构的变化,家庭的生产功能、抚养和赡养功能等逐渐削弱,劳动者因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需要维持生存、恢复劳动力时,再也不能主要依赖家庭了,而主要得依靠企业和国家。二、社会保险的基本特征第二,在社会化生产的条件下,劳动者之间以及劳动者与机器之间的依赖程度大大提高了。当劳动者遭遇各种风险而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力时,必然影响到社会劳动力的供应,妨碍社会化大生产的顺利进行。其次,强制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是发挥社会保险功能的必要条件。第一,投保人越多,经营费用越低。强制性可以使符合条件的国民都加入保险.从而保证保险的大规模,有利于降低投保人的费用,多数国民和雇主(企业)更具有负担能力,使制度较易推行。二、社会保险的基本特征第二,能有效地减少逆选择。逆选择是保险的大敌。如果不采取强制性而采用自由投保的方式,那么,就会有许多年轻的劳动者不参加养老保险,身体健康良好的劳动者不参加疾病医疗保险,风险险小的行业企业不参加工伤保险等,这样,一方面,当他们一旦遇到老年、疾病、残疾等风险导致正常的收人中断时,就有可能陷人贫困状态,需要政府救济;另一方面,只有高风险的投保,必然会提高保费水平,加重投保人的负担。采取强制性措施,不论劳动者所从事的工作风险大小、年龄大小、健康情况好坏,均需加入社会保险,就可以克服逆选择。材料⒈逆选择:在保险活动中,行为主体(特别是投保人)做出的逆对方利益的选择。比如,在疾病保险(以疾病发生作为给付条件)中,对于保险公司而言,愿意吸收身体健康的人,不愿意吸收身体不好的人。而对于投保人而言,健康人(或者自己觉得自己是健康人)不愿意选择加入,而身体不好的人愿意加入。这种选择,就是“逆选择”。在信息不对称(保险人对投保人的健康情况不了解)的情况下,如果不能消除“逆选择”,保险人就必须提高保单价格。而保单价格的提高,又会使一部分“身体较好”的人退出保险。依次类推,这样的保险项目就难以办下去。逆选择是商业保险的大敌。社会保险可以消除逆选择。⒉道德风险:在保险活动中,由于行为主体违背道德规范而引发的风险。比如,在医疗保险中,“一人保险,全家看病”;“泡病号”等;失业保险中,未失业而申报失业,已就业未登记等。二、社会保险的基本特征(二)费用三方负担社会保险的目的是解决劳动力再生产和社会稳定的问题,它既涉及个人利益,也涉及企业、国家的利益。因此,社会保险的成本应当由三方共同负担。与此相对应,社会保险金一般不能转让和赠与他人,必须由合法的受益人申领,以达到确保被保险人及其家庭生活稳定的目的。二、社会保险的基本特征(三)满足基本生活需要满足基本生活需要,就是要通过社会保险,使劳动者遭遇风险时,其收入水平高于“贫困线”。贫困线是实施社会救助的依据。救助不需要被救助者缴费。社会保险是需要缴费的,因此,保障水平应高于贫困线的水平。当然,社会保险作为一种“收入损失补偿制度”,也不可能满足更高生活水平的要求。保障水平过高,会造成滥用社会保障资源,导致社会保险支出压力过大,企业人工成本上升,道德风险增强(养懒汉)因此,只能作到满足基本生活需求。满足基本生活需要,就是在确定社会保险给付标准时,使它高于社会救济标准。这里,关键是要科学地确定“贫困线”。当然,基本生活的标准不是固定不变的,它将随社会生活内吝的变化而变化。因此,社会保险的给付标准应适时加以调整。数据资料36城市低保标准表单位:元城市低保标准城市低保标准北京290广州330天津265南宁210石家庄220海口221太原183成都210呼和浩特190重庆195沈阳220昆明210长春169贵阳170哈尔滨200拉萨200上海290西安200南京240兰州190杭州280-320西宁165合肥210银川180福州200-220乌鲁木齐161南昌190大连240-363济南230青岛230郑州200宁波300武汉220深圳290-344长沙200厦门265-315数据资料:中国历年农村贫困标准年份贫困线(元/人)中国历年农村贫困标准年份贫困线(元/人)197810019842001985206198621319872271988236198925919903001992317199444019955301997640199863519996252000625二、社会保险的基本特征(四)法制特征讨论:什么叫法制原则、为什么要坚持法制原则、如何坚持法制原则。所谓法制特征,是指政府利用法律手段经营社会保险业。只有坚持法制,才能最大限度地保证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和义务,实现社会保险的目标。二、社会保险的基本特征坚持法制,主要包括下述几个方面的内容:第一、用法律确定给付权利。第二,用法律确定津贴。在社会保险制度中,津贴的内容(包括津贴的标准、给付的方式、给付的条件等)都应由法律明文确定。第三,用法律确定管理机构及主要管理办法。国家一般对有关的管理事项要用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或者由国家只能机构直接经营,或者由政府授权的机构经营。如美国的社会保障署、日本的厚生省、瑞典的社会部和挪威的社会卫生部等。我国目前的社会保险管理机构有劳动部、人事部、民政部等。