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讲保险原理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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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学院首批多媒体课件支持项目:KJ200519金融学院傅高勋第五讲:保险原理之三Insurancecontracts(保险合同)保险学第五讲浙江财经学院首批多媒体课件支持项目:KJ200519金融学院傅高勋主要内容保险合同的特征保险合同的要素保险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保险合同的变更、终止保险合同的争议处理保险法与保险合同法保险学第五讲浙江财经学院首批多媒体课件支持项目:KJ200519金融学院傅高勋提示:保险合同是保险关系的契约表现,保险合同是保险法律原则的具体化和条款化保险学第五讲浙江财经学院首批多媒体课件支持项目:KJ200519金融学院傅高勋DistinguishingcharacteristicsofinsurancecontractsAcontractisalegallybindingagreementcreatingrightsanddutiesforthosewhoarepartiestoit.Thepartiesareinsuranceapplicantsandinsurerininsurancecontract.保险学第五讲浙江财经学院首批多媒体课件支持项目:KJ200519金融学院傅高勋保险合同的概念:合同也称契约,是平等主体的当事人为了实现一定目的,以双方或多方意思表示一致设立、变更和终止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学第五讲浙江财经学院首批多媒体课件支持项目:KJ200519金融学院傅高勋保险合同的概念:保险合同是指保险双方当事人为了实现保险经济保障的目的,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关系,设立、变更和终止这种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学第五讲浙江财经学院首批多媒体课件支持项目:KJ200519金融学院傅高勋DistinguishingcharacteristicsofinsurancecontractsUnilateral(contrasttobilateral)AleatoryIndemnityContingentAdhesionpersonal保险学第五讲浙江财经学院首批多媒体课件支持项目:KJ200519金融学院傅高勋UnilateralMostinsurancecontractsareunilateralcontract.thatisonlytheinsurermakesanenforceablepromise.theinsureddoesnotpromisetopaypremiumsandcannotbesuedforfailuretodoso.保险学第五讲浙江财经学院首批多媒体课件支持项目:KJ200519金融学院傅高勋保险合同的特性-1双务性(bilateral):合同当事人双方相互都承担义务的合同.单务合同:是指合同只对当事人一方发生权利,而对他方当事人只发生义务(赠与、无偿保管)保险学第五讲浙江财经学院首批多媒体课件支持项目:KJ200519金融学院傅高勋AleatoryInsurancecontractsarealeatory;soisgambling.thismeansthepartiestothecontractknowinadvancethedollarstheywillexchangewillbeunequal.保险学第五讲浙江财经学院首批多媒体课件支持项目:KJ200519金融学院傅高勋保险合同的特性-2射幸性(aleatory):合同的效果在订约时不能确定的合同。即合同当事人一方的履约有赖于偶然事件的发生。保险合同是一种典型的射幸合同保险合同的射幸性是就单个保险合同而言的保险学第五讲浙江财经学院首批多媒体课件支持项目:KJ200519金融学院傅高勋IndemnityIndemnitymeanstheinsuredshouldbeinthesamefinancialpositionafterasbeforetheinsuredloss.theinsuredshouldnotprofitfromaninsurancetransaction.保险学第五讲浙江财经学院首批多媒体课件支持项目:KJ200519金融学院傅高勋保险合同的特性-3补偿性(indemnity):保险人对投保人所承担的义务仅限于损失部分的补偿,赔偿不能高于损失的数额。保险学第五讲浙江财经学院首批多媒体课件支持项目:KJ200519金融学院傅高勋ContingentItmeanssomethingthatmustbedonebyonepartytoactivatetheotherparty’sdutytoperform.Theinsuredmustsatisfybothconditionprecedentbeforetheinsurerisobligatetopaytheclaims.保险学第五讲浙江财经学院首批多媒体课件支持项目:KJ200519金融学院傅高勋保险合同的特性-4条件性(contingent):合同一方义务的履行以另一方义务的完全履行为条件。保险人履行赔付义务以被保险人完全履行了保险合同的约定义务为条件。保险学第五讲浙江财经学院首批多媒体课件支持项目:KJ200519金融学院傅高勋AdhesionInsurancecontractsaredraftedbyskilledlawyersworkingforinsurancecompanyorinsurancebureaus.Individualsandsmallbusinessfirmscannotbargainwiththeinsureraboutthewordingofcontract.theymayacceptthecontractunalteredortheymayrejectit.保险学第五讲浙江财经学院首批多媒体课件支持项目:KJ200519金融学院傅高勋保险合同的特性-5附合性(adhesion):一方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内容,事先印就好标准合同条款供另一方当事人选择,另一方当事人只能作取与舍的决定,无权拟定合同的条文。保险学第五讲浙江财经学院首批多媒体课件支持项目:KJ200519金融学院傅高勋PersonalfeatureWhenthepartiestoaninsurancecontractreachagreement,eachhasconsideredtheother’scharacterandconduct.