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海关药业安环部一、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及落实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主要内容1、企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目的及法规依据2、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原则、要求及主要内容3、各层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4、如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内容我们企业有这样的问题吗?责任者安全问题与我无关每年一次1、与安全有关的都是安全部门的事情,与我无关;现场发现的隐患,打电话让安全员来处理。2、安全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存在安全工作“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事故后重要”的现象。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严格落实解决途径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1、安全职责模糊不清。2、安全责任意识低,安全考核问责制度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生产经营单位最基本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即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及“管生产必须同时管安全”的原则,将企业各级负责人员、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各岗位操作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应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的核心。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一岗双责一个岗位,两种责任。即本岗位的职责和安全职责,意思是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要履行安全职责,和我们以前提到的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是相同,只是以前提到的是有责,现在提到的是履责。官方解释:即所在的岗位对你所管理的范围、管理的区域,管理人员和职责内的安全生产负责,而且是负主要责任。即,你管后勤,你就要对后勤的安全负责,你管设施的,就要对设施工程的安全负责。一岗双责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依职分担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由各个部门和车间、班组和个人组成,各自具有本职任务或生产任务。而安全不是离开生产经营独立存在的,是贯穿于生产经营整个过程中的,只有从上到下建立起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责明确,责任分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将法律法规赋予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由大家共同承担,安全工作才能形成一个整体。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根据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修正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目的一、《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依职分担)(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第十九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个岗位的责任、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安全责任制制定法规依据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应根据各部门和人员职责来确定,在制定时应遵循以下原则:“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安全问题发生在生产过程中,因此安全工作要渗透到生产的整个过程和各个环节,是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是从事生产管理还是生产操作,都应将安全纳入其职责范围。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原则“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2014年11月24日,习近平考察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事故抢险工作是发表重要讲话。1)要明确企业的各级领导、各职能管理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各工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2)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体系要遵循“分线负责,系统管理;分级管理,下管一级;责权一致”的原则。3)要把为实现安全生产应干的全部工作分配到有关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中,做到“人人有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具体要求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主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生产经营单位的各级负责生产和经营的管理人员,在完成生产或经营任务的同时,对保证生产安全负责;安全“五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二是各职能部门的人员,对自己业务范围内及有关的安全生产负责;三是所有的从业人员应在自己本职工作范围内做到安全生产。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保证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安全进行的重要措,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及时解决执行中的问题,还应落实具体奖惩办法。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主要内容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两个方面相结合:一、以各层次各部门相应职能(分工)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用这种方法制订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与企业的现行组织结构能一一对应,各层次、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全面,且条理化,能够体现“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可以避免遗漏重叠,也便于集中考核,但在实践中,遇到具体活动或问题时,由于对活动中的各方职责界定得不具体,时有发生相互推诿或谁都不管(遗漏)的现象。二.以生产经营活动,界定涉及相关部门或层次的安全生产的职责在具体的安全事务中,各层次各部门,应该做什么,怎样做,做到什么程度,什么时间做,谁做,规定清楚,杜绝了相互推诿或遗漏,如危险化学品管理、相关方管理、劳保管理、建设项目等等对企业各级负责人员、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各岗位操作人员安全职责进行明确(6个层面):横向到边纵向方面:从上到下所有类人员的安全职责。即从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一直到岗位工人分层相应的层级,然后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对不同层级的人员在安全生产中应承担的职责做出规定。横向方面:各职能部门(包括党、政、工、团)的安全生产职责。在建立责任制时,按照本单位职能部门的设置(如安全、生产、设备、技术、人事、财务、档案、培训、党办、宣传、团委等部门),分别对其在安全生产中应承担的职责作出规定。纵向到底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依职承担)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规范行为)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保障有力)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重在落实)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7、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一、主要负责人安全职责(全面负责:人员、现场、设备)安全法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二、安全管理部门的责任三、领导班子其他负责人的安全责任《条例》规定: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在其分管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内容的,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四、各业务部门负责人的安全责任(部门安全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要体现责权利关系协调的原则,并力求做到定量化、程序化。这里特别强调:安全职能部门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对其它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监督;责任主体是主管领导和各级专业部门,主管领导和各部门都要对所管专业,范围内的安全负责,就是明确责任主体和监管主体,进一步落实责任。员工的安全职责员工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法1、自觉遵章守纪,服从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及安全措施,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2、正确使用和维护设备、工器具及个人防护用品。3、及时报告事件、事故和不符合,按要求参加职业健康安全培训、职业健康安全活动和应急演练。4、监督职业健康安全状况,主动提出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意见和建议。5、落实岗位安全确认制、安全检查制、交接班制、联保互保制和事故报告制度。6、熟悉本岗位危险、危害因素(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置措施,熟练使用职业健康安全防护器材。7、积极参加职业健康安全活动,接受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职业健康安全意识和能力。8、不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并越级报告,有权制止他人违章作业。9、发现直接危及人身职业健康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并向负责人报告八项权利:①知情权②建议权③批评权和检举、控告权④拒绝权⑤紧急避险权⑥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⑦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四项义务:1、遵章守规,服从管理2、佩戴和使用劳保用品3、接受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技能4、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1.把握关键: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的领导要组织安全部门理顺领导、机关职能部门及下属单位的责任制,职责分解到岗位,健全岗位、部门安全及综合责任体系,并经安委会审查通过和行文颁发执行。如何落实安全责任制2.领导支持:主要领导要以身作则,积极支持分管安全的领导的工作,同时支持积极落实领导、职能部门职责的安全部门的工作。4.完善制度:配套、健全、完善考核问责制度,并严格兑现。5.定期汇报:安全分管领导和安全综合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定期向安委会报告责任制执行情况。如何落实安全责任制3.纠正偏见:不分管安全的领导、机关职能部门及岗位人员要提高认识,在工作中仍需牢记并严格落实安全职责,并彻底消除“安全工作是安全部门和安全专职管理人员的职责”的偏见。发挥专业科室的作用。总之,生产经营单位是由领导层、各个行政部门、车间、班组和个人组成,各自具有本职任务或生产任务。而安全不是离开生产而独立存在的,是贯穿于生产整个过程之中的。只有从上到下建立起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分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将法规赋予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由大家来共同承担,安全工作才能形成一个整体,各类生产中的事故隐患无机可乘,从而避免或减少事故的发生。1、基本概念2、相关法律法规3、事故分析及责任追究4、事故案例主要内容1、生产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基本概念普遍性:人类生产生活过程总伴随着危险随机性:时间、地点、形式、程度不确定必然性:危险的客观、绝对存在复杂性:事故的多因素、多系统关系突变性:平衡原理潜伏性:事故结果之前的变化过程重复性:同类事故的不断发生规律性:生产力水平和社会发展阶段事故特征1、事故是意外事件2、事故是一种过失行为(90%违章造成)3、事故反映从业者(作业及管理)素质4、事故有规律5、事故可控制6、事故可应用事故特征:事故原因:从“人、机、环境”三个方面进行分析,有直接的和间接的。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基础方面(薄弱,准入门槛低,本质安全度不高);二是责任制方面(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三是法律主体行为方面(非法违法生产严重,屡禁不止);四是监督管理方面(监管不力,执法不严);五是从业人员方面(操作及管理各层面人员安全素质低)。责任因没有做好份内的事情(没有履行角色义务)或没有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