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职业教育对广东高职校企合作对接机制发展的启示与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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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德国职业教育对广东高职校企合作对接机制发展的启示与探析张雪峰(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广东广州511483)摘要:德国“双元制”给了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开辟了新的合作典范,本文对比德国在职业教育法律法规体系、“专业-产业”对接机制、产业对接手段等校企合作对接机制,分析了广东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对接机制在提高职业教育水平、实现职业校本特色的必要性,最后,探索广东高职院校在校企合作对接机制横向、纵向创新方面的具体策略、实现途径与实践方法。关键词: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对接机制横向拓展纵向延伸中图分类号:G71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中国高等职业教育在“十一五”期间得到快速发展,截至2011年底,全国独立设置高职院校1246所,招生数350多万人,在校生1000多万人,在校生数和招生数也几乎占到高等教育的50%。其中“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在探索建立校企合作办学体制机制、推进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单独招生考试改革、增强社会服务能力、跨区域共享优质教育资源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德国“双元制”教育模式是德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主要运行模式,突出地反映了德国职业教育的思想、观念、体系以及运行特点,是德国职业教育获得成功的关键[1-2]。“双元制”是一种源于学徒制的职业教育培训模式,它实现了学校与企业、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它深深影响世界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更促进了职业教育与校企合作对接机制的发展。本文首先分析了德国职业院校在实现校企合作对接机制的实践经验,接着分析它对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对接机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探索了广东高职院校在校企合作对接机制纵向、横向创新方面的具体策略、实现途径与实践方法。一、德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对接机制的经验与途径(一)完备的职业教育法律法规体系为校企合作对接奠定了法理基础在“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下,德国校企合作能够顺利实施离不开其完备的职业教育法律法规体系。为协调校企合作中的多方关系,德国政府制定了多项法律法规,如《职业教育法》、《青年劳动保护法》、《劳动促进法》等,对企业、学校、学生三者的责任和义务都做出了明确规定,无论是学校的教育工作,还是企业的培训行为,都要按照已有的法律严格执行,对培训企业的权利和义务、培训机构与人员的资格、培训流程、实施培训的监督和考试等做出相应的规定。在德国职业教育中实现了一体化管理,使校企合作对接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促进了职业教育健康有序地发展。(二)“五层对接”机制是人才、资本、技术、文化转移的技术手段以面向区域产业转型升级为切入点的五层对接教学改革,即学校对接地方产业、专业对接行业企业、课程对接职业岗位、证书对接职业、教师对接师傅。“五层对接”机制促进了校企之间人才、资本、技术和文化的四个双向流转,使学校教育教学更好地融入了区域产业发展和转型升级,为地方经济的发展注入了新活力[3]。(三)“专业-产业”无缝对接机制促进校企深度融合为解决学校“热”企业“冷”的难题,把学校带到企业去,让学生进入企业车间并通过工作岗位认识专业定位,让学生在知识使用中学习技术。通过加强内置式共同体建设,推进职业院校和企业紧密合作。“专业-产业”对接能够持续发展的动力是资源共享、互惠互利。