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金融机构金融活动、金融机构、金融机构体系金融机构存在的意义现代金融制度金融机构(金融中介)它是指从事各种金融活动的组织。金融活动大都是通过金融机构进行的。所有的金融机构构成一个极其庞大、极其多样性的大系统,我们称之为金融机构体系。金融活动包括:银行业务、证券业务、保险业务、金融辅助业务。金融机构体系:以中央银行为核心,以商业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并存,形成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统一体。金融机构分类存款类型: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投资类型:投资银行(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货币市场互助基金;共同基金。契约类型:保险公司;养老金基金;其它类型:政府的一些金融机构;金融公司;信托、租赁公司等。直接与间接金融机构间接融资领域的金融机构,是作为资金余缺双方进行金融交易的媒介体。它们通过发行各种间接证券给盈余单位,获得资金后,以放款和投资的形式购入不敷单位发行的证券。直接融资领域的金融机构,是为筹资者和投资者双方牵线搭桥的中介体,不是金融媒介体。它们本身不发行间接证券。商业银行以经营工商业存、放款为主要业务,为顾客提供多种服务,通过办理转帐结算实现着国民经济中绝大部分货币周转,起着创造货币的作用。这类金融机构是货币银行学研究的重点,因为它涉及存款的创造,这些存款又是货币供应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专门在第六章介绍。储蓄银行以吸收居民储蓄存款为主要资金来源。由于储蓄存款余额较稳定,所以资金用途主要是住房抵押贷款。在西方,它大多是专门的、独立的。我国的金融机构几乎都经营储蓄业务。邮政储蓄机构是邮政机构在办理各类邮件投递和汇兑等业务的同时,办理以个人为主要对象的储蓄存款业务,世界上,邮政机构办理储蓄已有几百年的历史。我国于1986年2月在全国开办此项业务。城乡信用社资金来源于合作社成员缴纳的股金和吸收的存款。资金用途主要是解决其成员的资金需要。我国的农村信用合作社是20世纪50年代在农村普遍组建起来的。其主要业务是经营农村个人储蓄及向农户贷款等。我国的城市信用合作社是在改革开放初期发展起来的。它是为城市集体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城市居民服务的金融机构。保险公司与养老金基金财产保险:农业、家庭、火灾、盗窃等保险。人身保险:人寿、人身意外伤害、健康等保险。它兼有储蓄银行的性质,因为保险金就象储蓄款一样为人保的资金来源,所以是一种特殊形式的金融机构。养老基金:它的资金来源是雇主与雇员共同付出的,该项款的积累额使雇员在退休后每月领取一定数额的收入。投资银行资金的来源:主要是发行自己的股票和债券;有的国家允许吸收定存,也可从其他银行取得贷款,但不是主要的。资金的运用:直接投资公司的股票、债券;代企业发行或包销股票、债券;包销政府债券;参入企业创建、改组、收购、并购活动;提供投资咨询、基金管理、财务顾问;兼营黄金、外汇买卖及设备或耐用商品的租赁业务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1999年3月至10月,我国先后建立了四家由国家投资的特定政策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华融、长城、东方、信达,分别收购、管理和处置从工、农、中、建四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剥离出来的不良资产。其目的:改善国有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状况;实现不良贷款价值回收最大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实施债转股,帮助国有大中型企业实现现代企业制度转换。信托投资公司它是我国在经济体制改革后开始创办的。如1979年建立的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它已发展为金融、投资、贸易、服务相结合的综合性经济实体。它的基本业务是接受他人委托、代为管理、经营和处理经济事务。抵押银行是专门经营以土地、房屋及其它不动产为抵押的长期贷款的专业银行。它的资金来源主要是靠发行不动产抵押证券来筹集,贷款业务一方面是以土地为抵押的长期贷款,贷款对象是土地所有者或购买土地者;另一方面是以城市不动产为抵押的长期贷款,贷款对象是房屋所有者或经营建筑业者。货币市场互助基金和共同基金货币市场互助基金:它投资于高度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债券,因为它们的价格波动小,可通过在商业银行的基金帐户上签发支票的方式兑现。实际上货币市场互助基金发挥了能获得短期债券市场利率的支票存款的作用。共同基金:它通过发行基金证券,集中投资者的资金,由基金托管人监管,基金管理人运作,主要从事股票、债券投资的金融机构。我国叫投资基金。金融公司(财务公司)它的资金来源主要在货币市场上发行商业票据,在资本市场上发行股票和债券,也从银行借款,但很少。资金运用:贷款给购买耐用消费品、修缮房屋的消费者以及小企业。有的金融公司是由母公司组建,目的是为了推销自己的产品。与我国的财务公司不同。我国财务公司是由大经济集团组建并主要从事集体内部融资。金融租赁公司它们的主要业务:(1)用于生产及科、教、文、卫、旅游、交通等方面的动产、不动产的租赁、转租赁、回租租赁业务;(2)前述租赁业务所涉及的标的物的购买业务;(3)出租物与抵偿租金产品的处理业务;(4)向金融机构借款及其它融资业务;(5)吸收特定项目下的信托存款;(6)租赁项目下的流动资金的贷款业务;(7)外汇及其它业务。