保险学第五讲浙江财经学院首批多媒体课件支持项目:KJ200519金融学院傅高勋保险合同的特性-6个人性:保险合同的签订是基于不同投保人的个人条件和财产状况。保险合同所保障的是遭受损失的被保险人,而不是遭受损失的财产。投保人转让财产时,非经保险人同意,不能同时转让保险合同。保险学第五讲浙江财经学院首批多媒体课件支持项目:KJ200519金融学院傅高勋保险合同的要素:保险合同的主体保险合同的客体保险合同的内容保险学第五讲浙江财经学院首批多媒体课件支持项目:KJ200519金融学院傅高勋保险合同的主体-1保险合同的参加者,是在保险合同中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以及协助保险合同的订立与履行的人。保险学第五讲浙江财经学院首批多媒体课件支持项目:KJ200519金融学院傅高勋保险合同的主体-2当事人关系人投保人保险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单所有人保险学第五讲浙江财经学院首批多媒体课件支持项目:KJ200519金融学院傅高勋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保险人保险人叫承保人,是指经营保险业务,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享有收取保险费的权利,并对被保险人承担损失赔偿或给付保险金义务的一方当事人保险学第五讲浙江财经学院首批多媒体课件支持项目:KJ200519金融学院傅高勋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保险人保险人从业的法律资格:大多数国家--法人英国--法人与自然人我国--法人保险学第五讲浙江财经学院首批多媒体课件支持项目:KJ200519金融学院傅高勋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投保人投保人又叫要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负有交付保险费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保险学第五讲浙江财经学院首批多媒体课件支持项目:KJ200519金融学院傅高勋投保人必须具备的条件:法律条件:投保人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经济条件:具有支付保险费的能力特殊条件:对投保的标的具有保险利益保险学第五讲浙江财经学院首批多媒体课件支持项目:KJ200519金融学院傅高勋补充说明:《民法通则》关于行为能力主体资格的规定:自然人的行为能力资格,以年令为限;个体工商户行为能力资格以其是否依法进行工商核准登记为限;个人合伙人的行为能力资格以其是否具有依法核准的个人合伙文件;法人的行为能力资格以其是否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为限。保险学第五讲浙江财经学院首批多媒体课件支持项目:KJ200519金融学院傅高勋保险合同的关系人-被保险人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有权按照保险合同规定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保险金给付的人。保险学第五讲浙江财经学院首批多媒体课件支持项目:KJ200519金融学院傅高勋被保险人的资格:财产保险合同中,自然人和法人都可以作为被保险人;在人身保险合同中,只有有生命的自然人才能充当被保险人。(在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合同中,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得成为被保险人)保险学第五讲浙江财经学院首批多媒体课件支持项目:KJ200519金融学院傅高勋补充说明:当投保人为自己的利益投保时,被保险人和投保人同属一人当投保人为他人的利益投保时,被保险人和投保人分属两人(须征得被保险人同意)同一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数人保险学第五讲浙江财经学院首批多媒体课件支持项目:KJ200519金融学院傅高勋补充说明:如果被保险人已经确定,应将其姓名及单位载明如果被保险人是可变的,则要需在合同中增加一项变更被保险人的条款,当约定的条件成立时,补充的对象自动取得被保险人的地位如果保险人有数人,且投保时不能确定,可通过“多方面适用的保险条款”来确认保险学第五讲浙江财经学院首批多媒体课件支持项目:KJ200519金融学院傅高勋各类保险的被保险人-1在财产保险中,被保险人是保险财产的权利主体在人身保险中,被保险人是从保险合同中获得生命、身体机能保障的人也是保险事故发生的本体保险学第五讲浙江财经学院首批多媒体课件支持项目:KJ200519金融学院傅高勋各类保险的被保险人-2在责任保险中,被保险人是对他人财产毁损或人身伤害负有经济赔偿责任的人在信用保险中,被保险人因他人失信,而有可能遭受经济损失的人在保证保险中,被保险人是指因自身失信可能导致他人损失的人保险学第五讲浙江财经学院首批多媒体课件支持项目:KJ200519金融学院傅高勋保险合同的关系人-保单所有人又称保单持有人(policyholder).拥有保单各种权利的人。主要适应于人寿保险合同。我国人寿保险合同不使用此概念。保单所有的权利由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单独或分别享有。保险学第五讲浙江财经学院首批多媒体课件支持项目:KJ200519金融学院傅高勋保单所有人的权利:变更受益人、指定新的所有人领取退保金、保单红利、以保单抵押借款、放弃或出售保单的权利保险学第五讲浙江财经学院首批多媒体课件支持项目:KJ200519金融学院傅高勋保单所有人的权利:变更受益人、指定新的所有人领取退保金、保单红利以保单抵押借款、放弃或出售保单的权利保险学第五讲浙江财经学院首批多媒体课件支持项目:KJ200519金融学院傅高勋保险合同的关系人-受益人受益人又叫保险金的受领人。即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当保险合同规定的条件实现时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保险学第五讲浙江财经学院首批多媒体课件支持项目:KJ200519金融学院傅高勋强调说明:受益人一般属于人身保险范畴的特定关系人,是人身保险合同所特有的主体,且多存在于死亡保险合同中财产保险合同中一般没有受益人的规定。受益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数人保险学第五讲浙江财经学院首批多媒体课件支持项目: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