由政府搭建交流对接平台,带领企业“走出去、请进来”,实现校企“专业-产业”无缝对接,把专业和产业共同优势发挥出来。(四)企业在职业教育中的主体地位为校企对接破除瓶颈德国的职业教育法律中明确规定了企业在职业教育中的主体地位,这并不是削弱学校所教授理论知识的重要性,而是以企业的实践培训为主,职业学校的理论教学为辅,真正做到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在“双元制”职业教育中,学生要先获得企业的认可,同企业签订职业培训合同后才能获得学校的入学注册。同时,企业的技能培训居主体地位,学生有大约60%的时间是在企业进行实践训练,40%是在职业学校进行2理论课程学习,职业学校的理论教育是服务于企业技能教育的。此外,企业不仅能够制订完善的培训规划,促进专业理论与职业实践相结合,强化技能培养,而且能提供充足的职业教育经费,除了负担培训设施、器材等费用外,还要支持学徒工在整个培训期间的津贴和培训教师的工资等,大大减轻了政府的负担。(五)职业院校之间的合作机制与教育层次的对接德国的高等教育体系由两大部分所构成。一是综合大学、技术大学和特殊科类大学,属学术性大学。另一大类是专科高等学校,主要集中在一些工程技术和企业经济等类别的专业领域,以培养企业和社会组织实际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学制4年,并要求学生4年必须完成学业,学生毕业授予专业硕士学位。学生在企业完成硕士论文,一般第八学期是学生专门做毕业论文的学期,不安排上课。学生要选择题目,到相应的企业去,在实践中进行实验和探索,完成硕士论文[4-5]。技术(职业)学院是政府与企业合作举办的借鉴“双元制”教育模式的高等教育学校。技术(职业)学院与通常所说的“双元制”教育模式有很大的区别。后者是招收初中毕业生为企业培养技术工人;而技术(职业)学院是招收文理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者,为企业培养具有实践经验的高级专门人才,及中高级管理人员。初高中毕业都可以对接职业教育,有着完整的教育层次,这样在职业教育中形成职业教育独立体系,形成职业院校之间的合作机制与教育层次的对接[6-7]。二、对创新广东高职校企合作对接机制的启示(一)校企对接有利于促进创新高职教育机制1.建立基于校企共同发展的动力机制政府要把职业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和社会发展规划,努力增加用于职业教育的财政拨款,有计划地支持职业院校更新设备、改善条件,关键是引导、鼓励与支持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提高企业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形成多元化的资金来源,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同时要建立与完善有利于推动校企合作对接的一系列政策法规,制订相应管理办法,使高职校企合作对接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鼓励和保护企业参与职业教育。2.建立校企互惠多赢的利益驱动对接机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机制是推动校企合作发展的动力和维系校企合作良性运转的纽带。因此,政府相关部门要注重构建高职院校教育、校企双赢的利益多赢驱动机制。(1)探索连锁企业与高职院校专业深度合作连锁企业亟待突破人才瓶颈,连锁企业一般在行业中管理比较成熟、有一定规模和经济实力,高职院校与连锁企业建立“专业+企业”、“专业+行业”的对接机制,促进教师培训、学生实习与就业,同时也促进企业技术与人才引进、员工培训。为企业培养适销对路的人才,如订单班的培养模式逐渐成为人才合作的一种主流,它是校企深度合作建立快速培养人才的通道。(2)探索金融业参与高职院校科技产业园、科技孵化基地建设机制科技产业园、科技孵化基地建设曾被认为是应用教学型高校的禁区,高职院校也不例外,开辟与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科技园、工业园等以及政府联合创办高职院校科技产业园、科技孵化基地。同时,依托本地金融业的多种形式参与机制,形成“学校-政府-科技园-金融业”多方共建的高职院校对接机制创新模式,即形成“人才-桥梁-技术-资金”四方优势互补,共同推动高职院校人才发展、科技产业园科技凝聚、金融业高效投融资,这也增加政府在人才培养、社会管理、土地利用规划、就业、税收等方面的绩效。(3)探索以学生能力培养为目标的课程体系对接机制在德国行动导向教学法中,集中体现了“教师主导、学生主体”的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方法,这与企业合作中,集企业技术专家、高职教育专家和骨干教师之合力,不断深化课程体系改革,构建培养满足以目标岗位需要为目的、就业为导向的课程体系。课程内容体现行业实际发展方向,教学方法适应能力培养的要求,使之成为专业课程体系构建的核心内容。