政府的一些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政策性银行:由政府设立,以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区域发展政策等为目的。农业(土地)银行:向农业提供信贷的银行。如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进出口银行:专门提供对外贸易及非贸易结算、信贷等国际金融服务的银行。如中国进出口银行。开发银行:为满足经济建设长期投资需要而设立的银行。如国家开发银行。住房抵押机构(协会):它们出售债券,并用这些资金购买以土地为抵押和以城市不动产为抵押的债券,从而向市场提供资金的金融机构。在华外资金融机构目前有两类:一类是设立代表处。它们的工作范围:进行工作洽谈、联络、咨询、服务等非营业性活动。1979年,日本输出入银行在北京设立了第一家。另一类是设立营业性分支机构。包括外国独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合资银行、独资财务公司、合资财务公司等。它们的业务范围可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中央银行也称国家货币管理当局。它是一国金融机构体系的中心环节,处于特殊的地位,具有对全国金融活动进行宏观调控的特殊功能。我国的中央银行是中国人民银行。详细内容在第七章介绍。香港金融机构体系它是国际性贸易、金融、航运、通讯中心。它的金融机构主要包括银行和保险。它的银行业实行三级制,即持牌银行、有限制持牌银行和接受存款公司,三者统称为认可机构。它的保险业高度国际化,是亚太地区主要保险业中心之一。澳门金融机构体系它的金融机构主要包括银行、保险公司、金融公司等。2000年底,商业银行有22家,其中一家为离岸银行;保险公司24家;金融公司3家。邮政储金局是澳门特区政府邮电司属下的一个信用机构,建于1917年,是惟一可以办理存放款业务而由官方经营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属非营业性质。作为银行兑换业务的补充,澳门有找换店、银号9家。台湾金融机构体系它的金融机构包括银行、基层合作金融机构、邮政储金汇业局、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票券金融公司、证券金融公司、海外银行等。各类金融机构由“财政部”和“中央银行”共同管理。“财政部”主要负责金融行政的监督管理,必要时亦从事金融业务的监督管理。“中央银行”则负责金融业务的监管。我国的七类金融机构银行、证券、保险、信托、金融租赁、集团财务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七类金融机构国际金融机构体系最早的国际金融机构:1930年5月在瑞士巴塞尔成立的国际清算银行(BIS)。全球性的国际金融机构:二战后建立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世界银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它有两个附属机构:国际开发协会(IDA)和国际金融公司(IFC)。区域性的国际金融机构:泛美开发银行(IADB)、亚洲开发银行(ADB)、非洲开发银行(AFDB)、阿拉伯货币基金组织(AMF)。发展中国家金融机构体系的特点现代型与传统的金融机构并存。多数现代型的金融机构为国有,或国家资本参与的。金融机构的结构较为单一。金融机构体系的效率较低。金融机构存在的必要性可降低各项费用:如证券的鉴定、分析、情报收集和分析、交易费用等。可降低风险:信息不对称、信用、价格等。投放间接证券几乎没有什么风险。可提高流动性:投资间接证券可获得高度流动性。尽管间接证券的收益率低于直接证券,但是把间接证券带来的种种方便考虑进去,对小额储蓄者来说,其实质收益率更高。社会储蓄和投资中的直接与间接融资资本市场转移储蓄由储蓄融通的资本由信用融通的资本未转移储蓄信用创造金融机构直接投资购买直接证券出售直接证券购买间接证券购买直接证券购买直接证券现代金融制度(金融体系)通过直接和间接融资这两种渠道对社会资金进行配置。基本作用就是将社会资金顺畅地由缺乏投资机会的供方转移到具有投资机会的需方。金融工具、金融机构、金融市场组成了金融体系。金融市场是金融体系的核心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尽管有数量相当可观的资本积累是由最终储蓄者自己进行的,但是,大部分的资金积累要通过创造出新证券或买卖旧证券来进行的。因此,储蓄和真实投资的总过程始终离不开金融市场上的交易活动。可见,金融体系在整个国民经济体系中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不仅如此,还表现在政府可以通过对它的调节来达到控制整个经济活动的目的。一个经济体系中的交换流转金融体系(市场、工具、机构)政府部门企业部门家庭部门纳税服务纳税服务企业向家庭支付劳动报酬等(企业向家庭、政府提供商品和劳务)家庭向企业提供劳动力等(家庭向企业购买商品和劳务进行的支付)金融资产家庭储蓄企业借款金融负债政府借款发行债券思考题为什么金融机构多样化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我国有那么多的金融机构,为什么还广泛存在“民间借贷”?比较我国与主要西方国家的金融机构体系,找出异同。了解我国金融机构体系的变化及其原因。参考书《金融机构与金融发展》(美)雷蒙德W戈德史密斯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