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宽带业务服务协议中国联通孝感分公司为保护客户的通信权利,维护中国联通孝感分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合法的通信经营权,基于客户在本登记单中确认的服务项目,中国联通孝感分公司将向客户提供宽带业务的相关服务,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协议如下:一、协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客户的权利与义务(1)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国家保护。(2)有权选择使用本公司已开办的宽带通信服务业务和接受相应的通信服务。(3)有权对通信质量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申诉。(4)须在本公司规定的时限内足额交纳使用宽带通信服务的费用。(5)申请办理宽带业务须提供真实、无误的客户资料,同时提供并帐交费的固定电话号码。当客户资料变更时应在一周内办理客户资料变更手续。客户对填写的客户资料的正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6)应使用国家批准的入网并具有入网标志的用户终端设备。(7)应配合本公司实施的宽带业务服务的变更。(8)自行管理使用本人的宽带业务“业务密码”及用户终端设备,如因使用不善或被他人使用所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己承担责任。(9)办理过户手续时,新客户必须重新鉴定宽带业务服务协议。2.中国联通孝感分公司的权利和义务(1)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信资费标准收取各项费用,并保留在国家规定的资费政策范围内调整资费的权利。(2)保留对宽带业务服务功能作出调整的权利,以确保宽带业务的服务质量。(3)本协议终止后,本公司有权利对客户原使用的宽带资源回收,并进行再分配。(4)因客户欠费等信用原因,本公司有权利拒绝其申请其他宽带业务项目。(5)为建立与客户沟通渠道,改善服务工作,本公司可以使用本协议提供的客户资料。(6)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信服务标准(试行)》为客户提供宽带业务服务。(7)在营业场所公布宽带业务的服务项目、服务时限、服务范围、资费标准、使用规定、缴费规定,并以多种方式为客户缴费提供方便。(8)提供宽带业务受理、咨询、查询、障碍申告等服务。(9)因宽带业务发展或电信技术的需要,而引起的宽带业务服务变更(包括变更已分配给客户使用的业务号码、密码)或影响客户的使用的,应提前通知客户。若是更改客户业务号码的至少应提前10日告之客户。二、1.客户在交清所有费用后可申请办理拆机或过户手续,本服务协议相应终止。2.客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暂停向客户提供本协议规定的部分或全部服务:(1)客户提供的客户资料被发现为不真实的;(2)未经本公司授权,客户擅自在已装的线路上装、移客户终端设备及复用设备(室内移机除外)或转让租用权的;擅自改变宽带业务使用性质;(3)有确切证据证明客户:经营情况严重的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已经丧失或者可以丧失付费能力的其他情形;(4)逾期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未缴纳宽带业务服务费用。(5)登记使用超过一项宽带业务服务的客户,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缴付其中任何一项服务有关费用的;3.客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拆机并戒除本协议:(1)利用已享受的宽带业务服务进行非法电信业务经营;(2)逾期三个月以上未交宽带业务服务费用;(3)以保证金、担保人和抵押金方式取得租用权或使用权的客户如违反保证条款或担保人撤消担保的;(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三、违约责任1.因本公司原因造成阻断通信,阻断时间连续三天及以上、但不足十五天的,免收半个月的基本月租费;阻断时间连续十五天及以上的,免收当月的基本月租费,但不赔偿客户因此造成的其他损失。一个月以上以此类推。阻断时间的计算,以本公司接到客户申告或本公司查出阻断的时间起至恢复时为止。2.自本协议签定之日起,因本公司原因业务开通时间超过2个月的,免收客户一个月的基本月租费,2个月以上的以此类推。3.客户逾期不缴纳费用,本公司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对所欠费用收取违约金,对超过规定时限的,做停机或拆机处理。暂停提供服务期间,月租费和委约金照计。因欠费拆机的,不退回连接费(含开户费、调试费和工料费),月租费不计,但继续计算客户所欠费用的违约金并追缴所欠全部费用。四、免责条款因不可抗力导致客户通信中断而造成的损失,本公司依法不承担直接和间接赔偿责任。为改善网络通信质量,本公司对网络进行扩容、调整、软件升级等措施导致客户通信中断而造成的损失,本公司不承担责任。五、证明资料1.客户的身份证(如身份证原件)和单位公章。2.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委托书。3.客户户籍所在地(以有效身份证件的住址为准)或法定所在地(营业执照上的单位注册地)不在本地的客户,须有本地公民或单位提供担保,并如实填写担保资料,同时由担保人签字认可;或者持本人身份证,办理费用的预存,预存的最低额度根据不同业务而定。如果担保人要求撤消担保,客户应提供新的合同担保人,并到本公司营业场所协调解决。六、业务通告及业务变更本协议所述的各种业务通告及业务宾更,本公司可以采取电话、广播、电视、公开张贴、信函、报纸或互联网等方式告知。若客户对业务通告及业务变更有异议,须在通告发出后一个月内与本公司协商,否则本公司将认为客户已得知并同意协议条款。七、可分性若本协议其中任何条款被认定为无效,该条款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八、争议解决双方对本协议的规定发生争议时,本着互让互利的原则,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采取以下方式来解决争议:1.请求孝感仲裁委员会依照其仲裁规则对所争议事项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双方必须履行,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2.请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对所争议的事项作出裁决。九、附则1.“宽带业务登记单”与其对应业务登记回执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2.变更宽带业务服务项目时,本公司与客户不再签协议,所填写的登记表均视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3.签定本协议后,双方经协商签定的变更协议或其它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年效力。4.客户与其他任何单位、部门或个人签定的凡涉及到宽带业务租用权的协议,对本公司概不发生效力。5.本协议一式两份,客户与本公司双方各保留一份,双方签子盖章后生效。双方于《宽带业务登记单》所述日期签署本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