让学生、教师、企业技术专家多方融合于教学过程当中,让实习就是工作、教学就授人以渔、企业就是教室,学生在学习中创造企业利润、企业在技术传授中获得利益,以教学改革为手段最终形成互惠多赢的利益驱动机制[8]。(4)探索建立高职校校或校企深度合作的区域性职业教育集团机制职业院校教育要与本地区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有效对接,形成同类高职院校的合作平3台、同类专业的聚集平台,与企业全方位合作进行专业产业对接平台,实现校校或校企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有利于降低高职学术交流与办学成本,增加高职院校在整个人才梯队中的竞争力。联合与专业相关的高新技术企业群,建立产学研联合群体,打造技术应用创新平台,积极开展基本理论的实践研究,建立区域性职业教育集团。3.建立基于高职校企合作对接的保障机制一是要建立校企合作的组织机构。政府通过设立“校企合作委员会”,来监督和控制企业和学校的行为,政府在校企合作中扮演调整与协调的角色,指导和管理各职业院校与企业的合作,做好校企合作规划与资源优化,统一协调解决合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使校企合作良性发展。二是要建立符合校企合作需要的学校管理制度。例如《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生产性实训规程》、《企业教学各环节基本要求》、《企业教育学生管理办法》等。三是要建立校企技术合作的创新平台。比如“高职院校创新学术团队”、“大学生科技创新实践活动”、“科技竞赛与技能拓展训练”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四是要建立具体的合作目标体系及实施细则,进行有效的过程监控和绩效评估,如《校企共建共享实验实训基地计划》、《校企共引共享高级人才合作计划》、《校企共同开展应用研究与技术开发管理办法》等措施。4.建立基于校企优势互补的资源共享机制学校和企业是两种不同的教育环境和教育资源,校企合作对接就是要整合不同资源,促使双方资源、技术、管理与文化的互动、渗透,为社会培养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第一线的高素质、高技能应用性人才。因此,学校要密切与行业企业在人才培养、资源共享、职工培训、技术开发应用等领域的合作,通过共建专业、共同开发课程、共建共享实训基地、共享校企人才资源、共同开展应用研究与技术服务,使企业在分享学校资源优势、实现其经济效益同时,学校也在分享企业资源,实现服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三大职能的资源共享。(二)校企对接的合作形式体现职业院校校本特色1.产学合作明确了高职院校的价值定位和功能对接众多高职院校沿袭传统的学术型办学模式,习惯于闭门造车,尤其从中专刚刚升格上来的院校,埋头“补课”,力争“达标”,对所培养的学生是否符合社会和企业的要求,或关注不够,或力不从心。校企合作对接一事,尚在起步探索阶段。通过校企合作对接,企业对人才的规格、要求等信息可以明确地传递给学校,引导学校科学而准确地确定自身的“角色”和功能,转变办学思路和理念,培养符合社会需求的职业人才。2.高职院校完善的实践教学环节促进校企对接深入开展实践教学是高职教育的特色所在,也是高职区别于普通高校的本质特征。高职教育的成功与否,主要取决于实践教育环节的成败得失。高职采取基于企业生产组织方式变迁的高职人才培养目标方式,加强学生的通识能力培养,并树立大市场观念,不仅考虑行业企业用人单位的需要,还应考虑学生的需要[9]。通过校企合作对接,由企业提供最先进的操作设备、仿真环境、科学的管理理念和敬业精神,学生所学,正是现实所用,这样培养出的毕业生才是真正意义上的“高级技工”。比如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与德国费托斯、美国艾默生、瑞土夏米尔等著名跨国公司合作创建了“技术培训中心”,从而不断更新培训设备,为学生掌握新技术、新装备创造了条件,就是一个典型的事例。3.多种人才培养方式促进高职院校办学效益的提高常见的高职院校办学方式有“订单培养模式”、“培训合作模式”和“校办企业模式”。“订单培养模式”让学校为企业提供的在岗培训,必将引发学校日常教学管理的深刻变革,使专业设置、课程安排、教材选择等一系列教学过程都具针对性,减少了盲目性。同时,有助于企业职工的在岗、转岗、上岗等培训项目的实施,弥补了高职院校非学历教育的空白,提高了学校的办学功能和办学效益。如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依托当地玩具生产基地开设的全国首个玩具设计与制造专业,成为校企合作对接的又一成功范例。“培训合作模式”让学校承担企业员工岗位技能培训或者面向社会开展技能培训,而政府授予学校技能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