基金的筹集办法、筹集渠道、方式等也有多种可供选择,但一国政府对一险种一般只规定一种。二、社会保险的基本特征材料:保险标的又称保险对象,是指作为保险对象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或者人的寿命和身体。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为人的生命或身体。当人的生命作为保险标的时,保险以生存和死亡两种状态存在;当人的身体作为保险标的时,保险是以人的健康和生理能力、劳动能力等状态存在的。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无论财产保险基本险还是综合险,其承保的保险标的范围是一样的。保险标的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1)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财产;(2)由被保险人经营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财产;(3)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害关系的财产。被保险人对上述财产必须具有保险利益才可投保。第二节社会保险的保障对象与种类(一)社会保险的保障对象商业保险的保障对象叫做“保险标的”。简单地说,人身保险的对象是人(严格地说,是人的生命或健康),财产保险的对象是物。类似地,社会保险也必须明确其保障对象,这是开展社会保险活动的基础。⒈保障对象。根据社会保险的目的和世界各国社会保险的实践,社会保险的保障对象一般(除少数国家外)是有收入的劳动者,并且是被强制性地纳入社会保险保障范围的劳动者,个人没有选择的自由。社会保险对象,就参加保险的资格而言,大体可以分为以下几类:⑴被雇佣的劳动者。即只要是以工薪作为其收入来源之一者,都被强制纳入社会保险范围。⑵生产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的劳动者。如果企业人数过少,不得参加社会保险(如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某一险种)。⑶达到一定收入水平的劳动者(具有缴费能力)。⑷从事特定职业的劳动者。⑸全体公民。达到一定年龄的全体国民。(一)社会保险的保障对象⒉社会保障对象的数量和保险范围(那些劳动者及其利益相关人员被强制纳入保险),由经济发展水平所决定,同时,受各国的重视程度、传统习惯、文化背景、负担保费能力的大小等的影响。⒊受益人。社会保险的保障对象与社会保险的受益人并不完全一致。社会保险的受益人包括与社会保险保障对象有密切利害关系的人员,比如一些国家的老年即遗属保险,残障保险项目中,除了社会保险对象外,还包括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等。⒋我国社会保险的保障对象。建国初期,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的规定,只有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行劳动保险。1997年以后,先后出台了“五险”制度,社会保险对象扩大到城镇所有企业职工,以及城镇个体劳动者。一部分农村人口也参加了农村社会保险。(二)社会保险的种类社会保险的对象是劳动者及其家属。在现代社会中,劳动者及其家属面临的风险包括:生、老、病、死、伤、残、失业和家庭困难等8个方面的风险。对这8个方面的经济保障,都是社会保险的范围。但由于各国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社会保险实施的范围和内容也有差别。就其基本的方面看,可以概括为5种:(二)社会保险的种类⒈老年、残障和遗属(死亡)保险老年保险: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后,有社会保险机构发给养老金。残障保险:由种原因,导致无工作能力、无法自谋生活、无人抚养的人,由保险机构按法定条件和标准给付残障年金的保险。遗属(死亡)保险:有条件、资格领取社会保险金者去世后,由保险机构对其亲属(遗霜、鳏夫、父母、未成年子女)定期或一次性给付遗属年金的保险。⒉疾病、医疗和生育保险⒊工伤保险⒋失业保险⒌家庭津贴制度第三节社会保险的目的与作用一、社会保险的目的二、社会保险的作用一、社会保险的目的社会保险是一项社会政策,作为社会政策,其目的必然受到社会制度的制约。国际上,虽然资本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都举办社会保险,而且从表面上看,社会保险在客观上都具有保障弱势群体生存权利的作用,但从本质上看,不同社会制度的国家,举办社会保险的目的是不同的,这种差别,是由社会制度的差别所决定的。一、社会保险的目的归纳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⒈缩小不同群体居民的收入差别,缓和不同群体之间的利益矛盾,维持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