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会决议───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公司于年月日在(地点)召开了公司第次(临时)股东会。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执行董事(或董事长)召集,召开的时间和地点,已于15日前以(口头、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邮寄、公告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股东。代表公司表决权%的股东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职务)主持。经代表公司表决权%的股东同意(代表公司表决权%的股东反对、代表%的股东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1、公司成立清算组,其成员由组成,其中由担任清算组负责人。2、清算组成立后应按《公司法》的要求开展工作,履行职责。股东(法人)签章、(自然人)签字: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